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第七章小雨,你做我的弟弟吧

章節字數:6061  更新時間:20-11-2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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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的龍哥也不是以往在公司時候那麼的嚴肅、威嚴甚至還有些冷酷,他和洪雨聊天時候語氣很溫柔,而且看著洪雨的眼裏是微笑的暖意。龍哥今天穿了一件銀灰色的高領衫,外麵隻穿了一件黑色的羊絨大衣,下穿一條藏藍色的牛仔褲,腳蹬一雙戰地靴。非常的瀟灑帥氣。

    龍哥帶洪雨去吃的正宗的草原烤羊排,兩個人喝的是麥仔茶。

    “這家的羊肉都是從你們呼倫貝爾空運過來的,味道非常的棒。你多吃一些,感覺你最近似乎有點瘦了吧。”龍哥用刀片下一片羊肉夾給洪雨,看著他關切的說。

    “我。。。還好吧,始終這樣,保持140斤,怎麼吃也不長肉,浪費了糧食了。”洪雨微笑看龍哥著調侃自己。

    “聽說你們呼倫貝爾冬天非常的寒冷,最冷甚至可以達到零下四十多度,能在那裏生活的人啊,真的是勇士啊。”

    “嗬嗬,是的,現在大多都住在城市裏的樓房了,冬天很早就供暖了,房間裏非常的溫暖,穿件短袖就可以。隻是外麵是非常的冷,所以,如果沒有必要的事情,很少出門的。”

    “噢,我最北的地方,隻是去過哈爾濱,內蒙古還從來沒有去過,不過非常喜歡草原,也非常的喜歡騎馬,隻是馬術不怎麼好,去年春天去壩上草原,還得有人在前麵給我牽著馬,才敢騎。”龍哥嗬嗬的笑著。

    “我最愛的運動就是騎馬了,我9歲就會騎馬了,那時候爸爸還在林場工作,家也安在那裏,爸爸的林場有一百多匹草原馬,每個護林員都有自己專屬的馬匹還有一條狗。每當他們外出巡邏的時候,一百多個穿著綠色迷彩服的青年騎著高頭大馬,真的是非常的壯觀非常的帥氣,那時候我的夢想,就是等我長大了也要像他們一樣。”

    “噢,9歲就會騎馬,還沒有馬鐙高呢,那你的騎術一定很棒了。”龍哥滿臉羨慕的說。

    “還好吧,在林場的那幾年是我童年中最快樂的時光,一望無際的大草原,碧藍碧藍的天空,天上的雲彩就像羊毛一樣的雪白,騎著馬任它在草原上飛奔著。耳邊呼嘯而過的風,即刺激又暢快。”洪雨端起茶水喝了一口。

    “隻是那種快樂的時光再也不會有了,媽媽去世後,就埋葬在那片草原的一個小山上。隨後爸爸的工作調動到了城裏,就遠離了草原,我也隻是每年媽媽的忌日去祭拜一下。想來也有多年沒有騎馬了。現在我兩年沒回家了,不知道再回到那片草原會是什麼時候了。”

    龍哥看到洪雨此時眼睛裏淚花閃爍,眼淚似乎就要溢出來了。

    ”嗯,抱歉啊,龍哥勾起你的傷心往事了。”龍哥邊說邊把抽了張紙巾遞給洪雨。

    “嗬嗬,沒事的,沒關係,龍哥,你不必歉意,這都過去了這麼多年了。我已經沒有什麼了。可能是今天吃到了家鄉的味道,非常的感動。”

    於是兩個人相視而笑,邊吃邊聊著,這時洪雨第一次和龍哥單獨吃飯,如果說剛開始有點小小的緊張尷尬的話,那麼現在感覺非常的輕鬆。

    “對了,小雨,哦,我可以這樣叫你麼?因為給我的感覺你就像一個還沒有長大的小兄弟。”龍哥微笑著瞪著洪雨的回答。

    “可以啊,很多年沒有人這麼叫過我了。”洪雨喝了口茶水淡淡的說。

    “是麼,還有誰這麼稱呼你呢?”

