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藍焰火﹒下部  74、把車開得遠一點

章節字數:4557  更新時間:21-03-1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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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把車開得遠一點

    我還沒走出過道,已經聽見外邊喊:“見到穿黑西裝的沒!?”這句話給我的信息是,起碼到這會兒楓哥還是安全的。憑借我換給他的那件白T恤,沒準他已經虎口逃生了。他隻要出了“藍黛”就沒事,沒事就好。我將身上的西服前襟使勁從兩邊向中間掖了掖,盡量不惹人注意地往外走,溜邊,我估摸走到門邊至少得三十步,我加快腳步企圖奪門而出,然而沒走出兩步嗎,就叫人注意到。我終是沒逃過警察的眼睛。

    “站住!”一個二十來歲的男警察截住我,狐疑地看著我身上的黑西服。

    我不敢再拽衣襟,胸和肚子就大片露出來,我心虛地扣起一個西服扣,這樣看起來略微好些。於是我就得收緊肚子,把雜亂得呼吸壓在小肚子底下。

    警察二話沒說,上來就搜身,順序是自上而下,先捏西服口袋——這是一定的。然後手抄到背後在在脊背上一陣劃拉。重點是腰部,幾個來回。屁股處當然不能放過,男孩的屁股口袋順手就揣東西,而且男孩的屁股又不是什麼禁忌部位。警察狠狠地摸遍我屁股,其間,摸到一隻錢夾,讓我主動拿出來。他翻看了一下,交還給我。之後又摸到手機。

    警察開始搜我的腿,先是大腿內側。在摸大腿內側時,手背有意掃過褲襠,想感覺一下那裏頭是不是過於飽滿,有沒有藏匿東西的可能。他沒有直接摸我褲襠,說明還有點文明執法的意識。但那裏是重點懷疑區域。雖然藏那裏頭的做法很拙劣,但多半利令智昏的人都會那麼做。警察反反複複搜我大腿內側,手遲滯著不走,其實還是在觀察褲襠裏有沒有問題,按男生對男生的了解,我那部分確實大可懷疑。而後,警察兩手開始沿大腿往下擼……那一刻,我開始出汗了。冷汗。

    我幾乎站不住了,腿一陣陣發軟,我已經預感到在劫難逃,馬上要癱軟下來……我不清楚兩小包藥丸價值多少,按價值該怎麼判罰,怎樣量刑?是拘?是罰?是判?還是殺頭?我一無所知。我隻知道楓哥什麼也沒說,就把罪孽轉嫁給了我,他甚至沒告訴我這藍色的藥丸是什麼,該怎麼處置,就讓我去麵對如此強大的壓力,在法律的齒輪裏獨自碾轉。倘若我傻一點,沒把藥丸看得很嚴重,那就生生地撞上了,那就更慘,更怨。

    如果,當時我堅決拒收楓哥塞過來的東西……當時是做得到的,隻要我狠一狠心,咬一咬牙,機會還是有。可是現在來想這事,已經太遲太遲,保持清白的機會被我錯失了。

    危難之際,一種本能的自衛的力量湧上來,我突然拉開嗓子喊,草,有你這麼搜的嗎?還有沒有公民權利啦?你憑什麼這麼搜我?

    我不知道自己哪來這麼大勇氣,敢跟警察喊,敢跟他叫板,我怕是豁出去了,拚死為的是求生。

    我這一喊,一邊有個人回過頭來,發梢一甩,一片閃眼的金黃色。

    我立馬看清那人就是剛才K房裏金黃短發的小姐姐,也很快意識到這女孩原來是警察,至少是線人。難怪剛才就覺得她舉止有異,又說不出什麼不對勁。答案在這兒等著我呢。

    我不知道這件事於我是禍是福?多半是禍。因為她足以證明我進過那間聚眾的K房,後來又眼看我進了隔壁的小K房。嫌疑大了。

    我這裏一喊,招來她注意,她很快向我走來……哦草,屋漏偏遇連夜雨,我算是倒了血黴了!

    …………

    金黃色短發小姐姐沒穿警服,在那身短裝束上隨意套了件牛仔夾克,但舉止風格完全和剛才不一樣了。我發現她特別利索,說話還很果斷,嗓音低低的,有股子剛勁兒。她對那看起來多少有點稚嫩的男警察說:“樓上缺人手,你上那兒去吧,這兒交給我了。”

    男警察說:“這小子豪橫。”轉而衝我說,“這是市局統一執法,你別自找麻煩!”

    我說,我怎麼找麻煩啦?是你們找我麻煩!

