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787 更新時間:09-10-21 09:05
終於可以回複評論了,但是有幾個朋友說評論沒把辦法發上來,所以他們把評論私我了,我就發在了這裏並加以回複!
謝謝,你們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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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友:雲無心~評論時間:2009-10-1518:50
評論主題:我家楓曉
打開頁麵就被這名字吸引。楓曉!念之,餘香久繞……
一個本性善良驕傲外表有點冷清的~美~少年,嘻嘻~~可惜他親媽誓當後媽,給了他如此多的苦難!16歲稚嫩的肩膀想望抗起一切,驕傲的楓曉走進了酒吧……
“要不我能做什麼”這泣血而又清冷的聲音……和情人有了債務關係,多麼不願多麼無奈多麼尷尬……
“怎麼還嫌少啊?又不是處男了,也不用向我要初夜費吧?”雖是一時氣語,但傷痕是永久的,楓曉,可憐的楓曉,你為什麼不掉頭就走呢,是因為你明白“李楓曉,你現在還有什麼可驕傲的”,是這樣麽?!還是因為這世間隻剩這點溫暖,即便是傷害也想要靠近無力遠離?!
從此,故作堅強,故意越發任性,是無法麵對這複雜的關係超負荷想要有宣泄的出口,還是內心孤苦以這種特殊的方式渴望心愛的人更加悉心的關注!
心疼……
曾如他自己所說,二十幾歲經曆了一生!後麵還會經曆什麼呢!
心疼……
曉曉,堅強點!永遠昂著驕傲的頭顱,你值得驕傲!俗人的認知表理會,其實那姓周的說白了也就是一大俗人!!最好的,他好好對你,不然,咱不要他,有好的等著呢!當然如果你執意要和他在一起那那那為你祝福!(姓周的,聽到了,便宜你了!)
欣姐,你也看到了吧,我家曉曉想要和姓周的那小子在一起!你筆下留情啊!不要讓他再心碎了,曉曉也是你親兒子!還是我最喜歡的說!
回複:
謝謝小雲童鞋的評論,寫的真好。你寫出了我想表達的一些東西,但是還有很多是我還沒寫出來的,也是未來幾章要展現的。
有人如此喜歡我兒子我好高興啊~啦啦啦~
兔子曾經說過他不會為了某位讀者而改變原本的故事構架,我也不會,所以後麵傷心難過的地方還是有,我隻能說我是親媽,真的是哦【瘋姐拿小旗蹲牆角呐喊ING~-_-|||】,我會給故事中的每個人一個幸福的生活,過程可能是心酸的,但是結局會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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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人:離
1、《變故中》
這章我貌似在另外一個地方評論過。不過,看了就再說說吧。
為什麼非得把主角搞的可憐兮兮的?非要讓他們迫於困境失身呢?
也許男生沒所謂吧。
不過,至少真的不一樣了。
那個風舞估計是楓曉的貴人吧?!
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能保護他
估計接下來會出現保護風舞的家夥……O(∩_∩)O~
回複:
這章應該是在中原發過的,所以你應該看過。
不是特意為了把男主角搞的可憐兮兮,而是為了劇情需要吧,當然你也可以說我是後媽,非讓楓曉痛苦才開心,囧!
2、《變故下》
麥當勞?你喜歡吃麥當勞?!
這章寫的有點“猥瑣露骨”……是,您已經很含蓄了,成不?!
端木?我瘋了!湖南衛視拍的內地版《流星花園》裏的“類”的名字!可是那裏麵,俞灝明的裝扮太累人了!罵聲一片啊!
那“老公”真逗!不知道是不是風舞的真命天子。
錯過……周立軍與楓曉的錯過。注定之後的錯過吧?!
最後還用孫燕姿的《遇見》結尾啊?!嗬嗬……
回複:
對於麥當勞和KFC這種比較奢侈且無營養的東西我不是很喜歡,偶爾會去吃一次算是調節。
我需要找一個能24小時營業且很大眾化的地方,所以麥當勞入選了,如此而已。
我覺得這章沒怎麼猥瑣露骨,估計你是想說上一章吧!
