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824 更新时间:10-06-06 14:42
上周我们说到“人中刀”杀了刘万两,还顺便盗走了刘府的走私册子上交官府,导致刘家上下多少口满门抄斩——额……什么?我没说过?好吧,请回去回顾上一章,就算是白痴也猜得出来是“人中刀”干的吧,不然这情节还怎么进行下去?
我们继续。
在绸店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美貌女子,还有被可怜的刘公子看上的小翠,围绕着他们的身份之谜,将在这一章解开。
话说庄姑娘,也就是那美貌女子,出了绸店上了轿,小翠便携着那购来的绸缎紧跟上。几个轿夫抬着轿子便往镇上走去。
这镇子叫芙蓉,因到了花季便芙蓉满长街而得名。其实还有一个地方的芙蓉扬名千里,成都。因此这芙蓉镇也有小成都之称。
真的吗?
假的,都是我乱编的。
芙蓉镇离小村不远,只需沿着小街直行,过一条小河拐右,过几个三岔口,再……其实还是有点远。总之待他们赶到芙蓉镇时已是正午时分了。
镇上一派繁华,有出游的行人御马缓行,街边的小贩高声叫卖,街头的艺人拱手抱拳,表演精妙绝伦引得围观者纷纷拍手叫好,撒钱如雨。小轿穿过人群,拐入了一条长长的特殊的街。只见正前方牌坊上飘逸潇洒的几个大字:芙蓉街。
芙蓉镇上芙蓉街,只是此芙蓉非彼芙蓉。芙蓉镇出名的是花,而芙蓉街出名的则是……人。说白了,其实就是一条花街。只是这芙蓉街上的姑娘个个美若天仙,名气传到万里之外,乃至于曾经万岁爷也微服私访到此游乐,那是前话;乃至于后来更有人以芙蓉自命,奈何其人相貌实在与芙蓉无半点关联,那是后话。
一路上的人见着轿子都恭敬地让出路来。
轿子通行无阻,最后停在了芙蓉街中心的那座最显目的楼阁前。逍遥仙。
——芙蓉镇上最大的花楼,同时也是最富盛名的。
一座气派十足的建筑,正门左右是万岁爷亲书的金字牌匾:
——芙蓉镇香透长安,逍遥仙游逸天下。
远远地看了,逍遥仙掩映在芙蓉花间,倒是别有一番天成丽质。
庄姑娘下了轿,带着小翠进去。
在外人看来,像她如此绝色的女子进了这盛名的花楼,不是本处烟尘,便是良家妇女误入了。而事实上,两者皆不是。
庄姑娘姓庄单名一个蝶。她本是这逍遥仙的管理者,也就是一干姑娘的“妈妈”,俗话所称的老鸨。奈何她实在是太年轻,甚至比部分待客的姑娘都还年幼,逍遥仙上下都觉得称呼不适,索性便都唤她庄姑娘。
这样一传,一整条芙蓉街下来,甚至是芙蓉镇,或者更远,认识她的人都唤她庄姑娘了。
然而,庄蝶虽然年纪轻轻,却并没有人不信服她。
更甚说起她来,整个芙蓉镇的人都要起一丝敬意。
庄蝶可说是传说一般的存在,在这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哪怕是其他花楼的姑娘或是老鸨,都对她恭恭敬敬。
她的过去,也如诗如画一般被传唱着。
传说庄蝶曾经是一名深处闺中的官家小姐,只是家道中落,潦倒不济,几经辗转,已是家破人亡,骨肉流离。生活失意,年仅十岁的庄蝶毅然决定卖身于逍遥仙,做一名清倌,来奉养自己孤苦无依的娘亲。当时的逍遥仙管理者被她的决定所感动,便欣然同意,而后也待她极好。庄蝶也不负众望,她冰雪聪明,学什么技艺都极快,理所当然地在众人瞩目之下便成了当时逍遥仙响当当的红牌花旦。
