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901 更新时间:12-04-14 08:10
夕阳西下,离越和拂晓才下得山来。和德瑞他们一起用了晚饭后就在房间里聊天。
史密斯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说起现代的种种高科技头头是道。
德瑞很小就入宫,其实对外界有很大的好奇心。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一路上离越都在赶路,也没怎么体会到风土人情。呆最久的就是临城了,却也没什么机会游玩。而史密斯提到的美国他从未听说过,实在好奇的很。上午他只是提到那个时代的制度和社会风气,现在讲的科技却是没有听过的。史密斯见德瑞问起,更加兴奋,能为他解惑真是一件令人得意的事!
“……飞机、电脑、地铁、照相机、电视、电影、空调……”真是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德瑞神往,真有那样的地方么?怕是仙境吧!“什么时候我也能到那里看看就好了!”
说着说着史密斯的声音低了下来,“我不知道怎么回去了?我想老妈了……”
“喂!你不是要哭了吧!孬种!”德瑞从来不会对他婉转,即使是劝人的话也比谴责还要难听!
“我才不会哭呢!只是有感而发而已!”史密斯的哀伤被这一吼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真是冤家!”拂晓取笑道。
有一句话叫不是冤家不聚头。
“谁跟他是冤家!”两人异口同声。对视一眼,马上又同时扭过头,‘哼’了一声。
顿时离越和拂晓笑得更大声。
拂晓这一笑,眉眼尽舒展开来,当真是色若春晓,离越看了心里就是一动。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贴上他的脸颊。拂晓下意识地一避,却看到了离越略微失落的表情。
“我遇到仇人了,为了避开他,所以我们还是快点走吧!”
“啊!”拂晓点头,“那我马上去收拾东西!”
德瑞狐疑,难道和主子收到的那封信有关?
*
他们的下一站是英盛国。
“英盛国?那个英盛国!”史密斯兴奋得手都有点抖,真是好期待啊!他在小说中看到过英盛国的描写,简直就是一个世外桃源。不见识一下太可惜了!
德瑞不屑地哼了一声:“土包子!”
史密斯不服气地说:“我可是受了五千多年积累的智慧的熏陶!本公子可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可比你这个文盲强多了!”
“什么你敢叫我文盲!很好!”
“你不是文盲是什么?你会英语吗?你会写钢笔字吗?不会?在我们那里就是文盲!”昨天说了一天的现代科技,让他很有优越感,觉得德瑞才是土包子,根本不用怕他!
“很好!”德瑞直接炸毛,实行暴力惩罚。
史密斯哇哇大叫:“离越救命啊!”抱头鼠蹿。
“活该!”拂晓也兴灾乐祸地笑了。
“好了,德瑞回来。”看也闹得差不多了,离越出声阻止。
“是,主子。”
毅宣有些烦躁,“信送出去了吗?”
“是的,主子。”蓝泽恭敬地回答。
“那回信怎么还没送来?送信人呢?”
“主子要见吗?”
“对,把他叫来。”
“离越公子看到信很不开心那。”送信的少年答。
“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姿容出色的男孩,大概十四五岁。”毅宣有些紧张地问。
“哦,有。”
“他……怎么样?他还好吗?”
“好象很好,他们还同桌用餐,离越公子非常照顾他……”少年回答得很认真。
“行了!”毅宣脸色黯沉,抿着嘴,不知在想些什么。低低地道,“这样看来,他是不会来了……”
*
一行四人,德瑞和离越骑马。史密斯和拂晓坐马车。马车上铺着柔软的毯子,异常舒适。拂晓坐姿慵懒,拿着一本入门的医书在看。史密斯托着下巴欣赏了一会儿,心中感叹:“拂晓长得真是好啊!怪不得有祸国殃民的资本!”
“你一直看我做什么?”任谁这样被一直盯着也会吃不消的。
他笑眯眯地说:“你好看啊!”
“哼!”拂晓并不觉得被说成‘好看’是夸奖,反而心情郁闷,他明明想成为像离越那样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来着……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容貌,雌雄莫辨的绝色容颜从小到大不知惹了多少麻烦,多少灾祸!别人这样夸他,就相当是在骂他!
