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6290 更新時間:10-08-08 17:03
扶蘇:亦作“扶胥”。
1。樹名。《詩•;鄭風•;山有扶蘇》:“山有~~,隰有荷華。”毛傳:“~~,扶胥,小木也。”馬瑞辰通釋:“《釋木》:‘輔,小木。’小木即木之名。錢大昕曰:‘扶、輔聲義皆相近,長言為~~,急言為輔。’其說是也……胥、疏、蘇疊韻,古通用。”
2。古代兵車上的藩盾。《周禮•;夏官•;司戈盾》“及舍,設藩盾,行則斂之”漢鄭玄注:“藩盾,盾可以藩衛者,如今之~~與?”孫詒讓正義:“雲今之扶蘇者……惠士奇雲:‘蘇與胥古文通,故~~一作扶胥,蓋秦漢間語,周之藩盾也。建之乘車,以蔽左右;軍旅會同,前後拒守,在車兩藩,故曰藩盾。’”《六韜•;軍用》:“凡用兵之大數,將甲士萬人,法用武衛大扶胥三十六乘……武翼大櫓矛戟扶胥七十二具。”
3。扶助。《黃庭內景經•;若得》:“三真扶胥共房津,五鬥煥明是七元。”南朝梁陶弘景《華陽頌》:“重離儻或似,七元乃扶胥。”
嬴扶蘇:秦始皇長子(?—前210),嬴姓,趙氏,名扶蘇。是秦朝統治者中具有政治遠見的人物。但也是位無政治經驗的人物,在麵對複雜的政治背景下,無法應對選擇自殺,是因為皇帝製度的難違。他認為天下未定,百姓未安,反對實行“焚書坑儒”、“重法繩之臣”等政策,因而被秦始皇貶到上郡監蒙恬軍。秦始皇死後,趙高等人害怕扶蘇即位執政,便偽造詔書,指責扶蘇在邊疆和蒙恬屯兵期間,“為人不孝”、“士卒多耗,無尺寸之功”、“上書直言誹謗”,逼其自殺。
因其母鄭皇後是鄭國人,喜歡吟唱當地流行的情歌《山有扶蘇》,始皇便將兩人之子取名“扶蘇”,“扶蘇”是古人對樹木枝葉茂盛的形容,出於詩經,香草佳木之意。秦始皇以此命名,顯見對此子寄托著無限的期望。
年少時的扶蘇機智聰穎,生具一副悲天憫人的慈悲心腸,因此在政見上,經常與暴虐的秦始皇背道而馳。始皇偏執的認為這是扶蘇性格軟弱所致,於是下旨讓扶蘇協助大將軍蒙恬修築萬裏長城,抵禦北方的匈奴,希望籍此培養出一個剛毅果敢的扶蘇。
幾年的塞外征戰果然使扶蘇成長得與眾不同,他身先士卒、勇猛善戰立下了赫赫戰功,敏銳的洞察力與出色的指揮才能讓眾多的邊防將領自歎不如。他愛民如子、謙遜待人更深得廣大百姓的愛戴與推崇。
就在扶蘇熱切期待回到朝堂一展宏圖之時,始皇一旨詔書傳至上郡,竟是責備他辦事不力,賜其與將軍蒙恬自盡。扶蘇悲憤交加,便自刎。
秦始皇統—全國後,扶蘇曾多次議政,對於治國、安定天下頗有見地。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侯生、盧生等人議論皇帝,並雙雙逃走。秦始皇聽到消息後極為憤怒,下令禦史進行追查,把460多名儒生全部“阮之之鹹陽”。身為秦始皇長子的扶蘇不同意父親焚書坑懦的舉措,多次上書諫議,勸阻秦始皇。他認為“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希望皇帝明察秋毫,趕快中止錯誤的舉動。扶蘇的勸諫觸怒了秦始皇。被秦始皇派到北方,在上郡蒙恬的大軍裏麵鍛煉。
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冬,秦始皇巡行天下,行至沙丘時不幸病逝。秦始皇臨終以前,曾為璽書召令扶蘇至鹹陽主持喪事並繼承帝位。但中車府令趙高和丞相李斯等人與秦始皇的小兒子趙胡亥陰謀篡改始皇帝的遺詔,立胡亥為太子,即皇帝位。同時另書賜蒙恬和扶蘇死,並“數以罪”。胡亥的使者奉書到上郡,扶蘇打開詔書知必死無疑,遂準備自殺扶蘇墓。大將蒙恬曾經起疑心,力勸扶蘇不要輕生,“請複請,複請而後死,未暮也。”但扶蘇為人寬厚仁義,不願背禮,說:“父而賜子死,尚安複請!”,旋即自殺於上郡軍中。
扶蘇素有賢名,民間尚不知扶蘇已死,或有言“少子,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於是後來陳勝、吳廣起兵反秦二世之時,便假稱公子扶蘇,以號召響應者。
對於扶蘇的死有多種說法,許多人對史書的記載持懷疑的態度,至今尚未定論。
