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5075 更新時間:22-03-16 07:52
62、不做違背上帝的男孩
機會來了。
機會通常是天賜的。
那晚,老大去機場了。因為有一組器材從葉卡捷琳娜堡運過來時遺失了,老大帶人找去了。
我獨自回酒店。送我的車在車庫停下後,正趕上金發Waiter下班,從員工通道出來,四目相對,哦去,頓時有一個計劃在我心裏成形。
世界上真有老天安排欸,你不信都不行。
我招呼他,說本來想請他給我房間送瓶酒,既然下班就算了。我即興發揮的水平越來越高,把一些暗示處理得自然流暢。
他說:“一起去喝一杯吧……”
我欣然同意。
我第一次看見金發Waiter不穿製服,穿普通的圓領恤,絳紅色哈倫褲,不怎麼新的運動鞋。白天被發蠟抹得溜光的金發顯然剛洗過,蓬鬆著,有一掛柔軟地垂在眼前,就像一個普通的大學生。
我們去到一個非常小的酒吧,人卻多。俄羅斯是嗜酒的民族,俄羅斯漢子沒有酒不能活。小酒吧裏擠滿了俄羅斯熟男,也有一些泡夜的女人。
金發Waiter給我找了個座,隨即到吧台買酒,從人堆裏擠過去的背影很迷人。
我離開座位,順著他開啟的人流通道,擠到吧台前,借口告訴他我就要一杯Porto,十分自然地靠上去,搭住他肩膀。Porto是一款酒精加量的葡萄酒,但比起俄羅斯伏特加,酒精含量要低許多。
我把靠上去的過程完成得一氣嗬成。
那麼狹小的空間,兩個身體稍有疊加並不過分。此刻,我能感受到他,他也一定能感到我正毫無戒備地貼緊他。這是一種世界通用語,沒有人需要通過學習掌握。
他溫存地轉過臉……僅僅是轉過臉,便嬌羞地埋進了我的頸間,我微微垂下眼睛就能看到他一汪湖水般的藍眼珠,如果不是那副金邊眼鏡,我們的臉還可能貼得更近。
“他們不陪你喝酒?”他問。
誰?
然而我很快明白,他是指隨我們從莫斯科帶過來的三個當地男模。
我說,他們喝沃特加。
我想說他們怎麼有你好,但他英語不行,有些話即使說,也體會不到那種風情,弄不好還把戲演過了,於是一切從簡。其實,有些的意味無需語言,靠心靠眼神就能領會。
眼下的小鳥依人狀,溫暖而自然。我跟前是那麼貴族氣質的一個人,有骨嶙嶙的質感,,即便是素顏,在淩亂的酒吧燈光下,依然顯得動人。
小夥子的衣著算得上普通,鬆垮垮顏色不正T恤,裏頭穿著格子布底褲。說明他平日裏是個很普通的小夥子,不怎麼注重修飾,上班時高級的黑西服,隻是租賃的道具。
衣著是一個人的名片,透露出許多輕易得不到的信息,且非常準確。
把一杯Porter喝了大半,金發Waiter問我:“Later-on?”
這句話明顯有語法錯誤,我居然聽懂了。我想他是不是在問我“接下來我們幹什麼?”我對他擠了下眼睛:Backtohotel(回酒店)。我想,這是投其所好的一個回答。
他笑了。
說幹就幹,絕不優柔寡斷。我抄著他腰從酒吧出來,把沒喝完的半杯酒和一卷髒兮兮的盧布撂在了吧台上。
路上,他悄悄把手插進我的後腰,因為剛才我就是這樣,不動聲色就知道了他穿格子布底褲。依葫蘆畫瓢,他料定我不會拒絕。
從車庫通道走過,他努力仰起臉在我臉頰處親了一下……真敢,進展也真迅速。這事隻說明一點,他清楚這地方有監視頭,一切都是故意為之。他看上去個子還挺高,那是因為瘦,顯高,在我跟前還是矮了一頭。那種力量對比還是很明確的。
我在思考回到酒店該怎麼演,演到什麼程度剛剛好?