    “我媽媽,我媽媽在世的時候就是這麼叫我的。”洪雨看著對麵的龍哥說。

    “小雨,我其實很想了解你,特別是那天在看著你在舞台上悲情的演唱著著張國榮的歌曲,我的直覺告訴我,你一定是經曆了很多很多,而且你的眼睛深處,總是有一股常人難以察覺的憂鬱。。。。隻是我們接觸時間太少,也沒有太多的時間去了解你。”

    “哦,其實也不是什麼無法說出口的事情了。我媽媽在我10歲的時候就去世了,之後我爸爸先後給我找了三個繼母。雖然我的學校和家都在一個城市,但是小學時候我就已經住宿了,從我爸爸找第一個繼母的時候,因為繼母帶來一個女兒,家裏住不下,所以11歲我就開始住宿了,此後我也就習慣了住宿的生活。放假了,我就去鄉下姥姥家。從小到大爸爸沒有參加過一次我的家長會,沒有去學校看過我一次。他隻注重他的小家,而我似乎不是他的那個家的一份子。可以說,他沒有給過我父親的愛。”洪雨目視龍哥淡淡的述說。

    “雖然他現在對我不管不問、任憑我自生自滅了。但是我還是要感謝他,無論如何是他供我考上了大學。所以我也很滿足了。”洪雨笑了笑喝了口茶水。

    龍哥拿起茶壺給洪雨加滿了茶水,沒有說話,隻是靜靜的看著洪雨,眼裏夾雜著些許的憐愛。

    “其實,當一切都過來了,感覺也沒有什麼的,我呢,隻不過是比有些同齡人經曆的承受的多一點而已,可是,我總再想,世界上還有很多很多還不如我的人呢。我現在很好,再有一年就可以畢業了。”洪雨說完夾起一塊牛肉美美的吃了起來。

    “是的,再有一年畢業了,那麼你現在駐唱賺的錢夠你上學的費用和平時的花銷麼?”龍哥關切的問道。

    “嗯,夠了,我平時也沒有什麼大的開支,日常生活開銷也不大。雖然平時我每周隻是工作兩天,但是寒暑假,隻要夜總會需要,我就可以天天的登台了。這樣也夠上學的開銷了。”洪雨邊說邊拿起茶杯。

    “龍哥,我以茶代酒,這還要感謝龍哥給了我工作的機會,謝謝龍哥。”洪雨滿臉真誠的表情。

    “小雨,你不用謝我,這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結果,而且你也感覺到了我們夜總會的客人,很喜歡你的歌聲啊。你也給公司創造了利益的,所以不需要感謝我。如果說要感謝的話,是哥哥我要感謝你的,上次那個張總那麼為難我,你為了維護我,把自己喝的不省人事。那天龍哥非常感動,因為你而感動。”

    “龍哥啊,不要再提那天的事情了,半瓶酒酒換來一部手機,我感覺非常值當了。我比咱們家那些陪酒的小姐姐還值錢。說罷洪雨像個沒長大的孩子一樣開心的笑著。

    望著眼前這個笑顏如花般的少年,龍哥深深的竟然被這個少年深深的感染了。自從退伍後,經商這麼多年,麵對社會上的形形色色各種各樣的人,爾虞我詐,互相之間似乎隻談利益,而沒有情義,彼此都戴著厚厚的麵具。

    多少年沒有看過這麼純真的笑臉了,沒有絲毫的世俗之氣。特別是聽經理強子說起,有一次,一個女老板模樣的客人喝高興了,非常喜歡洪雨的歌聲,拿出兩捆百元大鈔,讓洪雨陪她喝酒,說隻要把她陪高興了,這些錢都是他的了。可是洪雨在委婉拒絕後,穿上衣服直接回家了。在夜總會這樣魚龍混雜的場所,一個隻有20歲的少年竟然能夠不被燈紅酒綠的生活所侵蝕,堅持自己的原則,真的是難能可貴啊。龍哥定定的看著麵前這個幹淨的少年,愈發的喜愛了,眼裏滿是喜愛之意,他感覺自己內心深處沉寂了多年的某個地方,似乎在慢慢的蘇醒。

