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誓約(2)

章節字數:3562  更新時間:08-06-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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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爾後又下了場大雪。那似乎是冬日的最後一場雪。

    我在後院毫無意識地握著一個雪球。雪在我手中慢慢融化,那股寒涼慢慢順著我的手指湧了入我的體內。冷到極處,痙攣地一抖,那團雪便掉在了地上。抬眼就看到一件灰色的外衣正往我肩上披了下來。

    我輕笑,拍了拍身側的位置讓他坐下來。

    過了冬至,他便很少出現。但每次出現,都能察覺他的少許不同,比如長高了,硬朗了。但那抹不羈的調皮,卻仍是掛在他的臉上,像是消不掉了。

    “春暖便是極寒,要當心身子別被冷到。”他幫我緊了緊厚重的棉襖,眼神卻悠悠地飄忽了起來,似乎是有什麼心事。

    “怎麼了?”我問他。

    他沉默了許久,才告訴我:“明天我就要走了,大概兩個月後才回來。”

    我心裏一顫,兩個月,正是一年之約的盡頭。我“哦”了一聲,張了張嘴,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隻覺得手上還有那雪球的餘寒,涼涼地直鑽到了心底。

    其實自那日起,他就未再提過一年後的事情,隻是偶爾在玩笑時叫我“娘子”。所以我忽然惶恐地覺得,也許這一年來的一切,也不過是他的一個玩笑。

    這個想法令我心驚莫名。就好像期待了很久的禮物,快要到了手裏,卻被人告訴,這不是送給我的。

    所以他走以後,我徹夜難眠。

    其實我這一生,或者說上一生,都沒太過執著地去追求什麼。就算是自己那麼在乎的人,也可以強裝出一副不以為意的模樣。可到了現在,活了這麼久,才發現自己正慢慢地變得懦弱起來。

    也漸漸明白,人動了心,動了情,就不是那樣簡單地說放下就能輕易放下。

    我是那樣地愛著煌琰,愛了他一輩子,愛到了生命的盡頭。正因為太過在乎了才會那麼緊張,才會開始斤斤計較,才會變得小心翼翼。就怕好不容易找回來的幸福,到了終時,卻像手心裏的一攤薄砂,緩緩地從指縫裏流走,抓也抓不住……

    又過了半個月。梅花落了,轉眼,杏花也含苞了。

    一切似乎都可以平淡得像昨日那般過去,然而今年卻注定了不會平淡。二月初九,成德帝駕崩。三皇子為太子,擇日登基,並開始選後納妃。

    我以為這次國喪,除了那例行的喪服,一切都會與我無關。直到那大紅的帖子與恩旨降下,我才覺得宛如天崩地陷了一般。

    韓王女華氏娉蘭,聰慧溫婉,賢良淑德,舉止有度,特冊為淑妃,以示天恩。

    天恩……天恩……我發了瘋般地衝出了王府,騎著馬不管不顧地逃出了定真城。春寒料峭,薄暮裏全是寒涼的霧氣。

    我沒穿外衣,隻一身單薄地坐在河邊。河水初融,卻像仍在凝結一般團在了一起,沒有一點生氣,像是要被滿山的寒氣包圍。

    也許我是故意不加外衣的。

    因為這一年來,每當我感到寒冷時,希琰總會適時地為我添上外衣。這幾已成了習慣。所以我想,我現在又冷了,那他會不會還像以往,嬉笑著在我身邊出現,然後怪我怎麼又穿得這般單薄。

    夜風一陣一陣,染了我滿身潮膩的寒涼。我幻想著,幻想著他的出現,然而越是幻想,心裏卻越是撕裂般地痛。

    他終究還是沒有出現。我卻在溪邊迷迷糊糊地睡了過去。

    夢中有人給我披上了暖暖的外衣,將我擁在了懷裏,然後那種淡淡的泥土芳香便染了我一身。

    夢裏是那般地溫暖,溫暖得讓我忘記了外麵更深露重,寒涼刺骨。

    所以當我醒來,便痛徹地隻想慟哭嚎天。

    昨夜是大哥抱我回來的。他說,我險些在那河邊凍死。

    當時昏昏沉沉的嘴裏卻隻喃喃著一個字:琰。

    他問我:“琰是誰?”

