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 章 再次相遇

章節字數:1454  更新時間:09-09-13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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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我們搬家了。爸爸媽媽為了讓我更好的學習,搬到了市裏,他們找了一份工作,算是安頓了下來。大山的爸爸媽媽沒有來,把他托付給了我們家,爸爸媽媽欣然接受,我也很高興,上學有伴。那次的記憶,慢慢地,從我的腦子中消失了,有人說過,過客,當時我不理解是什麼意思,但是現在,我知道了,他,對於我,就是過客。

    來到了學校,真的很大啊,比我想象中的好了很多,因為我的學校都是破破爛爛的。這所學校,有私人的成分。入學成績線很高,或者是,家裏有關係的,可以上這所學校。爸爸媽媽告訴我說,不要攀比,跟他們比的是未來。

    我告訴自己不要比,但是看到他們穿的花花綠綠的裙子,討論著各種名牌,還有化妝品,一個個長的那麼漂亮,我真的很自卑。不過,還有大山,有他在安慰我。他說,小晴是最漂亮的女生,每當我聽到這句話,我都很高興。

    當我聽到女生們都在議論著哪個班裏的帥哥,跟哪個班裏的女生,怎麼樣怎麼樣的時候,我突然覺得,他們很幼稚。堵住耳朵,不想聽,但是,時時刻刻都在我的腦子裏。當我聽到夏楓這個名字,我的心,頓時跳了起來,是他嗎?其餘的我什麼都沒有聽到,隻是聽到了他在哪個班裏,就在課間的時候,我去了。

    我守在離那個班不遠的地方,看著那門口,進進出出,可是,沒有我想要看到的人。也許是同名同姓的吧,還嘲笑自己,怎麼可能呢。當我想要回去的時候,我轉眼,看到了他,有說有笑的,還是那麼的白,那麼的耀眼。我本來想喊他,但是我看到,旁邊的那個女生,親昵的挽起了他的胳膊,而他,好像也很滿足的樣子。我壓製住了自己,離開了,低下頭,在他的身旁走過,我以為,他會看到我,結果,並沒有。

    我現在才明白,我跟他的關係,隻是限於那兩天的時間裏,其他的,就像那個被粉碎的紙條,支離破碎……

    後來,我從同學們那裏聽到,這個學校的校草就是夏楓。跟他交往過的女孩子很多,因為,第一,他長得很帥,第二,他對女生很大方,隻要是女生想要的東西,他都可以弄到,第三,他交往,從來不會超過兩個星期。

    我覺得很奇怪,難道,他真的是這樣的人。我認識的他,雖然傲慢,不把別人看在眼裏,但是,但是什麼呢,隻是兩天而已,我能夠了解他的,有什麼呢?我自嘲,我笑自己,傻瓜,還有,那些女生我覺得更傻,明明知道他交往不會超過兩個星期,但是趕著追他,拚了命的都想超過兩個星期,但是,沒有一個成功的,想到這裏,我突然覺得舒服了很多,不知道為什麼。

    當我再次與他擦肩而過,我決心不去看他,我想,肯定把我給忘了吧,雖然不想這樣想。“小晴?”

    我聽到了他的聲音,我站住了身,轉向他,我看到他的臉上的笑容,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僵住了,我很想理解成那是因為看到我,但是,我看到了旁邊帶著疑惑的女孩子,已經不是上次我看到的那一個了。

    “夏楓,她是?”

    “我是路人乙。”我回答那個女生的話,不想造成任何人的誤會,我隻得這麼說,然後,轉身離開。

    “小晴,你聽我解釋。”他抓住我的胳膊,我並不想聽,我也沒有這個身份。

    “放開我。”我感覺我快哭出來了,然後,他鬆手了。我快速的跑向教室,我以為他會追上來,我以為他會跟我解釋,但是,都沒有,我在傻笑,我到底是誰呢,有什麼資格呢?

    薔薇,其實,他就是你的爸爸,夏楓。一個很帥氣的男生。他,對待愛的人,好的無法用語言表達,但是,對於不在乎的人,可以冷凍到極點。後來,我才從你爸爸的嘴裏知道,那天,我走了之後,你爸爸馬上就跟那個女人分手了,而且,很幹脆。似乎,每個女人都知道,跟他,不會長久。薔薇,愛一個人,不要留下誤會,不要等到傷害之後,才懂得解釋的真諦。還有,如果你發現愛的人不值得你珍惜,馬上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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