說實話,我有點興奮……
穿過員工通道的一刻我們還是分開走了,前後大約相距兩米。我突然想起給鄭凱打個電話,問他機場的事辦得怎麼樣了?大概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回酒店?
我想,我應該把握好接下來的事要花多長時間。
老大在電話裏跟我抱怨,說那箱器材滯留在葉卡捷琳娜堡壓根沒出來,俄羅斯航空公司真夠嗆。他說,多半是箱子太重了,機場行李員不願意抬,於是就丟在那兒了。
哦去,戰鬥民族還有這種事?我說。現在怎麼辦?明天要用到這批器材。
老大說:“等唄。航空公司答應下一個航班給捎過來……說是這麼說,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到。”他說,你別等我了,先睡吧。
我說,我等,一定得等。
內心的潛台詞不言而喻——我要破一個大案呢,等你回來,沒準我已經大功告成了。
後來老大說,“沒準今晚我得通宵了。”
我想,那我更可以從容行事了。
套房無辜就顯得大起來,那是和心情有關。之前大是覺得大,沒覺得這麼大。
破案燈光不適宜太亮。太亮就沒神秘感了,不神秘就不好玩。
自打住進這屋後,我和老大就沒調節過光源,一直都是一個鍵,管所有的燈,凡我們回到酒店,滿屋子亮如白晝。此時不知道滅了部分燈該怎麼做,啪啦啪啦調試半天……正好調試心情。
我依次按著牆上的開關,一邊想,靠,先前是怎麼教導小健的?就過了一日,精靈上身,判若兩人。倘若,這時候小健目睹了這一切,他會怎麼想?會不會驚訝得上頭?他會在監視器前嗎,或者正在截屏?
人有時候難免兩張臉,兩個人性,兩種幸福觀——狼和羊存活在一個軀體裏,時兒打架,時兒和平相處。
金發Waiter等著我上去親他,摘下金邊眼鏡,隻欠東風的心情。
他也意識到戴著眼鏡多有不便。
也許本來就不該戴眼鏡,他。戴鏡子隻是追求一種風格,是矯飾,抑或說偽裝。此刻,藍眼睛除去屏障,能看出更多嬌媚……
真的,有女生的千嬌百媚。嬌媚和渴望交替著在眼睛裏忽閃,像街口的交通燈,閃得你眼暈,心一陣陣悸動。
“啪啦!”一下子誤關掉所有燈,隻留下一盞獨立開關的立燈。在沙發旁。
我決定不再和開關較勁,不在布局屋子裏的光線氛圍。
隻一縷光從側麵昏昏黃黃地照過來,鬼影幢幢。
心就在嗓子眼裏撲騰……這麼昏暗的光線,監視器裏能看到什麼?
我一向善於迎戰,就像打網球,對手發過球來,你下意識就抬胳膊去接,肌肉記憶。被動揮拍迎接那飛旋的、衝將過來的一股激烈和挑戰,氣宇軒昂,心無旁騖。你要不接球,一邊兒呆著去,幹嗎進場?對!
