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Love Is First

章節字數:2649  更新時間:08-08-22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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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看見林渺,剛上高一。正好是16歲的年紀,張揚,又含苞欲放。

    而那個時候的我正瘋狂地迷戀著某位韓國男明星,大有非君不嫁之勢,每天嚷嚷地除了愛他就是嫁他。

    於是,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了這個名為Q的女孩的瘋狂“愛情”。

    於是,在這樣的瘋狂愛情下,催化了我與林渺的初遇。

    俗的不能再俗的初遇。

    因為每個人大概都有愛屋及烏的小情緒,所以,當某人告訴我這個學校這個年級隻是不同的班級,有個男生跟我的瘋狂愛情對象長得7分相像的時候,我愣住了足足30秒,然後眼冒綠光且狠狠地磨著牙咬牙切齒地問道,“哪個班的?什麼名字?”

    泄密的某人看著我一副饑餓過度的大尾巴狼樣子,縮了縮被我看得已經發毛的頸項,突然有點兒後悔,不怕別的,就怕那可憐的小男孩被我這頭已經餓昏頭的大尾巴狼給撲倒在地狼吞虎咽生吞活剝了去。

    看著一臉猶豫掙紮的泄密者,我再度咧開嘴,向她展示我白森森透著寒的牙。

    “7班,聽說叫林渺。”某人自動坦白,絕不敢有絲毫隱瞞。

    “跟我下去看看。”我一把拽住某人的衣領,氣勢洶洶地向樓下走去。我倒要看看這個林渺長得有多像,要是不像。。哼哼。。我回過頭來打量著某人,某人又再度不自覺的縮了縮脖子,頭皮一陣發麻。

    來到7班門口,我叫住了自己認識的同學。

    “聽說你們班有個叫林渺的,長得像我家寶貝啊?”

    認識的同學笑著打量我的神情,思索著應該怎樣開口去描述這個林渺。剛好,認識的同學眼光一轉,瞄到剛從門口出來的一個身影,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激動萬分地湊在我耳朵邊說:“看到沒,就是他,穿白襯衣的那個。”

    我疑惑的眼神隨著同學的眼光飄了過去,正好看到一個穿白襯衣的男孩子的側麵。就那麼一晃,我結結實實地愣在了原地,何止7分像,那側麵,那可愛的小鼻子,簡直就是一個縮小版嘛!

    於是,那道飄然而過的身影,就像一道強烈的陽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在我那顆粉紅色的桃花心裏開辟出了一片新天地。

    “完蛋了”我腦袋裏浮現出了這三個大字,有點控製不住地想要神經抽抽。

    被忽略了很久的某人看著我一臉激動到不行的表情,有點無奈的歎了口氣,這算什麼?一見鍾情。。還是移情作用?

    某人現在開始很徹底地後悔了,早知道Q看到林渺會是這樣一副傻樣,她就應該早點跟她說的嘛,這種傻瓜表情能夠出現在Q這個平時精明狡猾的不行的人的臉上,還真夠難的。

    認識的同學看到我一副失神的模樣,忍不住伸手捏住了我有點嬰兒肥的臉頰:“傻瓜,回神了,人都走了還在看!”

    我猛然間被捏回了早不知道飄到哪去了的三魂七魄,還是忍不住瞟了瞟那個已經模糊的背影才轉過頭來,跟認識的同學說了再見,才拖著某人上樓去,走到樓梯的拐角處,我又轉過頭去看那個身影,直到確定沒看見,才繼續一臉花癡樣的往教室回奔。

    某人在一旁不斷的翻著白眼:“看夠了沒?回神了回神了。”

    於是我一臉嚴肅認真地看住某人,一本正經地說了一句幾乎讓某人笑破肚皮的話。

    我一本正經地說的是:“真好看。”

    又再一次想起,或者說從開始就一直沒忘記過的身影,天使一樣幹淨,即使隻是穿著簡單的白襯衫和牛仔褲,即使僅僅隻是一個側麵。在看見的那一瞬間,我心裏忘記了那個瘋狂迷戀的男明星的樣子,眼睛裏麵,隻剩下這個幹淨的男孩子,突然覺得這個男孩其實根本不需要陽光,因為他本身就已經很燦爛了。

    時隔一年又兩個月零三天,我再一次在心裏冒出名為喜歡的小泡泡,那小泡泡冒的讓我措手不及,完全沒有招架之力,隻覺得有一種莫名其妙甜的感覺從心髒一直到達全身每一個角落,就連毛細孔都在叫囂著兩個字:喜歡,喜歡!

