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魘如花 走到人前  Part 28

章節字數:2485  更新時間:09-01-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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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成信不動聲色地打量著正在鏡子前打扮的寧七澈,今晚的她顯得特別安靜,原本帶點自然卷的頭發被拉直了,柔順地垂在肩上,黑發襯得她的臉有些白,眉色清麗,眼神明亮清澈,晶瑩剔透的一雙小巧耳垂上別著兩顆平板心耳釘,簡潔明朗,身著黃色淑女屋大盆堆領長袖針織毛衣,淺米色羊毛裙,細致的腳腕下是三公分高的達芙妮銀色蝴蝶結涼鞋,時尚且不張揚。

    較兩年前她多了沉靜安然,論容貌雖不及絕色,但卻有種獨特別致、淡無波泊的氣度。

    “喂,我這樣很美是不是?”她自顧自地在鏡子前擺弄,“嗯,小腿還是有點粗,皮膚也太過蒼白,應該再擦點粉潤下色。”

    等一切準備完畢,己是一個鍾頭以後。

    看到安成信那張故作怒狀的臉,她細聲細語地說:“別生氣哦,女孩子打扮都是很費時間的,再說了,我這不是怕給你丟人嗎?再說,偶爾也要七十二變,這樣某人才不會產生視覺疲勞。”

    他無奈的點頭,說,“美麗的公主,可以出發了嗎?”

    車子在本市一個著名的酒吧停下。

    “呃,這?”為什麼會來這,她滿心的疑慮。

    像是能看穿她心思一樣,他隻是紳士般的一笑,“不要奇怪,呆會就知道了。”

    穿過走廊,徑直走向大廳。

    每個角落都坐滿了客人,來往穿梭的服務生,酒杯相碰的聲音,輕語聲,大笑聲,很吵鬧,跟她想象的差很遠,她想著所謂的聚會大概是一些名流在高檔場所上演的一場皮笑肉不笑的鬧劇而己,而現在倒像是參加平民聚會,心中那根緊繃的弦頓時鬆馳下來,連對著他的笑容也無比輕鬆。

    做名人身邊的人大概很難吧,像她這樣,明明虛於這樣那樣的應酬,隨時以高貴典雅的姿態出現在大眾場合,大作表麵文章。

    是新來的樂隊吧,音樂倒是不錯。

    像極了99年校演時候隔壁班唱《身邊》的感覺,還有那個充滿溫情又傻傻可愛的二人組,無印良品。

    最早接觸的就是《想見你》專集,第一次聽到〈雨過天晴〉,就被第一句震到了“雨過應該就會天晴吧”,忍不住不停的重複,真的太幹淨的聲音了,不可救藥愛上了這個完美聲音。《掌心》是高中晚自習休息時候校園裏常常響起的聲音,每次聽到這首歌,都會想起那束被握在手掌裏鮮紅的玫瑰花朵,。

    直到後來聽到他們解散的消息,想著他們分開了,應該是難過的吧,但不強烈。因為相同的旋律似乎可以把他們依然緊密地聯係在一起。

    大學時期,她開始隻聽品冠一個人的專集,盡管光良更紅,但相對於光良的聲音而言,品冠略帶沙啞的聲音顯得很感性,卻又不像RobbieWilliams那麼性感。品冠的聲音很細膩,細膩到你會在他的歌聲中無法自拔。當然,品冠戴著黑框眼鏡本來就讓人覺得他像是一個活在自己世界裏的大男生,這樣溫暖柔和的品冠,他的歌也許大多不激情,但是耐聽,可以一遍遍的,反複的聽。她想更愛他的那種低調的與世無爭的為人。

    溫暖,大概是最貼心的詞語

    “從哪找來的組合,真不錯,有當年無印良品的風範。”她不禁歎然。

    前奏響起,是今年阿信為品冠打造的《那些女孩教我的事》:

