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第十七章

章節字數:3236  更新時間:21-03-2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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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憶昔與千俊兩人共騎一馬來到月歌別院時,天上已經換成了血月。但在月歌別院的上方看這樣大大圓圓的紅色月亮,不僅不會顯得陰森可怖,反而更有動漫經典鏡頭一樣的浪漫與震撼人心的視覺享受。

    在門口下馬,準備進去時,憶昔觸景生情般想到了白天,不,藍月之時的那個吻。心不由地狂跳起來。

    那是他的初吻啊,多麼難忘又可貴,值得刻骨銘心一輩子。

    千俊走在前麵道:“看來你的妹妹已經等不及了。連這裏都能聽到她的聲音。走,我們一起進去。”

    憶昔突然拉住他的手,喊道:“千俊!”

    “怎麼……唔。”還沒來得及問怎麼了,千俊一回頭就被他突如其來的吻堵住了嘴唇。

    他比千俊矮了半個頭,於是為了勾住千俊脖子,他需要踮起腳,可他沒有這麼做。反而把千俊的頭拉下來,深深地吻上去。他吻得沒有像千俊那麼霸道,雖然用力,但隻是唇貼著唇。千俊也被他的舉動受寵若驚,欣喜若狂,足足呆了幾秒,慢慢把手放在他的腰上,緊緊摟住了他。兩人都閉上了眼,靜靜地享受著這與愛共存的一刻。

    ……

    我曾將畢生的偏愛贈與一人。允他攝人心魄,允他撩人綿綿,允他悄悄潛入夢境,害我失眠。

    自此往後,心心念念是他,年年歲歲是他,生生世世也是他。

    ……

    我原以為,我早在那過分美好的幾年裏,看盡了此生全部的良辰美景。

    謝謝你,回到我的身邊。

    ……

    哪怕是短暫的一分一秒,也值得用自己的命來守護。

    此時的羅憶昔一雙水靈靈的桃花眼,平添了幾分魅惑,但是,怎樣都不過是少年的風姿,天質自然。一舉手,一投足,驕傲而瀟灑。仿佛什麼也擋不住少年飛蛾撲火的熱情和決心。

    “啊——哥哥!”開門聲和羅思梅的尖叫聲同時響起,打破了這寧靜中的美。

    憶昔連忙推開千俊,難以自拔地說道:“是...我想討回白天被你奪走的初吻,……現在,算我們持平了。”

    “啊?初吻還能討回來?那我也從小強討回我的初吻!”羅思梅秒懂道。

    “不不,不能這麼做!……什麼,小強那小子奪走了你的初吻?什麼時候的事,我怎麼不知道?”憶昔憤怒地問道。

    “不記得了,大概是在幼兒園吧!那時候他還是我同桌呢。”思梅抱住哥哥的脖子說道。

    “那小子,最好別讓我遇見。否則我定會宰了那個狗崽子。”憶昔抱起妹妹道。

    “哥哥,不用那麼嚴重吧!初吻那麼珍貴嗎?”

    “初吻啊,若給了你的心上人,那是世界上最珍貴而美好的東西。若就這麼丟了,它一文不值。”

    “果然,我沒那個運氣,沒能把初吻留給我愛的人。那哥哥的初吻呢,是不是很珍貴?”被妹妹這麼一問,憶昔真不知該怎麼回答。等他回答的不隻是妹妹,還有一旁聽得津津有味的千俊。

    “啊?這,先不說了啊,我們進去吃飯,吃飯了沒啊?”憶昔故意轉移話題道。

    “飯,你還吃得下?”千俊揚起嘴角輕輕一笑。

    “絕對吃不下!”憶昔果斷地回答道。

    “哥,我吃過飯了。這裏有很多好吃的,還有很多好玩的,還有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說的時候思梅還用手比劃著。

    “這些都是誰給你的?”憶昔明知故問。

    “千俊哥哥送的呀!”思梅用頭指示千俊道。

    “我有沒有說過你不能隨便拿陌生人給的東西?還有不許叫他哥哥!你的哥哥隻有我,知道嗎?”憶昔裝作有點生氣的樣子。畢竟他為妹妹的一聲哥哥很自豪,根本不想與他人分享。

    “可千俊哥哥說,等你和千俊哥哥結婚了,我們就是一家人,就不算陌生人了。”

    “誰跟他結婚,不可能!他是男孩子,我還是男孩子。男孩子和男孩子是不能結婚的,知道嗎?”

    “誰說男孩子和男孩子不能結婚的?”千俊突然插嘴道。平時千俊看上去很有教養,從來別人說話是不插嘴的。

    “喂,你別誤導小孩子啊!同性戀是違背社會主義價值觀的,你懂不懂啊?”憶昔放下妹妹道。

    千俊換了一副嚴肅的麵容道:“難道你們的價值觀是限製他人戀愛自由的嗎?你口口聲聲說你們的時代和平自由,人人平等,卻對心動的同性閉口不言,任他擦肩而過,從此再也不會有交際,對同性戀的排斥歧視故意逃避,視而不見說著愛是這宇宙永恒的主題,但什麼時候做到和所有的愛一樣平等,一樣被尊重認可?跨越種族或國際的愛稱之為偉大,但一旦跨越了性別就是低俗,沒有道德底線的變態對嗎?”