一部分人認為扶蘇識破了趙高等人的計謀,隻是因為天下初定,不願挑起戰爭,也不願和自己的兄弟兵戎相見,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才毅然自盡。但扶蘇這種做法相對來說是不正確的,如果他成為皇帝,那中國的曆史恐怕就要重新改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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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亦稱“教宗”,譯自拉丁文papa,源於希臘文π,意指“爸爸”,最初本為古代天主教對其神職人員的一般尊稱,至今在東派教會中仍有以此稱神父者。天主教成為羅馬帝國國教後,羅馬、君士坦丁堡、亞曆山大裏亞、安提阿和耶路撒冷五地的主教均用此稱謂來表示其宗主教之銜,而羅馬主教認為此銜僅指西部教會的領袖。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主教成為西方教會中的最高首領,加之756年法蘭克王丕平“獻土”後又在意大利形成“教皇國”世俗政權,“papa”這一稱謂遂逐漸為羅馬主教所獨有,開始構成“教皇”之涵義。到11世紀時,羅馬主教格列高利七世獨占“papa"之稱,從而正式形成了西方羅馬天主教會的教皇製度。
“papa”一詞也就作為“教皇”之專稱沿用下來,即今日英語中的“pope”、德語中的“Papst”和法語中的“pape”。
耶穌賜予聖伯多祿兩把‘釋放‘和‘束縛‘鑰匙按照天主教會的傳統說法,耶穌基督的第一個門徒彼得乃眾門徒之首,他於傳教過程中去羅馬擔任了羅馬教會的第一任主教。從此,羅馬主教均為伯多祿的繼位人,其地位因而也在其他主教之上。這便是“教皇製”的由來。所以,“教皇”的全稱為“羅馬教區主教、羅馬教省都主教、西部宗主教;梵蒂岡君主、教皇”,亦稱“宗徒彼得的繼位人”、“基督在世的代表”等。
在天主教會的教階體製中,教皇享有最高的立法權和司法權,能製定或廢除教會法規,指定人員組成教廷,創立教區,任命主教,而且“在倫理和信仰上永無謬誤”。在11世紀前,教皇須經世俗君主或意大利貴族遴選或認可。尼古拉二世登基後於1059年決定教皇由樞機主教選舉產生,但須得到法蘭克王亨利一世及其繼位者的認可。直到1179年第三次拉特蘭會議和1274年第二次裏昂會議兩次確認後,才正式規定教皇可單由樞機主教選舉產生,不過仍須承認法、西、奧三國君主對候選人具有否決權。20世紀初,庇護十世廢除了這種世俗君主的否決權。1914年,本篤十五世遂成為單由樞機主教選為教皇的第一人。教皇當選後任職終身,不受罷免,但可自行辭職。
教宗的頭銜包括“羅馬主教,基督之代表,眾門徒之主之後繼者,最高祭司(教宗),西方之宗主教,意大利首席主教(主教長),羅馬省大主教及都主教(總主教),梵蒂岡國元首及上帝之眾仆人之仆人”(EpiscopusRomanus,VicariusChristi,Successorprincipisapostolorum,PontifexMaximus,PatriarchaOccidentis,PrimatusItaliae,ArchiepiscopusacmetropolitanusprovinciaeecclesiasticaeRomanae,PrincepssuiiuriscivitatisVaticanae,ServusServorumDei)。教會很少會使用這個完整的頭銜。天主教認為教宗為初任羅馬主教聖伯多祿的後繼,因此一開始稱呼他為“伯多祿之代表”,直到西元5世紀時才改稱為目前這更具權威的“基督之代表”(2006年《宗座年鑒》刪除了“西方宗主教”的稱呼,對上一次修訂為1969年。當時教宗保祿六世把“天主眾仆之仆”加於名號之中,並刪除了“光榮在位”的句語)。
除了他的宗教職務之外,教宗也是擁有獨立主權的梵蒂岡的國家元首。該國又被稱為“聖座”(SanctaSedes)。梵蒂岡整個被羅馬城包圍,在1870年之前,教宗統治的區域一度拓展到整個意大利中部,其領土,即教廷國,被稱為“聖伯多祿的遺產”。盡管授予教宗對這些領土的統轄權的文件,也就是所謂的君士坦丁禦賜教產諭,在15世紀被證明是偽造的,教宗對教廷國的統治還是延續到了1870年意大利統一的時候,而意大利王國和教宗之間最終的政治協議一直到1929年的拉特蘭協定才得以實現。1948年通過的意大利共和國憲法,再次確定該協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2005年4月2日到2005年4月18日,教宗的職位空缺,這種情況稱為宗座出缺(sedevacante)。