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686 更新时间:26-09-02 01:51
记忆深处那份习惯着的气味,
却成了唯一岁月带不走的东西。
此去经年,
两个少年,
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经年,《天将明,夜未央》
周彩媚读完了这本日记,两眼哭得红肿!
当晚上王登科回到家中,她把这本日记交给了王登科。
其实,她还偷偷藏起来两样东西,一本王登科送给濯花娣的爱情日记《爱在烧》,和一本标本画册《秋天的味道》。
王登科五味杂陈,接过书,**着《天使在人间》的封皮,一如**着小娣如瀑的秀发。
最近这段日子,他没有去工作,主要在医院、人体冷冻公司、三生小筑之间往返。
他内心深深的孤独,每天都会去一两个他和小娣曾经常去的地方,一个人逛物美超市,一人吃大桥猪蹄,一个人吃海底捞火锅,一个人去万达影院看电影,一个人去八里桥KTV唱歌,一个人去大运河森林公园散步,一个人去什刹海看灯,一个人去欢乐谷坐云霄飞车……
今天捧着这本日记,他马上回到主卧,关上门,拉上窗帘,一如他们羞羞时那般私密。
在这个冰冷了很久的屋子里,有一丝熟悉的香水味被鼻端嗅到,她回来了!
打开扉页,是一支早已干枯的玫瑰。
有些花瓣已经凋落,也都被小娣细心地固定在扉页上,深红的花瓣像一片凝固的血块,色彩已经浸染到纸上面。整朵玫瑰在二维化以后,也变成了一朵滴血的蒲公英!
王登科认出来,这是他在两年前那个鹅毛纷飞的夜晚,送她的第一朵玫瑰。
两滴热泪,滴落在玫瑰上,它仿佛再次变得鲜活起来!
他一页页翻过,小娣的过往,从他眼前飞过,原来她是这样一个小娣,自己从未知晓她原来有过这样一些心思,有过这样一些想法。
这个月牙儿,这只小老虎,这个小娣,他一阵笑,一阵哭,一点点走入这个女王的内心世界……
2009年大年初五,她不想再沉浸在牛牛失踪的痛苦中,带着一纸尚有余温的结婚证,决然地离开洛阳,来到北京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城市打拼。
面试他的是一个睿智的经理人,名叫杨帆。在高压强下培训了一周,最后她被通知可以正式入职了。
并且杨帆单独找到她,希望她做他的秘书。
濯花娣心里一惊,这个经理不会是“人面兽心”吧?之前可听说过很多办公室性骚扰的案例。
担心自然是多余的。半年时间,她跟着杨帆转战了水岸花城二期、水岸花城三期、早安北京一期,也很快从一个懵懂的小秘书成为团队秘书中的当家花旦!
与她同时入职的曲如意和陈小玺都对她的工作能力特别佩服,因此在年中竞选时,她一举成功升任主秘!
售楼处的男生都是骚气包,明知道售楼处有一旦发现谈恋爱就双飞的不成文规定,还是有数不清的男生如飞蛾扑火一样给他写情书,献殷勤。
这里面就包括向北、闻欣喜、管君、胡磊、余有智、乔斌、欧阳太明、展鹏飞、曹晖。
还有很多其他集团军的主管和经理,在中美年会上见到她做主持,为她性感而知性的美所倾倒,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托关系要到她的电话,想约她出来吃饭。
其实有些人的素质和条件还是蛮好的,可是濯花娣因为刚刚走出情殇,对这些人的示好都付之一笑,既不接受,也不揭发,就当没发生过。
她在日记中写下这样的句子:
“我把我的心掏给了他,他却接过来把它捏死,然后把我那破碎的心掷还给我。”——她的心中已经伤痕累累,仍在汩汩冒血!
