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靈魂的蝴蝶

章節字數:2536  更新時間:08-09-2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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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了一個小時,華萊爾回來了。而且是換了一輛完全加拿大化的商務旅行車。對這樣靈活變通的拍擋,我真是沒話可說。美國佬也真是對我的心理了如指掌。因為我最不能容忍的是那些踢一腳動一動、不踢不動的沒有大腦的人。

    換車看似是小事,實則是大事。試想想,車是偷來的,雖然曾經起了偷梁換柱的作用。但隻是曾經。隻能用一時,而不能常用。當我的對手發現我們棄了原來的車,自然就會想到我們會去偷車。如果那小城隻丟了一輛三淩日吉,電腦上一查,我們還往哪裏跑?

    看是輛新車,我便知道這是華萊爾晚回一個小時的原因。買車的必要手續,自然會花去時候嘛。

    上了車,感覺舒服多了。車內寬敞,泰森坐在後排也不用屈居了。

    泰森不能開車,他太美國化了。珍娜也夠累了。華萊爾的大腦需要用在更重要的地方。波姬絲讓人一看就是耶魯大學出來的博士,肯定不成。這麼一篩選,羅伯納就成了最佳人選。全世界搞技術的人都差不多是同一個模式倒出來的,說他是加拿大的工程師,別人半點也不會懷疑。對了,羅伯納是戴了眼鏡的,他的眼睛在鏡片後閃轉了幾下,多少有點不情願。在他看來,他假假的也是個電腦專家,不是一個體力勞動者。

    但在華萊爾看似溫和,實則嚴厲的目光之下,他連嘟噥一聲都不敢,乖乖開起車來。

    說實話,要不是我感覺到我們現在是處於安全的狀態,他羅伯納想主動請纓,我都會叫他睡覺去。我情願用泰森,哪怕冒險一點。但萬一遇到什麼突然事件,泰森肯定會像在球場上一樣,在人堆中也能殺出一條血路,來個美妙的扣藍。

    我突然決定往西走,並非是我突然的心血來潮。而是我的靈魂。這個壞家夥,一進入加拿大,我還沒去想紅紅的楓葉,翩翩的蝴蝶,它倒先想到了。昨晚出去活動的時候,它就跑到楓樹林去飄啊轉的。盡管隻是中秋,加拿大的楓樹還沒有經霜打,楓葉並沒有達到猩紅、血紅、鮮紅、火紅的地步,卻也開始淡淡的紅了。這淡淡的紅,秋息是那樣的清新,那樣的爽朗。我的靈魂就禁不住爽一把再說。爽了楓葉,這家夥居然又跑到人家蝴蝶的集居地,撩撩這隻花蝶的觸須,掀掀那隻黃蝶的眼簾,硬弄得人家半夜醒來,與它翩躚一番,方心滿意足。好在蝴蝶不會說話,也沒錢請律師團,否則肯定要將我告上動物法庭,告我性騷擾了。

    這都怪我。

    或許也不能怪。熱愛蝴蝶是人的天性。不管是誰,都會愛。不信你去問一個殺人犯,問他小時最愛的昆蟲是什麼,他絕對想都不會多想,就會說:蝴蝶。

    就是說,因為我的所愛,我的靈魂,早就蝴蝶翩翩了。這下,到了北美蝴蝶的故鄉,它豈能放過?

    我說過,我的靈魂最討厭抽象的東西,它有什麼話,都是通過形象來啟發我的。

    不用說,我有兩種選擇。一是躲到楓樹林裏麵,讓楓樹林的秋息,遮掩我靈魂的香味。這本是最佳之選。因為加拿大是楓樹之國,楓林遍布全國各地。即使我的對手知道我就在加拿大,他也拿不準我具體在什麼位置。二是與蝴蝶一起翩翩。霜期快到了,北美的蝴蝶要遷徙到南美。

