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小郎中和土皇帝

章节字数:2875  更新时间:26-05-2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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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濡礼回寨子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苗岭的天黑得不讲道理,最后一点暮光在山尖上烧没了,白雾就跟涨潮似的,从脚脖子往上漫。他脚下一滑,鞋底蹭在青苔上,发出一声粘腻的响。这路他走了三年,还是走不利索。

    肩上担子沉。左边是刚从背阴坡采的草药,用背篓装着,湿,冷,往下坠;右边是个蓝布包,是上寨那家硬塞的。那媳妇儿难产,折腾一天一夜,孩子下来是个丫头,婆婆脸臭得像粪坑里的石头。但这家人还算厚道,塞给他一只还在扑腾的老母鸡,还有两块熏得发黑的老腊肉。

    他没要现钱。这地方穷,现钱比命贵。

    走到寨口老榕树下,他停下脚喘口气。几个半大娃娃围着火塘烤红薯,看见他,也不叫他,就那么盯着。其中一个叫阿丢的娃,手里攥着个竹笼,里头关着只黑蚰。那玩意儿有小孩巴掌大,壳亮得反光,触须在昏暗里一抖一抖。

    季濡礼瞥了一眼,胃里泛起一阵熟悉的恶心。

    三年前刚来时,他见过黑蚰钻人耳朵。那天晚上他吐空了胆汁,连着三天喝药都压不住喉咙里的腥味。

    “季郎中。”阿丢怯生生叫他。

    “嗯。”季濡礼应了一声,把担子换了个肩,没敢多看那虫子。他不是这地方的人,得夹着尾巴做人。当初跟着商队进来避水灾,商队走了,他没走成。也没什么大志向,就是觉得这地方虽然穷,但人心还不算太坏,缺个看病抓药的,他就留下了。

    他这人,没出息,心软。见不得人皱眉,见不得人喊疼。这性子在外头活该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但在寨子里,反倒让他活得下去。

    只是这安稳底下,总归是悬着一把刀。

    想到这把刀,季濡礼的脚步顿了一下。

    山腰那座吊脚楼黑着灯。那是沈煜泽的房子。全寨子地势最高的地方,平日里死气沉沉,像个坟包。没人敢往那边去,除了送东西的寨老。

    季濡礼也没去过。

    他甚至很少往那个方向看。但有些东西,你看不看,它都在那儿。

    他把担子搁在自家门槛边,揉了揉发酸的肩胛。这两间木屋是寨子里分的,楼上住人,楼下养鸡。鸡是他去年抓的崽,如今肥得下不了蛋,天天在楼下咕咕叫。

    刚要把草药往屋里搬,楼梯响了。

    不是那种拖沓的老脚步,也不是壮汉踩得楼板嘎吱响的动静。那声音很轻,像猫,又像蛇在草丛里游。一下,两下,踩在他这栋楼的木梯上。

    季濡礼全身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

    这寨子里,除了病得快死的,没人这个点来。尤其是……往这边来。

    他僵在原地,没回头。

    那股味道先飘过来的。不是药味,也不是汗味,是一股很怪的冷香。像那种放了几十年的老木头,被雨淋透了,又晾干了,透着一股子凉意。

    “季濡礼。”

    声音从背后响起,不高,却像一根针,扎得他后颈发麻。

    他慢慢转过身。

    沈煜泽站在台阶下,没进来。雾气把他整个人裹得模模糊糊,只有那双眼睛,黑得吓人。他今天穿了件黑长衫,袖口绣着银线,在夜里泛着冷光。头发没束,散在肩上,湿漉漉的,发梢还挂着水珠子。

    季濡礼的手下意识在衣襟上擦了一下。那上面沾了草药的绿汁,还有泥。

    “沈……沈先生。”他嗓子有点干,“这么晚了,有事?”

    沈煜泽没接话。

    他的视线落在季濡礼的手上。那只手,指节分明,白,但虎口处有一道新鲜的口子,是被那种带刺的藤蔓划的,血珠子已经凝住了,黑红黑红的。

    沈煜泽盯着那道口子看了两秒。

    “手。”他说。

    不是商量,是命令。

    季濡礼心里那股无名火“噌”地就上来了。他这人脾气好,那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这种理所当然的指使,让他想起以前在城里,那些达官贵人招呼狗一样的嘴脸。

