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753 更新時間:09-09-14 00:26
夜越來越深了,在這靜謐的深夜,正是人酣睡的的好時光,柳絮卻沒有半點入睡的心思,隻是不停的在屋裏繞著圈圈,一刻也停不下來。
“叮咚——”
聽到門鈴響,柳絮輕噓了一口氣,連鞋都顧不得穿便直奔門邊。
“我的姑奶奶,你可算回來,都急死我了,怎麼樣,事情辦妥了嗎?”門還沒開,柳絮話音先到。
“阿絮呀,你這毛躁的毛病啥時候能改掉呀,我辦事什麼時候砸過鍋呀?叫你先睡就好,偏偏非得等著我回來,每次都是這樣,害我老是掂記著你!”
阮星星一邊換衣服,一邊笑著回答柳絮,柳絮總是這樣,每次她出任務的時候,總是要等著我,回來看我完好無損的才放心。
我和阿絮是在孤兒院認識,從我記事起,眼中看到的便隻有孤兒院那座小院子的天空。不知道父母是誰,也不知道父母是什麼,院長就是唯一比較親近的人。
待到長大懂事後,卻早已習慣了孤獨相隨。我從未想過要找尋自己的親生父母,莫說毫無任何線索,就算是找到了又如何?
當年他們丟棄一個嬰兒,必然是有原因,或許是窮,或許不在人世也說不定。無論原因是什麼,我都不願再去猜想,我早已習慣了現在的生活,不願為了任何事情去攪亂它。
有的時候我也會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如院長所說般沒心沒肺?這個世界上仿佛沒有任何東西或事物能讓我在乎,直到,六歲時遇到了阿絮。
阿絮與我同齡,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孤兒院的草坪上。
阿絮是在父母過世後的第五天被人送到孤兒院,當時的阿絮在我眼中是個隻會躲在角落偷偷哭泣的小女孩。這樣的女孩自然引不起我的興趣。
但孤兒院的幾個臭小子卻對她感興趣不已,時不時的欺負下她,她從來不吭聲,不告狀,也不理會,隻是默默承受。
對此,我很不以為然,我是個受不得欺負的人,別人不來惹我時可以和平相處,若是想要欺負我,則必定會十倍奉還。對於阿絮這種對待強權暴力的反應,我是很不屑的,所以,盡管我看到了,卻不願伸手幫她。
一天, 兩天,就在整個孤兒院都為阿絮定了性之時,一直忍氣吞聲的阿絮卻給了所有人一個驚喜。
小小的孤兒院很無聊,所以很多人飯後的消遣便是看熱鬧。在那一陣,小胖幾個臭
小子的消遣就是欺負新來的阿絮,而其他人的消遣就是偶爾去看看熱鬧。
隻是這次,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看似柔弱的阿絮竟然將小胖幾個統統挨個揍了一遍,看到小胖在地上鬼哭狼嚎之時,我對阿絮也徹底的改觀了。
後來,我問過阿絮,既然有還手的能力,為何之前並不還手,任由欺負呢?
阿絮當時的樣子,我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她說,因為,我要開始我的新生活了,我想用十天的時間來想念爸媽,什麼都不想,就隻想念他們兩個人。我要把和他們有關的記憶都刻在我的心上,永遠也不要忘記!
說不震憾是假的,一個六歲的小女孩,從小便生活在父母的寵愛之中,一下子從天堂跌進了地獄,卻仍是如此的堅強,如此的灑脫,那一刻,我發現我對她多了一絲叫做欣賞的東西。
人之所以會強大,並非因為身軀,而是精神,是毅力!
這是我從阿絮身上看到,也學到的東西!
當習慣獨來獨往的我對阿絮說,我願意照顧她之時,我便知道,今生今世,我就隻得這麼一個知己了。雖然這個知己那麼的堅強,根本就無需我照顧!
從此以後,我便多了一個臭味相投的知己,兩人在孤兒院幹下了一連串大大小小的壞事,當時那些喜歡看武俠的臭小子還給我們取了個外號——孤院雙霸!
我們兩個人整天形影不離,就算是陶叔領養我之時,也是帶上阿絮一起的。
陶叔是領養我的人,也是教我本事的人。
第一次見到陶叔是在院長辦公室,當時,為了追回被小虎搶走的項鏈,我一路從院子追進院長辦公室。
在孤兒院裏,院長是我唯一會在其麵前收斂一些的人。小虎掐準了這點,“嗖”的一下躥到院長的身後,隻鑽出半個腦袋示威似的向我晃了晃。
我掛起甜甜的笑容,嘴上甜美的說道:“院長,阿絮房裏有蟑螂,好幾個人都被嚇哭了,我們想讓小虎哥幫著去打蟑螂。”
孤兒院住的是大房間,好幾個人住一間房,蟑螂是很稀鬆平常的鄰居,但還是經常有膽小的被嚇哭,往往這個時候,院長都會派出男孩去幫著打蟑螂。
果然,院長聽完,把小虎從身後扯了出來,推上前滿前慈愛的說:“去吧,這種事情是要男孩來做的!”
