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957 更新时间:13-04-09 11:13
我有一个特点,喜欢锲而不舍。
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保守我个人意想的。我计划在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在春夏秋冬季,谈一场四季感情。快乐而狂喜,让爱的主观细水长流,碧海无波。我相信,在芸芸众生里会遇见一个人,在感到生命一刹间的喜悦时,那么他就是我等待已久的人,那刻便也在天堂里了。
我搞不明白爱情,但爱的半版却好多,我想,对于爱情交白卷的我来说,爱只是一种让我向往又有些忐忑不安的波动。我仍然向往着爱情,尽管我听到的半版几乎脱离不了辛酸苦痛,可我依然想着它的那份神秘,或许潜意识里,我便觉得只要能握住它,便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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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对于我的定义还处于一种等待的过程。我时常在幻想着,某一天我们相遇了,在街头遥遥相望着街尾,突然而来的所谓“惊喜”,或许会叫我手足无措,但我绝对相信,那一刻心跳会来得快些。我是个情绪外向的人,非常感性,听说感性的人感情色彩都很丰富,可我不是个喜欢感情外漏的人,我的痴笑狂癫都会被我压缩成一个个彩色的气球,只有在遇上他的那一刻,也只有他才能轻轻一碰才会爆炸,那样的人虽然危害性很浓,但往往只有那种人,在对面喜欢的人时,才会毫无保留的付出。
他能给我快乐和悲伤,也能驱除我的寂寞。
爱情在我看来从来就不会是那种不堪文问的鬼东西,爱情是快乐!一旦你遇上了他,你可以问问自己‘我快乐吗?’
如果快乐,就是遇上了,我一定会抓住,不管以后,不管处境,不管一切的一切,哪怕我们陌生,我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们熟悉,哪怕横在我们面前是高达百米的墙壁,我也会找来大铁锤将它击碎,就算我跳不过去,我也会将他拉到我的世界,分享着他你的快乐,也自己的快乐感染着他。
不管什么时候开始,我都想和这个人和平、快乐、幸福地携伴到老。一起慢慢皓老,一起静观土人世,一起品位出爱情。不让爱情过分平庸,但也不能乍一看平淡无奇,我想要我的爱情深远而悠长。我喜欢把爱情当做一种传染病,每天将它传染给我爱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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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一次安静的认真的努力的唐吉坷德式的爱恋
像三毛跟荷西
三毛: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
荷西:碎的心,可以用胶水把它黏起来。
三毛:黏过后,还是有缝的。
荷西把三毛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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