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钰现使君醉

章节字数:2609  更新时间:11-03-24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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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再三的协商,我和天水终于妥协,留在这个莫名其妙的荒岛好好的伺候他直到他满意为止。而我和他私下商量,对于终黎寻的处置,他说必须让终黎寻一直侍候他,就算他满意了也不会就此罢休。我冷笑三分的颔首答应,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竟然痴心想要终黎寻侍候他,我想,在他靠近三尺之内终黎寻不抬手点他的哑穴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不过天水向我说了一些关于这座荒岛的事情。比如这座岛上除了他一个人其他的全部是动物,他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来到了这个荒岛,只是至此便遇上了天瀑,天瀑很通人性与他相依为命一同生活在那个残旧的破洞里,在一日他和天瀑玩闹回来至此时竟然看到了一只小白虎,也就是说小虎并不是天瀑的孩子,只是一只凭空出现的野老虎,碰巧的是毛色和天瀑相同,而且与天瀑相处甚佳,天水便私自将小虎和天瀑当作了母女了。

    并且在某次的意外竟然发现小虎的口水,也就是唾液,混合着一种草药便可以医治伤口。

    “兰锦钰,你现在去哪里啊!”天水在我的背后大吼,刚刚知道我的名字就如此直呼其名,我真是尴尬。

    “回家啊。”身边的小家伙还没来得及取名字,但是我不想要它姓天。

    “你不先去帮我找点东西啊,我是可以吃素的,但是小虎可是不能。你看着办吧,要不让你的同伴去弄也行。”像个二世祖一样的小孩真的让我对他的身世很怀疑。

    “我受了伤弄不了。他也受了伤。”

    “弄不了就用这个去杀啊,我刚刚在海边捡到的,银光闪闪的,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轻轻砍了一下边上的草,哇,你猜怎么着…全部都被砍了下来啊!”

    “天瀑剑?!”恍若万丈光芒从他的跟前升起,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前途一片辉煌升起。这就是那把伤了我,伤了终黎寻,还伤过无数性命的天瀑剑。我轻轻的接了过来,这种冰凉的感觉将如潮水般的记忆慢慢收拢,原来昨夜终黎寻丢给我的冷冰冰的东西就是这把天瀑剑。我真不是一个认真谨慎的人,之前还一直否认是我自己弄丢了他的剑,即使现在找回了剑,那种罪恶感却越来越深。

    “天瀑剑?什么东西,和天瀑有什么关系,哦,这个你要不这个亮闪闪的抽出来才能用,不然很钝的。”

    他口中说的便是外边那一层白银所做的剑柄。

    “这个是我先借给你用的,你去帮我找到了食物就还给我啊…”

    “你是从哪里找到的。”我打断了他的话。

    “我前面不是说了吗,海边啊。”

    “是发现我的那个海岸吗?”

    “海岸?你们喜欢把海边说成海岸?我看来所有的海岸都差不多,不记得在哪里发现的你了。”

    “还好…还好没有丢…还好…”我抱着剑飞快的冲向了终黎寻如今的所在地。

    “你去哪啊!你这人竟是如此没有信用!!你给我回来啊!小虎,小虎你做什么!你真的背叛了我吗!小虎你回来,你回来啊!!”身后的叫骂越来越远,只是奔跑声一直尾随着我的脚步,我忍不住回头,却见小家伙嘴边勾起的那一条酷似微笑的弧线,心情也变得渐渐的舒畅了起来。 终黎寻说:“一见钟情。向往,但是不相信。”

    这是什么意思?沉沦在海底我所说的他的确听见了,那么之前的所说不相信究竟是何意?站立在洞前,我竟然却步不敢再前行了。

    “嗷嗷嗷嗷…”小家伙却没有像我一样扭扭捏捏冲了进去,瞬间却又冲了出来。让我想进却不敢进的矛盾心越来越强烈了。

    最终我还是捧着剑慢慢的,小心翼翼的像是做贼一样偷偷走着进去,凌乱的稻草上沾满了未干的血渍,天瀑扭曲的溢满了鲜血的身子还是同之前一样倒在那儿,只是少了一丝人气,少的便是终黎寻。

    手中的天瀑剑瞬间跌落,惊起了一地的尘埃。

    终黎寻去了何处?