而当时的庄蝶,还只是二六芳龄。
年纪轻轻的她,才艺双绝,望断了多少人的多情肠,迷了多少人的眼,夺去了多少人的魂。她的琵琶声,从那高阁上婉转而下,总是引得不少才子文人、骚客政家驻足聆听,而每每终曲,则已是令人萧然满目,不觉泪下。
甚至引得文坛界以同庄蝶一谈风月为荣。
直到庄蝶的娘亲去世。庄夫人的后半辈子虽不再颠沛流离,但对物是人非的惆怅,对丈夫的思念,已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庄夫人思念成疾,最终呕血而死。她的死,对庄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从那以后庄蝶不再接客,不再上妆,每每素颜而面,让无数的人踏尽千里,都被拒之门外。她拒绝了任何人,不论是王宫贵人,还是文人墨客,无论是知己,还是路人,没有人能再见上庄蝶一面,或者是打听到她的任何一点消息。
渐渐的,庄蝶也就渐渐地变成了过去,每每忆起便令人扼腕叹息。
终于,契机出现了。
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了,一位身份显赫的贵人在逍遥仙丢失了要在圣上大寿时进贡的珍贵贺礼,那位大人十分生气,势必要逍遥仙交出贺礼,否则便不说逍遥仙,连整条芙蓉花街也要铲平。一时人心惶惶,人人悲面垂首,而那贺礼却迟迟不见踪影。就在芙蓉街要全部闭门之日,有人站了出来,说虽然找不到贺礼,但愿意另外献上一物贺寿,而且绝不比原来的贺礼差!
那个人,就是久未出面的庄蝶。
而那贺礼,就是她自己。
而后的事情大家也都清楚了。庄蝶随那位大人上京面见圣上,又是歌舞又是琵琶,圣上龙颜大悦,要留她于宫中。庄蝶趁机跪下,哭诉事情的来龙去脉,请圣上网开一面,饶了逍遥仙,也饶了芙蓉街。圣上被她的诚心打动,亲自送庄蝶回到了芙蓉镇,在芙蓉街游乐了几日,亲手书了一副对联赐给逍遥仙,这才离去。
从那以后,庄蝶便成了逍遥仙乃至一整条芙蓉街的救命恩人,受尽尊敬和爱戴。
从那以后,前任管理者便将整个逍遥仙托付给了庄蝶,尽管她年轻,却让人打从骨子里信服。
从那以后,便有了如今的庄姑娘。
说得有些长了。
本不该追忆往事的。
庄蝶走进大厅,见厅中有人争执,一中年女子小步跑来:“庄姑娘,您可终于回来了。那位客人吵着说要见初锦,可是我们这里哪来的初锦……”
庄蝶笑了笑,初锦一直是由她亲自负责的,只是这次恰好自己出去给姑娘们办绸子,这人倒捡着这个时候上门了。她命小翠将买来的绸子悉数给她:“好了,张妈妈,你去忙吧,这里交给我就是了。”
她走上前,所有人见到她都噤下声来。
她看见一名年轻男子一袭黑衣,相貌冷峻。
“这位客人要见初锦是吧?”
那男子点了点头,“不知初锦姑娘有这个空吗?”
庄蝶笑了:“初锦有没有空,亲自看一看不就知道了?客人请跟我来。”
一下子人群散去,男子跟着庄蝶上楼,穿过一条阴暗的走廊。走廊旁摆满了花草,暗香浮动。
男子道:“庄姑娘真是好兴致,奇花异草样样皆有啊。”
庄蝶道:“客人谬赞了,奴家不过是闲来无事摆弄些花草罢了。”
“姑娘莫要谦虚了。”
庄蝶没有再辩驳,走到了走廊深处的一个房间,推开房门:“初锦便在里面,客人确定要进去吗?”
