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章节字数:4464  更新时间:26-05-3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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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滨湾之后,生活恢复了惯常的节奏。

    俱乐部的工作比想象中更忙。春季赛刚结束,夏季赛的备战就开始了。陈安宇每天泡在数据里,分析对手的战术体系,整理选手的英雄池变化,偶尔给教练组写分析报告。徐朗对他的工作很满意,私下跟小李说“这个人是捡到宝了”,被陈安宇听到,还是觉得不好意思。

    这天下午,他坐在办公室里整理数据,遇到了一道难题。

    和工作无关,是一个数学问题。

    他正在看一份国外的数据分析论文,里面用到了一个复杂的统计学模型。大部分内容他能看懂,但中间有一个推导步骤跳过了太多细节,他怎么都推不出来。

    他盯着屏幕,手指在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

    数字在脑子里转,像一团被打乱的毛线,他知道只要找到那个线头,就能全部理顺。

    “你在干嘛?”小李从旁边探过头来。

    “看论文。有个地方看不懂。”

    “数模方面的?”

    “嗯。”

    “那你问问凌总呗?让他帮你看看。”

    陈安宇手中的笔又在指尖转了一圈。

    “不用。我自己能搞定。”

    小李耸耸肩,没再说什么。

    陈安宇盯着屏幕又看了十分钟,忽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把那个推导过程在纸上重新写了一遍,换了一个角度,用了一种不太常规的配凑方法。

    写到最后一行的时候,他停住了。

    答案是对的。他知道。

    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了。就像小时候做数学题,看一眼就知道答案,不需要计算,不需要推导,就是知道。那种直觉,像本能一样刻在骨头里,即使他十年没有用过,也从来没有消失。

    他靠在椅背上,看着那张写满算式的纸,想起很多年前……

    那时候他还在上初中,数学老师出了一道竞赛题,全班没有人做出来。他看了一眼,说答案是根号三。老师让他上去写过程,他写了三行,老师看了半天,说“你这个方法……是高中才会学到的”。

    他说“我知道啊,但这样最简单”。

    老师看他的眼神,后来他见过很多次,震惊、困惑、还有一点点嫉妒。

    放学之后,他被叫到办公室。老师问他:“陈安宇,你有没有想过以后当个数学家?”

    “没有。”

    “为什么?”

    “数学太简单了。没意思。”

    老师最后说:“简单不是没意思。简单是……天赋。你不要浪费它。”

    那时候他不明白这句话。他觉得“天赋”这种东西,就像身高和长相一样,是天生的,用不用都在那里。他不需要努力,也不需要珍惜,因为那是他的一部分,不会消失。

    后来他才知道,天赋是会消失的。不是从身体里消失,是从生活里消失。当你不用它,不去想它,甚至刻意回避它的时候,它会慢慢变成一种负担,一种提醒——

    提醒你曾经可以成为什么样的人,提醒你放弃了什么。

    陈安宇把那张纸折起来,塞进抽屉里。

    不去想了。

    下班的时候,他走出创意园区,沿着路边的人行道往地铁站走。经过一棵老榕树的时候,他看到一只橘猫蹲在树根旁边,舔着自己的爪子。

    他停下来,蹲下身。

    橘猫看了他一眼,没有跑,继续舔爪子。

    “你在这儿干嘛?”陈安宇伸出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头。橘猫眯起眼睛,发出一声咕噜咕噜的声音。

    “没人管你吗?”他挠了挠橘猫的下巴,橘猫仰起头,露出满足的表情。

    他想起小时候,老家的大院里也有一只橘猫。是邻居家养的,但每天都会跑到他们家院子里晒太阳。他和哥哥会在放学之后给它喂食,把鱼骨头拌在米饭里,放在台阶上。橘猫吃完之后会蹭他们的腿,哥哥就会蹲下来摸它的头,说“你今天乖不乖”。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哥哥大概七八岁,他才五六岁。两个人蹲在台阶上,看着一只橘猫吃饭,能看半个小时。

    那时候的日子很简单。夏天很热,他们就搬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抱着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他总是吃得太快,弄得满脸都是西瓜汁,哥哥就会拿纸巾帮他擦脸,说“你能不能慢点”。他就笑,露出掉了门牙的豁口,说“哥,你的也沾上了”。然后两个人互相擦脸,笑成一团。

