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今夕

章節字數:2291  更新時間:09-10-25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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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應該知道那些有過的或是沒有過的,都是我所珍惜的,那些,關於你的一切。

    他醒來的時候教室裏隻剩下他一人了。

    這節應該是體育課吧。何夕揉了揉眼睛,淡淡的往窗外一瞥,又將視線扯了回來。

    教室裏隻有他一個人,隻有他。

    心髒不可抑止的開始狂跳。

    離下課還有20多分鍾,應該沒有人會回來。

    何夕站了起來。窗外的嘲雜,隔壁班老師大聲的講課聲,在他耳裏悄然匿跡。

    他現在的注意力都在一張桌子上。

    他朝著那張桌子走過去,也許是因為很激動,他的腿還有點發軟。

    那是一張並不見得有多整潔的桌子,桌子上零散放了些書,旁邊的椅子上搭著主人的校服。

    他蹲了下來,將椅子上那件衣服悄悄扯進懷裏,手指不知是因為用力還是因為害怕,微微有點顫抖。

    那件衣服帶著它主人的青春的陽光的氣息,不像他,早在陰暗的角落裏腐壞了。

    這時,何夕的聽力變的異常敏銳了,他一邊抱緊那件衣服汲取那上麵的氣息,一邊專注的聽樓道上是否有傳來腳步聲。

    隔了許久,他才慢慢放開那件衣服,把它照原樣搭回椅子上。

    當同學們陸陸續續回來時,何夕早已經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假寐了。

    誰也不知道在那10多分鍾裏發生過什麼事。

    何夕覺得也許過不久自己也會忘了。

    那個人,就算再耀眼,那些光也決計進不了他的角落。算了,反正他隻要默默的看著就夠了,被光灼傷也在所不惜。

    “誒,何夕,作業寫完了吧,借我抄抄,等會兒請你吃飯。”一隻胳膊突兀的壓在何夕的肩上,差點讓他跟桌麵作親密接觸,熟悉的氣息讓他的身板不自覺的有些僵硬起來。

    “什麼啊,今天作業很簡單,自己寫吧。每次都說抄了作業請我吃飯,請問你哪次請過?”何夕的一隻手毫不猶豫的抓住那隻在他抽屜裏翻作業本的手,另一隻手卻不動聲色的在褲袋裏慢慢握緊。

    那個人的那隻手倒是停止了翻動,從抽屜裏出來時,指尖上卻夾著一個藍色的信封。

    “這是什麼?”那個人挑挑眉,眼神似笑非笑,頗有惡作劇意味。

    何夕心間一跳。

    那是他在無聊的時候寫的,算是給他的。。。。。情書吧。可惜永遠也投遞不出去。

    麵上仍是平靜如昔。

    “我的推薦書,你知道,馬上就要高考了。”

    “那我更要看看你要去哪裏了。”說著作勢就要打開信封。

    何夕一腳踹過去,從那個人手上將信封搶過來塞進書包裏。“等真的能考上再說吧。”說完再看那個人吃痛的揉著腳,小心翼翼的問,“方越你沒事吧。”

    方越皺著眉頭白了一眼何夕,“你看我這樣像是沒事的嗎?不說多了,作業借我抄就算補償吧。”說完快速從何夕的抽屜裏拖出一本作業本,然後一溜煙的竄回他自己的位子上。

    不一會兒,就聽見他跟周圍男生調笑的聲音。

    我沒有辦法控製自己的視線不去看他,自己的耳朵不去聽他,自己的手不去感覺他,自己的心不去想他。所有的一切隻是為了他,即使他不知道。他不知道才好。不知道或許還能站在朋友的份上跟他保持著關係。

    何夕又埋下頭,順手在才發了不久的卷子上快速的寫下一串公式。

    這個比喜歡一個人簡單多了。

    高三下半學期開學時兩個轟動的消息都跟何夕有關。

    一個是何夕得到了許多人夢寐以求的學府的報送,另一個是何夕放棄了這個報送。

    何夕給的官方消息是覺得報送的那個專業不夠好想自己考個更好的專業。

    當然以何夕的成績,這樣的官方消息無人質疑。

    然而隻有何夕自己知道到底是為了什麼。

    方越,這是我為你做的最瘋狂的事。我還想跟你糾纏4年。

    隻是想跟現實永遠都是兩回事。

    在父母的歎息,老師們的惋惜聲中,何夕毅然進入了方越報的學校。

    再長久的喜歡也會被時間消磨掉。

    入校不過才3個月何夕覺得自己就對方越失去了興趣。

    也許是被方越換的一個又一個嬌俏可人的女朋友刺激,也許是不滿意方越不甚在意的衛生習慣,又或許是對方越產生了審美疲勞。總之跟方越同寢3個月後,感覺已不複當初。

    何夕開始認真思考當時為什麼會看上方越。

    最後得出結論,還是要距離才能產生美。不是不喜歡他,隻是喜歡的不夠,所以不能容忍現在暴露在自己麵前的那些”陋習”。

    第二年8月份的時候,所有人才驚聞何夕已經拿到常春藤的錄取通知書,不日啟程。

    這個時候何夕已經可以把方越真正的當做是朋友了。

    在異國他鄉一切都要從零開始,不管你以前多麼優秀,在這裏都要看能力說話。何夕混的如魚得水,隻是每次在輕鬆下來的瞬間有一絲惆悵,一絲無聊,一絲空虛的混雜情緒突然滲入,然後在他忙起來時瞬間抽走。

    何夕認為這種情緒應該是叫做寂寞。

    雖然同性戀在美國認同度相對於中國要高很多,但何夕從來都沒萌生過要找個外國戀人的想法。畢竟是兩個國家的人,在文化認同這一方麵怎麼樣都會有差異。那個人見得不會理解中國這幾千年悠悠曆史的璀璨,何夕也不見得會認同西方世界的尊神重教的信仰。

    所以一定是要個中國人。

    何夕把這個作為排遣他寂寞的最好方法。

    由此可以說他遇見宋汝南或是宋汝南遇見他那是必然。

    宋汝南也是堅持如此觀點的人,所以兩人一拍即合,當即決定要在一起,那時距兩人認識半天不到。

    兩人都是行動派,既然決定了的事當即就要實施。所以第二天兩人就快速同居了。

    有方越事件在前,何夕對兩個人同居其實是有輕微的恐懼感的。實話說他對宋汝南印象不錯,儒雅氣質很得他心,怕就怕同居過後那些看不慣的地方逐漸暴露,最後消磨了喜歡。

    然而真正的同居過後何夕發現自己之前的擔心完全多餘。

    我現在每天都比昨天更喜歡他一點,跟跟方越在一起時不同的是,我現在有了更足夠的信心。

    那場暗戀耗費了他太多的心血,最後卻是不了了之,連說出口的機會也沒有。

    何夕後來想象過,如果自己後來跟方越告白,方越也答應了的話,會是怎麼樣的情景。

    隻怕到最後疲憊不堪,不歡而散吧。

    那時僅僅隻能稱作喜歡。

    現在跟宋汝南在一起才叫做愛。

    他給了我可以相攜一生的勇氣。

    我叫何夕,我有一個愛人叫宋汝南,九天神明敬請保佑,

    讓我可以問心無愧的在每一天清晨,對著他安好的睡顏說:“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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