男子什么话也没说,抬脚便迈了进去。
气氛难得地严肃了起来呢。
庄蝶检查了下四周,确认无误后,才将门关上,而她自己,也进了房间。
房间里除了他们两人外,什么人也没有——没错,初锦什么的,并不存在。
“客人找我,不知是什么事呢?恐怕不是为了一睹芳容那么简单吧?”庄蝶道。
“不愧是庄姑娘,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男子由衷地感叹。
而事实上,这种事,不是连白痴都应该猜得出来么?
“在下这次前来,是受主人之命,请姑娘杀一个人。”
“哦?不知贵主人是……”
“还请庄姑娘原谅,这个在下实在无可奉告。”
“是么……”庄蝶在桌边坐下,表示愿意听他说下去。
事实中的事实,逍遥仙不仅仅是花楼那么简单,当然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这里,还是一个杀手中介所。委托任务的务主和执行任务的无组织派杀手在此处交换情报,而每一个任务的价格也不菲,当然难度也是有的。不过对于庄蝶这个纯中间人来说,利润自然是不小了。
“我们请姑娘杀的这个人,是当今兵部尚书侍郎的儿子金纵合。而我们出的价格是,”男子伸出了一只手,“五万两。”
庄蝶惊了一惊,真是天价。
“不知这兵部尚书侍郎的公子是何许人物,竟然让贵主人宁可破费五万两也在所不辞?”
“这姑娘就不需要知道了。”他从怀中摸出一物按在桌上,“这是五万两的银票。”庄蝶正要伸手去拿,却听男子道:“姑娘且慢!”他顿了一顿,“我主人肯破费五万两,自然不是那么简单的差事。”
庄蝶有些警觉,但还是笑:“阁下想如何?我庄蝶在这圈子里做了这么多年了,难道还信不过?”
“庄姑娘误会了,”男子惊惶道,“我们还要另附的要求是,这五万两的差事,我主人已经指定了由谁来完成。而那个人,就是‘人中刀’。”
庄蝶愣住了。
半晌,她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那还真是可惜了,这五万两银子我怕是承受不起了。我逍遥仙从未和‘人中刀’有过来往,阁下还是另请高明吧。”
男子笑了,大笑,“姑娘已经不需要有所隐瞒了,姑娘与‘人中刀’的交情,我主人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就像一切情节所设的一样,明明都知晓了,却还要隐瞒一阵,来制造些曲折。
庄蝶有些厌恶的皱了皱眉,然后道:“那就没办法了……”她从男子手中轻轻拿走银票,收好,“还请阁下回去通报贵主人,他这个差事,我逍遥仙保证万无一失。”
男子满意地大笑着离去。
如若是让小姑娘看见了,定会感慨他这一来一去的形象还真是有着天壤之别。
庄蝶看着银票,确实是五万两的白银没错,然而在她的印象中,常客里竟从未发现有这样阔气的主。那么那名男子所谓的主人,究竟是谁?
还有“人中刀”……他不知怎样了?上次给他的赏金不知是花完没有?他那人那样嗜饮,得来的钱多半都花在酒上了吧?
那还实在是……窝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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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的故事又只有到这里了,朋友们,不要问我为什么没有兑现诺言,让“人中刀”出现——没有办法呀,连我自己的戏份都大大减少了呢。
总的说来,是因为世事无常,谁知道写庄姑娘的光辉史费了这么多的笔墨呢?害得我们传说先生也只有被挤到第三章去了。“人中刀”先生是绅士,想来是不会计较的,对吧?
而关于我的旁白,啊,真是无语问天,写着写着又写严肃了,也许是庄姑娘太严肃了吧,如此美人又怎能浪费于搞笑呢?
相信等“人中刀”先生一出来,我的戏份也会大大地回来的。
好吧,TheEnd。
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这样就不看下一章了啊……不说“人中刀”先生……至少也要卖庄姑娘一个面子啊……
那么,下周见了。
庄姑娘(微笑):“还请各位客官,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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