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一章 邂逅

章节字数:3220  更新时间:11-02-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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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姑娘,您觉得这袭罗衫如何?”陌影执着一件水绿色的纱衣问我。

    我走过去摸了摸布料,然后说:“布料上乘,做工也很精细,但,不适合我。”说罢我便转身走得另一角落,拿下另一套衣服对柜前的人说说:“掌柜,麻烦叫人帮忙包一下这件衣服。”

    那掌柜看着我指的衣服,然后又低头摆弄手里的算盘,接着说:“姑娘,我这店里还有其它的客人,忙不过来,劳烦您自己动手吧。”市侩的嘴脸,就因为我选的衣服过于普通了吗?

    我看陌影已有些气不过,便摆摆手,气定神闲的对掌柜说:“不知掌柜在忙些什么?”

    这次掌柜没答话,但脸上已有些愠色了,更使他的脸苍老丑恶了几分。旁边的小二跑过来低声说:“姑娘,您别生气,掌柜的就是这样,只巴结有钱的主,唉!您别急,小的帮您包好”,说着便要动手装包

    “多谢小哥好意,小哥倒是个热心人,只可惜在这里屈就了。”我礼貌的说道。随后,我来到柜前,那掌柜的已抬起头来,看样子要发作,我只当没看见便说:“钱壹,你可知自己已经大祸临头了?!”

    “你胡说!”钱壹的脸变得有些扭曲了,陌影上前一步挡住了他。

    “我所言非虚,因果报应,天理循环!你自己做过的事还想抵赖吗?!”我提高了语调,引得店外行人驻足。

    “你………………你你,你血口喷人!我钱记衣店是老字号了,岂容你在这妖言惑众!”钱壹貌似义愤填膺的说。

    我不动声色,此事而便宜是议论纷纷了,有些人小声的说:“这钱记虽是老字号,可这个钱老板可是滑头得很呐!”

    “谁说不是啊!那水袖沙衣一件就几十两,贵的不像话啊!”

    “行了,就认头吧,谁让他这的货稀缺啊!”

    “小点声,听说这钱壹大有来头,连皇宫的衣物都是他接手的!”

    钱壹看我不再接话便有些得意,我不紧不慢地开口,说道:“钱老板可听过鱼目混珠这一词?”

    “哼,别以为我开衣店的就小瞧了我!我也是中过进士的,这区区的鱼目混珠又岂能难得到我?!”钱壹趾高气扬的说。

    我浅笑不语,钱壹当我是嘲笑他,边做事要解释这词的意思,我开口道:“既然如此钱老板可否借个火折一用?”

    “你要火折作甚?”不仅是钱壹,围观的人也大惑不解。

    “没甚么,不过是证明一件事罢了,钱老板可做个人情吗?”我挑眉问道。

    钱壹虽是疑惑不解但也照做了,不多时火折便交到了我手上,我把玩着火折冲钱壹说道:“钱老板,若你现在承认自己的过失,你的罪名也轻些。”

    钱壹见我旧话重提便嚷嚷道:“你这人好生无礼,我身正不怕影斜,还怕你不成!你做完那劳什子见证就立马走人,我这小庙供不起姑娘这尊大佛!”

    我见他执迷不悟,便说:“你当真不后悔!”

    钱壹气呼呼的不回话。

    我见无回旋的余地便不再多说,回过身对围观的人说道:“今日请大家做个见证,不是我不给钱老板机会,等会大家可要为我作证。”

    围观的人虽也满腹疑窦,却也点点头。我言毕便从衣袖中抽出一方纱巾,向人群说道:“这方纱巾乃天蚕丝所纺,这巾脚绣的金蚕可为证,现在我要用这纱巾做个见证。不知可有人愿意帮忙拿着这纱巾?”

    大家面面相觑,一个略微低沉的声音传来:“在下愿帮姑娘这个忙。”

    众人看去,只见一手持折扇,一身蓝衫的华衣男子走了过来,我略感惊讶,这男子竟是那日买下扶月初夜的男子,说来话长,我只是离开留情阁时曾听闻扶月登台那晚因一曲《醉青楼》深的这男子之心,便肯花佰金来买扶月的初夜,现在想想,当时不住称赞扶月琴艺高超的人确实是他,哎,这算是缘分吗?不知扶月现在怎样,自离了那花楼之后便没有过她的音信,当时我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助她夺魁,现在却………………“姑娘,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我心中一惊,暗道不好,我怎么在这时候发起呆来,而且还盯着人家看了半天!我定了定心神,开口说道:“可以了。”随即,那男子接过纱巾,我以火折将其点燃,许久,纱巾都刚燃起的火苗,便因难以续燃而自熄了,我向那男子道了谢,便执起陌影后面的那件水绿色的纱衣,揪起一角便用火折点燃,钱壹在旁边惊呼道:“你疯了!这可是由鸢国进来的天蚕丝所纺的纱衣,一件上千两,你赔得起吗!”

