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千年歲月中之鳳笙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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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眾裏尋他千百度  楔子

章節字數:1418  更新時間:09-02-05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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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唐雪。今年二十五歲了。我是個孤兒。在我還是嬰兒的時候,被人放到孤兒院門口,那天正下著雪,沒有姓沒有名的我,所以院長便叫我“雪”。就隻是“雪”。反正孤兒院裏是用不著姓名的,若被人領養了,自有領養的人給起名。

    我是個很好命的女人。通常女孩子是不容易被領養的。由其是個長得毫不起眼極其平凡的人。但是,在眾多小孩當中唐氏集團的老板卻一眼挑中了我。唐氏集團是世界聞名的大企業,所以院長說我是個好命的孩子。能被唐氏收養可能是一個孤兒最好的際遇了吧。所以說,我是個好命的女人。

    我被帶到一個很大很華麗的房子裏,一個打扮得像個洋娃娃的女孩子站在那,一雙漂亮的眼睛上下打量著我,像在看貨物一樣。那雙漂亮的眼睛即使讓我感到不舒服,但我卻沒有選擇。如果她不滿意我,我可能就會被送回孤兒院。在離開孤兒院時,收養我的人就告訴過我:你以後就是我女兒的玩伴,當然,如果她不滿意你,我會派人送你回孤兒院,我們唐家從來不養沒有用處的人。

    “爹地,她就是你給我買來的新玩具嗎?”聲音很好聽。一個被寵壞的小孩。玩具嗎?有錢人的把戲。

    他尊了下來,慈祥笑著,摸著小女孩的頭,溫柔地道:“佳佳,這是爹地給你找來的玩伴,喜歡嗎?”

    她再瞅了我一眼,甜甜地笑道:“喜歡,爹地最好了。”說完,一雙小手抱著他的臉,親了一記。

    說了我是個好命的人,就這樣平平靜靜地過了二十三年。除了偶爾受累受罰外。在我有足夠能力後,我就搬離了唐家。

    夜幕降臨,華燈初上,霓虹閃燈,繁華的都市夜景,依然閃耀迷人。

    “雪,我又失戀了。走,陪我去喝酒。”

    “等哪天你不失戀了,我一定舍命陪君子。”我瞪了她一記,甩頭走人。如果眼神可以殺死人,她不知要死多少遍。方妮妮,我的死黨,一級花癡,見到稍長得帥氣的男人就說愛上人家了,一年365天天天喊失戀。

    “喂,雪……”她跟了上來。

    “今天,老頭打了電話過來。”我很不情願的說道。

    “啊!不會吧?”她驚訝的看著我:“你不是搬出唐家了嗎?早跟他們沒關係了,那老頭幹嘛打電話給你?”

    “相親。”

    “啊!”她一聲驚叫,惹來不少路人的目光。

    “放心,你沒聽到什麼外星語,所以,嘴巴用不著睜這麼大。”我好笑說道。想到相親一事,眉頭開始打結,在我的字典裏,“相親”這一詞,就跟上市場購物沒兩樣,看中了就結帳帶回家。突然有種想自殺的衝動!然後遺書上寫:我不想結婚!……要真這樣,那大概會成為史上最可笑的自殺理由。

    方妮妮一雙賊笑的眼睛眯了起來,正經八百地說道:“外星語,絕對是外星語。你唐雪要是去相親,這絕對是一大奇跡。”

    我翻了記白眼,道:“得了,少惡心了。聽說是個有錢有樣的男人,要不,你代替我去得了?”見她眼睛一亮,我就知道魚兒上勾了。

    “好。”一張興奮的臉突地變了:“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誰叫我是你死黨呢!”

    我笑著回:“是是是是。”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還喝不喝酒?”

    “喝酒?喝酒傷身,不好。”

    “哦,那剛剛是誰說失戀要人陪喝酒的?”

    “有嗎?沒有。你聽錯了。”

    “我顧著趕來陪某人,還沒吃過東西。”

    “啊?你還沒吃。真是的,以前就跟你說了要按時吃飯,要得了胃病就有你受了。走,我請你吃飯去。”說完,她就拖著我走。我又氣又好笑。

    一個閃燈,我臉色一變,本能的推開她,驚喊:“小心……”身體似乎輕輕地飛了起來,滾落地上……

    腦裏突然憶起一個月前遇到一個奇怪的老婆婆:你近日內可能會有血光之災,看你我有緣,我把這竄珠子送你,或許會開啟你另一個人生。

    隱約中聽到方妮妮的聲音,可我已經沒有多餘的力氣,緩緩地閉上沉重的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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