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722 更新時間:21-02-19 22:39
第二天,陶智宸一直給蘭愈留了一扇窗,左盼右盼,等候到正午太陽最毒的時候,終於聞到了蘭花香。
陶智宸把窗戶關嚴,然後迅速回身抓住那人的手腕,把蘭愈往裏屋裏拽。
“你試探出什麼了嗎?”
蘭愈被陶智宸拽著有點不適應,但又不好意思掙脫,隻好任他抓著自己往裏走:“楊督學對內院了解和他人別無二致,蘭某嚐試問一些超格之事,楊督學也半知不解。”
陶智宸瞬間鬆開了蘭愈的手腕,轉身麵向他:“那你的意思就是說,楊旨跟內院沒有勾結?”
蘭愈點點頭:“其實今日……蘭某還有一大發現,就在楊督學指揮下屬頒金子時,那金子微沉,抬箱子的兩人有些吃不消,楊督學就暗地裏用扇子撐了一下箱底,那兩人頓時便看上去輕鬆了些。”
“啊,”陶智宸打斷蘭愈的話,“對,他那個扇子挺有勁兒的,有次在嵐方閣,他把扇子搭我肩膀上,明明看著很輕吧,但我愣是沒抬動!”
“或許這招可以躲過萬千人的眼睛,但躲不過我的眼。”蘭愈聲音逐漸降低,“幼時偷看過一本武學禁書,裏麵就有一套功法和楊督學今日所示極其相似,叫借物打力,施力者可把力氣傳到手中所持之物,別看表麵上動作散漫懈怠,實際上威力極強,若是打在人身上,輕則淤青難消,重則一招斃命。”
“我的天,這麼嚇人,以後可得和他保持好安全距離。”陶智宸沒想到楊旨還有這麼一手,想想那天嵐方閣的經曆,不免後怕得出了一身冷汗。
“對了,陶兄,你還記得昨日你坐壞的那……”
陶智宸大喊:“不是我坐壞的!”
“失言失言,”蘭愈輕笑兩聲,“陶兄還記得昨天那個座椅的豁口是什麼樣子的嗎?”
“我想下,”陶智宸回憶了一會兒,開口說道,“截麵有點參差不齊,沒有木屑,能看到木頭的紋理……”
“陶兄,這絕對不是蟲害腐蝕,這是借物打力留下的痕跡。”
陶智宸愣了一愣,很快就明白了這件事的前因後果,一想到他摔倒後楊旨道貌岸然的模樣,陶智宸瞬間火冒三丈:“楊旨這個狗東西!”
“陶兄莫急,”蘭愈眼神開始由亮轉暗,掃過陶智宸的時候帶著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深邃,“單憑今天的試探和我偶然發現的武功,還不足以看出楊督學和內院的關係。但借物打力是武學內極其陰險的功夫,早已被禁,楊督學若真會此功,是絕對不可能告訴內院之人的,再者內院若有人想要害大師受傷,他們直接在椅子上做手腳不就可以,又何必尋一個外人從中作祟呢?”
陶智宸對這件事的所知所見連蘭愈的五分之一都不到,聽他這麼一分析,陶智宸才發現這件事情還真不是消除民怨民憤那麼簡單,背後可能還牽連著禍國殃民的陰暗。
不過,蘭愈腦回路素來清奇,但清奇還真有清奇的好處,關鍵時刻挺中用。
“難道說不是內院指使楊旨來找我茬的?”
雖然蘭愈一言一句都指向了這個結論,但陶智宸還是覺得這不太可能,畢竟他跟楊旨除了見麵不和之外,又沒什麼深仇大恨,楊狗屎實在沒理由找人在嵐方閣刺殺他啊。
“嗯,也許不是,”蘭愈點點頭,又突然問,“陶兄和楊督學有過節?”
他們見麵互掐算不算?
陶智宸想了想覺得應該不算,最後就對蘭愈搖了搖頭:“沒有哇。”
“這就奇怪了……”
陶智宸也覺得奇怪,但明顯蘭愈也隻能幫他到這裏了,接下來還是得靠他們使臣隊伍的老大哥來幫忙。
他撇下蘭愈,出門讓莫翌把邱幻柏叫過來。
蘭愈見狀,三兩步追上陶智宸:“陶兄,那你先忙,再有什麼需要蘭某幫忙的盡管——”
“別走,”陶智宸趕緊攔人,“你跟著一塊兒就是了,剛剛的話,等會兒再給邱知府說一遍。”
蘭愈怔了怔,眼神逐漸恢複以往的二憨狀,呐呐地回應道:“好。”
邱幻柏來到陶智宸這裏,看到在場的蘭愈並沒有露出多少驚訝,隻是與莫翌偷偷對視一眼,便對這兩人的關係心照不宣。
“大師,蘭公子。”
簡單問好之後,陶智宸就讓蘭愈再複述一遍剛剛那番言論和推測,蘭愈就坐在了陶智宸身側,一條一條細細說來。
越聽,邱幻柏的臉色越難看。
蘭愈說完,邱幻柏就接著問:“蘭公子可知楊督學曾和哪些人有過勾結?”
“楊督學不拉幫不結派,除了按例訪問過幾名大員外,蘭某沒聽說過其他勾結之事。”
勾結……陶智宸驀然想到了什麼,一巴掌拍在了身畔蘭愈的大腿上,眼睛裏發出高瓦特的灼灼光芒。
蘭愈看著腿上的那隻手,又看看在場另外兩張大驚失色的臉,惴惴不安地小聲問道:“陶兄……怎麼了?”
陶智宸又抬手拍了蘭愈一巴掌,全然不注意手下打顫的大腿,神采飛揚地高聲嚎叫:“哎差點忘了!楊旨和嵐方閣閣主韋向真有勾結!”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