    我不理会钱壹的吵闹,因陌影拦着他过不来,只能干着急,我看着火已燃尽了一只袖子,便撤了火折,我走到钱壹面前说:“这纱衣毁了固然可惜,毕竟能将棉麻仿做成天蚕丝也不容易,你说对吗,钱老板?”

    钱壹听到这话脸色登时惨白,但仍不服输的说:“你胡扯,这明明是货真价实的天蚕丝,盛产于鸢国的!”

    “姑娘何出此言,若是不能说出因果,恐怕难以服众吧?”那男子笑着说,看着他的笑我心里一阵发凉,虽是笑却如此的空洞,如此阴凉。

    我压下心头的不适说道:“刚刚我的见证就是最好的说明,这天蚕丝在燃烧时应有烧羽毛味,且难以续燃,在燃烧时会自熄。灰烬易碎、脆、蓬松、黑色。正如大家所见,我指着地上的灰说道。可是大家再看这烧掉的袖子,着袖子燃烧时有烧纸味较灰糊,且续燃极快而这地上的灰烬却无灰,这就是最好的证据!”

    那男子收敛了些许笑容,正色道:“姑娘是说这钱壹贩卖假货,以假乱真?”

    “如公子所见,这钱壹的确做了鱼目混珠的勾当。”我回道。

    “咚!”只见那钱壹直挺挺的倒在地上,陌影劈昏,那男子

    道:“姑娘无恙吧?”我摇摇头。原来刚刚钱壹竟朝我扑过来,想是我将他的计量拆穿,他便迁怒于我了。幸亏那男子将我推开。

    “让开,让开!”一队官兵进了衣店,将已昏倒的钱壹拖走了,并下令:钱壹因贩卖假丝,牟取暴利,罪大恶极,收押大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他鱼目混珠本不至于此,怪就怪他贪财,想将假货运进皇宫,却在半路被羿岩拦了下来,羿岩博学多识仅摸了摸布料便知是假货。只是不知为什么竟要我跟陌影来拆穿这伎俩,这才有了这出戏。

    我见事情已了便催陌影回去,谁知陌影只说了两个字:轩王

    “姑娘留步。”那男子,不,准确的说是轩王赶了上来,我微微侧头道:“民女不知是轩王,刚刚多有得罪,还请轩王莫要见怪。”

    “哈哈哈,姑娘怎如此拘束呢?刚刚姑娘一席话甚是精彩,只是不知姑娘这定论是从何而来呢?”轩王面色和善地说。

    试探吗?看来这轩王并不像是传闻中的那徒有其表不学无术的纨绔王爷啊。

    “让轩王见笑了,这不过是我从别处听来的罢了,刚才也不过是抱着试试的态度,那钱壹心中有鬼,再这麽一试定然要原形毕露了。”我略有些赧然地说。难不成让我说这是二十一世纪的验货法?

    “原来如此,姑娘真是见识多广啊!”轩王以扇击手说道。

    “轩王爷,主子还等着消息,您看?”陌影适时的解围。

    “哦,原来是这样,既然如此我就不耽误你们了,本来还想要你们一同品茶,如今只好作罢了。”轩王面有惜色地说。

    “那就此拜别王爷。”我颔首说道。

    “姑娘且慢。”轩王说道。

    “不知轩王有何吩咐?”我不解的问道。

    “还未请教姑娘名讳。”轩王道。

    “请教不敢当,轩王若不嫌弃叫晓晓便是。”我尽量肉麻的说,跟古人说话就得酸!

    “晓晓,倒是琅琅上口,啊,我险些忘了。”轩王自嘲道,只见他摊开手,他手上赫然是我前几日买的木簪,我稍一思忖,想必是刚才躲闪之时掉落在地,被他捡去了。

    蓦然,一阵淡淡的幽香将我萦绕,我抬头,望进了一双如清泉般的眼眸,那里有我的倒影,霎时我惊觉,竟是轩王为我别上了木簪,我微一侧身,拉开了距离,还未开口就听轩王道:“这桃木簪雕工淳娴,清丽可人,倒是跟晓晓很相称呢!”

    “王爷谬赞了,告辞”说完我便转过身去。

    陌影向轩王一抱拳,算是告辞。

    木轩看着那两人离去的身影,眸子里有些光亮,了解木轩的人都知道这是他愠怒的预兆,一个平凡的女子竟对风流倜傥的轩王疏离至此,不过是中人之姿,却有些傲骨。木轩敛去了笑容,这个晓晓倒真是让自己有些兴趣了呢。

    暗处的梓穹看到自家主子露出这样的表情,心中不禁一颤,若让主子感兴趣了,那对方的下场会很凄惨。主子曾养过一只桀骜不驯的鹰,为将其驯服,主子竟生生拔下鹰的利爪,将其翅膀折断,当鹰恢复时又故技重施,后来竟用火烙烫瞎了那鹰的双目!当主子终于玩腻了,那只鹰也奄奄一息了。看着主子离去的身影,梓穹快步跟上。

    或许连木轩自己都不曾想过,后来自己对晓晓做的事远比这残忍百倍。很久很久之后,木轩仍然记得,自己曾在大街上亲手为一个女子别上了木簪。那时,那女子眼中倒影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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