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別夢

章節字數:2495  更新時間:09-08-2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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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樣,在夢中驚醒了。

    於是,一夜無眠亦無夢,直至天亮。

    我想,那個夢中的男子是誰,我是不是應該去找他。

    我想,我是無論如何要離開的了,我來這裏,是一定要出去闖闖才甘心的。

    我想,我要憑借什麼為生呢,或者隻能當個小偷吧;轉瞬又滅了這個主意,什麼小偷啊,要當也要當俠盜,那種劫富濟貧的女俠,月黑風高,衣錦夜行。不偷老,不偷少,不偷貧,不偷女。隻偷那些達官顯貴,吃喝嫖賭的男人,偷的一毛不剩。然後吃喝玩樂,浪跡天涯。

    嗬嗬,隻可惜上次那麼大帶的錢包,竟白費了,一樣也沒買。不過,花別人的錢,就是不心疼啊。而且都是送了老百姓的,倒也好。隻是下次花錢,一定要吃到東西。我們可以奢侈,但決不浪費。

    那麼想著,天就亮了。

    阿媽照常端了水來給我,我一邊絞著帕子一邊想,阿媽照顧了我這麼久,第一筆錢一定先給她,算是謝謝她的照顧。想想我也真是膚淺,隻能拿別人的錢來擺弄。

    但我一直以為,錢的確是個好東西,這一點,你不得不承認。什麼愛情,生活,靈魂:沒有錢,你就是一具骷髏,還談什麼明天後天的,至少要先填飽肚子,才有遠大前程。

    我喜歡錢,但不隻喜歡錢;需要錢,但不隻需要錢。

    隻要餓不死,我就不會去做自己不願意的事;有些事又是即使餓死也不願做的。

    我是一個矛盾的人,不過,人都是矛盾的,多我一個也沒有關係。

    跟阿媽說了一聲就上路了。

    今天特地換了農夫的打扮,行事總比女裝方便一些。臉上也抹黑一些。

    走在街上,竟又看見昨天的那隻肥豬,可惡。

    就偷你的吧,給你一個小小的教訓。

    我從他的身邊擦身而過,手上已多了一個鼓鼓的荷包。

    不由得笑出聲來,怎麼這麼簡單啊。

    古人有句話是對的不能再對了,那就是樂極生悲。

    我還沒得意完,就有一隻瘦瘦的小手把我的手連同錢包一並鉗住了。

    我吃痛,大叫道:“哇呀呀,痛死了,你快放開啊。”

    他一下子放開了手,很無辜的說:“我沒有用力啊。”

    “天啊,我的手差一點就殘廢了,你要是再用一點力,我哪裏還有命啊?”

    他忽然提高了聲音:“你怎麼可以偷人家的錢啊?”

    做賊心虛是什麼樣的我現在總算體會到了。

    我連忙下意識的扯住他的衣袖,“那個什麼,小孩子家家的,別瞎說。”

    “我沒瞎說,我明明看見你……。”

    “那個什麼,小弟弟啊,哥哥請你吃東西好不好啊?”我特地用了哄小孩子的溫柔聲音。

    “這個,我”他皺一皺眉毛,圓溜溜的眼珠子朝天上轉了一圈,“我可以考慮一下。”

    嗬嗬,小孩子果然還是比較好打發的,美食對於小孩和女人都有相同的誘惑力啊。

    我樂滋滋的把他往一個小攤子拉,兩腿一放,架子一擺,桌子一拍:“小二,給咱來一碗陽春麵。”

    “不對,是兩碗。”他鄭重地補充道,腦袋朝天,鼻翼一閃一閃,朝我點點頭。

    嗬,小大人。

    差點把你忘了。

    他看起來真有一點營養不良,瘦到枯幹的樣子,看起來也隻有15,6歲,也難為他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力氣?難道人的氣力是合人的長相成反比的?模樣卻是虎頭虎腦的,怪可愛的。如果臉蛋可以圓一點就更好了,不過這並不影響我想捏捏他的小臉的意思。

