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1

章節字數:1370  更新時間:20-11-17 21:07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1

    “皇上,太子來了。”大太監洪海輕聲回道。

    皇上在暖塌上正臥著,於是放下手裏的書,“傳進來吧。”身後兩個當值的太監忙扶著皇上起來。

    琨勱健步而入,看見父親便跪下來行禮,“給父皇請安。”

    “坐下吧。”皇上說著吩咐道,“去把朕中午喝的湯再傳一碗來,給太子祛祛寒氣。”

    有人就去了。琨勱坐下,看著午睡剛醒,神有些發乜的父親,“如今天寒地凍,父皇要多保重龍體,這樣的天氣身體最容易出虧空。”

    皇上擺擺手,“能補的都補了,也不過就是這麼著,不說這個了。叫你來想問問你這幫子藏僧怎麼打發?這一拔子一拔子沒完沒了地來,鬧得朕牙疼。”

    琨勱想了想,就道,“父皇,兒臣認為避免一派獨大的最好方式就是這樣廣封,沒有別的更好方法。”

    皇上點頭,“是這樣。可這幫子僧人就認準了咱們是這麼想的,連些在當地沒什麼影響的小教小派都來請封,將來這如何能鬧得清?”

    琨勱就歪著頭想著,皇上輕聲對身邊的太監吩咐了句什麼,那太監便去了。

    “父皇,這件事若在以前還好辦些,封些有影響的大教派,把那些小教派口頭打發了就行了;可幾年前宗咯巴大師在拉薩舉行了祈願大會,他的格魯派如今漸漸成勢,他的背後有大量的當地貴族的支持,如今信徒眾多,在藏區廣為流傳,已經有一派獨大的趨勢了。這種時候朝庭隻用兩個選擇:要麼廣封,避免一派獨大;要麼就大力支持這獨大的一派,拿來為我們所用,這樣其實於藏區的安定也是有益的。”

    皇上就看著琨勱,“往下說。”

    “父皇,孩兒這幾天也一直在想這個事情,現在還不是咱們支持這一派的時候,原因隻有一個:他們還不夠強大。如果朝庭這時候支持他,肯定會引起其它與其實力相當教派的不平,那樣反倒是打破了現有的平衡,容易引起衝突。不如再等一等,等它們再強大一些,有足夠多的老百姓和地方權貴的支持,那時咱們再順其而行,支持它們,製定出一套可以保證藏區安定的模式來,事半功倍呀。如今,還得是以廣封為主,保持安定為上。”

    皇上就歎了歎,“有些事情真是急不得,隻能順其自然,侍時而動了。”說著對拿了一本折子過來的太監道,“遞給太子。”然後看著太子,“西藏倒是不急,可這急的有,你看看這個吧,你七哥從廣西加急送來的。”

    琨勱忙接了折子,快速看完,然後收了折子看著父皇,“父皇允了嗎?”

    皇上就道,“朕想聽聽你的意見。”

    琨勱低著頭,停了下道,“孩兒主張繼續往南打。”

    “繼續說。”

    “是。藏區不尚武力,所以可以文治;廣西蠻地,千百年來武力反抗朝庭不絕,即使和親教化,他們也軟硬不吃,根本養不熟,隻能以打換安寧,別的都隻是暫時的權宜。那安南自古就是我們中原朝庭的藩屬,卻又不甘心,時不時與我邊鏡那些反王明目張膽地勾結,相互依托,各謀其利。如今七哥和雷塵已經陣在那裏,殺了那些反王一個幹淨,也正是安南朝庭最驚懼之時。如今咱們士兵士氣也正旺,手裏兵力糧草充足,後方安定,補給有保證,這個時候往南打條件和時機都是正好的。如果放棄這個機會,給了他們補充元氣養精蓄銳的時間,過一段日子再鬧,朝庭又要集兵派將,又是好一番消耗,不如就趁這個機會,直搗安南老巢,震懾邊鏡後緩的根源,或可換當地幾年十幾年的安定!”

    看得出,皇上仍在猶豫。琨勱就看著父親。

    “若有此役,又免不了血流成河,白骨森森,到底是古人說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為最上。我們可不可以在南安朝庭裏扶植一個可推翻他們當今朝庭的勢利,拿來為我所用,事半功倍不說,更可長久罷了幹戈呀。”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