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章節字數:1477  更新時間:08-08-2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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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人發現是我殺了女友,在他們眼裏,我是一個可憐的男人,戀人突然失蹤了,正感到極度不知所措。看來我的演技很逼真,結果是有些人不為我的女友流淚,反而為我流淚。我覺得這個世界已經瘋了,因為他們都沒有指出是我殺的。我自己沒辦法承認自己殺了女友,但我覺得周圍的人應該替我指出來。

    我一直從內心深處希望他們能指出來,說"你就是罪犯",我在等著這個時刻的到來。就連以此為職業的警察也不揭露我的罪行。

    ……我好想早點獲得解脫,我想把一切挑明,承認我就是那個殺人犯。不然的話我就得一直這樣演戲演下去。但是我就是跨不過自首這一步,我感到害怕,於是選擇逃避問題、偽裝一切。

    在我自己調查了一周、演了一周的戲之後,再也找不到可以打聽的人了。在那之後我就成了無頭的蒼蠅。

    "沒有線索可以知道罪犯是誰!難道沒有信息了嗎?"

    4)

    我一個人呆在房間裏自言自語道,一邊操作著電腦。我重新播放了女友腐爛過程的動畫,盯著看了一遍。播放結束的時候,完全腐爛掉的女友已經成了細菌的食物,她看起來不像人,而像一種別的東西,這種東西我從沒看過,也無法形容出來。

    老實說我感到惡心。我才不想看人腐爛的過程呢,更何況她是我愛的人。但是我又必須去看,我看這個就是在告訴自己女友是我殺的,然後暗示我去自首,不過這種暗示總是失敗。

    "我不能這樣呆在這!我要掌握點信息!調查要靠跑路!"

    我把視線從女友腐爛的動畫移開,站了起來。我拿著她的照片來到外麵,在街上踱來踱去,一麵做出尋找犯人的樣子。

    我手裏拿的不是女友腐爛後的照片,而是她生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友很美。照片上女友的背後是斑馬的圈,照片拍攝的地方就是那個動物園。那天她突然下了決心,花了很多錢買了個相機。我們走在動物園裏的時候,拍了很多目光呆滯、發出臭味的動物的照片。最後的幾張才是對著女友拍的。女友站在斑馬的前麵,似乎在瞪著什麼,這個形象永久地留在了膠片上。

    我走在街上,拿著那張照片向路人詢問,打聽信息。當你走在人行道上的時候,忽然有人讓你看一張照片,你肯定會有點不知所措吧?我很明白這一點,但我感覺我必須這麼做。在周圍的人看來,或許我像一個流浪漢,不過我無法顧及這些。

    我工作沒了,也沒有活下去的意義了,儲蓄的錢也見底了。不久可能就會被趕出公寓吧,不過沒關係,我可以睡在車裏。沒有吃的東西的話,可以搶別人的。即使犯罪也沒關係,因為我要一直扮演這樣一個人--隻要能找到殺死女友的凶手就可以了,其他的什麼都不在乎。

    整個白天我都在街上向人打聽有沒有看到我的女友。

    "您知道照片上這個人嗎?您有沒有在哪兒見過她?求求你了,告訴我吧……。"

    以前有一次我在同一個地方這樣重複幾個小時之後,附近店裏的一個人報告給了派出所。我現在吸取了教訓,在一個地方逗留一段時間之後,就驅車到另一條街上,然後重複同樣的事情。

    我曾經好幾次被一群年輕的男人糾纏,還有一次慘遭毆打。那是在一個胡同裏發生的事。我進行反抗,結果對方拿出了刀子。我希望他能這樣刺過來,刺到我的心髒裏,這樣就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我可以就這樣死去,不用承認女友是我殺的。在臨死的時候我不是殺人犯,而是一個受害者。這樣的結果對我來說維護了我的自尊,是唯一可以完全逃脫自己罪行的辦法,這樣我就不用拿著女友的照片尋找本來就不存在的罪犯,也不用在街上問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了。

    但是那個年輕人並沒有用刀子刺我。於是我隻有自己抓住他拿刀子的手,硬往我胸口拉。現在隻要那個人用力把刀插進我的胸口就行了,可那個家夥開始不停地顫抖,還不住地給我道歉。旁邊的那些人也是臉色鐵青。不久警察就來了,那群人丟下我跑了。我當時真想大喊:"等等我,把我也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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