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征途3之廉政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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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審判前夕

章節字數:4918  更新時間:20-07-1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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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書記、廖副主任,本案的情況就是這樣。”

    陳凱恩受市委的推薦,前往了中央黨校進修,調查局的工作由梁小恩實際主持。蘇練鴻被采取留置措施後,對自己的違紀違法的事實供認不諱,這就大大降低了監察員們的工作難度。在整理了相關資料後,梁小恩來到了會議室,向江佳和廖星雨作出彙報。

    廖星雨聽完了梁小恩的彙報後,簡單重複了一遍:“蘇練鴻的違紀違法事實是:他擔任北城銀行副行長實際主持工作期間,其妻兒在香港生活,他兒子在香港的國際學校讀書。周天同通過給他妻子及兒子支付生活費及學費的方式向他行賄,他就包庇周天同的洗錢行為,並濫用職權竊取國有資產對吧?”

    “是的。”

    “然後,林德誌所反映的八千萬及四個億,是周天同利用職務便利,偽造相關的貸款合約,實際上是給周天同支付走私失敗的賠償金?”

    “沒錯!”

    廖星雨沒有問題了,她轉向江佳,問道:“江書記,請問您有什麼指示?是否可以請檢察機關批捕?”

    江佳點了點頭,說道:“蘇練鴻,作為黨的幹部,違反中央規定成為裸官,涉嫌受賄罪及濫用職權罪,給黨和國家及人民造成了極為嚴重的損失。市委徐書記作出了指示,抓住蘇練鴻這個金融領域的典型腐敗案件,從嚴從快處理,在調查完畢後移交檢察機關批捕及審查起訴。同時將本案作為警示案件向全市通報。星雨,對於金融領域,你要親自跟預防局和廉政教育局的同誌通個氣,要紮實做好金融領域的腐敗風險防範工作。”

    “明白。”廖星雨和梁小恩邊記錄邊回答。

    江佳接著說道:“這個蘇練鴻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反而變本加厲。接下來你們調查局要仔細排查,全市黨政係統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到底還有沒有像蘇練鴻這樣的裸官,如果有,就堅決依照黨紀國法辦。對了,蘇練鴻的妻子在香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梁小恩回答道:“江書記,根據香港法律,蘇練鴻的妻子在香港是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但同樣,她作為重要證人,香港方麵決定將她轉為汙點證人,不追究她的法律責任。但在作完證後,要立即離開香港。其中,蘇練鴻的兒子,也已經被學校開除了。”

    “嗯。”江佳微微一笑:“他們不追究我們追究,等她回內地以後,展開對她的調查,如果證據確診,以受賄罪共同犯罪處理!”

    “是!”

    見梁小恩沒有說話,江佳提示道:“小恩,你還有什麼沒彙報的嗎?”

    “啊?”梁小恩第一次向江佳彙報,難免有些緊張,不過幸好她有廖星雨陪著。她急忙翻著筆記本,她忙說:“噢,對了,經過市紀委紀檢幹部監察室連同國家監察委員會的共同調查,我們調查局沒有人向周天同泄密。羅敏誌的行蹤暴露,是因為周天同派了眼線,他們目睹了警方的抓捕羅敏誌。目前,那些眼線全部受到了法律製裁。”

    “嗯。”江佳滿意地點了點頭,她很輕鬆地說:“本案結束了,你們也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了,我明天要向市委、向徐書記作彙報。”

    北城這邊是相對輕鬆,可是香港這邊可鬧騰了。香港的執法機關隻能扣留嫌疑人四十八小時,如果不能起訴,那就隻能保釋。如果可以起訴,那就開庭審訊。一般而言,一次庭審無法審結,那就由法官決定是保釋還是送去羈押(相當於刑事拘留)。所以,香港的執法機關往往把那四十八小時稱為黃金四十八小時。

    這天,香港下著大雨。沈國毅和嚴澤慧驅車來到了距離他們警局並不遠的香港金鍾的一棟大樓下。這棟大樓的外牆為淺白色,沒有任何特別。但是,這棟大樓下麵有三個大字,訪港遊客見狀,往往會拍照留念,那三個大字就是——律政司!

    沈國毅和嚴澤慧都身著西服,沒有戴委任狀,其中嚴澤慧還帶著一台筆記本電腦,電腦裏麵裝著的,全是警方的機密資料。他們輕車熟路地出了電梯後,徑直來到了一間辦公室門口,沈國毅很客氣地敲了敲門:“你好,請問丁大狀在嗎?”

    在辦公室整理文件的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他同樣身著西裝,顯得十分的紳士,他抬起頭一看,連忙快步過去跟兩位握手:“阿sir/madam你們好,我叫宋鵬,是丁大狀的助理,丁大狀已經在會議室恭候兩位了,我帶兩位過去吧。”

    “OK,thakyou!”