    后来哥哥上初中了,不太再一起玩。但周末的时候,会带他去河边捉鱼。哥哥挽起裤脚站在水里,他站在岸边,哥哥用网兜捞鱼,他就负责拎水桶。有时候收获颇丰,他会拍着手叫“好厉害”。哥哥就笑,说“这有什么厉害的”。

    他那时候觉得哥哥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什么都会,什么都懂,什么都不怕。

    后来哥哥去了外地读大学。他们的关系在那件事后也渐渐疏远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间哥哥在打电话。

    “……没办法。爸不让报警。妈也……我知道。但能怎么办?他还小,以后还要上学……”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

    他并没有哭,只是觉得,那个站在河里捞鱼的哥哥,好像不见了。

    陈安宇站起来,橘猫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跳下台阶,消失在灌木丛里。

    他继续往地铁站走。走了几步,手机响了。

    凌皓:「下班了吗?」

    陈安宇:「刚出公司。怎么了?」

    凌皓:「没事。想你了。」

    陈安宇盯着那三个字,嘴角上扬。他发现自己最近笑的次数变多了。一些很小的事都能让他感到开心。

    遇到凌皓前他不是这样的。

    遇到凌皓前他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期待,什么都不高兴,也什么都不难过。

    他像一块被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保存得很好,但已经没有生命力了。

    现在那块标本好像在慢慢活过来。像窗台上的那盆绿萝,蔫了很久,浇了水,晒了太阳,又支棱起来了。

    他回了一条消息:「我也想你。」

    陈安宇把手机揣进口袋,继续走。

    高中的时候,他走路上学。从家到学校,二十分钟的路,他每天走四趟。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跟朋友一起。

    他那时候朋友很多。因为数学好,因为长得好看,因为性格开朗,所以大家都愿意跟他玩。

    他记得有一个人,经常跟他一起走。

    那个人比他矮一点,戴一副圆框眼镜,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比划。他们是同班同学,坐前后桌。那个人数学也很好,但没有他好。每次考试之后,那个人都会拿着试卷来找他,指着错题说“这道题怎么做”。他就会拿过笔,在草稿纸上写过程,一边写一边讲。那个人听得很认真,听完之后说“你怎么想到的?”他说“就是想到了”。那个人就说“你这种天赋型选手,不懂我们普通人的痛苦”。

    他们就笑了。

    那个人叫什么来着?陈安宇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个人后来也考上了不错的大学,学了计算机,现在大概在大厂写代码吧。

    那时候的快乐很简单。下课之后去操场踢球,踢到天黑才回家。夏天的傍晚,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色,他们在球场上跑来跑去,汗流浃背,谁也不肯先走。

    他踢球踢得很好。速度快,反应快,脚法不算特别出色,但胜在灵活。

    他那时候觉得,什么都能做好。数学、足球、交朋友,每件事都那么容易,那么理所当然。

    地铁来了。他跟着人群走进去,站在门边,看着窗外的隧道飞速后退。灯光一盏一盏地闪过,像电影胶片一样,把过去和现在连在一起。

    手机又响了。凌皓:「出来了吗?我在你公寓楼下。」

    陈安宇愣了一下。他还没到家,凌皓已经到了?

    他回:「还在路上。你怎么来了?」

    凌皓:「想见你。所以来了。」

    陈安宇盯着屏幕,心跳快了一拍。

    这个人,永远是这样。想说什么就说,想做什么就做。不试探,不犹豫,不给自己留退路。

    不像他。他总是想很多,怕很多,退很多。在凌皓出现之前,他的人生就是一条不断后退的路。

    但凌皓不让他退了。

    每次他想退一步,凌皓就往前走一步。他想说“算了”,凌皓就说“再试试”。他想说“我不值得”,凌皓就说“你值得”。他想把凌皓推开,凌皓就抱得更紧。

    这个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地铁到站了。他走出车厢,快步往出口走。上了楼梯,出了站,沿着街边的人行道走了一段,远远地看到公寓楼下停着那辆黑色的路虎。

    凌皓靠在车门上,手里拿着一杯奶茶。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头发没有刻意打理,额前的碎发被夜风吹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没戴眼镜,五官的攻击性藏不住,但表情很柔和。

    陈安宇走过去。“你怎么又来了?”

    “什么叫又?”凌皓把奶茶递给他,“不想见我?”

    “不是。”陈安宇接过奶茶,吸了一口。是芋泥**,他最喜欢的。

    “你大晚上跑过来,很辛苦。”

    “爱一个人是挺辛苦的。”凌皓说,“但想见你,就是我的动力。”

    陈安宇咬着吸管,看着他。心想这人真会说恶心话。

    “你这个人,”陈安宇说,“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什么毛病?”