    飯後,洪雨說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可是龍哥堅持開車送他回去。

    “你現在住的地方冷不冷啊,村裏的村民很多為了省錢,都舍不得燒煤,房間裏應該不會太溫暖吧。”

    “嗯,暖氣是不太暖和,不過還好了,我身體好,蓋兩床被子就不冷了,房東大媽對我已經挺好了,一直都沒有漲房租。”

    嗬嗬,龍哥轉頭看了看洪雨笑了。“你啊,小傻子一個,隻記得別人對自己的好。”

    “不然呢?生活本來很多的不如意了,如果什麼事情都要斤斤計較,那麼每天都會不開心,每天呢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所以呢,何不如,多一點大度,少一點計較,讓別人開心一點,讓自己也舒心一點。”洪雨坦然的說。

    “小雨,如果你願意,以後你就做我的弟弟吧,我家裏隻有我一個孩子,如果有你這個弟弟,我會非常高興的。”

    “噢,這個,龍哥,你就停這裏吧,你的車體積太大了,前麵不好走了,我轉個彎就到了。”洪雨沒有回答龍哥的話。

    龍哥靠邊把車停下,“下個月天氣會更冷了,如果你不介意,就搬到公司來住吧。”

    “住公司,還是不要了吧,我不想給公司給你增添任何麻煩。你給我買的這個手機,就招惹了一些人的非議了,雖然沒有人當麵說過,但是玲子有和我說了一下。沒事的,我已經習慣了。”洪雨委婉的拒絕。

    “怎麼會有麻煩呢?整個公司是我的產業,我的錢我想給誰買東西就給誰買東西,關他們鳥事兒,看來我得給這些哥管理開開批鬥會了。一個個沒事閑的背後閑扯淡,我最討厭背後說別人閑話的人。”龍哥有些怒了。

    “龍哥,你別生氣啊,都怨我,我提這事幹嘛啊,我沒事的,讓他們說去吧,隻是我怕給龍哥帶來麻煩。”

    “小雨,我決定了,你就搬到公司來住,我辦公室裏有一間寬敞的臥室,洗手間淋浴都有,這是我平時休息用的。現在我基本不用,這個周末,你就搬到我辦公室裏住,我看看誰敢給我說三道四的。”

    “龍哥,真的不用了,你可別讓我搬你那裏去住了。對了,我剛剛沒有和你說呢,過幾天我也許會和朋友去住了,上此你見過的,去我們那裏過生日的那對情侶,他們過幾天要搬到小區裏去住,我那個哥們兒讓我和他們一起搬走,我大概會搬去和他們去住。”

    “噢,就是那個挺帥的但是看起來像個痞子似的麼?”龍哥似乎有點不高興。

    “嗬嗬,龍哥,你是對他有成見麼,他叫陳子坤,人家可不是痞子,他現在還是軍校在讀生呢,和你一樣是個軍人,隻不過今年因為點事情休學了一年。我們在一起相處的很好,他對我也挺好的。”洪雨為坤子辯解著。

    “好了,隨便你吧,你的世界裏似乎沒有壞人,不要等到哪天哭都找不到東南西北。”龍哥似乎有些不耐煩了。

    “噢,那我回去了,那龍哥你開車慢一點,路比較滑。”洪雨打開車門下了車,他不知道龍哥為什麼突然間似乎有點不高興了。

    “等等,”龍哥下車招呼洪雨。

    洪雨停下轉過身望著向自己走過來的龍哥。

    “把這個穿上,天這麼冷,就穿這點,你真的以為你是鋼筋鐵骨啊。”龍哥邊說邊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脫下來,不由分說的給洪雨穿上了。

