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記憶之匙

章節字數:3293  更新時間:09-12-03 21:14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江賢家門口

    “拉克絲?這裏就是江賢家嗎?”不會吧?!接下來的日子要住在這裏!!星光不敢相信的問著拉克絲,希望得到一個肯定。

    “地址沒有錯,應該是啦。”“這就是所謂的貧民屋……”

    “那個——對不起,打擾一下,請問有人在嗎??”香蓮還沒說完,小吟雪就很直接的去敲門了。

    三人差點昏倒!!拜托!哪有人是這樣的啊?!!都不聽別人把話說完的!!!

    門,緩緩地開了,出現的是一個7歲左右的小男孩和一隻小雪狐。

    “歡迎歡迎!”小雪狐講話了“小吟雪,還有各位,歡迎你們來”玩“。”

    “玩?是來受苦的吧。”星光沒好氣地說著。

    “我們還是先進屋吧,否則會引人注意的”拉克絲提醒道。

    ----------------------------------------------------------------------------

    屋內

    “遙靈,可以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說給我們聽了吧。”進屋後,吟雪馬上進入主題。雖然遙靈是這個世界的守護者,但是,她不認為就因為神魔出現在這個世界她就會委托她們,除非。。。神魔會出現在這個世界和她有著間接地關係!!

    “事情是這樣的”遙靈突然變得異常嚴肅“那天,我和江賢一起去遊玩,我們看到了,有人在這個世界的打開了通往神魔世界的大門,原本大門要打開是很不容易的,可是,我一時的失誤卻觸動了開關,門不但打開了,很多的神魔也出現在這個世界,我和江賢很害怕,所以,我布了一個隱身結界,用盡了我所有的力量,這段時間的我除了會說話,其他的跟正常的雪狐沒什麼兩樣。這段時間,我會和江賢一起在我住的地方療傷。所以……”小吟雪!她還沒說完就看到吟雪一副‘我又猜對了’的樣子就明白早在她開口,她就已經察覺到了。果然啊!遙靈在心裏苦笑:無論是什麼事,她都瞞不過吟雪啊。。。。。。

    “所以你要‘拋棄’我們不管,讓我們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自生自滅,對吧。”拉克斯接下遙靈的話說道。好吧!她承認她是唯恐天下不亂,不過,真的很好奇,一向隻有嚴肅和溫柔這兩種極端的表情的遙靈還能露出怎樣的表情來,一定會很有趣呢,真是越想越期待!!

    遙靈失笑“拋棄?這個罪名未免太大了吧。”天啊,安這麼個罪名給她,她受不起!!

    “遙靈,你療傷我們知道。”星光不懷好意的看向遙靈“那,江賢去那裏做什麼?”拉克絲果然也很好奇!那她又何必客氣呢。

    “對啊,遙靈,你去療傷,那江賢去做什麼。”像是明白了星光的心思,拉克絲也插一腳“你為什麼不把他留在這,難道,你怕我們欺負他嗎?”星光似乎想和她玩唱紅臉和唱白臉的遊戲,她又怎麼能不奉陪呢,而且,吟雪似乎。。。。。。

    “是嗎,是這樣嗎,遙靈,原來在你心裏我們是這樣的人啊?小吟雪——傷心。”說完,還象征性的用雙手捂住臉,小小的肩膀仿佛因哭泣而一直顫抖。

    果然沒錯!拉克絲在心裏歎道:吟雪果然也很好奇變臉的遙靈是什麼樣子的呢。。。。。。

    小吟雪!!!遙靈看著吟雪,突然有種想掐死她的衝動!!她敢拿腦袋擔保,小吟雪那一抖一抖的肩膀,絕對不是因為哭泣,是因為快笑到不行了!!!

    “怎麼會,遙靈不是這樣的人。”遙靈沒回話,說話的是到目前為止的不吭聲的江賢“遙靈這段時間非常重要,所以,我要照顧她。”

    遙靈心中喜憂摻半,喜的是江賢為她辯解,她很感動!!憂的是這下子都掉進吟雪的陷阱裏了!!這才是吟雪的目的吧:她的臉色變化,這丫頭,從以前就想看她變臉,現在如願以償嘍!!而且,她又讓一直沒在她們麵前開口說話的江賢在她們麵前說話,想必,她現在肯定很有成就感!!!

    見好就收,目的達到了,吟雪也就不表演了“放心好了,神魔的事交給我了,百分之百沒問題!!我保證!!!”豎起大拇指,這是她的保證方式,絕對說到做到!!

    “謝謝”這是遙靈的真心話“這個給你們。”說完,拿出一串鑰匙。

    接過鑰匙,香蓮不解的問“這是什麼?”

    “別墅的鑰匙!你們接下來就住在那裏,”

    “為什麼別墅的鑰匙會在你這裏?”拉克絲臉色微變的問。

    “是昊叔交給我的,他說,他被你們戲弄成那樣很不服氣,所以,要報複一下。”對不起了,昊叔,早就叫你別這麼做,你就不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偏偏要闖進來。你要下“地獄”我可不想給你當墊背!!