…………
有次,淼淼的朋友說他的潮牌專賣店進了一批新款服裝,讓他去隨便挑。他帶上了我。那時候的淼淼一下子被我開了蒙似的,大有後來居上的趨勢。這不是我在人背後八卦他,有事例為證。
朋友的店鋪,樓上加層做庫房。淼淼在上頭才試了兩條褲子,就向我靠過來。
我幹嗎突然想起這個?因為那會兒酒店套房的光線,太像專賣店的庫房?也許是。
我特別理解淼淼,除了害羞和膽怯外,他內心始終有一種與職業有關的清高。我一直認為淼淼是很難拿下的那種,能把他培養成現在這樣,好有成就感。那叫功夫不負有心人。
我感到自己有成就,不是因為又開發了一隻羊身上的狼性,而是打心眼裏覺得,男生要是在這些事上放不開,不火爆一點,是嚴重的人格缺陷。再什麼精致男精英男都要減分的。
刮目啊,我當時就讚他。
打算薅羊毛,其實我還蠻緊張的,擔心事情鬧砸了,麵子上不好看。在別人的庫房,擠擠挨挨都是新衣裳,弄髒了別人要銷售的新衣服可不好。總體上我還是個體麵人,好麵子。
幸好後來他朋友上樓來,把可能發生的事扼死在搖籃裏,不扼死在庫房裏。當時,意識到有人上樓來,我們有點慌,怕被堵個正著。不過還好,從聽到他朋友上樓的動靜,到見到他朋友從衣服堆裏鑽出來,之間還有好幾秒。那會兒,我們已經火速閃開,我還利索地整理了下自己,敏捷得像隻貓。淼淼沒我鎮定,臉有點抽筋。
我疑心他朋友有所察覺,從掛衣的縫隙裏看到我們挨得很近又火速分開。他朋友下樓去後,我讓淼淼在衣架這邊,我自己站到另一麵,試了一下。當即我就慌了,能看見欸!我對淼淼說。
淼淼不以為然,說:“那是你有意朝這裏看,存了這個心,我朋友哪會從縫裏看。”
我想想也是,便說,你一臉做了壞事的樣子……他注意到沒?
淼淼寬我心說:“他大條。”
後來,淼淼對我說:“真要是看見了,那又怎麼樣?已經發生的事,你別再糾結了好不好!”
淼淼進步也忒大了,。
開始我還納悶,不知道促成這種進步和變化的關鍵在哪?後來,我才意識到,淼淼對我上癮了。
連淼淼這樣古典氣質、斯文保守孩子都對我上癮,那對於這件事的普世意義還有什麼好懷疑?
到底什麼足以讓你去冒險?足以讓你改變脾性,甚至徹底放下矜持清高?有時想想,也挺想不通的。鳥為食亡,人為色死。
有些事,照我說,跟平時是斯文孩子還是野蠻孩子沒多大關係。跟吃糖吃鹽似的,體內要是缺糖份,那陣子你準愛吃甜;要是鹽份少了,就念著吃鹹,吃得口味重一點。壞孩子好孩子一個樣。
…………
隻是腦子回路閃了一下,他便從我臉上看到了魂遊雲端。於是,衝我尬笑了一下。
笑靨如嫣,哦去,我一時竟迷糊了身在何處,接下來該幹什麼?
破案,對,破案是這會兒的主題。警察破案時是不能散神的,一散神沒準就挨槍子兒了,甚或被爆了頭,悔之晚矣。顯然,我沒有這個素質,沒接受過特訓,破案不是專業的。
人,本質上是不圖省心的。當一種糾纏進行時,倘還有餘力,還顧得上其他,那麼,人是不會因為圖省心而輕易放棄兩種糾纏兩種力量的疊加,這叫兼顧,意味著遊刃有餘。我不知該不該讓監視器後麵的人先得一點甜頭,鼓惑起他們內心的興奮,那樣,反擊起來會比較爽,讓他們從勝利的巔峰狠狠地跌入覆滅的穀底。
男生畢竟是男生,即便瘦骨嶙峋,即便笑得像個嬌媚女生,身體還是熱力散發,很男生,這很重要。
他的口涎真豐富,通過柔軟的滑梯,把清甜的湯汁灌到我口中。竟然沒有讓我因為汪洋之勢而畏懼,我似乎很願意配合那種攪拌。演戲要演全套的,何況,我的演技還不錯。
我一邊響應,一邊驚覺於攪得片兒湯似的一鍋,竟然能讓心甜得沸沸揚揚。今後再不敢看麻辣鍋裏的攪拌,一看,便聯想到虐心的一幕,引發身體生生地杵起一把舀湯的勺。
他們說,火鍋底料的那個湯是不能吃的,雖然鮮美無比。
我不能忘記跟小健交談時有過正人君子似的一張臉。此時,什麼都不能阻止我,因為我正對著一隻黑暗的攝像眼,那就是指向我的一個槍眼。
我說,要不要洗澡?
