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一次,我成富豪初恋,怒拔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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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父母有罪论

章节字数:4188  更新时间:26-06-23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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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路返回,陈青扯着藜麦麦在巷子左拐右拐。

    藜麦麦四处乱看,不禁疑惑:这里人都没几个,妙龄少女就这么到处乱跑,以前的家长,是不是心太大了点。

    完全没想到,七年后的家长,可是蚊子咬了包都得找学校闹一场的。

    走到大路上,陈青摆了摆手:“麦麦,明天见咯。”

    藜麦麦嗯了一声,还是没有陈青还活着的真实感。

    盯着陈青白白嫩嫩的脸颊,藜麦麦忍不住捏了一把。

    “嘶……你干嘛!”

    陈青吃痛,拍了一把藜麦麦,却没生气。

    藜麦麦微笑:真好,还是活的。

    “明天还能见到你真好!”

    “恶心。”

    藜麦麦回味手上的触感,滑滑嫩嫩,年轻就是好哎,脸上都有绒毛,摸上去都有弹性。

    不像长大了,天天熬夜加班,阳气不足,连颗痘痘都养不活。

    “明天见咯。”藜麦麦背起书包,不住往回看。

    看着陈青瘦瘦的身子,一步一步往马路旁走,想到夕阳落在她身上,明天早上又变成朝阳。

    藜麦麦想:真好,重新和陈青再做朋友真好!

    想到上辈子发生的事,藜麦麦在心里默默决定,她要改变陈青的命运,同时改变自己的命运!

    低头,石子路的缝隙里,盛着水。

    住在一个小镇子也好,脚步就能丈量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放学了,还有发呆的时间。

    四处晃荡,看看夕阳,看看树影,再不济,还能听知了乱叫一阵。

    不像上班,太阳升起的时候,工作群里已经横七竖八躺了多个消息,顶着太上班的痛苦,问候领导和客户八辈祖宗,到了公司,还得鞍前马后,早请安晚问候。

    然后吭哧吭哧干一天,在夕阳落下的时候,闭着半死不活的眼睛,在地铁里闻汗臭,回到家,麻木地对着手机,一边刷一边为要洗澡而积攒勇气……

    藜麦麦又想起了陆聿铭。

    或许,陆聿铭也是觉得长大不好的。

    只不过,他总以为,那份不好都是藜麦麦的平凡带来的。

    走了几步,三轮车从她身边驶过,带起一阵风。

    藜麦麦抬头,看着眼前的建筑,脚步顿住。

    有件重要的事,她忘记了。

    糟糕!

    眼前都是些矮矮的房子,长得也都差不。

    看着,有些怀旧的请调,不过……

    藜麦麦慌乱地转身,奔着陈青而去。

    声音洒在路边,生怕陈青是个聋子。

    “唉!陈青——等一等我!”

    陈青回头,无奈地笑,洁白的牙齿也染上了光晕,她停下脚步,等着藜麦麦追上来。

    以为她又和往常一样,想到自己家里去晃一圈,说些关于陆聿铭的七七八八。

    陈青小心地说:“今天不行,我爸……我爸回来了,改天再请你去我家好不好?”

    陈青那个外出打工的爸,每回回来,不是带钱,反倒是带着对妻儿老小的怒气,这也是藜麦麦后来才知道的。

    “不是……”藜麦麦奔跑后,呼吸不匀。

    陈青歪着脑袋,等着藜麦麦喘匀气。

    “你……”藜麦麦还是喘。

    “你知不知道,我家怎么走?”

    “……”

    陈青,现在脸色铁青。

    藜麦麦心虚地说:“呵呵……这里实在是太像了。”

    差不多的房子,差不多的巷子,像个迷宫。

    遮住了一半巷子的瓦下面,又都堆放了差不多的杂物,找得到出口才怪!

    陈青把心里的话,抬上来又咽下去。

    看傻子一样看着藜麦麦。

    算了,她今天在陆聿铭那又受了冷落。

    傻点,就傻点吧。

    不傻,也不能天天凑上去挨陆聿铭的冷**。

    ……

    陈青带着走了一段路,到大路上,藜麦麦就有些熟悉了。

    熟悉的柏油路,路上的大坑常年因为经费紧张没人修理,每辆车路过,都要颠簸一阵。

    熟悉的麻将馆,和里面烟味浓郁的老人,走旁边过,都觉得人都臭了。

    当然,还有她熟悉的那面红色的招牌——麦麦超市。

    那是他们一家三口衣食住行的经费来源。

    藜麦麦像一只喜鹊,站在门口就开始激动,虽然七年后,她父母健在,不过,她还是好奇,自己的父母七年前的样子。

    超市的门,比记忆里新一点,但也就一点点。

    七年,在这些物件身上,并没有什么显著的效果,

    跟陈青的生死之别比起来的话,可见,人是比事物更扛不住时间的。

    黎建华站在收银台,把大额的钞票一张一张往手里点,时不时沾点口水,嘴角挂着愉悦。

    今天大约生意不错。

    见了藜麦麦,黎健华先朝超市后面喊。

    “麦麦回来了。”