    二者相比,前者有前者的好,但前者夠為被動,後者則主動,且靈活。

    換著是誰,都會選擇後者的。

    因此,我便決定往西走。我的靈魂,也好像已經猜到我必選後者似的,昨晚就已經為我選好了地方——蘇必利爾湖邊的桑德小鎮。

    那裏既是蝴蝶的集居地,又與美國交界。相距不到百裏,就有一個美國軍營,駐守著一個機械化部隊。

    我的靈魂啊,真是冰雪聰明。他知道我向來敏感,說得不好聽就是疑心重,對中情局、國土安全局的高層人員不太放心。也不能放心。很多特工被內奸搞死是常有的事。即使經過內審、特審,內鬼清除了,但對我這個重量級的人,我的對手豈能不出重金收買?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重金之下,不說內鬼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冒個三幾個出來,是很正常的吧?

    不是我怕死,是我媽不願我死,是波姬絲不願我死。我不能不處處考慮我的安全問題。

    不用我說,華萊爾擁有很大的特權。說白了,他有調動軍隊的權力。這是我最看重的地方。我的靈魂之所以為我選中桑德小鎮,就是看中百裏外的美國軍營。在它眼裏,部隊相對要單純一些。而這個機械化部隊又身處邊界,別人想發展間諜,也不會想到來這個地方發展。

    思路一通,就等於一首詩基本完成。我的心情便顯得興奮和愉悅。人和人在一起,都會受感染的。尤其是在危險的處境之下,做頭的心情就會直接影響別人。我這個無形的頭,一言一語,一舉一動,無疑都會左右整個小組的情緒。

    一開心,我竟想到唱歌。便悄聲對波姬絲道,“我唱首歌給你聽。”

    波姬絲感到有些驚異,繼而望著我笑說,“據我們所知,你是從來不去那些夜總會唱K什麼的,你好像沒有什麼音樂細胞嘛。”

    “親愛的,你們搞錯了。”我道,“其實我每天都至少要唱五十遍歌,當然是在心裏唱。而且有時是唱同一首歌。好玩吧?”

    “好玩,就是你太狡猾了。這麼大的特點,我們居然沒發現。要是你是我們的敵人,我們真死定了。”波姬絲可真會讚人。我望著她晶亮情深的眼睛,說道,“即使是敵人,隻要見到你,我絕對會立馬投降。”

    “唉喲,親愛的,好肉麻哦。”波姬絲笑道。車上的人都笑了。

    “行了,我就唱首《紅河穀》吧。”

    “這是你老爸當知青養牛的時候最愛唱的了。”

    嗬,對我老爸倒了解得這麼清楚。

    “所以嘛,我不用學,我老爸就遺傳一大堆歌給我。”

    “得得得,別神吹了。快唱吧。”波姬絲道,雙手摟著我的脖子,望著我的眼睛,好像車內就我們兩個人似的,我隻唱給她一個人聽。

    當我張口唱出,波姬絲真就顯得驚奇了。雖然我的節奏感不太好,可我充滿磁性的男中音,卻令他們聽得著迷。

    我開了個頭,然後每人都輪著唱。

    刹時,車內的氣氛便寬鬆、活躍了起來。

    到了桑德鎮,已經是晚上十點多鍾。我們包了一間靠近湖邊的別墅,住了下來。

    掃了一眼大家,誰的臉上都爬上了疲勞。我便對他們道,“今晚大家就放心休息吧。”

    聽到這話,別從都像得到了特赦,很是開心,唯獨珍娜似乎臉有難色。

    華萊爾忙對她道,“聽李先生的,你今晚也放心休息。”

    “可我——”

    顯然,珍娜沒有忘記自己的職責,她的工作就是我的貼身保鏢,就是要絕對保證我的安全。

    “沒事,珍娜,真的,你放心休息吧。”我柔聲地對她道,她似乎才放下心來。但走了兩步,又回過身來,望著我說,“我就在你們隔壁,有什麼事盡管吩咐。”

    “好,我會的。”我答。心想這些美國姑娘,既奔放,卻又很講原則,什麼時候都不會忘記自己的職責。

    當我和波姬絲上了二樓的房間,我的靈魂就像放大假的學生,一陣風似的飛了,找它的蝴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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