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小小友誼

章節字數:1348  更新時間:09-01-27 17:51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待倆人終於轉悠回教廷,麵對的是牧師休氣急敗壞地訓斥。

    “你們十六七八的小孩子往哪兒亂跑呐!?這都天黑了還不回來出什麼事怎麼辦!?科特你又不是不知道最近一到晚上就鬼魅橫行!真要把我這一老頭子骨架子嚇散啊?我告訴你們……”滔滔不絕的責備衝著倆望天的少年不停地澆下來。科特瞄到葉昔複雜的眼神,無奈地聳了聳肩。

    “休,葉昔這是剛到,科特也難得遇見一同齡朋友,所以帶著他四處轉是無可厚非。你別生氣,讓他們回去休息吧,轉那麼久肯定累了。”

    終於有人站出來替他們說話,是蘭德爾修女,牧師立刻一個轉身,怒目瞪著蘭德爾笑咪咪的臉,深呼吸口氣正要繼續說教,卻被一雙纖細的手蒙住了眼,隻見安娜貝爾衝倆純潔少年擠擠眼,倆人馬上抬腳開溜,休是千裏耳,連忙甩開安娜貝爾要追,哪知早被安娜貝爾施了個瞎眼咒,暫時性失明,隻有氣的跺腳的份兒。

    “嘖,安娜!這成何體統!”費絲終於看不下去了,跳出來替可憐的牧師說話。葉昔和科特趁亂一股氣奔回了宿舍,甩上門,兩人喘著粗氣坐到各自床上,就聽“噗嗤”一聲,葉昔忽然笑出了聲,科特看葉昔哈哈笑倒,自己不禁也笑起來。

    “笑什麼啊?原來休伯伯胡子亂顫的樣子你也喜歡看啊?”

    “哈哈哈……不是……其實,我是覺得很新鮮呢。”

    “新鮮?”

    “嗯……從來沒有人這麼說過我。”

    “……嬌生慣養的大少爺?”

    “要是那樣,我現在就在家裏享福了,還來這兒做什麼。”躺倒在床上,嘴角飄過一抹苦笑。不知道他們現在過得怎麼樣,一定很慶幸家裏的怪物終於自取滅亡了吧。

    科特歪了歪頭。

    “小昔,你是孤兒啊?”

    “…………差不多。”

    “差不多?”

    “差不多。”

    “唉,你不願說就算了,反正,能來這兒,家裏都不是什麼溫暖的地方。”

    葉昔翻過身,發現科特臉上很落寞的樣子。

    “科特。”

    “嗯?”

    “你是從哪個空間來的?”

    “4號。”

    “噢噢!我知道,是不是半個地球全是海,陸地靠近南極,終年寒冷,還有住在海底的人呐?”

    “是啊,你從哪裏知道的?”

    “……一個接管員說的。”

    “哦~難怪呢,接管員都是知識豐富,我告訴你啊,我家是住在陸地上的,那氣候,真的是終年寒冷,我整整一年都穿著毛衣。最冷的日子呢,就是獸皮外套了。有一種叫做‘嘯鬣’的猛獸,它的毛皮十分厚實,所以很值錢,我家隻能穿‘燈虎’的獸皮大衣,雖然薄很多但也能保暖。”

    “沒有棉花麼?”

    “棉花?那是什麼?”

    “就是一種植物,軟軟白白,放到衣服裏麵再穿,就會很暖和。”

    “沒有……你說的很像棉花糖呐~”

    “棉花糖,棉花,名字都像,長得當然像咯。”

    “哦~~棉花也是甜的麼?”

    “……不能吃。”

    “嘁。”嘟嘴。

    看著科特失望的表情,躺在床上的葉昔情不自禁伸出手拍了拍那顆褐色的腦袋。科特先是有些詫異地抬頭,然後微微一笑,爬上葉昔的床,抱住了他單薄的身子。葉昔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又沒什麼不妥的感覺,也就任他去了。

    “你很像我哥哥。”

    “……你哥哥?”

    “嗯,我哥哥就經常像你一樣拍我的頭。”

    “是麼?”

    “嗯,而且,感覺上你們都是很溫柔的人…………”

    “那你哥哥現在在哪裏?還在4號空間?”

    “……不,他……不知道到哪裏去了。”

    “這樣。”

    感到纏在肩膀上的手臂緊了緊,葉昔又拍了拍胸前發絲柔軟的腦袋。

    科特再沒有說話,隻是環著葉昔,兩個人安靜地擠在一張床上,直到科特的胃突然發出要吃東西的高呼。葉昔揶揄地笑起來,科特臉紅了,跳下床,噘著嘴等葉昔起來去吃飯。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