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5237 更新时间:10-04-29 20:37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长安不常下雨,而每次下雨,总是伴随着几声干瘪的雷声,让人心情烦闷。
这个国家名叫大燮,又名西燮。
它位于中华大地的中部,东方是另一个叫东齐的国家,东南方是梁国,这三个国家是八年前由前朝权臣割据分裂而成。正值乱世,各国之间纷争不断,西燮出兵攻打梁国已有二年,西燮与东齐之间虽然暂时相安无事,但人们总是能闻到一阵暴雨前夕的腥味儿。
长安正是西燮的都城。
我确定以及肯定我的历史书上绝对没有这个朝代,看来我不仅是投到了古代,而且还到了与前世轩辕界不一样的时空。
“翠花!”远处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停下手里的活儿,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抬起头来,看到我的哥哥于狗蛋兴高采烈地朝我走了过来。
“说了不要叫我翠花。难听死了。”等他走近,我不悦道。
我能走路的时候,便急急地走到村里那条小河边,想看看自己的样子。
小河清澈见底,如月明镜,映着小姑娘那尖尖的鹅蛋脸和白皙的皮肤,没想到我竟然跟前世时长得一模一样。
“啊……夏之……”于狗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于狗蛋这时已经八岁了,他的身子依然瘦弱,一看就知道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穷苦儿童。虽然面黄肌瘦,但于狗蛋却长得浓眉大眼,细看之下还有那么些好看,跟我一样,实在是不像他的爹娘中的任何一人。
当然,我也没见过他爹。
这是我听邻居家六子叔叔的儿子小六子说的,那天他跟于狗蛋正在院子里抓蚱蜢玩得欢,突然,于狗蛋把小六子推倒在了地上。
“你才是捡来的野种!”于狗蛋气愤地大吼。
小六子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站起来狠狠瞪了他一眼,哭哭啼啼地回家告状去了。
小六子走远后,于狗蛋才转过身来,我躺在床上看着他,那年他不过也才三四岁,我对于他这么小就明白野种这一词的意思而感到惊讶。
他脸上分明挂着委屈的泪水。
于狗蛋是我娘亲从外面带回来的,关于于狗蛋的身世,村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娘亲跟她以前的相好生的,那时二人正花前月下,结果那男人死得太早了,没来得及娶我母亲就挂了。另一种说法,就是于狗蛋是娘亲从一个破庙里捡回来的。不管事实究竟如何,于狗蛋总算是成了我娘亲的儿子,他们孤儿寡母的,村子里又很多闲言闲语日子很不好过。不久村上一个外号叫于酒鬼,一直没娶上老婆的穷光蛋跟我的娘亲过到了一起,于是又有了我。
当时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苦,虽然现在也很苦,但至少我跟于狗蛋没有饿得前胸贴后背的经验。好在我那面慈心善的娘亲奶水很足,于是她参加了当今卫贵妃的表哥,卫景宏丞相府的奶妈应聘大赛,以身强体壮健康无病胸部丰满却长相平凡年纪偏大不会被主子看上胜出,成为了卫府大夫人新生的少爷的奶妈。