    我搖著頭,毫無意識地淚水就滾了下來,心裏卻像是失了什麼東西。

    我拉著大哥的手,告訴他:“我不入宮。”狠狠地說出這幾個字,卻覺得嘴裏一片甜腥,原來唇角竟被自己咬出了血來。

    大哥臉上有些驚訝,爾後便搖著頭:“娉蘭,這不是你能決定的事情。”

    不是我所能決定的事情?我又能決定什麼事情了。上一世懊惱的過去,空留下滿腹的悔恨,難道這一世也要這般過去?

    我甩開了大哥的手,隻將頭蒙在被子裏,咬著下唇強忍著,淚水卻毫無聲息地流了下來。

    枕頭濕了大片,冰涼的水漬,沾在臉上發澀地疼。

    午後,陽光斑斑駁駁地落了進來,幾許塵埃糾纏著在那幾道光柱裏翻騰環繞。我忽然厭煩了,起身便將床前的帳子扯了下來。

    厚重的窗帳滾落於地,擋了滿室的昏黑。

    用的力氣太大了,一個不穩便跌在了地上。我便就那樣坐著,房間裏有如黑暗般死寂。甚至有一刻,我以為自己已完完全全地融到了那片黑暗中,一點光芒都沒有。

    黑暗注定是要吞噬希望的,但我卻不想做個絕望的人。立起了身,手觸到了臉,還是一片濕膩,才發現原來自己的淚水就不曾幹過。心中一陣絞痛,我掙紮著隻想得到一絲光亮。猛地掀開那厚重的窗帳,才發現外麵早已是繁星點點,日沉西山。

    無論是屋裏,還是屋外,都是死一般孤冷的漆黑。

    晚上我去了父王的書房。他正在一盞孤燈下端詳著一盤殘局。那白棋的大龍隻有一眼,命懸一線。他見我來了,隻招手讓我看那盤棋局。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那盞悠悠的燈火明滅不定地落在父王臉上,我忽然害怕地倒退了兩步。

    “現在朝中黯淡,佞臣當路,齊皇後雖有治世之才,卻終究是個女人,所以我想將你送到朝中去,輔佐即將登基的天子,驅除奸佞,肅清朝政。”

    我一下子怔住了,幾是想也不想地衝口而出:“父王,可我也隻是個女人啊!”

    父王的臉上閃出了莫名的情緒,他伸手扶住了我的肩膀,語氣說不清是慈祥還是嚴肅,他告訴我:“娉蘭,你還記不記得父王送給你的匕首。”

    我垂著淚,從腰間將那匕首拿了出來,自從父王賜給我,這近一年來它從未離過身。

    父王滿意地點著頭,才繼續對我道:“娉蘭,你不隻是個女人,你還是個軍人,軍人的職責,就是為國家奉獻。不止是生命,還有靈魂。”

    我有些恍惚。

    靈魂……靈魂……

    我的靈魂,為何會飄落在了這裏?

    我禁不住大吼:“我不會去的,我並不屬於這裏!”

    父皇臉上一驚,花白的胡子抖動了一下,接著便是“啪”的一聲,打在了我的臉頰上。

    “混賬!你給我跪下!”

    我撲通一聲便跪在了地上。在我的印象中,父王從未生過如此大的脾氣,更未打罵過我,如此定是氣到了極處。但我,卻又情何以堪?