    “這,這不是還有一個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嗎?”

    “所以為了這個原則寧願盲目從眾,也不願爭取自己應得的幸福,是嗎?如果有一天大多數人同意讓你嫁給一頭豬,你也心甘情願,是嗎?”

    “這怎麼能一樣?”憶昔有些底氣不足地喊道。

    “怎麼就不一樣了?兩者的邏輯有很大區別嗎?”

    “千俊,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知道。我隻是希望,無論你願不願接受,都不要侮辱一份純粹的愛情。喜歡一個人可能會有對錯,但愛本無罪。每一份愛都應被這世界溫柔以待!”

    憶昔思考了一會兒後心道:今天我終於明白了曆史課上學的”每個人都為自己所處階級的利益而奮鬥”的真正含義了。

    隻要有人的立場跟自己不同,那就是異類,人人得而誅之。這就是人性。也許我們是在嫉妒,自己也同樣渴望著愛情,最終卻隻能做到門當戶對。而別人一起闖過重重困難,不離不棄,兩情相悅。

    生而為人,我們不得不承認,總會有那麼一點點藏在基因深處的汙點,自己得不到的,要麼毀掉,要麼就不願他人輕易得到。最終隻會說一句”我一個人無能為力,改變不了什麼。”來隱藏自己的腐朽與醜陋。……嗬嗬,是不是很可笑?

    千俊把雙手放在憶昔的肩膀上,說道:“對不起,這不能怪你。這不是你一個人錯。”

    看!你也說這不是一個人錯。對,這不是任何一個人錯。是一群人的錯!誰都不願出來承認的錯。隻要所有人都犯了這個錯,這就不算錯。畢竟一個人的錯,若犯了法,還有據可循,若違背道德或人性,它的宣判標準又是什麼呢?

    憶昔想起了剛上初中時,第一次被老師罰的情景。那時候的自己底子薄弱,上了初中才知道有一門課叫英語。普通話都還沒完全聽懂,從來沒有學過古詩文言文的他,天天被老師挨板子,還要罰抄。為了對得起養父母,為了不違背良心,堅持從來不抄作業。

    於是每日每夜的在宿舍熄燈後躲在被窩裏開著手電筒寫作業,寫到滿頭大汗淋漓。有時候還晚上偷偷跑到樓層的公用廁所背書,被宿管老師發現了還罰打掃廁所的公共衛生。

    有一天的數學作業他想了很久都沒有想出,很自卑地去問了很多同學,他們都說不會做。自己晚上拿回去研究了很久還是不會做。隻好第二天就這樣交作業了。可老師叫他去辦公室時他聽到的是“全班就你一個人沒寫這道題,為什麼不問問同學,別總是那麼自傲!”那一次是憶昔上初中後第一次想哭。感到委屈,但不能說什麼。

    畢竟在這世界上,有人願意幫你是幸運,不幫你是命運。本來同學間的競爭就那麼激烈,難道還能抱怨他們嗎?大部分人都是自私的,但你不能說他們是壞人。

    小學經曆過多少不應該在那個年齡承受的苦,都挺過來了。可這次,他沒告訴老師自己其實問過。是自己不會,怎麼能怪別人不願幫忙呢。畢竟沒有人有義務幫一個競爭對手。

    從此他很久,久到上高中都沒向他人問過多少題。他暗自發誓,一定要變強,強到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強到別人考試作弊也考不過自己的水平。這要你站得比別人高了,別人那些勾當你也不會覺得對自己太不公平。

    而真正哭出淚時,語文課上。前一天的作業老師明明去掉了最後一題。憶昔從不看標準答案,認認真真用了他人大鬧玩耍的時間完成作業。可第二天被罰的原因竟然是“雖然老師沒布置,但同學們都自覺地寫了,而且寫得都對,所以這題不難呀!而你就得了幾次高分想搞特殊嗎?”

    憶昔很清楚同學們的“都自覺寫了”就等於“習慣性全抄了”。

    “老師你自己說過這題不用寫的……”憶昔委屈道。

    “可別人都寫了呀,就你沒寫,是不是對辛辛苦苦寫了的同學不公平。如果他們都沒寫我是不會罰你的。作為老師我必須得每個人公平是不是?因為你學習好就偏心你不好吧,你說是不是?把手伸出來!”

    痛的不是手,是心!

    再苦再累的時候都忍了,再被罰,再痛的時候都忍了,再孤獨,再無助的時候都一個人默默扛下來了。但一旦收到委屈眼淚就不爭氣地掉下來了。那次憶昔依然沒出聲,可眼淚怎麼也控製不住。十板子挨下來所有同學都知道班主任從來不會手軟,但他沒有任何感覺,隻有掌心不斷上升的溫度。

    憶昔想著想著,往日的舊傷原來從來都沒有痊愈過。這些回憶想不定時發作的蠱毒一樣慢慢侵蝕著一個少年的心。

    誰會幫他治愈滿身的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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