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157 更新時間:08-10-11 17:19
樓下公雞啼,我便睡。像陳白露。像鬼――鬼還舒服,白天不用做事。按:陳白露是<日出>裏的交際花。她有一句出名的對白:“太陽不是我們的,我們要睡了。”
我們下一代同我們比較起來,損失的比獲得的多。例如:他們不能欣賞<紅樓夢>。
“人性”是最有趣的書,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厭的人,如果你細加研究,結果總發現他不過是個可憐人。
不知聽多少胖人說過,她從前像我那年紀的時候比我還要瘦――似乎預言將來我一定比她們還要胖。按:愛玲不食人間煙火,從前瘦,現在苗條,將來也沒有發胖的危險。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樣短暫。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來越嘮叨,煩得他走投無路。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點是使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
有些書喜歡看,有些書不喜歡看――像奧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喜歡看張恨水的書,因為不高不低。高如<紅樓夢>、<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寫。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也喜歡看<歇浦潮>這種小說。不過社會小說之間分別很大。
不喜歡看王小逸的書,因為沒有真實感,雖然寫得相當流利,倒情願看“閑草野花”之類的小說。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藉口。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難”,每次想起來都重新慶幸。
一個知已就好像一麵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來。
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什麼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
我有一陣子不同別人接觸,看見人就不知道說什麼好。如果出外事,或者時常遇到陌生人,慢慢會好一點――可是又妨礙寫作。
有人說:不覺得時間過去,隻看見小孩子長大才知道。我認為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個月又過去了。但從來沒有過這種經驗。按:現在愛玲可以靠每半年結版稅知道,隻是相隔時間長一點。
“秋色無南北,人心自淺深”,這是我祖父的詩。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女明星、女演員見我麵總劈頭就說:“我也喜歡寫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著許多別的事情――如演戲――她們也可以成為作家。
有人共享,快樂會加倍,憂愁會減半。
搬家真麻煩!可是一想起你說過:“以前我每次搬家總怨得不得了,但搬後總覺得:幸虧搬了!”我就得到一點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裏太舒齊,否則可能:(一)立刻又得搬家(二)就此永遠住下去,兩者皆非所願。
你們臥室的小露台像“廬山一角”,又像“壺中天地”。
從前上海的櫥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許白俄多,還有點情調。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櫥窗了。
教書很難――又要做戲,又要做人。
這幾天總寫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寫了改,抄時還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
(一)海棠無香;(二)鰣魚多刺;(三)曹雪芹<紅樓夢>殘缺不全;(四)高鶚妄改――死有餘辜。按:前三句用在<紅樓夢未完>一文中,重抄時差一點刪掉,後來我說:“如果你不用,我用。”愛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總使我想起“涎瞪瞪”這幾字。
很多女人因為心裏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例如丈夫對她冷淡,就亂花錢。
·聽你說她穿什麼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麵孔已經熟悉,隻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寫吃的隻撿自己喜歡的。我故意寫自己不喜歡的,如麵(又快又經濟)、茶葉蛋、蹄膀。
別人寫出來的東西像自己,還不要緊;隻怕比自己壞,看了簡直當是自己“一時神智不清”寫的,那才糟呢!
寫小說非要自己徹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細節),否則寫出來像人造纖維,不像真的。
寫完一章就開心,恨不得立刻打電話告訴你們,但那時天還沒有亮,不便擾人清夢。可惜開心一會兒就過去了,隻得逼著自己開始寫新的一章。
我這人隻有一點同所有女人一樣,就是不喜歡買書。其餘的品質――如善妒、小氣――並不僅限於女人,男人也犯的。在亂世中買書,丟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機失敗,還是不肯罷手。等到要倉皇逃離,書隻能丟掉,或三錢不值兩錢地賣掉,有如女人的首飾,急於脫手時隻能削價賤賣;否則就為了那些書而生根,舍不得離去,像xxx那樣困居國內。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一個像某些男人那麼喜歡買書的女人,女人總覺得隨便買什麼都比買書好。結論是:一個女人如果肯默不出聲,不雲幹涉男人買書,可以說經得起愛情的考驗。
辦雜誌,好像照顧嗷嗷待哺的嬰孩,非得按時喂他吃,喂了又喂,永遠沒有完我一聽見xx的計劃就擔心這一點。
最討厭是自以為有學問的女人和自以為生得漂亮的男人。
本來我以為這本書的出版,不會像當初第一次出書時那樣使我快樂得可以飛上天,可是現在照樣快樂。我真開心有你們在身邊,否則告訴誰呢?
狂喜的人,我還能想象得出他們的心理;你們這種謙遜得過分的人,我簡直沒法了解!
我小時候沒有好衣服穿,後來有一陣拚命穿得鮮豔,以致博得“奇裝異服”的“美名”。穿過就算了,現在也不想了。
這首詩顯然模仿梁文星的作品,有如猴子穿著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我喜歡的書,看時特別小心,外麵另外用紙包著,以免汙損封麵,不喜歡的就不包。這本小說我並不喜歡,不過封麵實在好看,所以還是包了。
這張臉好像寫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寶物,每過一陣也得拿出來,讓別人賞玩品評,然後自己才會重新發現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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