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096 更新时间:12-04-03 22:07
可是,等到感觉不太对劲的时候,秦韶戈差点嘴角抽筋。
怎么清凉软滑,就是少了点刺儿呢?
难道……
“你是男的?”秦韶戈尾音飙高,就近的书月受害颇多。
书月很不爽地瞪了秦韶戈一眼,那双挑高的凤眼里泄露出的冷淡风情,硬是让秦韶戈飙高的声音消灭了踪迹。
那时候秦韶戈满脑子就一个认知——
男的……他完了……怎么知道小美人是男的,他还是觉得小美人美得他收不回心呢……
可是……万一……也许……只是小美人的娘亲忘记给小美人穿耳洞了呢……
于是,犹自不甘心不愿相信的秦韶戈就这么自然而然地把狼爪伸向了小美人的下身——到底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了,看小美人是否真是男人,自然要从男性特征彻底验证!
只是没想到半路被一只沁凉的滑嫩小手阻挡了下滑的趋势。
书月看着这个名为秦韶戈的男孩大受打击的模样就知道会有这么一个后果,于是早早抓住了秦韶戈的爪子,原想着要是秦韶戈贼心不改硬是要‘轻薄’于他,他要怎么消除秦韶戈的‘邪念’,甚至在考虑要不要寻人教自己几招功夫。
虽然前世为求自保学了不少对敌手段,但那些东西在这个飞檐走壁不是梦想的时空只能算是‘花拳绣腿’,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却没想到秦韶戈执意往下探寻唯求死得明白,他又执意不允许秦韶戈‘轻薄’自己——本来他就不喜欢和人近距离接触的,这秦韶戈可是他在这个时空第一个亲密相处的人呢。
于是你挡我挣扎,两人就这样忽略了还站在桃花树上的事实,等到书月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然呈急速下坠姿态从高高的桃枝往地面撞。
那速度绝对不是轻飘飘的六角雪花能比的。
可以想见坠地之后有个部位一定会摔成四瓣。
但还好秦韶戈幼时学了不少自家身兼将军王爷两职的爹爹在领会朝廷本质之后念叨的‘大丈夫保护幼小、为人行事需以妻儿当先’的大道理,即使明知道怀中人儿多半做不了自己的小娘子,也还是紧紧抱着书月,两人仰面朝上,坠地的时候秦韶戈垫底。
有武功底子的秦韶戈没受什么伤,被他抱在身上的书月也没什么伤,如果再没别的什么事的话,可说是皆大欢喜。
但,只是如果,那便是不成立的假设——
坠地过程中,秦韶戈趁乱毫不迟疑地伸手‘轻薄’了书月的下身。
于是,梦想破灭得泡沫都不剩的秦韶戈呆呆地看着书月坐起身来拍拍月白披风上沾惹的雪粒子,满眼悲愤——长得这么好看,怎么就生成男人了呢?
那么滑嫩可口的肌肤!那么清艳的脸庞!那么慑人的丹凤眼!那么孤傲高洁的姿态!那么飘逸出尘的白色衣衫!那么如梦似幻的月白披风!
怎么就是个男的呢?!
或许秦韶戈永远也不会知道,男人,只喜欢女人的男人,一旦开始有此埋怨,那么,只要再出现一点点的刺激,这个男人就会直接过渡到同性恋行列,不带一丝犹豫。
当然,两辈子都没动过情的书月也不会知道。
所以,如同对待前世那人一样,书月反射性地轻挑清隽修长的眉,丹凤眼里泻出清清冷冷如月色一般的光华,直把九岁男孩看直了眼。
也就此把秦韶戈掰弯了——虽然他一直不知道,但许久之后,玉宇清平,书月不幸做了‘母仪天下’的皇后之时,对这个问题思考良久良久的秦韶戈终于肯定地表示他就是这个时候开始丢了心再拿不会来的,然后换来书月一句‘年纪轻轻色心不小!’
书月绝对不会知道,掰弯男人是这么容易的事,莫说秦韶戈还是个对情事懵懂无知的小少年,就是那些风花雪月惯了的男人,见着他这般靓丽的身姿,哪还管得了他是男是女?
虽然就像那个时候逼得那人不再爆粗口一样,书月只是反射性的在心情不爽的时候挑起凤眸。
此时此刻,书月好不容易因秦韶戈舍身相护拾起了对秦韶戈的感激,却没料到这孩儿‘色心’颇大——就从桃花树上坠落雪地里这眨眼的时间,他就敢中途侵犯他的下身!
罪无可恕!
