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章節字數:2469  更新時間:10-04-1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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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有種仙,並不是正經神仙,那為什麼還稱其為神仙呢?答案,筆者自己歸納一下,總結起來,就四個字:與世隔絕。

    這種神仙既不吃,也不喝,也不排泄……與塵世間的一切,幾乎隻要自己願意,就不用有聯係,呼吸也可以省略,但是他們活著。活在自己的選擇的地方,外界的一切,溝通也可以,不溝通也可以,看透了紅塵麼?也不算,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看破沒有。

    他們不居住於天上,來往自如,不會飛,不會什麼奇異的法術,隻是長生不老,沒有牽掛,沒有羈絆。如此,就叫做與世隔絕。算是一種散仙。這個散仙之中,有一男子,稱其為情仙。名字叫做北極。

    男子終年一身白袍,白衣白褲,黑色長發,長相俊美,氣質飄然,標誌性的東西,就是耳朵上的紅色寶石墜子,和手腕上銀色的手鐲。北極來去自如,選擇一處山裏,置了一個小房子,每天在房子裏,就是冥想,打坐,偶爾出去,尋些樂子,找幾個清俊的男女,情仙情仙,喜歡的就是這樣風露情感,卻每每自己覺得無聊,然後離開。

    北極笑笑,看著最新出版的一本書:“無神論。”這是近年來,自己看過的最自以為是的一本書。人類,自以為是是不可取的,什麼叫自以為是?就是自己認為,事情該是什麼樣的,事情往往,和自己預想的不一樣,結果,就會大失所望。自以為是害死人那。這本書的作者叫做閑書。

    北極所驚訝的是,這個人似乎沒看過什麼書,沒用什麼典故。卻能寫出這樣煽動人心的文字,果然,書之所謂者,不是看過書的人寫出的才算好書,恰恰是明明沒看過幾本書,寫出的東西卻深入人心的,才叫書。自己該會一會這樣的人。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閑書還不知道自己寫的東西已經出版了,直到一天看見無神論的標題,才驚覺,這是自己的東西,是誰?還用想?一定是路西法。

    回到家,果然看見一臉得意的男子,正坐在沙發上,看著閑書笑,閑書很開心,好久沒看見他了。慢慢走過去,卻撲在他身上。

    路西法一身火紅的西裝,摟著閑書笑道:“沒想到我做了出版編輯呢!嗬嗬!”閑書笑道:“我早就猜到你會這麼做,”閑書翻個身,“現在,就等結果了。”

    三個月過去了,學術界裏的人根本沒對這本書作出反應,而讀者,卻在網上反響激烈,討論著,到底有沒有鬼,到底有沒有神仙!宗教界慢慢的看著這樣的反映,漸漸的重視起來。

    閑書生氣的關上電腦!白癡!誰讓你們討論鬼了!事情根本不是往著自己預料的方向發展,這算什麼?閑書站起身,穿上黑色的休閑西裝,打算出去,找個地方喝一杯,想想接下來,該怎麼辦。走下樓,看見不遠處一個吧還亮著燈,便走進去,找了個舒服的座位坐下來,要了杯酒,慢慢的喝著,沒有什麼意思的周圍,絲毫不能引起自己的興趣。隻是想著,為什麼這些人,不往自己預想的地方想?

    這麼白癡!

    正在想著,一個人影接近,閑書抬頭一看,是以為身穿白色休閑服的男子,黑色的長發,斜分的劉海,一雙細長的眼睛飛入鬢角,微笑的看著自己。

    搞什麼?是同性戀吧麼這裏?什麼奇裝異服!低頭看看自己的黑色休閑裝,氣惱的撓撓頭,轉過頭去。

    “在煩惱什麼?”來人說道,徑自坐在閑書身邊。

    “跟你沒關係吧!”閑書不悅的回到。

    “你是無神論的作者?就和我有關係。”北極笑道,自己好找這個男子。

    “你想怎麼樣?”閑書抬起頭,警戒的看著他。北極笑笑,並沒有回答,低頭喝了一口酒,看著閑書,仔細的打量著他。

    閑書被看的渾身不自在。

    “能做個朋友麼?”北極說道。

    “我不是gay”閑書說道。

    “是啊!隻和一個男人上過床,也不算是gay。”北極笑道。

    閑書睜大眼睛看著他,自己和路西法有過一次,他怎麼知道?

    “你身上,有種味道,讓我很不開心。”北極說道。

    閑書看著他,一臉的不可思議。

    “你說神仙厲害,還是妖怪厲害?”北極問道。

    “你喜歡哪邊,就哪邊厲害。這個道理還不懂?”閑書挺起身,小心應付,這個人不是一般人。

    “你喜歡哪邊,難道不會改變?也許有一天,你不喜歡了呢。”北極笑著看著倔強的人。

    “不會,有原則的人不會改變自己喜歡的。”

    “你喜歡的是少數人喜歡的那邊,我喜歡的,是神仙。”北極說道。

    “神仙有什麼好?要是妖怪打得過神仙,那麼妖怪和神仙就變換地位了,難道,你喜歡的,還會是神仙?”閑書一副看透了的樣子說道。

    “神仙比妖怪強大,這是肯定的。”北極說道。

    “還用你說!”閑書說道。

    “但是神仙,卻沒有殺死妖怪,沒有趕盡殺絕這世間一切的壞人,允許他們存在,允許他們的共存,這樣的寬容,是妖怪,魔鬼,所沒有的。”北極笑道

    閑書低下頭,是的,真是這樣,神仙完全可以將妖怪趕盡殺絕,但是卻沒有。也允許他們在這個世界存活,上帝並沒有殺死路西法,而是讓他活在地獄裏。受盡煎熬?難道不應該嗎?永世不得超生?誰又能猜神的想法?神,到底為什麼做這個決定,哪有人知道?

    北極笑道:“正是這樣寬大,才讓神稱其為神,才擁有無限的力量,不是麼?”

    閑書不說話了。自己喜歡路西法,才站在路西法這邊,但是神,也沒有錯。頭疼,非常頭疼。

    “你是誰?”閑書問道。

    “我?不是神,也不是妖,不是鬼,也不是怪,我就是我。哪裏也不想去。”北極解釋著自己的意願。

    “你是哪邊也不選擇?”閑書迷茫的看著北極。

    “你羨慕?你也可以哪邊都不選擇。”北極放下酒杯。

    “不,我還在考慮,不會輕易做決定。”閑書堅定的說,不知道為什麼,直覺告訴自己,不能做決定。

    “嗯,我所知道的,讓我哪邊都不選擇,但是你所知道的,所經曆的,卻不能夠做到我的選擇,因為,你不是我。”北極說道。

    “我看了你的書,就想和你說這句話,這個世界,無論是誰的,好人壞人都能包容,原諒的,才叫做神,與世隔絕的叫做仙,心懷鬼胎的,叫做妖,明知故犯,明明知道自己錯了還去做的,是小人。”北極說完,閑書全身一顫。眼淚有點要掉下來。

    “不要哭,”北極看了,心有不忍,自己多久沒哭過了?那種感覺已經忘記了,但是看著這個人,自己還是會心疼,怪道別人說自己的散漫的情仙呢。

    “喜歡一個人並沒有錯,為喜歡的人做事情,也沒有錯,這點,我不能解答。期待別人,解答你吧。”北極拍拍閑書的肩膀,起身要離開,卻被閑書拽住。

    “我,還沒有資格作選擇,是不是?”閑書問道。

    “你已經做了,不是麼?”北極笑道,“自己做的選擇,要負責到底。”北極說道,留下一臉迷茫的閑書,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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