章節字數:2922 更新時間:08-04-27 21:18
我萬分佩服這個時代的粘膠技術,簡直趕得上502什麼的了。
流影非常細心加耐心的花了N久,又是塗藥水又是敷手巾的,才總算把那塊皮給弄了下來。
徒然見到一張完全陌生的臉,我忍不住吞了口吐沫。
我想過它是美的,可沒想過它居然長成這樣!
怎麼說呢,秀雅、儒美那些都用不上,勉強可形容的就是英挺,對,絕對英挺!
那眉、那眼、那鼻、那唇,菱角分明,宛如刀削般深刻。特別是那雙獵人眼,形狀細長但不上揚,似乎總是微眯著,精光敏銳,洞悉而深邃。這樣的五官原本應顯得硬朗,可出現在他臉上,亦剛亦柔,說不出的細致和諧,無與倫比。有點煞風景的是:右頰上有塊較為明顯的傷疤,比拇指麵略大,創麵平滑,呈肉紅色,較之終日不見光而蒼白的皮膚,兀自醒目。
真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好好一張俊臉,就被那塊疤給破壞了。瑕疵這東西真是要不得!
估計我正想著,表情已經做出來了。流影摸著傷疤,淺笑:“這裏原本有塊代表流放身份的刺青。”
聲音很輕,可在我耳中,炸得象春雷。
刺青誒!居然有人在他的臉上刺青?!
什麼人的臉才會被刺青?奴隸和囚犯。流影當然不屬於其中任何一種,他的“待遇”更特殊,是驅逐流放。
那些人渣居然在流放者的臉上刺青!過分,實在太過分了!!任誰臉上頂著如此大的恥辱,也無法平靜麵對。
我望著他,心裏特難受。即使那裏現在什麼也看不到了,可傷疤還在,猶如曾經的屈辱,不可磨滅,亦無法跨越。
“我承認自己膽怯,”他拿起麵皮子,似自言自語,“其實,我什麼也沒做,根本不必害怕不是嗎?”
第一次覺得他也有柔弱的一麵。
我想我知道這話的意思——他沒做過弑父之事,不用畏懼莫須有的罪名。哎,話說回來,人人如果都象斷袖王爺那般狠辣,不顧念親情,這天下豈不早亂成一鍋粥了?
使勁點頭,我安慰道:“清者自清,何須在意傳訛之詞?”
隨即,又蹦出一句:“這張臉才配得上你。”語音未落,就發覺說錯話了,趕緊補救:“真是帥得沒譜!”
……越補越差!真想抽自己兩嘴巴。可沒法子,我硬是沒敢提那塊疤。
還是閉嘴為上。
一大早,我被拉起來趕路。前夜根本沒睡,這會兒就跟騰雲駕霧似的,腳沾不了地。
流影幾乎是把我抱上車的,順便還塞我兩饅頭當早餐。
車子剛動,他突然大喝一聲:“出來!”那兩饅頭就被嚇得滾地板上了。
“你好生生地發什麼癲。。。。。。”我眯著眼嘀咕。話還沒說完,就開始尖叫:“媽呀!”
一個髒兮兮、亂糟糟的人,從我躺著的軟榻底下,鑽了出來!
小楊停車,大聲問:“小姐,怎麼回事?”
“沒事。”流影替我答道。
車又繼續前行。
“昨晚要抓的是你?”流影淡淡詢問。
我縮到他那邊的角落裏,警惕地上下打量著那人——臉青一塊,紫一塊的腫老高,看不清長相;衣服破爛不堪,但仔細一瞧,明顯是被鞭子抽破的,裸露在外的肌膚上,條條血痕,縱橫交錯,慘不忍睹。
那人點頭,從地板上揀起兩饅頭,就往嘴裏塞。
“你不是賊,是府衙家的奴仆?”流影遞給他一杯水——他正翻著白眼捶胸口,顯然是咽著了。
一口氣灌了下去,他搖頭。
“不是奴仆?那你就是賊咯。”我小心地開口。
他還是搖頭。
我皺眉。和著這小子想裝啞巴?!這可犯了本小姐的大忌——最反感不答話的人,讓人老覺得自己在和空氣聊天。
“不想開口是吧?不如我做個順水人情,送你去府衙得了。”我咬牙。
流影十分配合,伸手掀簾子,準備喊小楊。
他趕緊抓住流影的手,聲音沙啞:“不要!”
