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為追憶,惘然成煙

熱門小說

正文  第二十二章、傷兮情兮

章節字數:3330  更新時間:09-03-20 10:55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一個人的旅程與之前相比並無多大差別,隻不過戒備心比之以前更重了幾重,蕭洛瑄隨時都有可能派人來攔截我,若是武功高強諸如納蘭劍清之輩,我毫無反抗之力。但願蕭洛瑄就此放棄我。

    之前所用馬匹尚留在錢來客棧,隻能再用身上所剩銀兩重購得一匹,向歸路行去。

    出了霄城,城郊的風景因為初春而頗值得觀賞,可惜此刻的我完全沒有心情去觀賞。歸心似箭,差點淹沒我的理智。

    身後挺遠處有輕輕的馬蹄聲傳來,正和我一步步縮短距離,真是太過討厭這種隨時隨刻需要防範的感覺,即使有可能隻是普通人經過,自己也要擔驚上一段時間。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一時一刻都不能放鬆。

    策馬疾行,試圖與那個不知是敵是友抑或毫無關係的馬匹拉開距離。邊行邊聽著馬蹄聲,卻啞然發現,馬蹄聲沒有絲毫遠離的跡象,反倒是有越益趨近的感覺。會是誰呢?或是我疑神疑鬼?

    “籲——”我幹脆策馬停下,騰身飛到一旁的樹上,我倒要看看是誰一直緊追我不舍。

    不過一會兒的時間,視線裏已然出現了一個駕馬飛馳的人影,站在樹下俯視那個背影倒是有些熟悉的感覺,毫無疑問是曾經見過的人。

    那人驅馬停下,四處張望,望見我留在原地的馬,利索的下馬,然後在我的馬身上似乎是檢查,突然抬頭向著我的方向喊道:“蘇遠卿,你還不出來啊!”

    這個聲音。。。。。再結合那個背影。。。。。。

    我怎麼可能忘記他。。。。。

    無奈隻得下得樹去,看著他無奈歎氣,“林瑄林公子,你怎麼會到這裏來?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裏?”

    來人正是自稱是林瑄的蕭泠瑄。他冷冷一笑,“蘇遠卿呐蘇遠卿,你就是這麼對待救命恩人的麼?不辭而別。我不是說了不要到處亂跑嗎!”

    “在下有急事要辦,並且林公子不也忙於各種事務麼?在下身體無礙,何必叨擾林公子呢。”我優雅的無所謂的笑,“再者說,林公子和在下道不同,在下急著趕回邑國,林公子還是不要與在下為難的好。”

    “我為難你?真是笑話。沒見過這麼不領情的。”林瑄“哧”了聲,“要不是看在你是她很重要的人的份上,我才懶得理你。好了,”蕭泠瑄大手一揮,“不要再說了,我已經決定看在她的份上送你回國了,省得你再出什麼事讓她傷心。”

    第二次從蕭泠瑄口裏聽到“他”,他所說的“他”到底是誰?罷了,不管也罷,首要問題是解決蕭泠瑄執意要跟隨我回國的事情。

    “不勞煩林公子了。在下並無甚不安全之處,林公子不用擔心。”禮貌萬分的拒絕。

    “不跟你吵。”蕭泠瑄幹脆的上馬,斜眼看我,“你趕緊上馬,我們馬上趕路。你該知道以你邑國大臣的身份在陵國想要回國難度有多大。”

    罷了,暫時就依他吧。姑且信他,反正也不怕他對我有何不利,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該來的總是少不了的。

    將要上馬的一瞬間偶然瞄見地上一抹白色,低下頭去尋,卻發現是一塊手帕,白色的上好的絲緞,尋常百姓家絕對用不起。轉念一想也對,蕭泠瑄身上怎麼可能會有尋常百姓家的東西。手帕邊角上繡有一副圖案,看得出來,相當用心的刺繡。而所繡的圖形。。。。。。

    邊邊角角組合起來,分明就是“昀”字!

    內心無比震驚。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這個“昀”字繡法,這個我自小到大不知見過多少遍的繡法。和我十分親密之人的標誌,我絕對不會認錯!

    昀兒,元昭公主,邑國公主,和我一起長大的人,珩最喜歡的妹妹,先皇八女慕縈,再熟悉不過的人呐。

    “林公子。”將手中手帕舉高,示意給林瑄看,語氣平靜無波,內心波濤萬起,“能否告訴我,你為什麼會有這種手帕?你,從何得之?”

    昀兒的手帕重來不會送予別人,除非是極其親近之人。

    林瑄不耐煩的神色在看見我手上丟東西之後徹底變成了慌亂,然後竟馬上鎮靜下來,身子一斜,欲從我手上將手帕奪去,我急忙躲開,避過林瑄伸過來的手,“林公子,你還是詳細從實告訴我吧。想必你也知道我與這手帕主人非同一般的關係。莫要與我為難。“

    林瑄跳下馬,筆直立在我麵前,毫不畏懼的與我對視,我堅決的回視,我必須要弄清楚始末。終於,林瑄挫敗的低下頭,大大歎了口氣,“告訴你也沒關係。真是。。。。。。追問得那麼緊。。。。。。”林瑄孩子氣的撓了撓頭,之前略顯緊張的氣氛因他這一孩子氣的舉動而消失殆盡,“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手帕是昀兒送予我的。。。。。。我與昀兒的關係,正如你所想象。”

