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年桃花,一见钟情』  第011章 红衣征战

章节字数:2984  更新时间:12-04-0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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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书月却是注意到了‘婉香’之名——看来秦韶戈与他那几个兄弟姐妹关系不错啊。

    “我没哄你!要是给亲人递衣衫,只能递到亲人手里,不能亲自给他(她)披上,更不用说穿衣服了,那只能是夫妻之间的事,而且我听江晟风那小子说,青楼女子若是想要给客人加衣衫,逾了规矩,是要被客人的三姑六婆找上门修理的。”

    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信任度,秦韶戈还把自己的狐朋狗友江晟风供了出来,却没注意到书月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眉梢微动——原来大哥竟然是个风流人物啊……看来那个让秦韶戈学得半吊子调戏人的也是大哥了……

    “你信我说的,我没骗你!”见书月沉默,眼里依旧清冷,秦韶戈有些慌了。

    书月沉思了一会儿,终于决定顺从自己的心意,如同和尚所说,生死自有公论,他既不求生亦不畏死,那便用不着斟酌什么得失了不是么?

    书月拿起昨日那根树枝,挑了块干净的地儿,开始一笔一划地写字。

    秦韶戈自昨日看月月写出自己的名字便知道,月月写字总是如同他的人那般清冷——步调不快不慢,一笔一划,也不管旁人看得焦心,只注意着自己手底下的字,直到最后完成了,却是一个一个都那么精致。

    这时候的秦韶戈重武轻文,他还不知道书月所写的什么字体,直到后来书月送了他一纸书信,他才终于在学习文字的时候找到了方向——既然月月喜欢梅花小篆,那他就写行草吧!

    遂秦韶戈专攻行草,这才得以在史册上留下一行张狂飞扬的‘字字珠玑,句句琳琅,观之《帝策》,实乃凤仪天下。’

    事实上,后来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德才兼备的好皇帝除了行草,其他字体一概实行狗爬。

    秦韶戈也不想做那‘皇帝不急急死太监’的蠢笨之人,于是自知月月不会再给他加衣裳的秦韶戈只好先捡起掉落在地上的白色外衣穿上,系好腰带,又抖开大红色的披风,披上。

    写完字的书月闻风声回过头来,正巧看到秦韶戈仰着头刚刚系好大红披风的带子。

    背对着跳跃火光,一双修长骨感的手和那张小小年纪便不掩倨傲神色的脸,颇有些驰骋沙场笑傲山河的霸道。

    书月心下微微一动,脱口而出——“你穿大红色披风很好看,长大之后一定俊朗非凡……红色,很适合你,像是为你而生。”

    看着秦韶戈愣愣的小脸,书月狭长的丹凤眼里光华流转,“红衣征战醉疆场,血色度关傲河山。”

    无意间一句不成诗句的诗句,刚出口,两个人都愣了。

    书月知道,自己看着秦韶戈的仪态风度,已然有种想要扶持他做未来的皇帝的心思,但思及自己的懒惰性子,冥冥中自有定律,他便不再开口。

    秦韶戈却是突然听到那抹如他的人一般清冷的嗓音,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以为……月月不会说话,所以才以树枝代笔写字。

    却没想到,月月突然对他开口,而且,还是赞美他的仪态风度。

    秦韶戈怔愣住的脸色慢慢平缓,然后嘴角斜勾,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到最后却没有如先前那般露出一口白牙,而是抿着斜勾的唇角,眉宇间满是志得意满。

    “月月喜欢,我便为你穿大红战袍上战场,月月,你……到时候一定要来看着我哦!”

    于是,秦韶戈自此就把红色当做了一生最爱的颜色,书月冷淡的脸庞泠泠的嗓音称赞他穿红色好看,就从这时开始被他记了一辈子,后来更是软磨硬泡让秦玉裳给他做了件大红色战袍。

    ……粗神经的秦韶戈就忘了计较书月对他冷漠那么久的事……

    书月看着秦韶戈得意至极的神色,终究还是多说一句,“你这披风再过半年也许就穿不上了,到你上战场的时候,你要拿什么红色战袍来替代?”

    “那就月月帮我做一件呗!”这句话,完全是秦韶戈听到月月泼冷水的问题之后下意识的回答,答完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神思敏捷不少啊,却能让清清冷冷的月月一脸郁卒吃到瘪的样子。

    可是他舍不得月月不开心啊——

    “好了我说着玩的啦,知道月月和我一样是男孩,所以才希望月月将来能做我的军师,我们打完仗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骑马去草原上玩,听姐姐说草原风光很美很美~~~”提起向往已久的草原——主要是能上战场,秦韶戈的语气满是期待。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书月顺口接过一句。

    秦韶戈抚掌大喜,“嗯,就是这样!”