这是伴随着清冷凤眸,书月的心里话。
于是在看到秦韶戈痴迷的模样之后,书月心里的不爽又多了几分。
不管那个呆呆看着自己的男孩脑子里出现了什么香艳场景——反正是个孩子,再香艳也不过亲亲脸蛋——书月整理好衣衫,四处看了看,懵了。
刚才两人只记得吵吵嚷嚷——虽然书月未开口蹦出一个字儿,但好歹人家秦韶戈初次英雄救美话多了点儿也是正常反应,更别说书月美成这样。
但直到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次英雄救美的打击不够大还是书月的美刺激了秦韶戈的心思,竟然不管对象不顾场合又‘英雄救美’了几次,然后惹来一身桃花债,为自己的情路平添坎坷,于是书月很自然地把‘英雄救美’归为了秦韶戈的本能。
虽然那时候刚刚经过一场激烈的文武对战、赶走了觊觎秦韶戈立誓‘唯秦韶戈不嫁’的如山般固执如火般热情的少女,书月的原意是——我很不爽,你到处惹桃花,却要我帮忙收拾善后,还美其名曰是为了让我安心睡觉才会拼命打天下亲自犯险入虎口!
但连书月的男儿身都能自动忽略不计的秦韶戈显然只会接收好的屏蔽讽刺的。
话说回来,好不容易从书月那惊艳一瞥里回过神来的秦韶戈站起身来,看到了书月错愕的神色,跟着也四处看了看,明白了。
大雪漫天,刚刚就厚及膝盖的雪层这时候已经淹没了两小孩开始打颤的大腿,这雪也真够大,竟然封了两人回去的路,秦韶戈自认五岁起跟着师傅躲在深山勤心练武,至今已有四年,除了师傅所说的奇门遁甲之类的阵法掩饰住的地方,他连哪里有鸟新筑了个窝都知道,但现在——
他自己也找不着路。
单看那些饿极了的野狼就知道这附近都是白皑皑的一片,没什么参天古树,那些狼定然是在森林里狮子虎豹的爪下没讨着好才会冒险出现在人迹较多的地方,他们这么一耽搁,原本还能看出点轮廓的路就这么埋在了雪地里,半点不剩踪影。
虽然秦韶戈轻功不错,但追了半天的狼,又得先送小美人回家,他还不知道小美人的地方有多远——看小美人的样子就知道他自己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权衡之下也就只有等雪停了在离开算是上上之策。
于是秦韶戈腆着脸说;“要不我们先找找庇身的地方,这雪势极猛,莫说一时半刻,怕是没有个三天两夜停不下来。”
就这样,书月只好跟着韶戈在山洞中过了三天——秦韶戈脑子的灵活书月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领会的,说是三天两夜便是三天两夜,不带一刻误差。
好在两人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不小的山洞,秦韶戈又有武艺傍身,饿了可以四处看看走远些抓些埋在雪地里的小动物烤来吃,或者掏出雪里埋藏的可食用的植物煮来吃,秦韶戈也算是有了雪地生存的经验,身上随时带着火折子,也不怕会被冻死在这寒冬腊月无人收尸。
可是这个称呼问题却是必须得解决的。
于是,当秦韶戈满脸无可奈何却又掩饰不住眼里的期待问书月的名字的时候,书月顿了一顿,念在他救了自己而自己也要和他共度三天的份上,执起一根树枝在地面上一笔一划地写字,末了,秦韶戈凑近一看。
好美的字!
这是秦韶戈第一个念头,因他执武弃文,自己写字能看就是运气,所以对书月的一手好字格外赞赏。
原来他叫月月啊!真好听的名字。
这是秦韶戈第二个念头,花痴一样。
书月瞥了眼,不理。
明明书月只是写了个‘月’字,他就不拿自己当外人地双音叠词称呼人家‘月月’。
书月本想着再遇无期,也就没花心思纠正,况且,这辈子他也不可能还像前世那样只给别人一个字称呼自己——是该改变些什么了。
于是,命运如此,这个暧昧至极的称呼就自此跟了他许多许多年,到他膝下儿孙欢乐也没能抹去。
甚至不因秦韶戈对他的认知从‘同性的小美人’到‘像小美人的小娘子’,再到‘不问性别的美人老婆’改变而改变。
秦韶戈从对书月名字的沉迷之中醒过来后,还很不知死活地说了这么一段——“月月啊,你看你这么美丽的名字!这么滑嫩可口的肌肤!这么清艳的脸庞!这么慑人的丹凤眼!这么孤傲高洁的姿态!这么飘逸出尘的白色衣衫!这么如梦似幻的月白披风……你怎么就不是仙女儿呢?”
秦韶戈这话笨的,若真是仙女儿,还有他觊觎的份儿么?
想到这一层的书月给了秦韶戈又一个光华流转的冷淡凤眸,清冷如天边冷月,看得秦韶戈心旌荡漾——‘美人儿啊美人儿……这月月美人儿忒妖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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