娘亲很少回来,家里一般就只有那天天醉的一塌糊涂的酒鬼爹爹和于狗蛋陪着我。偶尔她回来时,除了给家里拿来一些钱,还会带上一些主子们赏给她的稀奇玩意,比如我和于狗蛋童年时最珍爱的那个玩具——蹴鞠球。
那时候娘亲的每一次回家,我跟于狗蛋就跟过节一样开心地围着她转来转去,娘亲总是一会摸摸于狗蛋的头,一会亲亲我的小脸,还会把家里那些大白菜烧的喷香,那香味溢满了一整个屋子,算得上是除了六子叔叔的肉馅大包子之外,我童年时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
可我又很害怕娘亲回来。每次她一回来,总少不了挨我那酒鬼爹爹的打。
酒鬼爹爹打人的理由不出一下三点:
一,嫌弃娘亲带了个拖油瓶于狗蛋。
二,嫌弃娘亲没有给他生一个儿子。
三,嫌弃……
哦,没有嫌弃了,第三点就是他喝醉了,总得发发神经。
我还记得我生下来不久娘亲又怀孕了,似乎是要想继续在这大户人家里当奶妈,就必须得不断地有奶水。
我一岁半时,父亲又去那卫府抱了一个女婴回来,那天他的脸色十分的不好看,于狗蛋那时已经很懂事了,看继父心情不好,便小心翼翼地应付着他,没想到还是招来一顿毒打。
可怜的孩子。我坐在床上同情地看着他。
于是我们又多了一个妹妹,这个妹妹体弱多病,长得倒挺像我们的娘亲,看她三遍记不住她什么样子。但她十分懂事,从会说话起就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惹得我心头无比怜爱,于是很是疼爱她。
我生下来的时候,爹爹的心情还不算太差,好歹还仔细瞧了我几眼,并给我取了一个土得掉渣的名字。然而娘亲再次怀孕时,爹爹每天做梦都梦到她生了个儿子以后好给他养老。于是,妹妹生下来后,他连正眼都没瞧过她一眼,甚至连名字都懒得给她取了。
于狗蛋这时发挥了他作为哥哥的牺牲精神,总是把好吃的留给我和妹妹。别他看长得瘦,力气可不小,他走遍了村子的每一个角落,打败了村头的每一个好斗儿童。
而我,自然是八月能走路,一岁能说话,还经常出些奇奇怪怪的好玩点子给小朋友们,俨然一副神童模样。
至于我们的妹妹,虽然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但沾了我跟于狗蛋的光,“于家三兄妹”,作为一块响当当的牌子在村里每个少年儿童的心中熊熊地竖立起来。
后来娘亲终于是在卫府里搏得了一席之地,正式成为了卫府的大丫头,不用再每年生个娃来凑奶水了。虽然爹爹还有着再生一个儿子的心愿,但娘亲却没有再怀上过孩子。
当我长到四岁那年,爹爹又迷上了赌博。酒鬼爹爹变成了赌鬼爹爹。
一天,他从外面回来,脸上挂着十万分忧色。我猜他定是又输钱了。
没想到他这次输的钱太多了,多到他怎么凑也凑不上的地步。
他在家沉思了几日后,在一个清早出了门,那时候天还没亮,我睡在土炕上,于狗蛋在我身旁打着呼噜。我隐隐约约感觉到爹爹牵起了我身旁的妹妹,带着她一起走了。
我实在是困得很,便又抬起一只脚压在于狗蛋身上继续睡了起来。
没想到,那天他和妹妹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中午时分,小六子焦急地跑进我家的院子,大声对屋内的我和于狗蛋嚷到:“狗蛋,翠花,你们爹爹死了!”