    “见不到我就活不下去的那种毛病。”他也开始套路他。

    凌皓想了想。“大概是吧。”

    陈安宇憋不住笑了。

    “走吧,”他转身往楼里走,“上去坐坐。”

    “好。”

    他们上了楼。陈安宇开门,换鞋,把奶茶放在茶几上。凌皓跟在后面,关上门,在沙发上坐下。

    “你吃饭了吗?”陈安宇问。

    “吃了。”

    “吃的什么?”

    “三明治。”凌皓说的仿佛是标准答案。

    “你又吃三明治?”陈安宇从冰箱里翻出两个鸡蛋和一碗剩饭,“我给你炒个饭。”

    凌皓靠在沙发上,看着他系上围裙,打开煤气灶。鸡蛋打在碗里,用筷子搅散,油热了倒进去,刺啦一声,蛋液在锅里迅速膨胀成金黄色的蛋饼。他把蛋饼铲碎,倒进米饭,用铲子压散,加了一点盐和酱油,翻炒均匀。

    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

    他把炒饭装在碗里,端到凌皓面前。“吃。”

    凌皓接过碗,吃了一口。“好吃。”

    “骗人。就蛋炒饭,有什么好吃的。”

    “真的好吃。”凌皓说,“因为是你做的。后厨没白呆。”

    陈安宇别开眼,假装在收拾灶台。

    凌皓吃完了整碗炒饭,把碗放进水池里洗了。然后他走到窗台前,看了看那盆绿萝。

    “又长大了。”他说。

    “嗯。”

    “你养什么都活。”

    “那是它命硬。”陈安宇说,“我之前养什么死什么。仙人掌都能养死。”

    凌皓笑了。“那是因为你以前不用心。”

    陈安宇没有说话。他知道凌皓说的不只是植物。

    凌皓转过身,看着他。“你最近状态不错。”

    “是吗?”

    “嗯。徐朗说你工作很认真,跟同事也相处得挺好。”

    “他跟你汇报?”

    “不是汇报。就聊天的时候提到的。”凌皓走过来,站在他面前,“你变了。”

    “变什么变?”

    “变回你本来的样子了。”

    陈安宇愣了一下。

    “你又知道我本来什么样子了?”

    “我掐指一算,应该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来车载的样子吧。”凌皓眯起一只眼假装算命的样子。

    “没你算得那么好。”

    陈安宇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拖鞋是凌皓买的,和他那双是一对。

    凌皓伸出手,把他拉进怀里。

    “反正你现在这样就很好。”他说,“也不用更好了。我怕你把我给甩了。”

    陈安宇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

    “凌皓,”他闷闷地说,“你以后别说这种话。”

    两人厮磨了一会儿。陈安宇想起今天逗弄的那只小猫。

    “凌皓,你以前有没有养过宠物?”他问。

    “养过。”

    “什么?”

    “一只麻雀。”凌皓说,“很小的时候,在院子里捡的。翅膀受伤了,飞不起来。我把它养在盒子里,每天喂它水和米。”

    “后来呢?”

    “后来伤好了。”凌皓说,“它飞走了。”

    陈安宇抬起头。“你难过吗?”

    凌皓想了想。“难过。但我妈说,它本来就是自由的。能飞走,是好事。”

    陈安宇看着他。灯光下,他的表情很平静。

    “你现在还养什么吗?”陈安宇问。

    凌皓看着他,忽然笑了。

    “养了只爱胡思乱想的小流浪狗。”他说。

    陈安宇愣了一下,然后有些恼地瞪着他。

    “你……”

    凌皓低下头,吻住了他。

    陈安宇闭上眼睛。

    他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自己满心欢喜的拿着录取通知书回家。一家人都为他感到骄傲,开心地买来蛋糕庆祝。

    那时候的快乐很简单。简单到他以为可以轻易地持续下去。

    后来他知道,没有什么会一直持续下去。夏天会过去,人会离开,快乐会消失。

    但此刻,在这个小小的公寓里,在凌皓的怀里,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夏天。

    他也变回了那曾经鲜活灿烂的自己。

    一吻结束,陈安宇脸上的红晕未散,他看着凌皓的眼睛轻声说:

    “凌皓,我想多了解你一点。”

    作者闲话:

    凌皓在神兵天降这块巧言令色这块还是太权威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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