前任教宗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PaulII),他於1978年58歲時被選為教宗,也是自亞德六世(1522年-1523年間在位)以來首位被選為教宗的非意大利人。若望•;保祿二世於2005年4月2日19:37GMT逝世,享年84歲。在4月18日開始的教宗選舉(conclave)中,用了不足24小時,就選出德國籍樞機主教約瑟夫•;拉青格(JosephRatzinger)作為新教宗,是為本篤十六世。
天主教法典
0331
羅馬教會主教享有主單獨賜給宗徒之長伯鐸的職位,此職位亦應傳遞於其繼承人,因此教宗為世界主教團的首領、基督的代表、普世教會在現世的牧人;因此由於此職務,他在普世教會內享有最高的、完全的、直接的職權,且得經常自由行使之。
0332
1項-羅馬教宗由於其本人接受合法選舉,同時已被祝聖為主教,而獲得教會完滿的及最高的權力。故此當選教宗者,如已是主教,其接受的當時即獲得此權力,如當選者尚非主教,應立即祝聖為主教。
2項-教宗如辭職,其辭職得自由為之,且應適當表明,始能生效,但不需要任何人接受。
0333
1項-教宗由於其職位,不僅享有對普世教會的權力,而且對所有個別教會及其信眾擁有職權的首位,藉此,主教們對托於他們照管的個別教會所有之正職權直接權力,一並得以鞏固和保障。
2項-羅馬教宗在盡其普世教會最高牧人職務時,常與其它主教們,而且與普世教會共融聯合一起;但他有權按照教會的需要,規定執行職務的方式,即由其個人或與主教們集體執行。
3項-對教宗的判決和法令,不得上訴或訴願。
0334
教宗在盡其職務時,主教們得以各種方法提供合作力量,其中有世界主教會議。除此以外,有樞機元老之輔佐,還有其它人士,和按時機需要而設立的各種機構;這些人士和機構,都以教宗的名義和權力,為所有教會的利益,依法律規定,盡受付托的職務。
0335
宗座出缺或完全被阻時,在普世教會治理上,任何事不可變更,但應遵守對這種情況所製訂的法律。
敵對教皇
敵對教皇或稱對立教宗、偽教宗、反教皇,指由具爭議的教宗選舉而得到可以成為教宗的名譽之人。由於天主教樞機團自歐洲中世紀開始負責選舉教宗,這些對立教宗通常與已被樞機團選出的人對立。一些來自較少的教會而自稱教宗之領導也可以稱為對立教宗。
羅馬天主教的動蕩時期中進行了具爭議的選舉。其中一些如費利克斯五世的選舉被大部分教宗選舉人士認為無效。另外,一些如對立教宗克勉七世的選舉在選後被宣布無效。
最早的對立教宗Hippolytus由公元3世紀的一批教會分裂人士在羅馬城選出來對抗教宗卡利克斯特一世。Hippolytus在卡利克斯特一世的承繼人龐提安陪同下被流放到薩丁島的礦場。後來Hippolytus在死前與天主教會和解,並在死後被教會封為聖人。11世紀和12世紀,神聖羅馬皇帝和諸教宗爭持導致最多對立教宗的出現。一方麵,眾皇帝經常支持對立教宗來加強自身本錢;另一方麵,諸教宗亦會支持身在德國,反抗眾皇帝而宣稱擁有帝位的人來左右帝國政策。
14世紀和15世紀末,一批互相對抗的教宗被選出。其中一係被羅馬天主教會認定是教宗而另一係被認定為對立教宗。由於出現了一眾宣稱可以成為教宗的名譽之人,教會因而出現了混亂局麵;這是導致在15世紀末16世紀初的宗教改革的原因之一。參見基督教大分裂和對立教宗本篤十三世。
在出現兩或三位宣稱可以成為教宗之人的情形下,誰是教宗或誰是對立教宗並不一定清楚。而事後再從他們之中分出正偽會造成事前已出現誰是真正教宗的錯覺。各教宗的支持者可以幫助人選,但誰是教宗要看事情發展去向。
如果奉行宗座缺出論之對立教宗不計在內,自1449年起已沒有對立教宗。其他教會分裂諸如英國聖公會、舊公教會和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曾反對羅馬教廷的教義。現時羅馬天主教會認為成為對立教宗是對教會進行分裂的行為,成為對立教宗的人會自動受絕罰處分(天主教術語為“自科絕罰”)。
“教皇”與“教宗”的區別
新聞媒體在報導約翰•;保羅二世去世的消息時,有的稱他為“教皇”,有的稱“教宗”。中國官方的稱呼以“教皇”為主,而華人天主教徒一般稱他們的最高領袖為“教宗”。那麼,“教皇”或“教宗”的中文用法都有什麼來曆,到底那一種說法更恰當呢?