    “龍哥,不用了,我幾分鍾就到家了,你別把自己給凍著。”洪雨有點慌亂。

    “幾分鍾,這種天氣,幾分鍾就能把你凍透凍感冒了,我沒事,車裏還有一件羽絨服呢。你快點回去吧。我給你時間考慮,做我弟弟的事兒,考慮好了,告訴我結果。”龍哥說完頭也不回的走了。隻留下洪雨定定的站在那裏。

    看著龍哥開車離開了,洪雨也轉身向小四合院方向走去,此時,雖然天氣很冷,但是他感覺心裏無比的溫暖。

    “行啊,洪雨,你老板對你真好啊,親自開車送你回家,還貼心的把自己的衣服親自給你穿上,中國最好老板,不對,應該是世界上最好的老板了,看來您老人家這是要攀上高枝了啊。”坤子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冒了出來。

    “我靠,嚇我一跳,你不想活了啊,像幽靈似的神出鬼沒的。”

    “人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你這時做了什麼虧心事了吧?”坤子揪著不放。

    “我做什麼虧心事了啊,龍哥為了感謝我那天在替他擋酒,請我吃了頓飯,順便又把我送了回來。就這麼簡單。”

    “哦,就這麼簡單啊,給自己老板擋了次酒,你老板又送貴重的手機,又請你吃飯的,你如果為了老板以身相許,你老板還不把夜總會分給你一半啊,真是知恩圖報的好老板啊。”坤子愈發的陰陽怪氣。

    “陳子坤,你是不是有病啊,我看你就是見不得別人對我好,懶得理你。”洪雨真的生氣了,甩開坤子,快步走去。

    洪雨回到宿舍,簡單的洗漱了一下,插好門,熄燈睡了。

    第二天早上,洪雨早早醒來,起床下地把門栓打開,每天這個時辰他都是把門栓打開,給坤子留門的,可是今天,想了想洪雨把門又重新插上,算了,他如果來再開不遲。於是他又上床窩在被窩裏。

    洪雨閉上眼,可是卻靜靜的聽著窗外的聲音,在洪雨的期待中,這個早上坤子沒有來。該起床了,洪雨起床洗漱完畢,穿好衣服,他穿了一件厚厚的大棉襖,拎著裝在袋子裏的折疊的規整的龍哥的大衣,去上學了。今天周五,晚上放學後,直接去上班,把龍哥的衣服直接還給他。

    來到公司,他看到了龍哥的車停在門口,於是先乘電梯來到了五樓的龍哥辦公室,芳姐在龍哥的辦公室。

    “芳姐好”洪雨微笑的問候。

    “龍哥,您的衣服,我給你拿回來了。”洪雨邊說邊把衣服放在了龍哥的辦公室。

    “哦,今天周末哈,你晚上有演出。”龍哥滿眼笑意的看著洪雨。

    “嗯,是的,龍哥,我先下去了,您和芳姐先聊。”洪雨邊說邊向芳姐禮貌的點了下頭,轉欲走。

    “等一下,你先回來。”龍哥把洪雨叫住。

    說話間,龍哥從裏屋拿出來一個袋子。

    “來,這裏麵我給你買了一件大衣,你拿出來試試,看看合適不合適。我感覺應該差不多。”龍哥把裝著衣服的袋子推向洪雨。

    “這,龍哥,我,我有衣服的,你給我買什麼衣服啊。”洪雨非常的尷尬的說。

    “你有衣服,你快把你這件校服一樣的大棉襖脫了吧,還歌手呢,像似一個落魄的街頭歌手。快點,別墨跡,穿上試試。”

    坐在龍哥辦公桌對麵的芳姐驚訝的瞪大了眼睛,看看龍哥,又轉頭看看洪雨。她不清楚這兩個原本不應該有所交集的人,現在是在唱什麼戲。

    洪雨尷尬的站在那裏,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龍哥走了過來,伸手把他的棉襖脫下來,洪雨裏麵穿了一件黑色翻領薄毛衣,襯托他的皮膚愈發的白皙。

