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239 更新时间:07-08-01 23:23
我在超市里买了苦瓜与鲜鸡蛋,外带一包波兰烤肠。
我吃了一周的快餐,这个周六我打算自己做菜,在外面吃饭吃得我要吐了,快餐里的油和菜都散发着同样的气味。不管我换哪家,吃起来总是一个样子。
我左手拿着苦瓜,我现在要靠回忆来想象眯眯是怎么样做苦瓜的。麻城的苦瓜都是从周城空运过来的,价格贵得要死。我在周城的时候从来不吃苦瓜的,一点点都不吃。
现在我吃了,而且特别喜欢吃,这一切都是因为眯眯。
眯眯是一个做菜的高手,就算她清炒一个苦瓜都好吃得不行。那苦瓜淋了花生油,炒得九分熟,在带蓝边的盘子里散发出好看的油绿。这苦瓜一点儿也没有我想象中的苦,苦得绵软悠长,越吃越有味道。
眯眯说苦瓜是清火的。那些日子我的脸上长满了小痘痘,眯眯就让我拼命地吃苦瓜。
自来水冰得入骨,我把苦瓜放到水龙头下冲了冲就捞上来了。我记得眯眯先把苦瓜剖开,然后去掉内心,切成片。我把苦瓜放到案板上的时候,发现切菜刀不见了。
菜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像一只猫那样沿着屋子搜索。眯眯离开的这些日子,我根本没有进过厨房,所以我认为菜刀不是我搞丢的。那么菜刀跑哪儿去了?
我里里外外地搜索了半天,也没有找到。
我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冰凉的苦瓜发了好一阵子的呆,后来就敲碎几个鸡蛋,然后又把以前留下来的花生米洗了洗放进锅里。我原先想先炒花生米的,我在周城的时候吃过艾晶晶炒的花生米,油油的香香的,还有淡淡的盐味,好吃得不得了。
我把花米生放进锅里的时候,锅里的花生油就刺刺啦啦地蹦了起来,吓得我一边关火一边往锅里加水。
我又把打好的鸡蛋倒进锅里,撒了点盐和味精。
这一次饭可能是我这辈子吃的最难忘的一次饭,鸡蛋炒花生米。我一边吃一边忍不住失落。我这个人真的是太笨了啊,笨得连最普通的饭都不会做。人家刘小瓜还会葱花炒鸡蛋呢,我怎么连个鸡蛋也炒不了啊?
我吃了晚饭,然后又坐在电脑边上。
客厅里的电视是开着的,自从眯眯离开之后,客厅里的电视一直是开着的。里面放的什么并不重要,我觉得电视开着,我就感觉到眯眯的存在,我的心里就踏实一点。
我也可以想象着眯眯就坐在客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毛衣。
我的电脑也是开着的,以前眯眯在的时候,我还设置了一个两分钟的屏幕保护,只要我两分钟不用电脑就会黑屏。现在用不着了,我让眯眯看也没有机会了。
她好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一点关于她的消息也没有。
这是一场梦吗?就像小时候看的童话。
任务栏上挂着各种各样的聊天工具,电脑桌面上有各种各样的游戏。光OICQ我就申请了三个,这三个号码代表着三种身份,其中有一个还被我恶作剧地设成了女的,我的名字叫小妖精,十八岁。这一个小妖精吸引了许许多多的男人,那一个第二十号的头像不住地在任务栏上晃动。
点击三角状的菜单,在线和不在线的好友已经超过了五百个。
而另外两个头像始终是沉默的,有一个叫越走越孤单的号码下就挂着一个好友,那个叫芬芳如花的女孩子就是眯眯,她是我来到麻城后见到的第一个网友。
芬芳如花的头像是灰色的,自从我见了眯眯之后,这个头像始终就是沉默的。眯眯说我是她最后一个网友,不管我们有没有结果,她都不会再上网聊天了。
眯眯说上网聊天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陈伟,你白天聊晚上也聊,你不觉得累吗?
其实我很少聊天的,我只是喜欢把自己搞得很忙的样子。
我喜欢把自己装扮成各种各样的角色,但我不见面。
在N个身份里面,我有一个真的自己。我把我的故事全部说给网友听,可是他们却不相信。
我有一个号码里的身份是中学老师,这里面有一个叫忧郁的天使的女孩子很喜欢我。她不止一次地向我要照片、电话,她还自作多情地把自己的电话、手机、办公室电话全部告诉了我。她很希望我能像小说中的男人那样,在她今年过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能够一下子飞到她的身边。
我有N个信箱,我也每天都要打开N次信箱,可是除了那些垃圾信件之外,我没有收到一封写给自己的信。
自从离开周城,我像一个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新生儿,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了。
我很想知道自己离开周城后,有多少人找过我,有多少人在想着我。但我没有特异功能,我无法让自己变成蚊子飞到周城,飞到那些与我有关系的人那儿,看一看他们的影集里还有没有我的照片,看一看他们家里是不是还用着我送的健身器械,看一看他们是不是在某一天里还会提到高伟这个名字。
我更要去郑大同家里看一看,看一看郑大同死了之后,他的家人会不会难过?他的家人会不会提到我?他的妻子他的儿子都应该知道,我是因为郑大同才倾家荡产的。
我们原来的关系多好啊,好得就像一家人一样。郑大同的妻子叫我的妻子姐姐,郑大同的儿子叫我儿子哥哥。那时候我和郑大同好得就像一个人一样,他的衣服就是我的衣服,我们俩的西服全是一个牌子,我们开的车也是一个厂家生产的车。
我还记得那一个夜晚,我和郑大同从周城酒店出来,那时候我们俩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摇摇晃晃在周城的马路上走动。郑大同说这次操作如果成功了我们俩就会稳赚三百万。到时候我们五五分成,你可以给情人买套房子,我可以给二老婆买辆好车。
我打了郑大同一下,说谁有情人?
郑大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翻着死鱼眼说,没有我不知道的事。不过,你还算个好男人,不像我这么乱,我他妈的太花心了,我几乎见一个喜欢一个。呵呵,我老婆比你老婆想得开,只要我不休她,无论我怎么搞她都不在意的。男人嘛,就是喜欢征服。呵呵!郑大同一边笑一边推我。
郑大同说的是实话,他这个人在女人方面没有条件,在他的情人里面既有档次比较高的女人,也有街边一晚上四十元钱的劣质货。有一次,那一个长得肥肥的在天桥上摆地摊的女人找到我们公司,说郑大同强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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