    但他没敢甩脸子。

    在这个寨子,沈煜泽说的话,就是规矩。

    他抿了抿唇,把手伸过去。指尖还带着外面的寒气。

    沈煜泽上前一步。离得近了,那股压迫感更重。他很高,也很瘦,那种瘦不是病,是像刀刃一样的薄。他伸手,抓住季濡礼的手腕。

    冰凉。

    像抓着一块刚从井里捞出来的石头。

    季濡礼抖了一下,想往回抽,手腕却被攥紧了。力道不大,但就是挣不脱。

    “别动。”沈煜泽低头,看那伤口。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个乌木小盒,打开,用指甲挑了一点淡青色的膏。动作不算温柔,甚至有点粗鲁,把药膏往那道口子上抹。

    一阵尖锐的刺痛过后,是突如其来的麻木。

    季濡礼愣住了。这药效太快了,快得不真实。伤口那火辣辣的感觉瞬间消失,只剩下一种空荡荡的凉。

    “这草有毒。”沈煜泽松开手,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杀了几只鸡,“下次别碰。”

    季濡礼看着自己的手。那道狰狞的口子,肉眼可见地收拢了,只剩一条淡淡的红印。

    心里那股闷气更重了。

    什么叫“下次别碰”?好像他季濡礼是个不懂事的三岁娃娃,离了沈煜泽就不会走路了。那草是有毒,但他认得解毒的方子,就算被划伤了,熬碗药喝也就好了。

    这种被当成易碎品保护起来的感觉,让他喉咙发紧。

    “多谢先生。”季濡礼把手收回来,垂在身侧,指尖蜷着,“不过我去采药,哪有不碰毒物的道理。习惯了。”

    他这话,说得有点硬。

    沈煜泽抬眼看着他。

    那眼神太深了,深得像两口枯井,要把人吸进去。季濡礼对上那视线,呼吸都滞了一下。

    “习惯?”沈煜泽嘴角扯了一下,那绝对不是笑,“习惯去死?”

    季濡礼噎住了。

    接不下去。说不怕死?显得矫情。说我会小心?又像是在求饶。

    空气就这么僵着。

    沈煜泽似乎也不想听他解释。目光越过季濡礼,往屋里扫了一眼。屋里黑,只有灶台冷冰冰的。

    “一个人?”他问。

    “嗯。”

    “吃的呢?”

    季濡礼老实回答:“寨里分了米,我自己种了点葱蒜。”

    沈煜泽没说话,就那么看着他。那眼神让季濡礼觉得自己像个被**了展览的物件,连骨头缝里那点寒酸都被看穿了。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肚子里因为饥饿而产生的轻微**。

    “明天开始,晚饭来我那儿吃。”

    季濡礼懵了:“啊?”

    “寨子里给你送的东西,退回去。”沈煜泽转身,黑袍在雾气里一荡,“缺什么,跟我说。”

    说完,他不再停留,几步就走进了浓雾里,身影迅速被吞没。

    季濡礼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晚风吹过来,带着湿气。他低头看着那只手,伤口彻底没了,连皮都没破。药效好得让人心里发毛。

    他不想去。

    他是郎中,哪怕是个穷郎中,也是靠手艺吃饭的。他这辈子最不喜欢欠人情,尤其是沈煜泽这种人的人情。这世上最贵的不是金子,是你明明不需要,人家非要给你的东西。给了你,你就得接着,接着,你就得听他的。

    这就是沈煜泽的逻辑。

    他叹了口气,进屋。屋里一股霉味,还有草药味。他摸了摸灶台,冷的。肚子饿得厉害,他拿出那块腊肉,也没心思炒,直接切成片,架在火上烤。

    油滴在火炭上,“滋啦”一声响。

    香味冒出来了。

    季濡礼一边翻着腊肉,一边想起沈煜泽刚才的眼神。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没有怜悯,甚至没有喜怒。只有一种……笃定。

    笃定季濡礼就该在那儿,就该被他这么管着。

    腊肉烤得焦黄,油汪汪的。他咬了一口,烫得舌尖发麻,咸得发苦。

    他这人没出息,心软,见不得人受苦。

    可他忘了,在这个**的世道里,心软就是原罪。你给人治病,人家未必念你的好;但你要是让人觉得你好欺负,那所有人都会上来踩一脚。

    沈煜泽那一眼,不是看郎中的眼。

    是看所有物的眼。

    季濡礼慢慢嚼着那块腊肉,嚼得腮帮子发酸。窗外雾气更浓了,把整个寨子都捂得严严实实。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陷进去了。

    这不是陷阱,陷阱还能跳出来。

    这像是一个泥潭。从三年前他踏进这山门的那一刻起,这双眼睛就在看着他了。

    他吃完最后一片肉,把手指上的油舔干净。

    没哭,也没闹。

    只是这深山的夜,比他想象的要冷得多。冷到骨头缝里,都透着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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