其實我覺得上一章我也僅僅是寫了個皮毛而已,算不上什麼。
端木是個很正常的複姓,不知道為什麼說“我瘋了”呢?
還是和芒果台的雷人劇讓你瘋了?話說我沒看過,你說的俞灝明我也不知道是誰,囧。
我喜歡端木這個姓!
3、《重逢上》
開始追查尋找楓曉,嗬嗬……
又是“簡短的五個字”,你已經說了第二次了。
還有,鳳舞一連串的問題顯示他的緊張和善良!嗬嗬……挺好。
還有那蜻蜓點水的吻……不過細節描寫有些記流水賬,感覺是具體中的文字,又給一筆帶過了……
什麼病要那麼多錢治療啊?!又沒說是什麼病,不專業哦!嗬嗬……
鳳舞挺可愛的。是個不錯的配角。
回複:
我語言不是很豐富,喜歡的話會說很多次,嗬嗬!
我文中寫了是“心髒搭橋手術”你可能沒注意,現在國內的價格是5萬元左右,加上住院的費用差不多6萬元。
我也很喜歡鳳舞和端木這對!
4、《重逢中》
怎麼老給楓曉粉紅色的衣服啊?!你喜歡粉紅色哦?
我覺得粉紅色對於一個男孩子有點弱,顯得沒個性,成不?
嗯,粉紅色穿男生身上,是很有個性。。。出位。。。嗬嗬……還蕾絲呢……
真的所有想找到的人都能找到嗎?如果沒有物質基礎或是緣分,還是無法找到吧?
你這裏引出了張斌的“秘密”,又丟下一謎團包袱,引人看下去啊。
強烈建議你善用標點符號!比如“張斌,如果你知道些什麼麻煩告訴我,大家都很擔心他的生活和安全問題”,“什麼”和“麻煩”中間至少有要個逗點吧?!
李楓曉很嚴肅地和鳳舞說:“自己真的不再做了,找個學校上學。”我覺得你是需要打標點的時候不用,不需要的時候往死了打標點呢!
誰說話開頭會說“自己……”我暈!
“……而是前麵的定語——我的。明白?他是我的男人!”
喜歡這句!夠帥氣!不過咧!如果周立軍說楓曉是他的男人,從傳統意義上來說,不是變成周是受,楓曉是攻了?!嗬嗬……
回複:
我不是故意要給楓曉穿粉紅色的衣服,因為當時他的職業需要而已。我個人喜歡藍色還有綠色。
嗬嗬,張斌的事後麵還有一些敘述。
標點的確是隨手點的,有很多地方我自己也覺得別扭,已經改過來了。
“自己”的問題是我少打了一個“我”,囧!
周立軍說的那句“我的男人”,無關攻受問題!
謝謝哈,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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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人:離
1、《重逢下》
趙晨宇和趙晨風不是兄弟,是“老公”?“老婆”?嗬嗬……可愛!
原來馮的孩子是趙晨宇是外甥?
鳳舞和周立軍是初中同學,都一家人。不錯不錯!
嗯,覺得你的文像個文。越來越不錯了。
對比你的,我的文就。。。加油!真的好好寫了。
回複:
他們其實是兄弟,隻是相愛的時候彼此不知道這樣的身份,愛了也就決定愛下去了。
趙晨風和趙晨宇的故事會在黃立華和馮家俊的故事中展開。
嗬嗬,我覺得我的文硬傷挺多的,有點俗套了!
2、《買賣生活》
故事終於接到了現在。很殘忍的讓楓曉離開了學校,讓楓曉的媽媽離開了人世,讓周立軍終於和家裏鬧翻了,終於他們住在一起了。之前我就在想周立軍的家人知道了真相,怎麼會不和周立軍吵架,趕他出去呢?以為能夠校長會比較另類特別,或者有主導權免去楓曉的責任,支持他們……結果很現實的一點,高處不勝寒,要退休,成,出了自己的力,說了那樣的承諾,也成。嗬嗬……
回複:
不知道你看出來沒有其實校長先生是馮家俊的爸爸,如果不是因為李楓曉是黃立華的學生,可能校長都不會開這個口,生活就是這樣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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