    要不是你讓想念猖狂打破天窗

    我不會發現枕頭上的荒涼

    以為你就是故鄉

    卻變成我的流浪

    誰的傍晚是誰的天亮

    十九八七六十六億人同時狂歡

    五四三二一個人倒數孤單

    回憶的擁擠廣場

    假裝你還在身旁

    就像你最愛依賴我的肩膀

    第一行詩的狂妄

    第一首歌的難忘

    第一次吻你的唇你的倔強

    第一顆流星燦爛

    第一個天真願望

    第一個諾言美麗的荒唐

    你教我愛的善良

    你教我恨的野蠻

    你教我忘記該忘傷心太傷

    那些你教我的事

    讓思念更苦更長

    隻想問想念的想念的想念的你怎麼樣

    愛情是信仰或隻能是旅途風光

    那女孩帶我漫遊一次天堂

    你教我怎麼愛上

    卻沒教怎麼遺忘

    讓我的陽光都變成了淚光

    大廳一下子變得很安靜,大家似乎都沉醉在這緲緲的音樂聲當中,一串串音符,其實更像人生路上的一段段心情和經曆,總是能在其中找到屬於自己節拍的調調。

    五月天也是後來她比較喜歡的樂隊,主張自我,才華橫溢,實在想不到不愛他們的理由,歌詞或溫柔,或狂野,吉它聲的清亮,都讓她崇拜。

    “愛情是信仰或隻能是旅途風光,那女孩帶我漫遊一次天堂。”

    她盈盈地笑著,他看著他的眼裏似乎放著整個春天。

    一曲作罷,大廳又恢複了喧鬧,“大家似乎都很期待下麵的節目呢。”他饒有興趣地看著她。

    她卻嘟著嘴不說話。

    他拍拍她的肩膀,一句等我卻跳上了展台。

    燈光突然調了色彩,舞台的上方打出一股水紅色的燈光,光芒雪亮,照耀在舞台中央,整片水紅色流瀉下來,柔順極致,沒有音樂,他站在那束光線裏,拿起白色麥克風,坐在後麵的高腳凳上,今天他穿著簡單的白襯衣,黑色西服褲子,黑白相間,相得益彰。他環顧下四周,深吸一口氣,開始說話:“老實說,我今天非常的緊張。

    活到這把年紀,還是第一次拿起麥克風,站到這個位置上來,我不會彈吉他,唱歌也老是跑調,這首歌,”他望著她,眼底變得溫柔如星,澄靜透明。“我偷偷學了很久,唱得跟原版相差也太多,但是我今天願意在這出這個醜,不,怎麼能說醜呢,凡是我們真心想為某人做的事,它都應該是美好的。”

    四周響起一片議論,有人己經在嚷,“我認得他,認得他。”然後說出一個名字,一片沸騰。

    他居然清唱,她不可思議地望著他。

    每次你任性時說的一些話

    你知道那有多傷人嗎

    但我頂多隻氣個三分鍾吧

    最後依然體貼的送你回家

    有時想如果我不是一直讓

    你也許會懂得學著體諒

    但是我完全無法硬著心腸

    做得讓你有一點難過失望

    總覺得有疼你的責任

    要你是最快樂最單純的人

    因為你讓我的心變得豐盛

    原來不奢望的變成可能

    總覺得有疼你的責任

    讓你做最輕鬆最自然的人

    我想不遮掩也是一種信任

    愛得了解包容

    才算愛得完整

    歌聲緩緩地滑過她的耳邊,望著他的同時,幾乎能看到那一如既往的真心,這個男人,原來都是如歌中所唱般,體諒,信任,包容,甚至溺愛。

    愛情,寵愛,執著地喜歡著這一切純淨如水的東西。

    豁出去了,她踩著清脆的小細跟優雅走到台上,牽起他的手,在眾人的詫異和女生的尖叫中緩級走下台,她湊到他的耳邊,神態親昵,這一動作又引起一陣尖叫,“我們趕快撤離吧,我可不想成為明天少女們封殺的對象。”笑容如雛菊般清亮怡人。

    於是,在眾人歡呼中,他帶著她迅速逃離了這裏,身後有跟過來的狗仔,隻聽到哢哢的快門聲。

    真是讓人難忘的一天。刺激,溫暖。

    ^o^

    作者有話說:

    最近很忙,沒來得及更新。

    這次多更些。

    嗬嗬,樂樂實在沒有做後媽的潛質..

    總是虐不起來....

    接下來。。。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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