    一切就在這麼友好與和諧的氛圍下進行。在轉身離開之前,嚴澤慧再看了一眼這位傳說中的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最著名的大律師的辦公室:一個落地窗,二十平米的小辦公室放置了三個書櫃,書櫃裏放了不少書籍和文件。他的辦公桌也很簡單,就一張普普通通的桌子,上麵放置了一台電腦外加盆景。顯然,這位丁大狀是一個很簡單的人。

    香港業界一般認為,專職檢控官沒有外聘檢控官那麼專業,可是,這個丁大狀恰好相反。他雖然不是傳說中的資深大律師,但無論是高等法院還是終審法院,都有許多關於他的經典判例。

    “阿sir,madam你們好。”

    走進會議室後,映入沈國毅和嚴澤慧眼簾的是一個年過半百,風度翩翩的,教授模樣的長者。丁大狀名叫丁昌華,他早年確實當過大學教授,後來就成為了大律師,並加入了律政司。

    “你好,丁大狀。”

    “這位是我的搭檔,宋鵬,宋大律師。”

    “噢,我們剛才已經認識了。”沈國毅沒想到,宋鵬也是一個大律師。

    丁昌華雖有學者的表,但無學者的裏,他廢話不多,上來就直奔主題:“兩位,我是周天同案的主控官,宋鵬是第二檢控官。你們的效率很高,如此複雜的案件你們能那麼快整理完畢。但是,我們綜合你們提交的物證及口供,我們認為你們建議檢控的罪名很有問題。我們一條條分析。”

    丁昌華看了宋鵬一眼,宋鵬說道:“你們引用《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二條,控告周天同謀殺對吧?”

    “是的。”

    “案情摘要,周天同通過洪剛去買凶殺人,將鄭成殺害後拋屍廉署。”宋鵬說:“鄭成並不是周天同親手殺害的,所以檢控他為謀殺,並不合適。所以我們建議,改控本法例第五條——串謀或唆使謀殺:任何人在香港境內串謀、同謀及議同謀殺他人,以及在香港境內、唆使、鼓動、勸說、試圖勸說或建議別人謀殺他人,不論其謀殺對象屬於何種國籍或具有何種公民身份或者任何地方,均屬犯罪,可判終身監禁。”

    沈國毅和嚴澤慧對視了一下,沈國毅問道:“如果該項罪名成立,請問法庭判他終身監禁的可能性高嗎?”

    “這個問題我沒辦法回答你。”宋鵬隻能給出這個答複:“我們隻負責檢控,至於量刑,是法官的責任。不過就我個人見解,還是有很大可能會判終身監禁的。”

    “OK,請繼續。我們同意更改罪名。”

    “好的。”宋鵬在筆記本上勾勾畫畫後,接著說:“然後你們檢控他幹犯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的,意圖犯罪而襲警。你們的理由是,他是為了謀殺羅敏誌,然後雇傭非法示威者。同樣,在這個過程中,並不是周天同親手襲警的,所以控告他幹犯這條罪名並不合適。所以這一條罪名,我們建議取消。”

    “還有,就針對意圖謀殺羅敏誌一事。”宋鵬解釋道:“你們引用《侵害人身罪條例》十四條,告他意圖謀殺,即任何人用任何方式意圖謀殺,即屬犯罪。你們的意思應該是周天同用煽動非法示威的方式來意圖謀殺對吧?”

    “沒錯。這個罪名有什麼問題?”

    宋鵬下意識地點了點頭:“控告他這個罪名沒問題。我們想征求一下你們的意見,是堅持這個罪名,還是改控煽動謀殺?也就是跟一開始的罪名一樣,兩項串謀唆使謀殺罪。”

    沈國毅還一愣一愣的,嚴澤慧是香港大學的法學生,雖然她沒有對方那麼專業,但騙不了她。她說:“宋大狀,我堅持原來的罪名。因為羅敏誌並沒有被成功殺害,隻能算意圖謀殺!”

    “怎麼感覺,兩位大狀在考驗我們是否專業?”沈國毅這才反應過來。可是丁昌華笑而不語,他讓宋鵬繼續。

    宋鵬接著說:“就周天同煽動非法示威,可以控告他幹犯煽動罪:任何人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縱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命令。任何人作出、或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向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向的行為,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兩年。”

    “同意!”

    “OK,就罪名而言,沒有其他問題了。”丁昌華詢問了一些細節問題:“我們看了你們的證據列表,洪剛、羅敏誌、趙明、林婷、孟強,詹浩政以及遠程作證的蘇練鴻和盧婷婷以及吳豪。你們確定他們都能出庭嗎?”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絕對可以。”

    “OK。”丁昌華補充道:“周天同的代表律師是曹敬義,這個我相信你們是知道的。然後,他從內地找了一個助手,叫古子翔,同樣是一個大律師。”

    “從內地請律師?”