    金黃短發小姐姐淩厲地看了我一眼,完了,還依樣重新搜我一遍,從上而下,那手勢如出一轍。我委屈說,還搜?搜過啊。

    她沒理我,照舊執行她的公務,不時抬眼看看我的反應。

    我沒像剛才那麼怵,也許因為她是個女的。我說,我是來還車鑰匙的,那一屋子人我沒一個認識。

    “閉嘴!”女孩說,“沒讓你說話!”毫無情麵可言。

    哦靠,剛才在沙發上她靠著我,一手抄住我腰,可不是這德行。小姑娘居然這麼颯,說翻臉就翻臉。

    她摸到我腿部時,我有意退了一下。我不知道女警察搜身合不合國內的法律,但我有權力躲避女生摸我腿。但真正的目的是想讓她以女孩的本能,意識到這樣做會讓當事人感到很難堪,於是草草收場不一路摸到褲管底下。

    可是,我完全低估了北京的小姐姐職業精神,再說她也不是矜持羞怯的小女生,她是女警官,受過職業訓練,什麼鳥沒見過?我這點小伎倆唬不住她。她摸到我褲腿上的拉鏈時,毫不遲疑,唰地往下一劃拉……

    草!魂飛魄散。這下我真正腿軟了,趕緊扶住一邊的牆。

    她早注意到我褲子兩邊有拉鏈。在K房那會兒她就領教過我這條運動褲的蹊蹺。滑下拉鏈,裏頭還有個網眼的夾層。她打開我拉鏈的幅度很大,兩邊霎時都露出兩尺長的口子,通過網眼夾層,能清晰看到我大腿以及內褲的邊沿。她看起來胸有成竹,斷定夾層裏有貓膩。

    我腦子飛快地轉,盤算著用什麼辦法轉危為安?

    耍無賴管用嗎?你一個女警察憑什麼讓我露大腿?我告你非禮?敢情男生的腿就不是腿,是豬蹄髈?可以隨便袒出來不覺得寒磣不嫌丟份兒?但是,要命,耍無賴的事我實在做不出來,撕下臉來學做無賴需要多大的勇氣。退一萬步說,就算你一個大男生真在女生麵前吃虧了,也不至於要嚷得滿城皆知,否則,多遭人恨,對於這麼矯情的一個人,扁死你都活該。倘若,還無中生有,去誣賴一個小女生,說她有非禮的企圖,那還算人嗎?

    色誘行嗎?我知道我有這本錢。幾分鍾前剛喝過酒,每個毛孔都還殘留著酒精味兒和強烈荷爾蒙氣息,那玩意味兒大,女生的鼻子對這敏感,能激發她內心某種隱秘的情愫。加上剛才和她有過一麵之交,我幾乎更有把握。男孩女孩之間的事好辦,一過電,什麼事都好通融,就看你怎麼弄了,別弄巧成拙就成。

    此刻,我露著半拉腿,雖然隱隱綽綽,但熱烘烘的氣息正從那網眼夾層裏滲發出來,那也是一種性感的方式啊,我該順勢說些什麼,或者做些什麼動靜,小魅力大穿透的舉動,電到她?而且,要麼不發電,一發電就得是高壓電,能燒糊她的那種。哦,不成,燒糊太厲害,此時要恰如其分,能把小感覺騷到位就OK。

    我正抓緊時間琢磨玩花招,女警察一無察覺,摸著我的腿一路往下順。時間短促,怕來不及了,可那句能騷到位的話還沒想出來。我急了。我第一次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急,是那種能把尿都急出來的急。我意識到可能遲了,遲了就意味著敗露,意味著完蛋。我到底沒那個天份,想什麼時候使美男計就能什麼時候使,手到擒來。我到底欠修煉,壞得還不夠勁。

    然而,就在那一瞬,奇跡發生了,女警察的手摸到我小腿肚子,居然不再往下了。再往下,接近褲腳就能摸到那兩個坨,可她突然打住了。我屏住呼吸——那一刻我真是緊張到窒息,我擔心這隻是一時的僥幸心理,女警察沒那麼粗枝大葉,勻口氣還得繼續往下摸,此一刻不過是她覺得我的小腿肚子特別好看,想多停留一會兒而已……可事實是女警察就此直起了身,她拽起我褲子開口處,很公事地朝裏頭看了看,居然放手了,並且替我把拉鏈往回拉,直到腰際,很嚴密。我懵了!

    她幹嗎不繼續往下搜?怎麼可能放過兩個褲腿?一個警察辦事怎麼可以這麼潦草?我一時想不明白。

    她看著我,說:“看看身份證。”態度顯然比先前和藹。

    我說,我沒有。

    說完沒有,我趕緊更正,說不是沒有,是沒帶。跟著我又更正,說我確實是沒有身份證,我用的是護照。但是……護照我沒……帶。

    女警察笑話我了,什麼亂七八糟,顛三倒四。但她的笑並沒有顯在臉上,是我從她的眼睛裏讀出來的。至於是不是真有這層意思,還是我的誤讀,我不敢肯定。她憑什麼對我笑,至少到這會兒我還有很大嫌疑。

    我當然嫌疑很大。一切都在她眼皮底下。

    女警察說:“護照得隨身帶,到哪個國家都一樣。”

    哦,下次一定記得。

    “那你把聯係方式留下。”

    我說,噢。

    她突然想到問:“你持有哪國護照?”

