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276 更新時間:22-06-23 08:19
蕭進寶不知道他這些冠冕堂皇的做人理論給自己的女兒人生帶來了多少痛苦。
蕭進寶的新生命無辜論,讓電話那頭的蕭夏攥緊了拳頭,堅定了決定,一股母愛湧上心頭,這是從未有過的全新生命感受。
這是她的孩子,雖然他爹很壞,但孩子是無辜的,我一定要把他生下來。
然而,接下來,生命無辜論,發展出了孩子幸福論。
每個人都有追求和實現幸福的權利,也應該配有幸福。
作為父母,應該幫助孩子實現這個。
為了讓孩子出生後,有爸爸有媽媽,不成為單親的孩子,蕭進寶慫恿自己的女兒嚐試著接受賀吳慶。
在他看來,賀吳慶使得蕭夏懷孕,得到蕭夏的手段實在是卑劣,但是,這也從一個側麵說明,他是愛蕭夏的。
不愛一個女人,對一個女人搞這麼多幹什麼?
況且,在蕭進寶看來,有哪個男人是不壞的?
男人不都是下半身的動物嗎?
如果男人不壞,不想得到女人,這個世界上根本不會有人類。
男人壞是正常的,男人不壞是不正常的。
他甚至有點欣賞賀吳慶,敢於對自己認為是漂亮的女人下手,敢於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女人,哪怕是不擇手段。
他沒有想到過,也沒有區分出,欲望和愛情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賀吳慶隻是想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是對蕭夏真正的有愛情。
在蕭進寶看來,蕭進寶愛蕭夏,才想要不顧一切的上了蕭夏,導致她懷孕。
這不是一個十分壞的男人,因為他做了壞事之後,一直說要負責。
得知蕭夏懷孕之後,即便是有了其他相好之後,依然決然的來對蕭夏說要負責,要同她結婚,做孩子他爹。
這是極為難得的負責任的男人。
蕭進寶分析著,慫恿著蕭夏和賀吳慶在一起。
哪個男人是沒有缺點的?
吸煙、喝酒,甚至沾花惹草,不都是男人常見的缺點嗎?
作為女人,應該學會包容。
誰還沒有缺點呢?
你自己就沒有缺點嗎?
軟弱無能……等等,女人的缺點也是不少的。
再說,男人能夠學會回家,能夠回家,就已經算是好男人了。
所以,在蕭進寶看來,即便賀吳慶有沾花惹草的行為和習慣,也不失為一個好男人,因為他懂得誰才是他的妻子和孩子。
蕭夏從來沒有聽父親說過這些話。
她十分訝異自己的父親會說出這些話。
她到今天才意識到,自己的父親也是一個男人。
一個深諳其他男人心理的男人。
蕭進寶在論證賀吳慶的可接受性時,還特地談到了那個生日晚會。
你看,這個男人對於你付出了多少。
你當眾拒絕人家,人家原本是多麼丟臉的事情。
如果你當時就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了,那麼你接受的是光明正大的祝福,你們的關係、你的懷孕也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人家之所以對你這樣,也是因為你自己不懂得尊重人家的緣故。
懷孕了,有了孩子,就要為孩子將來的幸福著想。
那麼,對於孩子而言,是跟著一個單親媽媽好呢?還是讓他有父有母呢?
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有父有母的好。
賀吳慶是外省仔,但外省仔怎麼啦?
外省仔就不是人?
外省仔就沒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
我們G省人就是太排外。
人家也想娶G省的女孩做老婆。
這是賴蛤蟆想吃天鵝肉?
近年來,人家外省實際上也發展得很快,好不好?
再說,人家千裏迢迢來G省打工,本身就是一種勇氣,一種改變自身,改變未來的勇氣。
蕭進寶對於外省人並無偏見,他對於周圍人排外的傾向甚至是抵觸的。
隻是他說這話時,多少有些理想主義,書生意氣。
他無形中將自己的女兒當做救世主了。
為了另外一條生命而委屈犧牲女兒的幸福,為了一個外省男子的可憐可憫而忘卻了,這即將改變的是女兒的人生。
蕭進寶又論證了兩個人在一起對於孩子成長的好處,經濟上的,心靈上的。
女兒真的被他說動了。
至少一個堅決的念頭從蕭夏的最內心處萌生。
孩子-定要生下來。
無論怎麼樣艱難困苦,我都要將他拉扯大。
這是我的孩子。
我的生命。
我是母親,孩子的母親。
至於那個男人,似乎是為了孩子的將來,自己應該聽爸爸的話,跟他在一起,同他結婚,隻有這樣對孩子的幸福才是最好的。
“當然,無論你最終怎麼樣抉擇,爸爸都支持你,尊重你。
畢竟是,這個孩子出生了,養大個孩子不容易,雖然爸媽會幫你,但主要還是你辛苦。
是否接受賀吳慶,跟他結婚,一起組建家庭,養育孩子,也由你自己決定。
婚姻自由。
你已經長大了。
自己的人生大事,自己作主。”
蕭進寶沒有想到,自己的女兒雖然是二十歲了,但心智上其實並不成熟,還是個小孩。
此刻的女兒更多的是個無助的小孩。
對麵臨的事情,是空白的無知。
給女兒手機充好值,蕭進寶回家,妻子蕭氏立刻要他打電話給女兒。
蕭氏的觀點與蕭進寶的觀點完全不同。
蕭氏要求女兒馬上回來將胎兒打掉。
蕭氏第一個不同意蕭夏嫁給一個外省仔。
有道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到狐狸滿山跑。
她自己嫁給蕭進寶這個窮光蛋,已經是夠一輩子辛苦了,她不希望自己的女兒比自己還要慘。
嫁到外省更窮更遠的地方去。
在她眼裏,外省到處都是窮山惡水,到處都是衣不蔽體,飽不裹腹,要吃沒吃,要穿沒窮。
要不然,那些外省人怎麼千方百計離鄉背井,來到自己G省打工?
來到了,什麼工作都工,幹著最苦最累的活兒也舍不得離開?
女兒是自己的掌上明珠,心肝寶貝,她可舍不得她嫁到外省去。
她隻願女兒一輩子在自己的身邊。
嫁到外省去了,自己從沒有去過外省,一年到頭,還能見到女兒嗎?
她恨那個外省仔對自己的女兒死纏爛打,她恨那個外省仔心術不正,陰謀詭計搞大了自己女兒的肚子。
她的女兒如今隻有打掉孩子才能重新回頭,才能重新嫁個好人家。
否則帶個拖油瓶,還能嫁?
就算是能嫁,也是要低人一等。
胎,必須打掉。
她做個母親,沒有人比她更清楚失去孩子的心痛。
死蕭灑之前,她就曾經生下一個孩子,是個女嬰,出生不到兩天,就生病,養不活,死掉了。
死體就草草埋在家門口對麵的河洲。
每當看向那個方向,她的心還在隱隱的揪著疼。
那是她的孩子。
死了,還是她的孩子。
她永遠不會忘記她。
那曾經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
正因為如此,她更要女兒打掉胎兒。
作者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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