到底是“教皇”還是“教宗”?或許很多人對這個問題不以為然。說到底,對大多數人來說這隻不過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叫法,沒有多少人會真的去思考二者之間的區別。英文詞Pope可以追溯到拉丁文,原意是“父親”,是對神職人員的尊稱,相當於現在神父的意思,後來才專用於羅馬天主教的最高職位。
天主教香港教區的羅神父表示,從這個意義上來看也許“教宗”更符合Pope的原意。羅神父解釋說:“本來拉丁文那個字的意思就是爸爸。Pope就是爸爸,在教會裏他就是爸爸,是父親。他是我們的父親,教會本來就是一個家嗎。”
Pope曆史上確實被翻譯成教皇,而曆史上的教皇曾經在歐洲擁有很大的權力和影響。清朝康熙皇帝的時候,Pope曾經被翻譯成“教化王”。那時,中國顯然不願意承認遠在天邊還有另外一位“皇帝”能夠跟大清的天子平起平坐。後來,POPE被翻譯成“教皇”。
但是香港的羅神父說,他不讚成使用“教皇”這個詞。他說:“那個太政治化了,而且是一種誤會。我們為什麼用教宗,不用教皇,以往曆史上翻譯過教皇,後來馬上改過來了,因為教宗有一脈相傳的意思。”
而且在羅神父眼裏,已故的教宗是非常人性化的一個人。他說:“教宗很人性,我覺得他很可愛,我用可愛。你有沒有看過他的照片他扮鬼臉的時候多可愛。”
在中國大陸以外的華人世界,“教宗”被普遍使用。在中國大陸,官方新聞媒體和民眾使用“教皇”。新華社的有關人員對本台記者表示,他們今後還要繼續沿用“教皇”這個說法。
不過,即使是和梵蒂岡沒有正式關係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和宗教界人士也選擇使用“教宗”。
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副主席劉柏年以及其他一些天主教愛國會的官員在不同的場合使用了“教宗”。那麼“教宗”是不是一種統一的說法呢?劉柏年說:“教宗是教會對他的尊稱。外界有人稱他為教皇,好像梵蒂岡有個皇帝一樣,西方也叫他Papa,我們也叫聖父。我們和各國教會一樣都稱為教宗。”
不過,那麼對於新華社等官方媒體仍然使用“教皇”,官方教會的劉柏年表示可以接受。他說:“他們有他們的稱呼,我們有我們的稱呼,沒有問題。”
中國還有大批拒絕參加官方教會並繼續效忠羅馬教廷的地下天主教徒。在這個問題上,一位地下天主教會神父對本台記者說,他們的神職人員一般都使用“教宗”這一稱呼。不過,很多普通信徒在私下還是稱“教皇”。
教皇永無謬誤論
教皇永無謬誤論(papalinfallibility),天主教教義之一。即作為至高無上的導師的教皇,在一定條件下就信仰或道德問題進行的教誨不可能謬誤的論點,其根據是:教會承擔耶穌基督教誨眾人的任務,教會既受基督委托,又得聖靈幫助,必能忠於基督的教誨。1869—1870年的第一次梵蒂岡會議在一片爭論聲中限定了幾種條件,符合這種條件,教皇“自宗座”所發表的意見才不可能謬誤。其先決條件就是,在有關信仰及道德方麵,教皇發表意見時,其意圖是要求得到全體教會的絕對同意。這一教條阻礙了全世界基督教的團結,同時也是羅馬天主教神學者的爭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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