    后面,探出一个脑袋,是黄芳龄的笑脸:“今天又瞎跑去哪里了,赶紧洗手,我炒菜了。”

    接着,是煤气罐开火的声音,菜下了锅,蒜的香味盈满藜麦麦的鼻腔,是她喜欢吃的蒜香排骨。

    藜麦麦仔细地打量着超市,上面整齐的饮料、矿泉水、零食……是黎健华每日都要用鸡毛掸子打理的。

    暗红色的地砖,是黄芳玲的拖把最后收工的地方。

    藜麦麦都有些想哭了。

    算起来,重生之前,她都已经习惯了一年就回一两次家,京城到清水镇,实在遥远,机票很贵。

    回家是一件需要对着余额纠结的事。

    时间也变得很宝贵,全用来做上班那些屎上雕花的事了。

    这个要紧,那个也要紧。

    反倒是回家,需要挤时间才能完成的。

    “咋了?发什么呆啊?没听见你妈叫你啊。”黎健华数好钱,又捆起来收好。

    “过来端菜。”黄芳玲也道。

    藜麦麦的目光,认真扫过父母的额头,那里的白发稀疏了,眼角的皱纹也缩回去似的,他们还是那两棵结实的树,她还是那个在父母庇护下,安心躲清闲的废人了。

    真好,当个废人。

    黎健华已经走出了门边的柜台,打量木桩子似的藜麦麦:“杵这,寻思什么呢?”

    藜麦麦瘪嘴,眼睛一酸。

    “没事,我就是……”藜麦麦的声音干巴巴的,“就是觉得,永远当个废材,也是幸福的。”

    黎健华悠闲的步子顿住,手撑着货架,眉头一拧。

    “藜麦麦,你皮痒是吧?马上高三了,还这么没点警醒,找打呢!”

    藜麦麦:……

    果然,东亚家的爱,再满也不影响为了成绩扬起皮鞭。

    ……

    吃饭时,黎健华给了藜麦麦盛汤,黄芳玲给藜麦麦夹菜。

    半盘排骨,都在藜麦麦碗里。

    两个人就那么自然地把偏爱给藜麦麦。

    吃完饭,黎健华收碗,黄芳玲擦桌子,叫藜麦麦边写作业边盯着外面。

    藜麦麦突发奇想,想感恩一下父母,主动洗碗,也被赶出去:“你洗不干净,还得我重来,不如多写点作业强。”

    藜麦麦哦了一声,看着父母。忽然就想起来,自己在家里,也是一个连碗都不怎么洗的厨房编外人员。

    可是,和陆聿铭在一起的时候,她怎么什么都学会了。

    他不吃香菜,但是喜欢吃香菜的味道,藜麦麦学会了把香菜先用油炸一遍,再捞出来。

    他们在京城租房子住,藜麦麦是家里所有电器的总司令:洗衣机、油烟机、电饭煲……陆聿铭从来不需要跟这些机器打个照面。

    菜市场哪一家的菜最便宜,新鲜的排骨是多少钱,藜麦麦门清儿。

    ……

    她,一个在镇上好吃懒做的人,到了城里,上班给老板当牛做马,下班给陆聿铭当牛做马。

    离谱的是,她一直觉得她是应该这么做的。

    好像在她的印象里,一个合格的女朋友就应该这样。

    就算这样,陆聿铭也常常抱怨:这个菜油太大,那件衣服应该要手洗,厨房的碗洗了没擦干……

    藜麦麦意识到,陆聿铭从来不觉得藜麦麦做这些,是付出。

    仿佛那就是件无比平常对的事,和太阳应该从东边升起一样平常。

    他喵的。

    藜麦麦心里哽着一口气,憋闷、难受。

    她不肯承认那是伤心,只觉得是一种后知后觉的愤怒,那是一种被人甩了,才觉得自己没发挥好的愤怒!

    一种被人看到自己委曲求全的窝囊样的愤怒!

    黎健华从后面的厨房走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诡异的样子。

    藜麦麦垂着眉毛,捏着拳头,心有不甘,恼火得很。

    “作业写完了?要吃人一样。”

    黄芳玲:“每次叫她写作业,就这个死样子,跟卷子有仇一样。”

    “哼!”藜麦麦噘着嘴,看了一眼黎健华。

    “爸!谁叫你们对我那么好的?!”