    龍哥拿出他給洪雨買的大衣,一件寶石藍色的羊駝大衣,竟然和他自己那件是一樣的,隻不過是顏色不同而已,他的是黑色的,給洪雨買的這件是銀灰色的。

    “真是人靠衣服馬靠鞍啊,昨天看到你穿我的大衣還挺精神,今天順便給你買了一件。別說穿著還真的合適,顏色也很配你,帥氣十足,你感覺怎麼樣啊?小芳。”

    龍哥邊讚賞著邊詢問旁邊的芳姐。

    洪雨越加的不好意思,他轉頭竟然看到芳姐臉色蒼白,目露凶光的正看著他,那眼神像似要把他給吃掉似的。這眼神讓洪雨有些慌亂、感到一絲的恐懼。

    這時,龍哥似乎也感覺到了氣氛的尷尬,斜睨著眼睛看到了芳姐的恐怖的表情。

    “好,挺好,以後你再買衣服,龍哥帶你去,絕對會給你搭配的非常完美,好了,去準備工作吧,龍哥邊說邊替洪雨把標簽剪了下來,洪雨掃了一眼標簽。我的天啊,這一件衣服竟然一萬多塊。

    “龍哥,這,這衣服太貴了啊,我得唱20多天的歌能買這一件衣服啊。”洪雨喏喏的說。

    “你怕什麼啊,我送給你的,又不找你要錢。這個大棉襖就不要再穿了,我會給你處理掉。”龍哥邊說邊把洪雨換下來的大棉襖裝到袋子裏。

    “可是,龍哥,我。。。。。”

    “我什麼我,還不快走,下去準備準備好好的工作。”

    “嗯嗯,洪雨有點不知所措了。慌忙的轉身走了。他似乎能感覺到身後芳姐那快噴出火的雙眼,灼的後背有點火辣辣的。

    “金龍,他到底是你什麼人?你給我說說這是怎麼回事?”他剛關上門,芳姐尖銳的聲音隔著門滲透出來。

    芳姐是這個夜總會的總經理,在這個夜總會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芳姐是典型的北京大妞,今年30歲,豐滿性感,極具魅力,身材高挑、漂亮,一雙猶如狐狸的雙眼,份外的迷人,來這裏消費的客人,許多都是衝著芳姐來的,但是芳姐卻唯獨對龍哥情有獨鍾。據說她和龍哥是一個軍區大院的,從小跟著龍哥屁股後麵長大的。後來,龍哥部隊退役後,開始進入娛樂業,芳姐一直跟隨龍哥打拚到今天,立下了汗馬之勞。

    同時,在後台的化妝間,洪雨也聽那幾個在這裏駐唱的女歌手隻言片語的說過,因為有錢多金、性感帥氣的龍哥永遠是這個夜總會所有女性嘴裏的談資。說芳姐從十幾歲就喜歡龍哥,到現在三十歲了,一直追求了龍哥十幾年,可是龍哥早就和她坦白說兩個人不可能的,他永遠不會接受她的,他隻是把她當作妹妹看待。可是芳姐說隻要龍哥一天不結婚,她就對他一天不死心。

    同時,洪雨也聽說,芳姐什麼都好,就是非常喜歡吃醋,夜總會裏的女人:歌手、前台、服務員、那些陪客人喝酒的公關,不管是誰都必須和龍哥保持距離,如果被她看到哪個女人和龍哥說笑,那真的是摸了老虎的屁股。據說曾經有一個小姐喝多了,抱了一下龍哥,第二天就被她給開除了。

    “完了,這回自己碰了老虎的屁股,這以後還會有好日子過麼?龍哥啊、龍哥,你真的是害苦了我啊”洪雨心想。

    “算了,愛咋咋地吧,姥姥不是總是說: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嗎,隨他去吧。此處不留爺,自由留爺處。”

    

    

    

    

    

    作者閑話:

    每天都在辛勤的碼字,隻是有兩天不知道什麼原因沒有發表出去,或許還是我操作不熟練吧,深表歉意。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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