    不安超过了一切。有伤在身他又能去哪里?是为了躲我?因为我曾经问过他如何看待一见钟情所以误会?还是因为责备我丢失了他的天瀑剑?终黎寻,终黎,寻,果真是人如其名,就是教人寻他。

    见到他看着我,我就会心跳脸红。

    见到他生气冷漠,我就会自责愧疚。

    见到他昏迷不醒,我就会难受伤心。

    见到他的倾城笑,我就会怦然心动。

    如今见到他不知所踪,我却无法阐述自己的内心如今是什么感觉。

    为什么在过去的十五年感情都不是很丰富的兰锦钰如今会为了一个,冷漠的,杀手,而变化了如此之多的情绪?这果真是钟情于他了吗?

    为他的侠义?为他的舍身相救?为他的神秘背景?还是绝尘容颜?

    是啊,如此绝美的脸却因为脸上的那一处伤痕变得让人畏于接近。

    “你?”还在我望着跟前沾满了血渍的稻草失神的时候,让我失魂落魄的终黎寻却出现在了身后,并且很轻很轻的在我的身后喊了一句,你?

    我?

    “你去哪了,你知不知道什么也不说就走了会让人害怕。”我做不到用感叹的语气对他说话,因为我真的害怕了。

    “害怕?呵,试问天下人所见我之人有谁不怕我?”他晃了晃手中的烤鱼。

    天知道我为什么生来就不喜欢吃鱼。

    “你自己懂得生火?”我接过了,但是丢给了脚边的小家伙。

    “这有何难。咸水区的海鱼还是可下肚,若是淡水鱼,无任何滋味,你为何不食?”

    “小女子从小便不喜鱼类。请终黎公子见谅。”

    “如此说来你还未告知我你的名儿,说来且听。”

    “兰锦钰。”

    “兰陵美酒郁金香,锦瑟无端五十弦,钰现沧海使君醉。兰锦钰,确是一个的好名儿。”

    突然我觉得兰锦钰这个名字因为如此之才华横溢的绝尘杀手变得十分雅致。他口中念出的每一句诗都是赞叹我的名儿。

    ————————————

    那一句兰陵美酒郁金香出自太白的《客中行》,兰陵本是地名,在终黎寻的口中却将其比作美酒,以为兰陵所产的佳酒弥漫着郁金香的浓郁淡醇之香,正所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若是终黎寻对我说此句话,而不是因为我的名儿,或许我会误以为他所言之意是将我比作那郁金香配置的兰陵之酒,酒未下肚已将其人灌醉。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这是《客中行》的全诗,不过是太白身在异乡的自勉诗,但从终黎寻口中所出,却让我觉是一首浪漫的情诗。淡淡微红渐渐漫上脸颊。

    而那一句,锦瑟无端五十弦,呵,有人说李义山此诗是因爱国情所写,有人异说此诗是为悼念哀思,然在我看来不过是为了追忆自己的爱情侍儿锦瑟罢了。锦瑟究竟是对古瑟的美称还是对爱侍的美称无人知晓,我在此时却是对终黎寻的文墨深深折服,竟能由经我的名字想出如此之万千史学家仍在探索的这一首悲人情思的《锦瑟》。

    好一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啊!不知义山年仅二十五亡妇可是为此诗在泉下黯然销魂掌,独自抹泪?

    至于那第三句,钰见沧海使君醉,我却不知出自哪位迁客骚人?便向终黎寻询问。

    谁知他却又是抿唇淡笑,让我上不平静的心儿途生万千涟漪,涟漪汇聚便汇成了波浪,心跳急速不止,为何今日他的笑靥如此之多?

    “此句不过是在下随口拈来罢了。”说罢他的唇角又现出了那缕夺人心绪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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