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7.誅人誅心【一更,早上八點可投枝枝】

章節字數:1287  更新時間:20-04-01 00:16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17。誅人誅心

    晚上睡的時候,張揚對蕭君豪道,“說好的一道菜一萬,我做了十道菜,你應該給十萬的,不給錢你今晚就隻能睡沙發了。”

    蕭君豪站在張揚的旁邊,不複以往的精神,他現在隻想睡覺,所以也沒心思再逗張揚了,直接和張揚加了好友,然後給他轉了十萬塊過去。

    見到了錢,張揚心情愉快了不少,大手一揮,就分了一半的床給蕭君豪。

    這一晚,蕭君豪睡得特別好。

    然而……

    第二天一早,他又被踢下床了。

    蕭君豪:……

    張揚看著從床下爬起來的蕭君豪尷尬的解釋道,“抱歉,我以為是自己一個人睡,所以看到床上多了一個人,就會條件反射的把他給踹下去。”

    蕭君豪臉色有些不太好看,他覺得他失眠症好像是自己好了,這幾天都沒失眠了,覺得還是回去自己睡覺,體會一下睡覺睡到自然醒的樂趣;

    這每天睡得正香呢,就被踹下床,是個人都覺得不好過吧,更何況是蕭君豪這個常年失眠的人呢!

    他想著,剛好楚韓東把那些飯菜的樣本拿回去檢測了,估計很快就能治好他的厭食症了。

    想到這裏,他覺得自己有必要提前離開了。

    早上是張母做的飯,蕭君豪想著很快就能治好厭食症了,就勉強吃了一點,吃了飯就找了個借口離開了。

    反正張揚都拿到了應有的錢,他也不挽留,直接笑著同意了。

    倒是張母,見到蕭君豪要走,給他打包了很多零食。

    剛好張揚接到了宋苗的求助電話,說是國外的學校放假了,她前男友和她的前閨蜜回來了,要請以前的同學吃飯,讓張揚去假裝她男朋友。

    以前宋苗和張揚不是一個學校的,而且原主以前很乖,從來不做出格的事情,也沒脾氣,幾乎是逆來順受,所以在學校一點兒也不起眼,雖然和宋苗是鄰居,但是在張揚來之前,原主和宋苗也隻能說是點頭之交。

    所以宋苗的男朋友和閨蜜是不認識張揚的,不過張揚認識這兩人,宋苗說他的前閨蜜錢好好就是個綠茶,每次她和男朋友鬧矛盾,錢好好都在一旁勸架,勸著勸著兩人就分手了。

    然而,沒過多久,她就發現錢好好和她前男友在一起了。

    多麼可笑!多麼水到渠成!

    說多了都是淚!!!

    張揚這次過去,是要給宋苗長臉的,所以他翻出了原主最貴的衣服。他對衣服沒什麼要求,來了一個月也沒置辦新的,翻了半天覺得這些衣服都一樣的,也不知道穿哪一件好。

    沒辦法,他隻有拍照去給宋苗看,讓宋苗幫他選。

    最後選了一套三姐夫給他買的古琦的休閑套裝,然後就去找宋苗了。

    路上,宋苗一直對張揚說,“等會兒你一定要表現的對我很好,很寵我,舍得為我花錢那種。我知道你零花錢不多,你放心,我都給你報銷的。”

    “放心,咱們兩個誰跟誰,看在你以前請我吃那麼多次東西的份上,我肯定不會讓你丟臉。”

    宋苗本來不想打擊張揚的,但看著張揚這麼有自信,她隻能提醒道,“我聽之前的同學說,魏英俊家裏其實挺有錢的,這次請客在萬豪國際酒店,據說包了一整層。

    萬豪國際酒店我還是跟我爸去過幾次,飯點的時候訂位置都很難,他能包到一層,估計不僅有錢,還有點兒關係。”

    “我們也不差,別長他人誌氣,滅自己威風!”張揚的自信渾然天成,誰讓他在星際有個戰神爹呢,他是非常有底氣的。

    此時,蕭君豪正在處理他爸那個私生子。

    本來是他爸的情婦設計陷害他的,但他這人最喜歡誅人誅心,既然這個情婦這麼想弄死他,給這個私生子讓位,那麼他就請這位私生子同學來談一談了。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