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余烬 归尘】

章节字数:2534  更新时间:11-11-28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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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一点,盘腿坐在地上。眼前离我不到一米的电视上放着《让子弹飞》。在我的身后是大我十二岁的表姐,还有那个身材肥硕臃肿的表姐夫。他比我姐大十三岁。三个人在一起其实是一个非常怪异的组合。

    有的时候姐姐辈儿是一个很恐怖的族群。父辈什么的倒还都好说。起码你记事起他们已经是那副了无生趣的样子了。而姐姐辈儿的人是不同的。你怎么能把一个小时候带你走街串巷压马路,跟你吵架吵得表情扭曲还抢你电视遥控器的人,跟一个表情温柔地跟你谈育儿经面目慈祥地叮嘱你要学好外语的人重叠在一起呢,这要怎么对号入座呢。这也太他娘的惊悚了。你在我眼里也不过是个与我差不多的丫头片子而已额。

    我们暂且不说电影如何了。假期表姐接我到她家住,大半夜地突然想放给我看。我想我应该能够理解,她31岁,人到中年,已经是一个四岁小萝莉的妈,也只有在我面前还能稍微违背常理地疯狂一把。所以我没提什么反对意见,但是我真的很难在那种迷离的精神状态下还能看出什么来。什么姜文的讽刺和隐喻,前人之述备矣。而且跟我没太大的关系。我只是精神涣散的想了很多别的。

    比如呢。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那是我姥姥家的表姐。就先从我姥姥开始说吧。我总觉得,一个人的一生其实是在她祖辈的时候就埋下了伏笔的了,我的一生就是从我姥姥那里就已经开始的了。

    玉秀。年轻的时候是个很好看的女人。现在也能看得出来。眼睛的玻璃晶体及其的亮。声音好听,略有一些文化。因为成分不好才没做成播音员。她是国民党一个小将领的子女之一。嫁的第一任丈夫是阎锡山某个侄子辈亲戚。德归的学生,一表人才,对她也是极尽能事的好。我姥姥的小皮鞋他擦得溜光水华的。就是那么的细致妥帖。

    哦,我不做文艺青年很多年,我不是在写小说,我只是是在拉家长。

    后来他们两口子去支援了大西北。从北平直接到了甘肃兰州。本来夫唱妇随也挺好,可原来那个人是为了躲一桩案子。他曾经看上了一家的姑娘,强取豪夺把人家妈妈和哥哥都给打死了,姑娘还是没有跟他。跑得不知所踪。他跟我姥姥的儒雅温柔那都是后话了,谁没有点过去呢。

    然后那个姑娘跑来跑去也响应了国家号召,正跟他们两口子住前后楼。那会组织还好呢。可以有冤报冤之类之类的。

    我都能够想像。他们三个在一起跟一副画一样。男的儒雅里埋着邪气。我姥姥眉清目秀活脱脱一副小媳妇的样子。那个女的,眉目应该像酒一样清烈,或者她妖冶得像个吉普赛女人。然后你发现,生活原来真那么无巧不成书。

    姥姥那会怀着他们第二个孩子。决绝到愣没让那个男人知道。后来更是一把火烧了那个人所有的照片。

    或者那不叫一把火烧了,那是付之一炬。

    再后来我姥爷出现了。有人看过电视剧《大工匠》么。我姥爷就是兰化最牛逼的大工匠,八级大工匠。普通人那会工资只有三四十块钱。我姥爷一个月一百零五块。而且成分好。而且是党员。

    很多人问他为什么那么好的条件,就找了我姥姥。

    他说,我看了那女的第一眼,觉得她业障。

    业障我不知道是哪的土话,意思就是可怜。我姥姥当时也确实业障。在异乡,拖儿带女。

    我姥姥当时嫁给我姥爷,没觉得是上天给她的馈赠,相反觉得是妥协,她还老大不情愿。她经常跟我姥爷两个人吵架,打架。我姥爷是东北人,传说东北人那会还时兴打老婆。我姥爷急眼了什么都摔过砸过打过,就是没打过我姥姥。

    我姥姥又给她生了三个孩子。就是想钱货两讫的感觉。玉秀。她的美丽和任性在那个黄土漫天的年代显得格格不入。于是我私以为她是个有传奇色彩的人。

    再然后我们就发现所有的传奇都将归于平凡。她现在也就是一个小老太太。她作为她们那个圈里唯一比较有文化的小老太太,想给人念个报纸都会被人不耐烦。东楼李奶奶就说了,成天念有什么意思啊,跟我们一起玩牌得了。于是她扁扁她没牙的嘴,学回了斗地主争上游,最新的还有什么干瞪眼。姥爷死了有几年,她有时会想念。她终究还是爱上了这个男人。最后,尘归尘,土归土。

    所有的传奇都将归附于平淡。

    就像我也曾经目睹你的青春,那会你身材还没走样,皮肤勉强算是清爽。

    我的大表姐长的像言承旭。言承旭做一些女性化的表情,再把脸刷白了,那就是我大表姐的样子。她不失为一个美女。但是她不怎么会保养,所以脸和身材也跟着人到中年了。

    我一直对她有点恨铁不成钢。

    比如她嫁了一个离异过还比她大出13岁的老男人的时候,比如看着她生完孩子臃肿的身材的时候,比如看见素面朝天一点保养都没有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这个女人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她让琐碎的生活把自己吞噬了。然后我发现我错了。

    当我看见她就在那里,那么成熟和从容不迫,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和一个真正的母亲。当她谈到刚生下孩子时姐夫又因为工作压力抑郁症,诸如此类的生活给她的近乎于摧毁的事。你就觉得。那不是消磨,那是蜕变。所有的传奇都将归于平淡,但是不是吞噬,而是蜕变。

    我曾经迷恋的是青春本身,那种汹涌澎湃,那种飞蛾扑火。但是我现在迷恋的是那种燃烧过后的余烬,默然平和。

    就像有人对杜拉斯说,迷恋的是那张她被岁月摧残的脸。

    因为你知道那真正算得上是才是生活。

    我也无法形容这种感觉了。

    当我十五六岁,还是一个装逼的文艺青年的时候(虽然可能现在还有人认为我是)。我曾经有过一些小本子。上面记录着我脑子里蹦出的一些奇形怪状的句子。有的时候我再翻看。我甚至觉得恐慌,因为我不记得我写过这些逻辑错乱的句子了。

    文艺青年冷冷说。

    光是一切的神明。但被它照射的事物,身后都等待着一抹黑影。

    世界上只有光本身是没有影子而孤独的。

    我干嘛要提起这句话呢,也许想说。青春在某种程度上,就像光一样,我们迷恋、膜拜,却没有想过,这些光芒万丈的东西却是生命里最脆弱的东西。某种程度上它只是苍白的虚有其表的收藏不住的孤本。

    所以,让时光的齿轮转动得嘎嘎作响吧,我已经等不及,当我看到她素面朝天保养得不好的脸上的淡淡的光辉。所以让生活过来。让上帝捏弄出一个我爱的人,让我为他挖心刨骨奋不顾身,让我曾经那样壮烈过;然后让上帝给我一个爱我的人,即便我曾经觉得那一切不是馈赠而是妥协。让我们都在一起,彼此相爱彼此伤害。然后让这一切都过去。让我们彼此将对方碾压成尘埃一样的粉末,挫骨扬灰,与光同尘。

    让我的青春里,最后一丝壮烈的勇气,是面对这样稀松平常的余生,纵身一跃,坦然而不觉得委屈。我今年十九岁,在这样不够小也不够老的青黄不接的尴尬的年龄。你知道,我迫不及待,我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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