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夢  第46章 男風?

章節字數:1251  更新時間:10-03-25 12:53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次日醒來,承蒙風玥的吉言精神好了很多。

    到泰安殿早朝的路上。

    “晉王聽說您身體不舒服?”

    “有勞幾位大人的掛心,已經大好了。”

    “那王爺可要好好保重身體啊!您可是我朝的棟梁。您出了什麼事就不得了了。”

    “王大人說得極是。”一位臣工附和,“下官家有些滋補的藥品是否……?”

    “用不著,各位大人的美意心領了。”寒紹硬生生的打斷,簡直比蒼蠅還煩人,“幾位大人如果不介意,寒紹就先行了。”說罷就走。

    “王爺……,王爺……”

    早朝後

    意料之中的被謝錦雲找去談話。

    朝政上的事沒說上幾句,謝錦雲就轉了話題,“舞雩在麼?朕想找她聊聊。”

    “不在。”

    謝錦雲卻沒有像往常那樣直接流露出失望之色,而是走到寒紹麵前,直直的看著她的眼睛。眼前的這個少年,那長長的濃密的睫毛,宛如蝴蝶的翅膀,微微顫動幾分。嬌嫩的唇好比在清水中點入妖豔的一分紅,是對錦雲致命的誘惑,一絲一縷的在他心中糾結,好似一張龐大的網,幾欲將他吞沒。

    寒紹卻渾然不覺無奈的揉揉額角:“說了,她不在。”抬起手,寬大的衣袖微微下滑露出一小節比上等白玉更細膩美好的手腕。很平常的動作,在這時的錦雲看來,格外的不同。

    “寒紹,舞雩和風玥好是你的意思,還是她自己的意思?”

    “皇上,事已至此說這些有什麼用呢?而且,無論是誰的意思,舞雩絕對湖可能涉足朝廷。”

    “是麼?”謝錦雲隱隱的怒意,周圍的人也都是會察言觀色的,默默的退出書房,帶上門,守到外麵。

    “皇上,她不合適的。”

    “那隻是你的想法,讓我見她。”

    寒紹苦笑,為什麼要見呢?愛一個人就一定要得到嗎?這就是帝王的愛情?可是,見了,依照錦雲底性格更無法放棄,她不想與他糾纏不清。

    正準備退出去,錦雲已經,握住她的手腕,將她重新拉到眼前。

    “放開。”

    錦雲一愣,即而笑起來:“晉王好男風麼?也是啊!風玥那樣的大美人任誰都會情不自禁的。”

    這回輪到寒紹愣神了。

    “看來是了。寒紹你與風玥相處如此親密,朕一直很懷疑風玥是和你呢?還是和舞兒?朕真是羨慕他啊!”錦雲的手一點點收回,將她圈在懷中,一隻手在她的腰間緩緩逡巡。

    “謝錦雲,你在做什麼?”

    “晉王絕頂聰明不會猜不出來吧?自然是做那日在圍場中來不及做的事。”錦雲笑著,“寒紹怕了?”

    廢話,當然怕。寒紹咬咬牙:“謝錦雲,你的武功不如我。”

    “原來寒紹怕了。”謝錦雲扯掉自己的外衫,"朕是第一次,是你上還是朕上,雖然朕不如風玥來得美貌,寒紹也隻好將就一下了。"

    不會玩真的吧!寒紹的臉冷了冷:“皇上不怕把臣氣走?”

    “怕。”錦雲自顧撫過寒紹那細膩,白皙的脖頸,“但是,朕同樣很想得到你,或者你妹妹。現在,你連她的麵都不讓朕見。”

    天,和日前簡直判若兩人。

    “皇上想怎樣?說吧。”

    “讓朕見她。朕有話要問。為什麼她總是來無影去無蹤,卻讓朕感覺,無處不在。”

    “可以,你要見,讓你見也罷!”寒紹歎了口氣,若非與太上皇承諾在先,她早就一拳揍過去了。

    “很好。”謝錦雲也鬆了口氣,理了理衣裳,略恢複了往日在她麵前輕鬆的模樣。

    “給臣時間,臣回安排。臣告退。”

    “等等。兩日後,大活佛入京。昨天早朝上說的,你恐怕不知道。”

    寒紹無奈,他就不會先說正事麼?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