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630 更新時間:21-10-22 19:12
回程要原路返回,天色晚了本就容易遇上野狼,更何況兩人手裏都帶著剛打的獵物,血腥味更容易招來不速之客。盡管方臻的技術沒得說,兩人依舊早早捆好獵物,翻山越嶺回了村子。
即便如此,到村子時天色也已經暗了,兩人在村口分別,一個朝東,一個朝南,各自帶著獵物回家。
方強身上除了兩把弓,還有一隻野豬,方臻答應分給他的半隻野羊,要等回家殺好後給他送去,在山裏放血太危險。
而方臻帶的東西就多了,一隻大野豬、一隻野羊和幾隻野兔子野山雞,放在簡易木板上用繩子拖在身後,肩上還扛著一截木頭,其他零零碎碎的裝了滿滿一包袱挎背在背上。
從村口到方臻家的路上,有不少村民出來瞧稀罕。一是稀奇方臻自從早上抽風跑步開始,竟然不犯懶了,二是稀奇沒想到方臻竟然有這麼大的力氣,光是野豬就有四百多斤,他肩上扛的木頭,雖不是一整棵樹,也有近一米長,半大小子的懷抱那麼粗。
“榛子,你頭還破著,這麼多成不成?”有熱心的村民問了方臻一句。
“好著呢,沒事。”盡管被壓彎了脊背,汗水順著額頭像溪流一樣淌過,喘著粗氣之餘,方臻還能笑嗬嗬地回答,將木頭往上送一送,攥緊拖著野豬的繩子,繼續艱難向前邁著步子。他現在的身體素質不如上輩子,但毅力這種精神層麵的東西,絕對不會有絲毫的遜色和改變。當兵的誰會怕吃苦啊。
方臻一向不在意村裏人的眼光,帶著他的東西往家趕,離家越近,心情就越暢快。盡管身體很累,精神頭卻很好。這是他以往執行任務留下的習慣,不管任務多難,活著回來就是最大的幸事,每一次死裏逃生的喜悅都給他帶來巨大的精神滿足。
尤其是他大老遠就看見安向晨顯眼的白色衣衫,在家門口出現時,心情就越加的好了,步子邁得更大,恨不能跑起來。
安向晨也沒想到方臻速度這麼快,他才剛從大門口慌慌張張衝進屋裏,還沒想好做點什麼來掩飾他在等待男人回家的事實,就聽見方臻在門口大喝一聲,“向晨,我回來了!”給他嚇一大跳。
聲音那麼大,安向晨也不好裝作沒聽見,別別扭扭從屋裏出來,做出一副被方臻粗嗓子吵得頭疼的表情,“回來就回來,叫那麼大聲……”
話沒說完,就被眼前的一堆東西驚呆了,方臻一天竟然能弄到這麼多東西!這些可個個都不輕,他抬都抬不起來的。
“別傻愣著,幫我燒些熱水,收拾收拾,今晚給你做頓好的。”方臻使喚起人來也不客氣,兩個人過日子,肯定不能隻他一個人忙活,要兩人一起做,才有參與感,也不至於讓安向晨心裏不平衡。重活累活安向晨做不來,小事還是可以的。
安向晨應了一聲,手忙腳亂就要忙活起來,因為很少幹活,被方臻一使喚,竟然不知所措地在原地轉了幾個圈,這才左腳拌右腳地進了廚房。
灶裏的火星沒滅,他隻需要把火燒起來就行,也不難,用扇子扇一扇,火苗大了加柴火,再就是給鍋裏添水,有葫蘆做的水瓢,䍃進去就行。
他將外袍脫了掛在門後,中衣的袖子一圈圈仔細卷到胳膊肘,剛坐下,方臻就跟著進來了。見他隻穿著單薄的中衣,不讚同地皺起眉頭,回屋找出一件粗布大褂,硬是給他披在身上。
安向晨也怕著涼,就沒再推辭,乖乖披著褂子,在三條腿的小矮凳上規矩坐好。他的坐姿也很優雅,端端正正地挺直著腰杆,三個腿的凳子,在他屁|股底下穩穩當當,方臻覺得就是在他頭上再放個裝了水的碗,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你不去休息一下?”眼前杵著這麼大一人,把廚房門口的光堵得嚴嚴實實,給安向晨帶來不少緊張感,生怕這人的癔症突然就好了,衝過來把他一腳踹翻在柴火堆裏。
“我還要出去一趟,來問問你,吃不吃野豬肉?你要是吃,我給你留點,不吃我就全帶走了。”方臻說道。
“帶去哪?”安向晨好奇,這麼晚了,方臻還要去哪裏?
“嗐,就村裏最富那家,還有羊肉和兔子肉,看看他們缺啥不,我跟他們換點糧食回來,天天隻吃肉也不行,得補充點碳水。”
碳水什麼的,又是那些安向晨聽不明白的奇奇怪怪的話,不過其他的他倒是懂了,是要去方大福家裏換糧食。“那你便去吧,野豬肉不甚好吃,我不愛吃的。”
得了準信,方臻從懷裏摸出不少鬆子,給安向晨放在灶台上打牙祭,這才又匆匆走了。村裏人睡得早,再晚些,說不定人家都要歇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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