……
“起来!别让自己退化成一条下贱的爬虫。”——她对自己怒斥。
……
“你不在了,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好,它在我眼里也只是一片荒漠。而我就像是一个孤魂野鬼。”——她竟是一个那么柔弱的姑娘,用情至深。
……
如果说有谁让她真动心,或许只有杨帆能满足她那个“男人必须有事业心”的要求。
杨帆在生活上就是一个苦行僧,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工作狂、拼命三郎,为了事业成功孜孜不倦地努力,不达目标誓不罢休!他曾放言:“身价不过亿,不考虑婚姻问题。”
生活中的杨帆太无趣了,她在一番少女怀春之后,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心里大大方方地将杨帆让给了曲如意和陈小玺,还有杨帆在售楼处内外的一大票女粉丝。
什么才是她要的爱情呢?
她在日记里,这样描述:
“我所爱的男人,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或者事业有成,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
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一定要是完全一样的。
我若爱他,我会爱他脚下的土地,爱他头顶上的空气,爱他触摸过的每一件东西,爱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爱他所有的神情,爱他每一个动作,还有他整个人,他的全部。
对我来说,在最艰难的境地也能相濡以沫、初心不改的才是爱。
那些年少时的怦然心动,那些一见钟情的出色皮囊,那些自私的占有,那些得不到就穷追不舍,那些受岁月侵蚀而逐渐寡淡的都不是爱。
如果理想和爱情是二选一,那也不是爱!”
王登科审视自己,仍然达不到小娣“灵魂伴侣”的级别,但是她或许爱的就是自己接近这个目标的过程。
终于,他出现在了她的日记里。
“今天有一个皮肤晒得黝黑的臭小子抱了我,是那种公主抱,他,他竟然还摸我的**。敢占本宫的便宜,呀呀呀,画个圈圈诅咒他!
他的衣服还有汗臭味,臭死了!臭!”
随即在几天后的日记里,她用一种矛盾的心情写道:“这个家伙,蛮有趣!
别人见本宫都是激动的心、颤抖的手,话都说不利索。
只有他明明要讨好我,却还装得不卑不亢,不露出半点痕迹,恰恰恰!你以为本宫不知道你的那点小心思,土鳖,竟然不知道ladygaga是谁?
念在你救驾有功的情面上,我就饶恕你之前对我的冒犯之罪了。肩膀很宽,肉很瓷实,嘻嘻!王大胆。”
王登科哈哈大笑,小娣真臭美,“我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佛见佛发呆,智慧与美貌并存,英雄与侠义的化身”,情场中的浪子——王登科!竟然骂我土鳖,我弹你个脑瓜崩!”
手指不由自主的一弹,只有空气,濯花娣的音容却在这屋子里到处都是,王登科眼中热泪滚滚!
还有一篇日记,似有深意:“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嘻嘻!本宫要吃你啦,大猪蹄子。”
王登科爱吃涿州的大桥猪蹄,全都因为濯花娣带他吃过一次,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道菜。
小娣也爱吃得不行,怀孕期间半夜还让他去买。
“我就是你的大猪蹄子,永远的大猪蹄子。”王登科哭。
她还在日记中颇为自鸣得意地狠狠夸赞了自己一番。她凭借缜密的心思,在谈笑间挫败一对无赖母子的讹诈,救王登科于水火。
但是她竟然把王登科当时的窘态描写得淋漓尽致,丝毫不给他留个地缝钻!气得王登科又凭空弹了她几个脑瓜崩!
在一个飘雪的夜晚,她的笔触变了,“一枝玫瑰……
我曾经一个人等日出,看黄昏,数过流星,也曾试过在深夜里买醉,站在澎湃的大海边,风吹过乱发,回过头,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在一千个人犹遮琵琶半遮面地对我说”我爱你”后,终于有一个人勇敢地付诸行动了。
曾经的我像一只飞蛾迎着黑暗中唯一的火光扑去,燃烧了翅膀,灼瞎了双眼,然后看着生命一点一点化为灰烬,我无能为力。
沉沦火海,不是我的宿命。在经历了无数次流泪心碎后,我要重返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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