我一怔,拖着一脸恐慌的于狗蛋就往外跑。
小六子把我们带到村里的那条河边。远远的,我就看见河边围了一群人,地上躺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中年男人。
他身上已经泡得有些肿。手里还紧紧攒着一锭银子。
于狗蛋放声大哭起来,我咬了咬牙,走上前去,从他手里费力地抠下了那锭银子。
后来住在村头的张老头告诉我,那天天还蒙蒙亮,公鸡都还没开始打鸣,他正睡得香甜的时候被尿憋醒了,起来尿尿时,却瞧见我那赌鬼爹爹牵着我三岁的妹妹走出了村外。
他正想叫住我爹爹问一问,这么早的是要去哪里。可刚上提裤子回头一看,我爹爹和我妹妹的身影就消失在了清晨的薄雾中。
村里的人都说我爹爹把我妹妹卖了,而且还是卖了个好价钱,所以他手里才会有那一锭沉甸甸的银子。大概他卖完女儿,又喝的醉醺醺的,一不小心就摔到河里,淹死了。
听到噩耗的娘亲告了假,匆匆忙忙地从卫府赶了回来。她一进屋,就扑倒在我那已经冰凉的爹爹的尸身上,眼泪像掉了线一般落下来,一旁的于狗蛋也放声大哭起来。
我想起我这集酒鬼、赌鬼于一身的爹爹,虽然他经常殴打于狗蛋和我娘亲,但从来没有打过我,对我也还算好。我的眼眶也红了。
我掏出那一锭银子,递到娘亲的手上。我从生下来到现在还没见到过这么大一锭银子,它是用我那可怜的妹妹换来的。
娘亲颤巍巍地接过银子,依然是痴痴地盯着爹爹的尸身。看来她真的是很爱爹爹的。
后来,娘亲抹干了泪水,用这锭妹妹换来的银子去还了爹爹所欠的赌债,剩下的钱给爹爹下了葬,然后将我和于狗蛋托付给了邻居六子婶婶,便回卫府去了。
娘亲回来的次数更少了,我知道,爹爹死后,她的心也死了。
家里只剩下我和于狗蛋两人。我经常和他一起回忆我们那可怜又懂事的妹妹,她甚至还没有给取上个名字,就被卖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究竟被卖去了哪里。
经过这场变故,我终于认清了一个现实,曾经那个科技发达有电脑有手机的二十一世纪已经离我远去了,我成了一个所谓的古代人,而且是一个很穷的古代人,不再是曾经那个衣食无忧的欧阳家大小姐了,为了生存下去,我开始帮一些邻居家打扫卫生,以时辰计算费用,成为了一个收费低廉的钟点工。
于狗蛋也越来越懂事,六岁的他就开始去村上的地主家给地主烧柴,虽然年纪小,但做起事情来一点儿也不含糊。我本来不怎么喜欢这个土里土气的哥哥,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终于也被他感动了。
那天,我正坐在院里喂家里那只老母鸡,就见于狗蛋顶着一张被烟熏得如碳的脸走了进来,他大概发了工资,憨憨的脸上挂着藏不住的高兴。
他的工资只有五枚铜钱。我曾不止一次地咒骂过那个姓周的地主,骂他压榨童工,没有同情心,而于狗蛋总是站在旁边憨憨地笑,还说他不觉得五枚铜钱少。
“翠花,你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他把他那张乌黑的脸颊凑进我,两手背在身后,故作神秘地说。
“说了别叫我翠花!”我的洁癖又发作了,一把推开他,“先去把脸洗了!看你脏成什么样子。”
于狗蛋不死心地再次靠近我,脸上依然挂着憨憨的笑容,“你先猜猜,猜着了我就去洗。”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每次他发了工资,都要给我买几个肉馅的大包子,还傻乎乎地故作神秘,以为我猜不出来。
“不就是大包子嘛!”我不耐烦地说道。
于狗蛋兴奋得眼睛发光,“你猜错啦!”他开心地大笑起来,然后从身后拿出了两样东西。一件仍然是肉馅大包子。
然而另一件,却是一根跟我这翠花的名字一样,俗得要命的花发卡子。
我端详着这发卡子,心里很是嫌弃它。
于狗蛋又说道:“我看王二家的王小丫头上也别了个这东西,你长得可比她好看多了。”他的脸突然有些红,“别上肯定更好看。”
我愣了,心里突然泛起一股暖流,眼前的于狗蛋那张被烟熏得乌黑的脸也变得清秀好看起来。我接过他手里的卡子,往我的羊角辫上一别,笑着问他,“怎么样?”