他說:Go-inside(走進去)?”
他的英文實在太差勁了,明明問是不是進我屋裏那個浴室,但特別容易讓人誤解成其他意思,比如引導我進去什麼。
他脫衣服的時候,我下意識看了一下那個攝像眼。很快我意識到,也許隻一眼就會暴露我的計劃,讓對方警覺,以致這場戲功虧一簣。露馬腳的戲再難演下去。
這一刻,我發現他小腿接近腳踝處有一處文身。獵槍和玫瑰。
我吹了聲口哨。
…………
現而今,幾乎所有的型男都文身,就像愛美的姑娘都要塗口紅一樣。像金發Waiter那樣,不起眼的一處獵槍與玫瑰,屬於非常低調,不少明星在肩頭做大幅彩紋,那才叫雕。雕歸雕,但我堅持不趕這個潮流。再說老婆也不允許啊,有賊心沒這個賊膽。
傑傑一再鼓動我,說我身型大、胳膊長,做一片文身真是好看得“不要不要的”。我說,狗屁,別攛掇我,讓我一時衝動,遺恨終身。傑傑退而求其次,又說,在我脊椎靠近後頸處紋一行英文,絕對OK。“那地方也不顯眼,別人看得到,你自己不覺得礙眼。”他說他可以給我做,技術巨好,一百個放心。我不信一個化妝師還能做文身,說你是不是要拿我做實驗,練手啊?傑傑說:“你小看人。化妝、造型我是大師,文身也是大師。審美觀在那兒擺著,那些街頭文身店的審美觀怎麼能跟我比,沒得比。”我這才有些驚訝,相信傑傑確實是一把高手。
傑傑連紋什麼字都替我選好,藝術體的Violation-of-God′s-boy(違反神意的男孩)。
我說,跟誰作對都行,幹嗎非得跟上帝作對?我不信神,但也不刻意去違背神的旨意。
傑傑說:“傻孩子,你不懂,這個句型長,字母多,紋出來一溜,高低參差,特好看。”
我說,我不跟上帝過不去,我不要這個!
傑傑知道我倔,挖空心思說服我:“你長得帥,上帝見了都妒忌,那還不是違背上帝的意思?紋吧紋吧紋吧,我保證你Spectacular(壯觀)。”這個詞我還真不知道中文怎麼解釋,反正就是非常好看的意思吧!傑傑還說我肩寬,脊背上紋這麼一行,夏季穿背心什麼絕對Spectacular。
那時候,我要聽信傑傑,我老婆就該不要我了。幸好我堅決不幹!
其實,連淼淼這樣的好孩子都有文身。淼淼身上那行字,和傑傑替我選的不謀而合,The-holygods-pet,神聖上帝的寵兒,不過淼淼是紋在小手臂反麵,細細的一行。為了這行字,每次上台,他都要用好多BB霜蓋住。否則要被導演罵死。
傑傑卻認為The-holygods-pet不好。主要是字型排列不好看。
靠,為了好看,都可以和上帝作對?!
…………
我在獵槍和玫瑰上親了一口,這是個大動作,我必須俯下身,抓住他腳踝,然後將它抬起來。我輕而易舉完成了這一係列大動作,隨之將雪白的身體抱起……
接下來的兩件事我隻能做單項選,做不到魚和熊掌兼得。在這間屋裏,要麼玫瑰,要麼獵槍。此時,我有一點恍惚。
我返回到客廳,把散落在地的衣服鞋什麼盡數揀起。
一件也不能落下。
落下任何東西,比如一隻襪子,都是話把,就是罪惡的證據。老大說不準什麼時候就回來了,一見這情況……哦靠,一定是一場地震!
我心跳得很厲害,一邊從地上撿東西,一邊想,就快破防了。
我說的是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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