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  第10章

章節字數:2070  更新時間:08-09-2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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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百姓麵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倘或奴仆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審判官或作神下同),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樣出去。

    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

    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

    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人若打壞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

    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

    牛若觸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

    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裏頭,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致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

    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致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裏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裏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還。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什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什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裏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人若向鄰舍借什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本主沒有同在一處,借的人總要賠還,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的。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因他隻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榨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

    你要在我麵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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