    新加坡。

    她說:“噢。”

    女警察領我去做了聯係方式登記,然後把我送出門:“有什麼事需要進一步了解,我們還會去找你,希望你能積極配合。”

    我說,可以。沒問題。

    她看了眼我身上敞著的的黑西服:“北京不比你們新加坡,特別是這季節,晝夜溫差大。你肚子這麼敞著,不涼?著了涼要感冒的。”

    她注意到我的著裝了,說明她並不是疏忽,不是粗枝大葉,她清楚剛才我明明穿的不是西服。不點穿而已。或者說點到為止。

    我趕緊用西服把肚子掩住。

    她說:“你打車嗎?”

    哦不。

    “開車?”

    嗯。

    “那你把車開得遠一點。”

    她說這話時,定定地看著我,眼睛裏分明還有話。我完全領會其中的意思。

    …………

    我把車開上高架,從後視鏡確認後麵沒車跟著,依次從褲管裏掏出才半個巴掌大的兩個塑料袋,擱副駕駛座上。

    我打開窗……

    我將藍色藥丸一顆一顆扔出車窗,扔好遠。扔到高架下。後來,是一把。哦草!這倒黴的東西。

    車在高架上疾馳而去。

    我知道,我扔出去的不僅僅是錢,更是危險。現在我遠離危險了。

    想起那有幾縷挑染短發的女警察,她說,“把車開遠點”,這梗,真精彩,讓人心裏湧動起洶湧的暖流。

    我不知自己是怎麼逢凶化吉虎口脫險的,怎麼想我這一劫都是十有八九逃不掉,但偏偏讓我撞大運了。

    對此,後來我悟出一點道理,但我不好說,因為這想法沒有依據的。表哥說,“好看的男孩子就是禍殃子”,現在看來也未必,有時候它也可能是一掛護身符。這個想法就讓它埋在我心裏吧,切不可將這自以為是的道理當作普遍真理,百試不爽,這我也明白。沒什麼事是一定的。

    …………

    應了女警官的話,第二天我真發燒了。

    不是著涼感冒,我是被嚇的。打小我就有這毛病,嚇不起。小時候凡挨了揍,第二天準發燒,體溫嗖嗖地直往上躥,三天五天不退,吃什麼藥打什麼針都不管用。大人總以為我以發燒來要挾,以換取大人對我的憐憫乃至對家暴的懺悔。

    我的壞還在於把病狀渲染得尤其嚴重,見了人,我就緊閉眼睛做昏迷狀,給什麼都不吃,吃了藥也給你吐出來。等大人一轉身,我就沒事了,偷偷拿出遊戲機玩,或者塞上耳機聽歌。

    可是,那天我真的燒得很厲害,渾身疼痛,一直昏沉沉睡。有片刻醒來,會想,楓哥不知道走了沒有?他能順利出關嗎?隨之又想,管他呢,他也沒想我是不是當了替罪羊被抓起來,連個詢問的電話都沒,我替他操哪門子心啊?

    有一陣,我還想起那金黃短發的女孩,想她穿上警服會是什麼樣?帥不帥?但終是想不出來。兩者間似乎毫無關聯。有一點倒是真的,我覺得這女孩真有個性,很特別。我甚至為她考慮,將來找個什麼樣的老公合適?個子至少得有我這麼高,否則怎麼拿捏得住?三拳兩腳就被她打趴。帥,是必需的,女孩既然哈帥哥,沒帥哥這日子怎麼過……後來我又想,倘若她真是放我一碼,膽敢這麼做,那就徹徹底底暴露了心跡……女孩偏袒帥哥天經地義,一點錯都沒有,這樣的女孩才像女孩,才可愛……誰要做她老公一定會幸福,會得到加倍的偏袒和愛護,但前提必須是那男生得帥……不打折扣的帥。

    我就是在這種混沌的胡思亂想中睡了三天。

    第三天,我睡得大汗淋漓,醒來後,感覺好許多,我必須得起來洗個澡,而前兩天幹媽一定不讓我洗,說這麼高的體溫洗澡,那是“尋開心”。我難受死了。

    我洗澡的時候,幹媽替我把床單和蓋毯都換了。她敲著浴室的門對我說:“弟弟啊,我替你把床整理幹淨了,你洗完澡,喝點湯,趕緊再睡。”她嘟噥著說我的床單都被汗濕。

    幹媽把換下的東西送洗衣店去,屋子裏似乎安靜下來……

    我從浴室出來,見幹媽並沒走,還沒來得及問原因,就發現起居室沙發上還坐著另外兩個人。兩人都穿警察製服,其中一個就是我在病中還惦記著的女警。我邊擦著濕發邊從浴室出來時,他們直直地打量著我。

    我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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