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章猛虎细嗅蔷薇(上)

章节字数:2106  更新时间:25-01-1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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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S战术大队已经在阳朔休闲度假村做好了接待的准备。当丰田考斯特商务车稳稳的在阳朔休闲度假村院子里停稳时,郑怡偕已经在车门前恭候马丁·拉米瑞兹。

    “拉米瑞兹先生,这位是俺的助手郑怡偕郑先生。”战智湛把郑怡偕介绍给拉米瑞兹。

    “拉米瑞兹先生您好,能够认识您很荣幸!”郑怡偕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来。

    “郑先生您好!能够结识您这样的青年才俊也是我的荣幸。”望着身材和他相若,面容白皙的年轻人,拉米瑞兹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年轻人恐怕将是他主要面对的对手。

    并非拉米瑞兹轻视了郑怡偕,实在是因为CIA百密一疏,在他们收集的情报中,还真没有郑怡偕这个人的资料。但是,以拉米瑞兹的智商,他立刻猜测郑怡偕一定是研究外星文明方面的专家,他是来补充战智湛短板的。也就是说,在未来几天的交流中,名不见经传的郑怡偕才可能是他最大的对手。拉米瑞兹对全世界在研究外星文明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都了如指掌,起码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以及毕业于什么学校。可这个郑怡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拉米瑞兹深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的道理。对对手一点都不了解,在交流中势必处于下风。“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这是对手的老祖宗孙子在《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说的。这个人为什么叫“孙子”不叫“爷爷”呢?拉米瑞兹心中不由得大骂像猪一样愚蠢的“破棉袄”领导下的CIA这一次把他害得不轻!可是拉米瑞兹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面对让他心中没有底的现实。

    战智湛和宋妮娜陪着拉米瑞兹夫妇在餐厅的包间内就坐,郑怡偕在下手相陪。鲁放和应凤江陪着拉米瑞兹的两个保镖坐在餐厅里正对着包间的窗下。好在鲁放和应凤江的英语也很不错,陪着拉米瑞兹的两个保镖聊一些风花雪月、埠头的风土人情,倒也显得很热络。

    战智湛按照世俗约定的程序致完开场白,和拉米瑞兹夫妇碰了碰酒杯之后,一仰脖,把杯中的“特供”喝的涓滴不剩。拉米瑞兹是第一次来到热情好客的神州大地,深深的被这片神奇土地充满的古老文明所吸引。学者出身、作风严谨的拉米瑞兹在来之前做足了功课,只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到了研究他的主要对手战智湛的资料上,对于神州的风土人情研究的不是很多。但是,拉米瑞兹对于给他讲解神州风土人情教官的一句话印象非常深:客随主便!

    拉米瑞兹虽然是著名科学家,但是他性格豪爽,总是自诩为性格刚强的硬汉型男人。遗憾的是,拉米瑞兹的身材不够高大威猛。而硬汉型男人的特征之一,就是钟爱烈酒了。拉米瑞兹的最爱,就是历史悠久的莲芝堡酒厂生产,与众不同的杰克丹尼威士忌了。拉米瑞兹在饮用时尤喜在杰克丹尼威士忌中加入冰块,去享受浓郁、醇正、绵长的回味。

    郑怡偕刚打开“特供”,拉米瑞兹立刻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浓郁酱香型酒香的香气。传说东瀛学者曾采取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分析出茅台酒中香气香味成分达230种,其中醚醇类27种,酸类25种,酯类45种,羰基类29种,酚类9种,含氮类33种。而“特供”采用的是与茅台相同的工艺,相同的原材料,仅仅水不同于茅台,故被人们称为“土茅台”。东瀛学者试图以食用酒精添加香精成分仿制茅台酒的酒香,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

    “特供”与杰克丹尼威士忌混合着柔软甜味的花香和浓厚的果香大相径庭的酒香立刻勾起了拉米瑞兹的极大兴趣,拉米瑞兹恨不得立刻品尝“特供”的美味。好容易熬到战智湛致完了开场白,拉米瑞兹见战智湛若无其事的的将杯中“特供”干掉,误以为这种酒的酒精度和他常喝的杰克丹尼威士忌差不多,随即也学着战智湛的样子把一杯“特供”倒进了嘴内。

    “特供”虽然被称为“土茅台”,毕竟不是茅台,60度的“特供”入口时的那种爆辣感虽然远不及辽东80度的特产烧刀子,却也绝非一般的人所能享受得了。拉米瑞兹感觉犹如一股灼热的火球,灼过食道,进入胃中。他猝不及防,没有心理准备,辣的眼泪都出来了。拉米瑞兹大张着嘴,伸手在嘴边扇了扇,半晌才摇头苦笑着赞叹道:“Oh……MyGod!”

    乖乖隆嘚咚,猪油炒大葱!你当这酒是威士忌呀,缺心眼儿咋的?傻了吧唧的也敢一口闷!战智湛有点幸灾乐祸的坏笑道:“俺们埠头有句俗话,叫做”从酒品看人品”。拉米瑞兹先生能够把60度的”特供”酒一口闷掉,定是豪爽之人!呵呵……相见恨晚!相见恨晚!”

    第一杯酒就让拉米瑞兹吃了苦头,战智湛的心情很不错,也就不再难为拉米瑞兹,只是将返璞归真的阳朔休闲度假村的招牌菜江水炖江鱼郑重推荐给拉米瑞兹。

    这条将近六斤的松花江野生大鲤鱼的确难得,再加上厨师的精心烹制,鲜美无比。拉米瑞兹不愿再出丑,舍弃了象牙筷子不用,尝试用银制的叉子去叉宋妮娜夹到他吃碟内的鱼肉,失败了之后,这才尴尬的一笑,用叉子将鱼肉拨到汤匙之内送到嘴里。软糯可口入口即化的鱼肉甫一入嘴,拉米瑞兹立刻感觉满口鲜香,令他欲罢不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拉米瑞兹和很多花旗国人一样不会吃鱼,害怕鱼刺。因为淡水鱼的刺多不仅麻烦,而且吃起来吃相不得体,边吃边吐对花旗国人来说显得很不绅士。拉米瑞兹常吃的鱼就是三文鱼和百搭无极限的龙利鱼柳,吃法很单一。宋妮娜了解花旗国人的习惯,她夹给拉米瑞兹夫妇的鱼肉是鱼肚的部位,对拉米瑞兹太太说明没有鱼刺。否则的话,拉米瑞兹出的洋相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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