    最特別的是他的眼睛,眼珠子如一顆水潤潤的黑丸子,那黑色是真正孩子的純淨,沒有隱藏,沒有深沉,靈動的打轉,倒使整個人從羸弱中透出異樣的光彩來。

    我忽然覺得,有那樣一雙眸子,真的是很幸福的事;管你是亂世還是盛世,管你是皇帝還是窮人;管你是陽光還是下雨,我就是一個什麼也不懂得的孩子。我隻知道吃東西,玩泥巴,睡大覺,做美夢。和我玩的是好人,不理我的一定是壞人。下雨可以玩水,晴天就去河裏遊泳,下雪就最好了,可以打雪仗,堆雪人。嗚啦啦啦啦啦,我就是這麼開心快樂的沒心沒肺。

    當初這樣羨慕孩子的時候,還被老師批,說我沒思想: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社會怎麼會有進步啊?

    我不願跟大人爭辯,隻是拿了本子,很寶貝的,走掉。

    至今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如果可以,我就是不會管什麼前程,什麼祖國複興,什麼社會進步,隻做一個永永遠遠的傻孩子就好了。

    在我神遊回來之後,眼前的小鬼已經吞下了一小碗麵條,我看著他狼吞虎咽的樣子,好笑的把筷子拿起來。

    命中注定我是吃不到傳說中的陽春麵了。

    因為那個小鬼,已經把那碗搶過去了,邊呼啦呼啦的吃邊埋怨我:“幹嘛搶我麵,我點兩碗,當然是吃兩碗。”

    吃飽喝足之後,用衣袖把嘴一擦,吐了一口氣,很奇怪的看著還在發愣的我:“咦,你點的那一碗麵還沒有來啊?”小嘴一撅,眯著眼歎道:“好慢啊”順帶著,伸了個懶腰。

    那麼無辜的理所當然的表情,我沒被氣的胃疼就很好了。

    我沒好氣的瞥了他一眼:“吃飽了吧?肯走了吧?”

    我剛打開偷來的錢包,他的小手就搭在上麵。然後,看著我的錢包,搖了搖頭。掏出錢來放在桌上,很大人的說了一句:“我來付。”

    然後又一臉嚴肅的看著我:“偷錢不好啊,如果你沒錢的話,我可以帶你回家啊,我的二哥很好的,他可以給你飯吃的。”很肯定的點點頭,“把偷來的錢還回去。這樣才是好人啊。”

    “對啊,還錢去吧。”自言自語之後,就把我往街上扯。

    我停下來,對他笑一笑,然後幹了一件我一直想幹的事,就是,捏他的小臉,“你好可愛啊。”

    他一下子不好意思起來,扭開臉去。

    我就趁這個時候,溜之大吉。

    小家夥,再見了。

    回到家,確切的說,是被阿媽領回家。因為我從小到大,方向感就是出了名的,差。路癡一號。

    阿媽像平常一樣,做飯,洗碗,我就在一旁看著,心裏一直在說,阿媽,再見。

    以後不會遇到,像你一樣善良的阿媽了,哪會有人,像你一樣傻傻的把一隻小狗一樣的姑娘領回家,給她吃,給她喝,把你所有最好最愛的東西都給她。哪有人像你一樣傻傻的疼愛這個來曆不明的人,寵得她像公主小姐,更像自己的女兒;哪有人會為一個任性的孩子擔心,害怕她受傷,迷路,難過。

    嗬,既然你那麼好,我為什麼要離開你呢?

    因為我很貪心,很自私,不止隻希望別人對我好,還希望有很值得驕傲的人生。我知道你的不舍,卻不能顧及你的不舍;因為我想要的真的太多了。你怎麼可能承受我的貪心?我也不肯要求你陪我去這樣的亂世漂泊,你是習慣了安穩的。所以,隻好我一個人走了。

    阿媽,我的心想漂泊,不想為任何東西停留,即使是母親的愛,你可以原諒我的年少任性嗎?或許等我累了,倦了,我可以回來,和你在這樣一片柔和的陽光裏,細數每一片落葉的記憶。

    那時,你老了;我也同樣的老了。

    那麼,我們都是驕傲的。

    那麼,阿媽,真的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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