    “他真這麼說?”小吟雪在微笑,很溫柔的笑,可熟知她的人都知道,她,真的火大了!!!

    “嗯……”怯怯的點頭,遙靈感到頭皮發麻。天啊,吟雪生氣了!!昊叔就是有能耐,把吟雪惹得發火!!!

    很好!!!居然送她這麼份“大禮”,俗話說禮尚往來嘛。回去的時候,她要是不帶一份更大的禮物回贈他豈不是很沒禮貌!!!

    “那,昊叔還說了什麼。”無視吟雪的怒氣,香蓮問道。

    “他還說……”遙靈思索了一下,兩手一拍“他已經把你們的入學費用交好了,你們隻要去找校長,考一下試,就能去新班級報道。”

    “就這樣??”星光不耐煩的皺眉“這些本來就是他必須做的事好不好!!”

    天啊,這幾個姑奶奶真不好伺候,以前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如果再加上另外四個,這世界還不被她們鬧翻了天!!!遙靈越想越害怕。

    “對了。”像是又想到了什麼,遙靈突然叫道“昊叔還說你們現在暫時還不能使用異能力,不對,應該說你們現在已經和平常人差不多,沒有什麼異能力了,時間到了,異能力才會恢複……”

    “時間到了?是什麼時候啊?”——香蓮不解的問。

    遙靈聳聳肩“我也不知道,他隻說時間到了,天機不可泄露,就什麼也沒說了。”

    “裝神秘,真是臭屁!!”拉克絲不滿的嘟囔。

    “拜托,幾位小姐。”拉克絲說完後遙靈才猛然想到自己還沒說完,就被她們打斷了“還有幾點很重要,你們能不能安靜的聽我說完啊。”

    “你說啊,又沒人叫你不要說話。”4人異口同聲的說道。

    “當你們的異能力恢複之後,身體會有些變化。還有一點,你們的異能力不能對人類使用,當然,如果是想保護某個人的話就另當別論了。”遙靈停頓了一下,繼續道“盡量不要讓這裏的人知道你們的超能力的事,除非是非常時期。”

    “非常時期?什麼意思??怎麼你有說我沒有懂呢???”——拉克絲。

    “我哪知道,昊叔就是這麼說的。”遙靈辯解道。

    “就這樣?”——小吟雪。

    “沒有呢,其實,還有一件事,是我偶然發現的。”遙靈一臉為難,似乎不知道該不該說,畢竟,這關係到星光和香蓮的過去。

    “什麼事,你倒是說啊,不要開一個頭就沒了下文來掉人家胃口。”星光不滿的嘟囔著。

    “我想先確定一下。”遙靈對著星光香蓮說道“香蓮、星光,你們想不想見到在你們5歲以前就一直陪伴著你們的那兩個小哥哥。”

    香蓮身體猛然一僵。“他們在這個世界嗎?”星光問道。

    “嗯。”遙靈點點頭“雖然不知道是誰,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他們就存在於這個世界,甚至,可能很快就能夠見到你們。”

    “是嗎。”——星光。

    “見到了又如何,沒見到又如何,當初,就是我們親手把他們送回這個世界的,說不定他們早就忘了我們的存在。”香蓮盯著自己的雙手,悶聲說道。曾經約定過,一定會再次見麵的。可是,她們卻把他們送到了在他們遇上時空亂流的那天,也許,對他們來說隻是做了場很長很長的夢吧。畢竟,沒人知道他們曾經穿越時空,遇到她們。。。。。。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不過,你們好像沒把自己的真實姓名告訴他們,他們,你們好像就隻知道他們是小哥哥,沒問姓名。”——遙靈。

    “我跟他說,我是星,星星的星,叫我星就行了,我叫他大哥哥,因為,他看起來比我大6、7歲左右,不像大我5歲的樣子。”沒辦法,大哥哥實在是太早熟了。星光說道。

    “我跟他說叫我蓮,我叫他小哥哥,因為,他看起來不像是大我5歲,隻大我2、3歲。”小哥哥老是在笑,長的又很像女孩子,實在是沒辦法叫他大哥哥。香蓮說道。

    對於星光香蓮的故事,吟雪和拉克絲沒多問所以也不是很清楚,畢竟,她們也有過去。唯一知道的是,香蓮和星光親手把獄幫給瓦解與那兩個人脫不了幹係。

    “你們之間有什麼信物嗎?”遙靈問出自己的疑問。

    “……”

    一片沉寂,有或沒有,隻有他們自己才知道啊。

    --------------------------------------------------------------------------------

    下期預告:下一章,吟雪他們回到別墅又會有什麼故事呢,當她們巧遇南次郎也會有什麼樣的故事呢,她們又會有什麼樣的表現。

    下一回:網王之酸酸甜甜‘偶遇南次郎’敬請期待。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