    “……”

    黎健华都不知道是不是快高三了压力大,把孩子学傻了,想到藜麦麦可怜地成绩,他又觉得不是这个原因。

    只有可能,老师教傻了,藜麦麦那个成绩,还不至于有学习压力。

    黎健华嘀咕:“对你好还有错了?小白眼狼!”

    黄芳玲:“再等一年,等考完咱俩一块儿打!”

    两人从前就这样,嘴巴上喊打喊杀,行动上要什么给什么。

    藜麦麦沉沉吐出一口气:怎么不算错呢?

    把我养得太好,太天真,叫我一点人心险恶都不知道,傻乎乎地,只知道像你们一样吭哧吭哧地付出,以为对别人好,就是无条件的付出。

    现在好了吧,越爱付出,越会被看轻。

    一颗真心,都喂给了瞎子。

    越想越气,藜麦麦甚至现在就想冲到陆聿铭面前,给他一耳光。

    谁叫他看到了自己最傻缺的样子,又毫不犹豫地选择抛弃自己这个傻缺!

    签字笔,落在试卷上。

    却不是写的题。

    陆聿铭三个字力透纸背,简直要把桌子也划出一道痕迹。

    藜麦麦心里都是不平衡,只想找到机会,明天朝他脸上丢一团泥巴。

    既然,是重生。

    那么,她必须要拿出自己的态度。

    和从前的自己,彻底划清界限。

    从哪里开始呢?

    藜麦麦看着纸上三个灌满了怨气的字。

    陆聿铭,那就从你开始吧。

    想着,藜麦麦听到黄芳玲已经开始做包子,擀面杖落在木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不用想,也应该是芹菜猪肉馅儿的。

    那是陆聿铭喜欢吃的味道。

    过去,藜麦麦总是装作自己喜欢吃,央求母亲做,第二天却捧在手心,带到学校给陆聿铭。

    看他塞到嘴里,然后笑**地跟他搭两句话。

    久而久之,她自己也熟悉了这个味道。

    以为,那是爱情的味道。

    现在,那就是耻辱的味道!

    喵的。

    “妈——”藜麦麦大喊一声,穿透力极强。

    黄芳玲眉头一紧,不知道藜麦麦今天又抽什么风。

    “干嘛!叫魂啊!”

    藜麦麦:“我!再!也!不要!吃芹菜猪肉了!”

    黄芳玲:“……”

    “毛病!芹菜猪肉惹你了??”

    “不吃就饿着!”

    好吧,她迈出重生后的第一步,被她妈给拉回来了。

    那就,再吃一天?

    ……

    星期一,藜麦麦带着饭盒,提在手上,背着书包在校道上慢悠悠地走。

    毕业多年,她胡汉三又回来了。

    凭借着记忆,她在走过校道的尽头,右拐,就到了白色方块瓷砖密密麻麻包裹住的凤鸣楼,弘光中学,总共就两栋教学楼,名字倒是倒是龙啊凤啊,搞得红红火火。

    最后从这里走出去的一本生,一只手指头都可以数得出来。

    简直是专科生老家。

    稀稀拉拉的,是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们。

    清水镇,就这么一个高中,乡里乡亲的,看见谁的面孔都熟悉。

    藜麦麦慢吞吞地看,边走边梳刘海的,叽叽喳喳说八卦的,骑着自行车停车的,还有咬着嘴巴里的包子的……

    总之,校门里面,装的都是和生活奔波无关的,关于自己的小九九。

    ……

    “让一下。”身后,一个不耐烦的身子,擦着藜麦麦的肩膀,硬生生往前挤。

    藜麦麦皱着眉头,被那个钢板一样身子,挤到一边。

    这人,是不会转弯吗?

    明明那么宽。

    “喂!”藜麦麦侧过去,看到了熟悉的脸。

    昨晚睡前,还在咒骂的人。

    他今天穿着一整套的校服,背着黑色的挎包,笑得二五八万,那种自己知道自己长得不错的笑容。

    装。

    藜麦麦怎么以前没发现,这人简直低级。

    亏她还痴迷了这么久。

    “没眼睛啊你。”藜麦麦语气不善地对陆聿铭道,“故意的吧你!”

    陆聿铭没否认,也没承认,路那么宽,他却非要从自己这边过去。

    王宏,是陆聿舟的好友,此刻搭着陆聿舟的肩膀,懒散地站在他旁边:“哟呵,陆聿铭,你的小尾巴发飙了。”

    “怎么,你换招数了?”陆垂下眼睫,略过她抱在怀中,那个熟悉的饭盒,饶有兴致地看着藜麦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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