    呆若木雞。震驚萬分。

    如我所想的關係。。。。。。。

    互為敵國皇子公主的林瑄和元昭。。。。。。。

    以前的種種有了痕跡可依。

    昀兒學簫的原因,伏王叛亂那夜昀兒的行蹤不明以及遮掩敷衍,昀兒那天的傷感以及莫名的難過,林瑄得知我姓名時的反應,林瑄口中的“他”,屢次提起我的“她”,林瑄對我的種種。。。。。。

    昀兒大概是因為“蕭泠瑄”的“蕭”字的諧音“簫”才決定要向我學簫的吧,當初還以為是她中意的是個會吹簫的人;昀兒之所以在那個山雨之夜安然無恙,是因為和蕭泠瑄在一起吧,為了掩護蕭泠瑄的存在才首次向我隱瞞了吧;蕭泠瑄離開邑國被蕭洛瑄尋回陵國讓昀兒與愛人分離所以才會傷心發出那種感言吧;我在昀兒心中的地位讓蕭泠瑄吃醋了吧。。。。。。

    我靜靜靜靜的站著,蕭泠瑄靜靜靜靜的看著我的反應,最後,他首先開了口:“喂,蘇遠卿,現在可以把手帕還給我了吧?那對於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事物。”

    我注視著他,將手帕遞回他,我說過,如果是昀兒喜歡的人,無論是誰,我都會承認並且祝福她,但是,不會允許有人傷害昀兒。我隻需要明白,昀兒喜歡的人是否值得昀兒去喜歡,對待昀兒是不是真心,能不能真正照顧昀兒。

    “六皇子殿下,現在無須對我隱瞞你的身份了吧。”

    “我一直在隱瞞對你來講不也沒有隱瞞麼?你直到現在,你不都是當我是蕭泠瑄麼?根本談不上隱瞞。”

    “那也無所謂,”是時候為昀兒的幸福考慮了,故又道,“昀兒知道你的身份麼?”

    “昀兒知道的。”蕭泠瑄臉上浮現出柔情,大概是想到了他和昀兒相處的畫麵吧,“我在認識她的一個月後告訴了她,讓她自己選擇還願不願意繼續和我相處,昀兒,毫不介意。”

    蕭泠瑄沒有隱瞞昀兒他的身份,第一處,蕭泠瑄合格。

    “你想過沒有,你和昀兒,以你們的身份,該怎麼辦?你們是沒有結果的,你隻會在最後徹底傷透昀兒的心罷了。遲早有一天,你會在你父皇的命令下娶妻,昀兒也會嫁人。到那時候,你該怎麼辦?”

    “我們不需要想那麼多,我自然會保護會疼愛昀兒一輩子。”蕭泠瑄的表情驀然變得再正經不過,像是在宣布什麼誓言,“就算我們是屬於兩個不同國家的人,我們的心在一起就足夠了。至於以後。。。。。。”

    “那你為她的未來考慮過沒有?!!”我打斷他的話,語氣突見嚴肅,眼神淩厲,“你要她怎麼辦?難道你們要一直維持著暗中的關係嗎?!!她的終生能就此耽誤嗎?!!你能拋棄高位帶她遠走高飛嗎?!就算你能,你考慮過從小養尊處優從未受過苦的昀兒能否承受突然要顛簸流離之苦嗎?!!這就是你所謂的會照顧昀兒嗎?!你以為感情是兒戲嗎?!”

    蕭泠瑄被我吼得怔住,眼神迷離的不之望向何方,似乎被我一下點中要害,沉浸在我為他製造的迷霧中無法自拔。蕭泠瑄能否解決這個最基本的問題,是我最後考量他的地方。

    “我隻是,隻是,隻是給予昀兒幸福而已,隻是,想和昀兒在一起而已。。。。。。”蕭泠瑄迷惘的呢喃,我卻在他的呢喃中揚起了嘴角,即使其中含著絲絲的苦澀。

    蕭泠瑄終究還是被蕭洛瑄保護的太好了,以至於,蕭泠瑄雖則厲害卻也生澀單純,昀兒和他在一起,若非沒有經曆苦難的心理準備,他們兩個的身份使然,是很難能有安樂的生活的,所以,必須要蕭泠瑄做好一切準備,有能力照顧昀兒一輩子的能力。

    “罷了,你既有決心變努力吧。我並不會故意為難你。”歎氣歎氣再歎氣。主要,還是要看他們自己的,我並不能摻和什麼。見他仍然一副失神的樣子,忍不住點撥到,“如果你有信心的話,聯姻也並不是不可能的。”

    “聯姻?”蕭泠瑄似喜似驚的叫道,“這是個好辦法呢!那我回去就和父皇說。。。。。。”最後的話語終結在我的哂笑中,蕭泠瑄失措的看著我。

    真是孩子氣的想法。。。。。談何容易呐,且不說,他的父皇有沒有可能答應,就算答應了,和邑國聯姻的機會也未必會輪到他。

    “我們還是走吧。我現在急需要回家去。沒有時間陪你在這磨蹭。一切。。。。。”我上馬,示意他早點和我一起離開,放眼望向遠方家鄉所在的方向,“一切等回去見到昀兒再說吧。”

    在這點上,鑒於我的身份,他隻得聽話的上馬,跟在我的後麵離開。

    我,珩,昀兒,為什麼我們都要承受這麼多的苦難。。。。。。

    到底是誰的錯誰的罪過?

    上天捉弄人呐。。。。。。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