    喜歡麼?

    我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草稿紙上密密麻麻寫滿的字,一為林渺,二為喜歡。

    某人看著Q那一副呆呆傻傻的樣子,又開始後悔了,早知道Q受的刺激會這麼大,她說什麼也不告訴她林渺的事。同桌碰了碰某人的手臂,帶著半分好奇,九分半的搞笑心情看向了我的方向,某人一臉無奈地瞥了她一眼:“愛情是毒藥。”

    同桌捂住嘴巴差點笑岔了氣:“小Q中毒了?哪個級別的?”

    某人再一次無語問蒼天:“含笑半步跌!”

    同桌再一次倒在桌子底下瘋狂大笑起來,腦袋裏冒出Q學著周星星的樣子跳門檻。

    某人看了看左邊那一個被愛情毒倒的傻子,又看了看右邊這個笑得快斷氣的瘋子,今天第三次感到後悔,怎麼沒看看黃曆再出門?!

    自從看見林渺之後,我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哪個班的學生,冒著被班上同學狠批的叛徒的罪名,每一到課間便拖著某人假借走親訪友之名去7班門口當門神。

    每次去,我也不怎麼說話,隻是目光不斷地追隨者那個身影。經常都是三個人說著說著便沒了我的聲音,起初兩個人還會喚我回神,到了後來,兩個人習以為常,也不去打擾我神思。

    在一次次的觀望和偷窺(呃。。偷窺)中,我有些驚恐地發現自己每看著那身影一次就每淪陷一分,反而那個迷戀的男明星的身影在她心裏越來越模糊,想到這裏,我嫌惡的搖了搖頭,深刻鄙視自己的移情別戀。不過在鄙視之後,我還是不得不接受自己每天都淪陷的現實,這讓我覺得害怕。

    從內心深處來說,我不是沒有幻想過有一天我和林渺兩個人手牽手,親親愛愛的樣子。可是,從現實來講,這也隻是幻想而已,從初中被狠狠地傷害那次起,我害怕戀愛這兩個字,這是我心裏的一個劫,一個讓人心痛的傷口。

    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的動心,我小心翼翼地保護著那塊讓我甜蜜的角落,生怕有誰搶奪了去。然而,就在流言蜚語傷的我遍體鱗傷也誓死保衛那塊甜蜜角落的時候,那個重要的人親手毀掉了我小小的夢,將我陷入劇烈的痛苦之中。從此以後,我眼神冷了,終於敢勇敢地對視那個人的眼睛,不再小心翼翼,也不再有所希冀。麵對他的時候,我絕對是堅強的,即使轉過身後,那一處角落仍然隱隱作痛。整整一年,我花了整整一年來修補那個流血的傷口,我想我是成功的,成功到一年後的某一天,我們在某個街角不期而遇的時候,我昂首挺胸,目不斜視的從他身邊大跨步而去,徒留下他的視線緊緊鎖在曾經隻把視線鎖在他身上而今天再不看他一眼,驕傲離去的女孩身上。

    擦肩而過的時候,我其實是看了他的,然後我興高采烈地感覺到自己心裏麵有什麼東西崩塌了,那是曾經對那個人深刻的眷戀,今天,終於徹底消失了。

    即使花了整整一年,我也不後悔,因為這個傷口修補得實在太完美,完美到看不出一絲疤痕,實在太令人滿意。

    我突然想到了一句酸酸的詩:從此蕭郎是路人。果然是路人了,背對著那個人,我揚起唇不出聲地笑了。

    想到自己傻的讓人笑掉大牙的曾經,我心裏酸了,後悔了,鬱悶了,多麼美好又青春的年華啊,你說我怎麼就遇上個非良人呢?

    某人轉過頭去的時候剛好就看到這個女人一臉抓狂,頭發呈雞窩樣式,下巴擱在桌子上,兩眼無神平視前方的樣子。眉毛不自覺地抖了抖。。這女人,終於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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