自然对史密斯没了好脸。
连续两次碰到别人的逆鳞,史密斯很挫败,美国人都喜欢坦率地夸奖别人。但是古人好像不喜欢这样啊~
“对不起。”史密斯闷闷地道歉。
听到他道歉,拂晓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太小气了,以后不高兴也不能表现的这么明显啊!
“没什么。是我太小气了。”拂晓低头继续看书。
史密斯拉开帘子看了一会儿,又觉得无聊。于是冲外面喊道:“停车!”
“怎么了?”离越问。
“我想骑马!”他的骑术还是很不错的,不过那只是作为休闲娱乐的技能,并不能和离越他们这种可以在马上杀敌的骑术相提并论。所以刚开始也就没有要求骑马。但马车里实在无趣,又怕说什么惹恼了拂晓。拂晓不可怕,可是离越好可怕呀!
对于这个请求离越自然是欣然应诺,骑马神马的自然是比不上呆在心上人身边的了。
看到离越上马车,拂晓坐直了身子给离越让位。
“你别动,坐着就好。”一边紧挨着拂晓坐下。看到他手里的书,道:“……书还看得懂吗?”
“只是开始认穴道,还有辨识一些草药,并不太难。”拂晓道。
离越点点头。昨晚他问起拂晓的打算:“拂晓,你将来想做什么?”这个时代,明文规定士农工商地位相等。但是出士为官者,权力要比平民多,自然而然占了上风。士官是比较自由而受人尊敬的职业。选择这条路的人很多,但同样也是竞争最激烈最艰辛的。农业,就拂晓那小身板还是算了吧!工者需心思缜密,能工巧思,又需要天份和不懈的努力,也会累到拂晓。商业的话,拂晓对银钱又那么不在意,到底做哪一行好呢?越想越头疼,只觉得拂晓还是安安心心地窝在怀里被照顾就好,离越揉额头。
“这个啊,我想学医,悬壶济世!”少年美丽的容貌下带着些许天真,意气风发。
真是志存高远,原来拂晓也有这么崇高的理想啊!真意外呢!
“当大夫啊,也是很好的职业,只是现在开始学不会太晚了吗?”离越对那一行不了解,影响中挺难学的,毕竟当世名医寥寥无几。
“小时候看过几本医书,有一些基础。现在重拾应该可以吧!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结果的!”拂晓神色坚定地说,难掩激动。自从被卖到青楼楚馆,他就已经绝望了,没想到现在又有了重拾理想的一天!
上辈子他为毅宣葬送了他的人生。这辈子,离越绝不允许历史重演。
“你们要干什么?”德瑞怒喝道。
离越听得外面的声音,对拂晓说了声:“你好好呆着罢。”便下了马车。
那厢与德瑞对峙的男子,一身蓝布长衫,相貌普通,表情淡漠,正是蓝泽。
他对离越抱拳行礼道:“在下蓝泽,我家主人在十里亭恭候几位大驾。”
离越双眼一眯:“又是你!那就走吧!”
“是。”
史密斯看看蓝泽又看看离越,蓝泽……不就是毅宣手下第一战将吗?这么说来,他家主子就是毅宣了,心中八卦之火熊熊燃烧起来。两大男主的巅峰对决!哇卡卡!好兴奋!话说,这两人见面不是在出云国国都颖都的么?而且救拂晓出香暖阁的不是毅宣么怎么成了离越?难道我穿的不是原著而是到同人里面去了?我了个去!史密斯囧囧有神地想。
德瑞没好气地瞪了想入非非的史密斯一眼。这个死外国人又再想什么坏主意?
十里亭并不远,不一会儿就到了。离越扶着拂晓下了马。德瑞心里不是滋味的想:好好的皇子殿下怎么伺候起人来还一付甘之如怡的样子,真是太堕落啦!
拂晓见离越脸色很不好,小声地问离越:“你很讨厌那位公子吗?”
“我们有仇。”亡国之仇,杀妻之恨!
“啊,原来你要躲的仇人就是他吗?”拂晓心下一惊。“那你会不会有危险?”
“有拂晓这句话,就是再危险也值了!”离越笑着说。
拂晓道:“看你还有心情开玩笑,那就是没危险了!”也漾出一个笑。
“不知毅公子三番两次地邀请在下,有何贵干?”离越的语气毫不客气。上次收到他冒失的帖子就已经怒火中烧了,这次还不知死活,真是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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