我拉著小虎的胳膊,將他拽出了門。手指一用力,小虎就殺豬般的叫了起來,我故意大聲說:“小虎,你真沒出息,一個蟑螂也能嚇成這樣……”
乘著小虎尖叫的時候,我偷偷將手的針藏了起來,那是我從院子裏洗衣服的胖嬸那裏好不容易偷來的,作為隨身武器隨時攜帶著,以備不時之需,當然,大多數時候,都會被我用來整治那些不聽話的小子們。
我自為事情做得天衣無縫,卻完全沒有注意到,門後還站著另外一個男人,銳利的眼睛一直注視著的一舉一動,他就是陶叔。
過不久,我知道了陶叔要領養我消息。我讓院長給陶叔帶個信,我隻有一個要求,就是帶著阿絮一起。陶叔毫不猶豫就答應了我。我和阿絮是不能分開的。
孤兒院的最後一晚,我們都很興奮,對被領養後新生活的好奇,遠遠的超過了對孤兒院的不舍之情。甚至可以說,我們完全沒有要離開的感傷,有的,隻是對新生活的期待。
孤兒院對於阿絮來說,隻是個收容所,而對我,隻是個供吃供喝供睡的場所而已。如若不是遇到了阿絮,對於這裏,我是沒有半分留戀。
其實這樣子也好,享受慣的溫暖的人,一旦失去,便會不知所措,從來就生活在寂寞中的人,因為沒有可失去的,便不怕失去。
就這樣,我和阿絮兩人跟著陶叔來到了他的家。
陶叔從不隱瞞他的身份,第一天,我們就知道,陶叔是一個盜賊團夥的頭兒。
他專門收養各種有潛質的孤兒,從小培養他們的各項技能,給他的盜竊團夥注入新鮮的血液。
當我知道之時,並未覺得恐慌,也沒有害怕,對於我來說,隻要有阿絮,在哪裏生活都一樣。那個時候,未來,前途,人生,統統都不在我的考慮範圍。
就算我一輩子都生活在黑暗中又如何?不見得那些生活在陽光下的人就更幸福,我從來都沒有為我自己的身份而感到後悔和羞愧,也不認為我會給我那並不存在的列祖列宗丟臉。
我和阿絮就這樣安頓了下來,一呆就是十二年。
陶叔對我們很好,他會送我們上學,雖然大部份的時間是在教我們各種偷盜技能。他經常說,作為一個大盜,專業技能很重要,心理素質也同樣的重要,有的時候,心理素質更為重要。
也許當初,陶叔就是看上了我這一點,才會收養我!
陶叔從來不承認自己是小偷,而堅持說是大盜。確實也是如此。陶叔隻偷價值連城的東西,街頭偷行,入室偷百姓這種事情,他是從來都不幹的。
陶叔懂得很多,因為偷過的東西多,在盜賊這一行業,陶叔應該算是佼佼者。
我第一次實踐的時候就是陶叔帶我的,那個時候我剛練好手法,陶叔就帶我到街上找人實踐。陶叔雖然自己不偷行人,卻是不阻止下麵的人如何做的。
當時,我隻是從那個男人身旁走過,錢包就已到手,隻用了規定時間的一半,陶叔很滿意我的表現,我見他點了頭,又轉身追隨那個男人而去,五分鍾後,我回到陶叔的身邊。
陶叔不解的問我,為何已偷到手還要跟著那男人去?
我對陶叔說,我要學他做個一個有品位的大盜,一個高手,不單要會偷,還要會送。能悄無聲息的偷到東西不算本事,能無聲的送回去才叫能幹!
陶叔聽了半響沒吱聲,從那以後,我卻發現陶叔待我有一些不同了。應該說,訓練我的時候更加的嚴格,更加的盡心。
在經過陶叔十二年的精心培育,我早已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也在行內闖出了響當當的名號。
陶叔經常看著我捶手頓胸的說他老了,繼而又眼泛精光的說他後繼有人了!
每次這個時候,我隻是裝傻,我並不想繼承陶叔的這把交椅,我這獨善其身的性子,能管好自己,卻不見得能管好別人,我的願望還如最初一樣,和阿絮兩人快樂的生活就夠了!
當初訓練的時候,我就堅持不讓阿絮出去偷盜,我希望阿絮的生活與我過得不一樣,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也不認為自己大惡不赦,但是偷盜總是有危險的,我不願意阿絮有危險,我寧願讓自己扛著。
或許阿絮也是誌不在此,所以她離這個行業雖然很近,卻始終沒有踏進來過。
我為此很高興,有的時候,我會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而高興,有時候在街上,會莫名的小惡作劇一下,看到別人丟失錢包一臉焦急時我會高興,尋個機會偷偷給他塞了回去,看到他失而複得的表情時也會很高興。
阿絮經常說我無聊,說我邪惡,完全不換常理做事,說也隻有她才能忍受我,換了別人,都得瘋掉。
每當這個時候,我總會抱著她大笑,說咱倆是王八對綠豆,對上眼啦。
阿絮也總會適時的伸出她的佛山無影腳,雖然她每次都會踹空,卻仍然樂此不疲。
跟了陶叔,唯一的好處就是從來不需要為錢而發愁。
雖然阿絮不走賊路線,但是我學的時候,她在跟在一旁學,我很讚成,也很鼓勵,要想在這個世界上好好生存下去,多學一些東西總是好的。
阿絮上學,我就跟在陶叔身邊,很多事情有利就有弊,失去了一些,就會得到一些。雖然我的學曆不如阿絮,但是,我卻比她多了一分見識和膽色。
前段日子,陶叔得到消息,西城挖出一件寶貝,是一塊千年古玉,與一份錦書共同擱置在一起,依那錦書的內容來看,是一位癡情皇帝送給他最心愛女人之物,帝王多情,本來也不是什麼稀奇之事,考古的人員認為這是一個帝後的陵墓,大肆挖掘,卻不料方圓幾米,除了這塊千年古玉和那份錦書,竟然尋不到任何的陪嫁之物。
更為奇怪的是,如果真是千年古玉,在地底埋藏了那麼久,錦書應該早已腐爛不堪才對,可是這錦書卻完好無損,讓人很是懷疑這古玉的真實。
地方文物局特意給首都文物局打了電話,請專人護送至首都眾多專家來鑒定這古玉的真偽,陶叔早已打聽好了路線的時間,我今晚的任務,就是將這千年古玉給弄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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