    “父王,”我啜泣道,“女兒不想入宮為妃,隻想侍奉在您的膝下,求您成全。”我磕頭,重重的,撞得我頭腦昏沉。

    “你!”父親氣得幾不成言,指著我的手顫了許久,方一揮袍袖,重重地歎了口氣。

    屋裏一下子靜寂了下來,隻燈火一個噼啪,跳起了老高。

    “蘭兒啊……”父王俯身將我扶了起來,讓我坐到了棋盤前。

    他舉起了一枚棋,放到了我身前。

    “你知道什麼叫臣子嗎?臣子臣子,說白了,不過是一枚棋子而已。”橘紅色的燈火在我父王的眼裏跳動著,他頓了頓,才繼續道,“如今國中紊亂,新皇尚不經事,朝綱水火,百姓多難,我們身為臣子,就必要做得‘舍’這一步。娉蘭,你已經長大了,就應該明白這一點。”

    我心中翻滾,長久的惆悵一下決堤,淚水瑟瑟,染了滿臉。

    “父王……女兒明白了。”我默默點頭,心中卻像被人猛地剜走了一塊,痛得厲害。

    國家,國家,有國才有家,我前世是個孤兒,今世才有了父母兄弟之愛,又怎忍割舍?

    而救民水火……我又何時有了如此擔當?

    身不由己,身不由己,一世情緣,也許至此,也不過是過眼雲煙……

    我的腿有些軟,踉蹌了幾步終是從父王的書房裏逃了出來。

    怪不得家裏會忽然收到朝廷冊妃的恩旨。原來這一切都是父王的意思,都已是命定了的東西。

    前世是他身不由己娶了她人,今世卻是我逼不得已地嫁入宮廷。

    所謂的命運,毫無聲息地跟我開了個大大的玩笑。

    難道這就是那位老者所說的償還?

    可我前世什麼都沒得到,今世又為何非要我還!

    我衝出了後府,跑了幾步,卻忽地覺得滿身都是種難以言喻的疲憊,抬頭正瞧到了中庭的那株杏樹,珍珠似的花苞正含韻待放。

    我伸出手,微微一觸,卻是滿身的顫抖,隻一股子寒氣從指尖沁入了肺腑。

    “一年後,就做我的老婆吧。”

    那玩笑般的語氣,漸漸侵了滿心,若他隻是認真一點,也許就能讓我有了跟他一起浪跡天涯的決心。

    但是他哪怕是一點,也沒給我。

    這一樹的繁華終會綻放,而我,卻是等不到花開,也等不到花落了……

    明紀1090年春,二月十五,韓王女華娉蘭動身前往皇都,為淑妃。

    ※※※※※※※※※

    希琰:

    那天我告訴她,一年後,就做我的老婆吧。

    好吧,我承認當時的語氣稍稍有那麼一點隨意,因為即便被拒絕了,還能有理由在她身邊死纏爛打下去。

    嗬嗬,真是奇怪,那時的我其實十分緊張,緊張到隻能用玩笑來掩飾膽怯。

    山賊對喜歡的東西,向來隻會去搶,我卻第一次期待對方說“願意”。

    晚上,陸青問我最近是不是犯了魔障,怎麼成日裏都傻笑得跟白癡似的。

    這胖子虛度了十幾個春秋,哪裏懂得情為何物。

    隻是滿心期待約定的時日到來,可以將她擁入懷中,從此“浪跡”隻有她的“天涯”。

    於是我跟著容若去了北方,打算了結完那邊的事情就去迎娶她。

    這才猛然發現自己漂泊得太久,也開始想要有個家。

    這是我十八年的生命裏,從未有過的感覺。

    抬頭看看滿樹含苞的杏花,已到了二月,心中一喜,不覺加快了馬速。

    她定會是我的,我知道,在這個杏花紛繁的季節,我將娶她為妻,然後我們就去塞外牧馬放羊,再也不用理會這些個是非之事。

    如果她想家了,我就陪她回來住上一兩個月……不,十幾天……嗯……還是三四天好了。

    罷了,反正……

    我們有一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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