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372 更新時間:09-07-21 00:02
天冷到骨頭裏去了,像是吹進了骨髓裏,撕扯著。
常黎裹著厚厚的衣服,頭縮在高領毛衣裏,白色的毛衣襯著被風吹紅的臉顯得十分惹人憐愛。
我不怕冷,有道是冬天生怕熱夏天生怕冷。常黎暑夏裏生日,難怪到了冬天就這樣一副恨不得冬眠的樣子。
我伸出手,抓著她的手放進外衣的口袋裏,她抬頭一笑。生活中開始有這種下意識的動作,溫暖得一塌糊塗。
已經二月了。天偶爾下了大雪,我已經在常黎說的那家公司實習,難得彙幾次學校。常黎考完了試,我便請了半天的假陪她。老板知道我是陪常黎,笑著大手一揮準了。
我的生日是15號,常黎笑著說怎麼不早一天生,正好可以趕得上情人節。我說:“就算是同一天你也得送我兩份禮物。”
我偶爾會和常睿一起,我們宿舍的四個兄弟除了我,都不是本地生。常睿是要留下的,亦軒說不知道,因為好像對隔壁班的那隻孔雀認真了。張皓是要回去的,那個家夥有點家底,平時總是沉默其實應該是個小人物。
這天我和常黎叫上常睿和亦軒,又去了學校旁的小店。是熟悉地方熟悉的老板,和那熟悉的熱湯麵,這些我們不久就將告別,再過幾月我們便要離開這座象牙塔,也終於可以說“啊。。這四年。。”之類的話了。
亦軒帶上了孔雀,我和常黎又是時常對望一眼,惹得常睿大喊受不了狂灌酒。
我很疑惑,常睿總是在嘴上掛著老子也要去找馬子之類的話,卻不知一次回絕了女生的約會請求。後來我問過他,說了很多我聽不懂的話。
日子過的很簡單,簡單到除了幸福彌漫什麼都沒有了。
心上的傷口已經結疤,好得快要差不多。好到快要讓我忘記了曾經有多麼痛。
常黎會問:“安承呢?”
我搖頭,大概又跑回美國了吧。
這個城市,已經不存在了,他留下的理由。
我會想到林翊,那個隻見過幾次的人,聽應采說應該是比我大的。他是否躲在這個城市的某個角落裏等著應采?
第一次見到他時那雙清澈幹淨的眼神,再某一天晚上被毀得徹底。
那天電腦死機,原來已經完成得差不多的工作又要重做。老板很照顧我,說:“郝諗,沒事的,明天再做好了。”
我說沒關係,回了個感謝的眼神繼續工作,樓層裏最後隻剩我一人埋頭苦幹。這種感覺,自從大三之後很少有了。
回去的時候已經很晚,有些陰冷,我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決定還是抄近路走。
那條道上很熱鬧,整條街都是夜排檔。都是晚上出來混的青年,嘈雜得很,平時我都會走另一條路。
路過一個攤位時,店家在大鍋裏炒河粉,發出刺啦刺啦的聲音,散發的油煙羌人。
“好!你輸!喝!”熟悉的聲音傳來,一下子有些想不起來是誰的聲音。我停下腳步向周圍看,發現說話的那人背對著我,一隻腳踩在板凳上,一隻手拎著半空的酒瓶,另一隻手拍著桌子起哄。
我假裝後退幾步,終於看清了那人。
竟是林翊。
我詫異,輕輕叫了一聲,他轉頭看見我,有些疑惑得問你是誰。
我苦笑,忘記了麼。
我說:“郝諗啊,就是應采店裏遇到的。”
他眯了眯眼睛,已經變得渾濁。不知道是因為酒的關係,還是心已經渾濁了。
“應采?”他迷迷糊糊得問了一句,坐在他身邊的一人對我瞪了一眼,然後扶著林翊準備離開。
“林翊,別理他。”
我看著他們兩個搖搖晃晃地走遠,那一桌的人也散開了,覺得有些物是人非的感覺。
已經忘記了嗎。林翊竟然已經忘記了應采。
我還記得那天應采還笑著對我說林翊會等他。頓時覺得悲哀。
那麼短暫的愛情,到底發生了什麼毀掉了這些,包括那曾經幹淨的眸子。
我有些茫然了。我也可以像林翊那樣忘記安承,隻不過我不會和他一樣變得墮落,因為我有常黎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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