流影縮回手,拿絲布抹了抹,又遞給他,心平氣和道:“想讓我們幫你,得給個幫你的理由。”
他擦了擦嘴角,輕聲道:“我叫長歌。”
關於拐賣婦女的故事,聽得我耳朵生繭。如今老調重談,某女變某男,某男名叫長歌。笨蛋長歌說自己是扶離國人,被同村的某某帶來鳴國掙銀子,結果,被賣進了府衙家。原本在府中做些雜活什麼的,還能忍受,混得溫飽;可好景不長,前日府衙少爺宿醉,胡亂闖進了下人房,一眼相中長歌,嚷著要他隨房伺候,於是,問題就此激化,反抗就此產生。
然後……跳到如何逃跑,如何躲進我們的馬車。
故事完畢。
果不其然,有錢人就喜歡男女通吃!
又溜了兩眼長歌,心忖:難道這小子又一花季美少年?怎麼就沒瞧出來?還有,他這副模樣……到底被那少爺“吃”了沒?(咳,思想有點不健康)
可能我盯著他褲腿的目光比較閃亮,流影實在看不下去,扯了扯我的袖子,商量道:“先捎著他吧。”
我茫然點頭。
流影對長歌說:“我也是扶離人,此去之地正好離我國較近,順便帶你一程。等你傷勢好些,想去哪就去哪吧。”
長歌感激行禮。
一連幾日的山路,不見炊煙。
長歌被流影大夫照顧得挺好(我就說這人愛心泛濫),臉上消了腫,看起來還蠻清秀,就是臭烘烘的。
這日經過一條小河,我捂著鼻子趕他下車去洗澡。
流影大笑,扔給他一套冰藍色絲袍,補充道:“沒洗幹淨,別回來。”
那小子應了聲,就猴樣的沒了影。
小楊偷空去放馬給水,我和流影靠車旁閑聊。
流影說,換了這貼藥,鎏紅就會完全消失,到時候,他會弄塊皮子幫我把蓮印遮住,那樣就不用整天戴帽子、裹頭巾了。
我欣喜不已,刺激他道:“終於可以解下偽裝,做回自己了!”
他含笑不語。
我戳戳他的臉,繼續道:“你啥時候也解下它,讓你的臉透透氣?要知道,從美容角度上來講,你這樣整天堵塞毛孔的做法,對皮膚損傷很大。這會兒,你還年輕,察覺不到,過幾年色斑啦、暗瘡啦叢生,嘖嘖,想拿出來見人,都不忍心看了。”
他朗聲一笑,拂開我的手,道:“你不就是喜歡看漂亮臉蛋嗎?還講那麼多歪理。”
我如哽骨刺,噎了半天。
看不出,流影這家夥還很自戀,而且……說那話是什麼意思?幹脆說我好色不就結了!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我盡量表現得不以為然,“就拿你來說吧,你是願意天天對著長歌那小子,還是對著大美人我?不用說,一定是我咯……”
我話還沒說完,流影就笑得跟菊花似的,兩眼還特狡黠。
正準備踢他一腳出氣,小楊牽著馬回來了。
然後,我看見了一道風景——出水芙蓉。
歎氣,再歎氣,那“芙蓉”居然是長歌!
曾經看過一篇談及男人身材比例的文,說了一個完美的公式:以自身人頭的長度為單位,整個身高是八個頭的高度,雙肩為兩個頭寬,上身(包括頭在內)及腰為三個頭長,腰以下為五個頭長,手的長度以垂直達到大腿中部為佳。
那個公式是否正確,瞧瞧長歌就可以判斷。
看他的樣子,與千翊年紀相仿,個頭還沒千翊高,但體形勻稱,身板兒不壯實也不纖瘦,比例完美,挺拔如鬆。穿著流影的衣服,有些寬大,鬆鬆垮垮地,竟自有一股風韻。洗幹淨的小臉,秀麗清俊,眉宇間帶著少年未脫的淡淡女氣,柔和恬靜。
唉……我長歎:再過幾年,估計又出一禍害。
正咂著嘴,流影湊耳邊說:“我看,天天對著長歌也不錯。”
馬車上,我大眼瞪小眼的瞅著長歌。他小子被我看得難受,一縮再縮,最後,就差沒再鑽進軟榻底下了。
“不公平!”我捶胸,“這是什麼世道?怎麼男人個頂個的水靈?叫那些女的怎麼出門見人啊!”
流影伸手捂我額頭,一本正經地說:“沒發燒,難道你刺激過頭,發瘋了?”
我一粉拳捶他肩上,怒道:“你瘋了,我也瘋不了!”
“那你還說這些個不經腦子的瘋話?”流影笑道:“是你運氣好,漂亮的都被你遇到了。”
我笑得燦爛,“別跟我說,醜美不過是一副皮囊,我就是喜歡漂亮的。”眼睛撲閃撲閃的往長歌身上掃,就差沒舔嘴唇。
長歌小羊羔,開始發抖。
流影拍我腦袋,“還魂!瘋夠了哈。”
正鬧騰著,小楊突然停了車,敲著車板子,說:“公子,前麵有官兵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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