    嘻嘻!都没有事先通过气,月月就能顺口接下他的话,想来,不仅要把月月拐回去做小娘子,还要把月月拐上战场做军师——月月啊月月,就是太妖孽了,才让他做什么都只想打他的注意。

    秦韶戈笑嘻嘻地看着自知接话接得太顺口而闭口不言眉眼微蹙的月月,兴许月月自己都没发现如今两人之间的位置已经开始颠倒了,他能煞到月月呢~~~~嘿嘿……

    “呐!月月,考虑考虑,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就告诉我,我带你下山,先定亲,然后等我们到了年纪再结婚,我会用八抬大轿明媒正娶迎你过门,绝对不会嫌弃你是男孩子,然后十八岁爹爹就会让我上战场,到时候我们一起,夫妻同心,独步疆场!”

    呵呵!

    呵呵呵!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把未来设想得太过美好的秦韶戈丝毫没注意到书月的脸色随着他的话越来越沉,却是第一次书月有了如此冲动,想把这早熟又早恋的小破孩儿狠狠揍一顿。

    “你爹爹会同意?”不等秦韶戈反应,书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一定要打消这孩子想把他拐回去的念头,要不然指不定什么时候他一时嘴快说出去,定然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你也说了我是男人,怎么可以嫁给你?即使你不嫌弃,我爹爹娘亲也会生气的,你想害我被赶出家门?”

    闻言,秦韶戈终于扁了嘴唇。

    想啊想,又想啊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虽然私心里觉得自己一个九岁的少年被一个五岁大的女孩子说过去了,有点很不自在,可是到底哪里不自在,他又不清楚,于是秦韶戈决定了——

    “那我们做兄弟!”

    说完,也不管书月愿不愿意便拉着书月的手腕面向洞穴外面跪倒在地上,又匆匆拉着书月连叩三个头,礼成,“好了,以后我就是你哥哥了,你至少得跟着哥哥上战场,这样就没话说了吧?”

    书月终于承认这是有史以来他情绪变化最激烈的一天,此时此刻手腕被那个不知轻重的笨孩子捏得生疼,秦韶戈却还一本正经地等着他许诺和他一起上战场。

    有心撒气却自觉太浪费力气,书月冷着脸把视线调到外面——事实上在秦韶戈眼里书月的表情就没变过——就是不想让那笨孩子把自己当成猫咪。

    但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书月蜗居在山洞里面好几个时辰,这会儿终于看见了对面崖壁上俏生生一株桃树。

    虽然还没开花,毕竟是冬日,只有满树雪粒子。

    但书月倒是很欣喜,忍不住就喃喃出口,“那崖壁上的桃树倒很别致呢,若是三月能来看看,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模糊的视线,粉白花瓣凌风摇曳,必定是极美的风景。”完全忘记了秦韶戈傻乎乎的等待。

    呃……

    不是刚刚才结拜么?怎么月月这么快就把他丢到脑后了?

    秦韶戈郁闷,于是做了件傻事——虽然在书月眼里基本上他做的都是傻事,不过这一回倒是让书月很窝心。

    他说:“你若那么喜欢,来,我们重新拜过!”

    便拉着书月再次跪倒,一个一个地磕头,这回他可不能匆匆结束,免得月月又那么快就把他当路边野草——其实他心里隐隐觉得书月宁愿对路边野草多看几眼都不会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但这样想也太贬低自己太伤自尊了。

    想着,秦韶戈很是恭敬地对着遥遥的崖壁桃树三拜——希望你保佑我和月月一辈子都在一起啊!还有,保佑我别再被月月丢到一边了!顺便也保佑我赶紧上战场吧,哦,还有月月……

    他根本就把那桃树当成了观世音菩萨,不过倒是很聪明地不满足于兄弟关系,因而没有求桃树保佑他和月月做一辈子兄弟,要不梦想成真,他一定会后悔死。

    末了,秦韶戈一脸兴奋地说:“三月的时候我们还在这里见面,我陪你看桃花,对了,我家里桃花很多,你也可以随我一起回去看,以前每年回家都只能对着桃花生闷气,真期待今年三月和月月一起赏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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