    丁昌華解釋道:“在業界,古子翔和北城檢察院的黃佳怡齊名,都是少見的法律天才。不同的是,黃佳怡精通中美兩國法律。而古子翔精通內地、香港、英國的法律。相同的是,他們兩人都是專攻刑事法律。古子翔在英國獲得大律師執照後,很快就獲得了香港大律師執照,並在英國有過多次辯護經驗,無論是無罪辯護還是減刑辯護,從來就沒有失敗。”

    沈國毅一聽,有些焦慮了,類似的刑事辯護律師也不是沒有。但是,一個資深大律師外加一個法律鬼才,這場官司絕對又是一場惡戰。他很不安地問:“丁大狀,你覺得曹敬義和古子翔會為周天同作出無罪辯護嗎?”

    “無罪辯護不大可能。但是,隻要是沒有足夠的物證,一切都是未知數。”

    “丁大狀,宋大狀。一切就靠你們了。”

    香港的夜晚很美,沈國毅在辦公室裏從高處看著這座城市,心中滿滿的感慨。他很希望自己擁有超能力,能夠在刹那間洞悉一切罪惡並將其徹底鏟除。他知道,熙熙攘攘的香港市民日常生活壓力很大,他希望通過自己的方式,保障一方平安。

    就是在這麼一座繁華的城市,市民生活的大壓力、低幸福感在全世界絕對是十分出名的。很多香港市民謾罵香港的公務員以及高官,責問他們憑什麼享受那麼高的工資。香港政府的薪酬製度是否合理姑且不討論,香港的公職人員隊伍的清廉程度舉世聞名這個也姑且不論。就警隊和廉政公署而言,其工作人員每天都在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就沈國毅和黎墨瑩而言,同樣是在香港島工作,可是這幾個月,他們甚至都沒能好好地在一起吃頓飯。

    因此,沈國毅在這天晚上,在港島的一家米其林餐廳訂了一個靠窗位置,邊欣賞這座都市邊享受晚餐。

    黎墨瑩看了看菜單,嘲諷道:“你來這裏吃飯,就不怕別人告你公職人員財富與官職不相稱?”

    “所以我現在就來賄賂你嘛。”

    黎墨瑩和沈國毅碰了碰杯後,微微一笑:“即時享用是不構成賄賂的。對了,今天怎麼那麼有空約我出來。”

    “再沒空也要抽時間請老婆大人吃飯啊。”沈國毅換了個話題:“本案結束之後,我們再去一次北城吧,以前就聽你說過你很想去那裏旅遊,上次因公事匆匆忙忙的,長城、皇宮都沒時間看。”

    “好啊。到時候如果我們的同行們有時間的話,就約他們出來玩玩。”

    “說起同行。”沈國毅頓時嚴肅了起來:“你覺得北城警方和監察委怎麼樣?”

    黎墨瑩似乎早就知道自己的丈夫會問這個問題:“我們ICAC不是第一次跟他們合作了,我有一種感覺,就是表麵上看他們沒我們那麼專業,但是他們的能力很強,似乎有一種超能力。無論案件再怎麼複雜,他們都總有辦法找到突破口,然後快速偵破。”

    “對對對!”沈國毅很認同:“我真的很羨慕他們的執法環境,就抓捕羅敏誌而言,他們居然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就能找到疑犯。同時,內地警方的監控等治安網絡非常發達,他們還可以發動當地居民協助搜尋疑犯。這一點,我們香港似乎做不到。”

    黎墨瑩也思考了起來:“我們ICAC的最大特點就是獨立辦案,但就是太獨立了,資源訊息都太狹隘,光要同你們警方合作,程序都很複雜。但是北城警方和監察委不一樣,似乎有一種說不出的默契,一旦有案件,他們會在第一時間反應過來,並整合全部情報然後有效地分工。”

    沈國毅忍俊不禁:“可以啊,你現在說起話來都是一套一套的。那你分析一下,北城能做到這一點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

    黎墨瑩搖搖頭,她似懂非懂。沈國毅說:“政治!這就是內地政治製度的優越性!內地的執政黨隻有一個,在北城,所有公職部門都由中國共產黨北城市委員會領導。其中,北城的紀委書記、也就是監察委主任,是市委常委。領導公檢法的是政法委,其書記也是常委。所以,北城政府及其下屬單位——公安局,看似和北城監察委互相獨立,實際上都接受北城市委的領導。當兩個部門遇到任何麻煩,都可以由市委來統籌。”

    黎墨瑩笑了一下,沒有說話。沈國毅接著說:“近年來,很多香港市民對內地的政治製度評頭論足,其實他們對內地根本不了解。不是說內地的製度一定比香港的製度好,最起碼一旦發生什麼事,內地的各個部門可以同時啟動,爆發出巨大的動能。這就是你所說的,他們有一種特殊的默契。我認為與其說那是一種特殊的默契,倒不如說那是由製度所帶來的強大凝聚力。”

    黎墨瑩點了點頭:“看來我們香港人要用新的眼光看待內地及其製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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