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梦  第三十四章

章节字数:2233  更新时间:10-07-0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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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外一辆漂亮的车停在那里,我牵着小浩的手缓缓走过去,副驾驶座上的人下来给我们开了车门,恭敬地低下头。

    “忘情,不需如此谨慎,在我的身边你会很自由。”我轻声劝慰神色有些忐忑的年轻人。

    “就这样走了?”郎新平趴在车窗上,看着送出门来的众人,有不少人神色扭曲的看着郎新平和沈忘情。

    “不然你以为呢?”我看着他,“难道真让我赶尽杀绝?虽然不费吹灰之力,但我也没兴趣杀人!”

    他瘪瘪嘴,不说话了。

    “韩韩!”雷云急匆匆跑过来,“你要去哪里?”

    “回家啊!”我理所当然的回答,“你们这里的事已经处理完了,公司也已经理顺了,恶意伤害的人也不会再找你们麻烦,还有我什么事吗?”

    “可是这里也是你的家啊!”他不甘心的咬着嘴唇,“还是,你还在生我的气?那我照当初你的要求,”他跪下来,“三跪九叩是吧?”

    我愕然,一把提起他,“你干什么?”

    “留下来!”他抓着我的手,恳求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双手,如此用力是想把我的手捏碎吗?无奈的叹息:“阿云,今年冬月初八是我出嫁的日子……”

    “我不准!”他一声怒吼,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支吾片刻,然后说:“不要嫁人,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好不好?”

    我微笑,摸摸他的头,“别这样,阿云,这婚事是我自定下的,我不能悔婚,人无信不立,不是吗?不过,你不要忘了,你答应过我,做我的奴仆,所以,冷静点,把这里的事处理完,再来找我,好不好?”

    “我做你的奴仆,是不是就不会再分开?”他虚弱的寻求着我的保证。

    “除非你想走。”我给他承诺,从他口袋里掏出那块美丽的五彩石,轻轻一捏,鹌鹑蛋形的石头齐整的劈成两半,手一甩,两块五彩石上各镶了一条银链,把这一对五彩石放在他掌心里:“呐,这个你收好,如果遇上合意的人,就送给对方一半,它会保佑你和你喜欢的人平平安安的。”

    雷云皱了皱眉,回头走到雷霄面前,顺手就把其中一条挂在了雷霄脖子上,另一条挂在自己脖子上,然后走回来:“等我这里弄完,我就去找你,你别想丢下我。”说完,拉着雷霄扬长而去。

    我揉揉太阳穴,唉!威胁主子的奴仆该如何惩罚来着?算了吧……

    “我们能做什么?”路上,郎新平开着车,漫不经心的问。

    一直看着外面飞逝而过的景色,我心不在焉的回答:“随便就好,你们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不干涉你们。”

    “你放羊呢?”郎新平不满,从后视镜里斜我一眼,“我们可没带多少资金出来。”

    “没事,钱不是问题。”我无精打采的靠在后座上:“我那地宫里随便一件东西拍个千八百万都不成问题。”

    “你不缺钱,那要我们来干什么?”沈忘情缓缓地说,语气平静。

    “因为,你们没有可去的地方,而我又看你们顺眼,所以就把你们带来了。以后怎么自在怎么活就好,我的生活沉闷了二十六年了,希望你们能给我带来点新鲜气氛。”我随口回答,才不管他们是不是听了会更加郁闷。

    两人脸上现出古怪的神色,郎新平更是咬了咬牙,跟沈忘情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满不在乎的说:“好啊,不过我们需要大量资金,你能不能赞助一下?”

    我没说话,随手摘下腕上一串晶莹剔透,有水晶、兽骨、宝石串成的手链扔到前座,“这个是玛雅时代的文物,曾在委内瑞拉的国际拍卖中拍到五亿美金的价格,而且当时的那串还不完整,是重新结构的,目前世界上出土的类似东西总共不足十件,其中完整的不足三件,真正完整的其实一件没有,主要是串手链的绳子多半是树藤的经络或者野兽的筋腱,在地下埋藏的太久,早就腐烂,或者其中穿插的兽骨已经碳化或者被虫蚁以及土壤中的某些腐蚀物质毁坏。没有埋藏在地底下,而在人类手中经久流传下来的,根本不会拿出来贩卖。这一串使用早已经消失的一种蛇类的筋脉穿起来的,上面的骨骼也就是那种蛇骨,宝石很纯粹,颗粒也够大,是原始加工的物件,并且蛇骨上还有当时的文字,应该算是价值连城。”

    沈忘情愣愣的托着手链,有些不知所措。

    郎新平愣了半天,才一脚踩下油门,“有没有搞错?”他低呼一声,“你就这么随便戴着,随便一丢?”

    “首饰就是用来戴的啊!”某人不知悔改的,漫不经心的说:“反正我还有很多,都是贡品,没什么大不了。”

    “什么贡品?”沈忘情回过神,听到这句话离开敏感的反问。

    我趴在后座,懒懒的看着两个人:“这是高速公路,不要随便停车!”

    “姑姑,你不要玩他们了!”小浩看不下去,抬头对两人解释:“你们也不要追问,只要知道我姑姑不是常人,就可以了。知道太多对你们不好!”

    两人对望一眼,郎新平重新发动车子,心里愤愤不平,被个小鬼教训!他们当然知道她不是常人,要不然也不会跟这个没有见过几次的女人走,不是吗?

    “虽然,你说这种东西对你而言很平常,不过还是不要出售的好,古代文明的遗物只会越来越少,留着吧。真正的商业好手都是白手起家的,一下子拿出几亿美金,我们可以直接搞跨国公司了!”他看了看手链,忽然狡黠一笑:“反正这个你有很多,就给我好了,权当我以后的工钱!”

    郎新平瞠目结舌,没见过沈忘情这么厚脸皮,他咂咂嘴,回头跟韩宁说:“我也要!”

    韩宁抬抬眼皮,“可以啊,”随手在袖子里掏了掏,把一串略大的手链扔给郎新平:“这是一对的,是第一任玛雅酋长新婚之时祭祀神庙时上的贡品,表示他跟他新婚的妻子用于忠于他们的神,是臣服的象征。”

    郎新平有些郁闷,随手把手链带上,嘟囔着:“你说的这么清楚干什么?”

    看着沈忘情已经带上手链,韩宁笑的的狡猾,“听过‘法老的诅咒’吗?这串手链上也带着诅咒,至死不渝的诅咒哦!”

    前座的两人脊背发寒,好一会儿,沈忘情回过头,认真的看着韩宁:“韩韩,我个人觉得,神棍不是一个很好的职业。”

    “对,”韩宁从善如流的点头,“所以我宁可为妖。”

    呃……

    小浩窃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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