他大概是第一次见我笑得这么甜,也愣了,“好……好看。”他结结巴巴地说,又把另一只手上的那个大包子递了过来,“翠花,你吃……”
我没有纠正他的这一声翠花,又接过他的包子,高兴地啃了起来。
今日的肉包子有点油,我突然吃得一阵反胃,就把包子里头的肉馅抠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吃完之后,我进屋去给于狗蛋打水洗脸,等我端着脸盆从屋子里走出来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于狗蛋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那团我扔掉的肉馅,嘴里砸吧砸吧一脸享受的吃着。
我手里的水盆“咚”的一声掉在地上。
不管于狗蛋是如何千方百计向我解释他是不想浪费粮食还是一时精神错乱才会捡地上的东西吃,我都没有理他,我的脑海里总是想起,前几次他领了工资请我吃包子时,他从来没有给自己买上过一个。
我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于狗蛋笨拙地安慰着我。
从此,我对于狗蛋这个哥哥死心塌地,从心底里觉得这个世上再也不会有比他更好的哥哥。我甚至还重新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于子谦,意思是谦谦君子,希望他能变得聪慧一些,这样才能不受无良地主的欺负。
那时我在地上写下“夏之”“子谦”这四个字,正欲教于狗蛋写自己的名字,他却惊奇地问道,“翠花,你怎地会写字?”
我突然想到,我作为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儿是没有机会学写字的,于是尴尬地对于狗蛋说,自己是在街上看那些牌坊学的。
于狗蛋连连称奇,不出一日,他这个大嘴巴就把我会无师自通写字的事情告诉了全村。
他骄傲地说,他的妹妹于翠花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漂亮的姑娘。
我又多了一项赚钱的工作:写对联。我神童的名气更响了。身后多了一堆挂着鼻涕脏兮兮的男童粉丝。
然而于狗蛋是朽木不可雕也,不仅是依然不长记性的叫我翠花,甚至连他的名字也没有记住。
过了几年,我七岁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在院子里洗衣服,于狗蛋刚刚散工回家,几个穿着绸裙的女人走进了我们的院子。
其中一个名叫凌雪,长得十分面熟的女人告诉我跟于狗蛋,我们的娘亲得急病死了,临死前求了卫夫人照顾她苦命的孩子。
娘亲终于是去了。这辈子她过得很苦。
我心里一阵悲痛,一滴眼泪从鼻尖上垂了下来。
一旁的于狗蛋却没哭。
那个凌雪又说,卫家大夫人虽然是允了,可是二姨娘又说家里下人够多了,只差一个给她那一岁的儿子作伴的伴童,问我们两人中到底谁去当这伴童。
我正犹豫着,平时一向憨厚呆傻的于狗蛋却突然机灵起来,他一把把我推向那群女人,朗声说:“我妹妹去吧。她很聪明的,没人教就会写字呢!”
我大惊,连忙退了一步,对众人说,“还是我哥哥去吧。他身体好,能做事,为人又老实。”
我知道于狗蛋是想让我进卫府里过好日子,又想起这几年里他对我的好,我决定拼了命也要让他进卫府。
那个凌雪却没有答我们的话,她仔细端详了我一会,说道,“你生下来那会,我还抱过你呢。”
她忽而又垂下了眼睑,“你娘亲是个好人,可惜去得太早了。”
我恭恭敬敬地低下头,“凌雪阿姨,就让我哥哥去吧。他虽不识字,但心眼好,定能照顾好小少爷的。”
凌雪又盯着我们瞧了几眼,最后,她却牵起了我的手,笑着对我说:“还是带你去吧。你这般聪明伶俐,不该在这乡下过日子。”
于狗蛋大喜,连忙跪下磕头叩谢这群女人。
我心里却恨透了这个叫凌雪的,虽然她是一片好心,但我仍然感到十分愤怒。
正欲发作,于狗蛋却凑到我身旁,睁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柔声对我说,“夏之,你就听哥哥这一回吧。”
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叫错我的名字,我愣了。
他又说,“你有空时回来看看我就好,哥哥会一直在这等你的。”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于狗蛋又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小脸,“等你出息了,哥哥享你的福啊。”
我终于是没有挣扎,任由凌雪牵着我的手走了。
然而我总是一步三回头,每次回头,我都看见于狗蛋远远地跟在我们后面。他见我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就傻傻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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