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264 更新时间:12-01-11 12:59
金九银十,借着长假的东风,秋冬款销量喜人。尤其皮草类商品,很是撑业绩。
这一年冬天来得早。寒假刚开头,裴非就在裴先生猛烈的电话攻势催促下,动身返回了南方老家。
他在的时候,日子平平常常就过去了,没觉出任何特别。他一离开,竟凭空生出一丝孤独。就好像屋子里每天播放音乐,你会渐渐忽视掉乐声的存在,但某一刻音乐戛然而止,就没来由安静得可怕了。
早上猛然睁开眼睛,脑海中会忍不住想象,此刻的裴非在干什么呢?在望着天花板清醒的赖床吗?在和裴先生一起没心没肺的傻笑吗?是否会把昂贵的T恤随手丢在床下?是否会学蜡笔小新的样子,把被子卷在身上大叫说:“白色便便”?
我这人有个自讨苦吃的坏习惯,总喜欢琢磨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
在我的少年时期,总在自不量力的思考,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可是,不管尼采、霍金、还是迈克杰克逊,都不能给我答案。
到了青春期,我的问题变成了爱情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科学家们研究表明:爱情,是一种精神疾病。是大脑受多巴胺影响而产生的喜悦兴奋感。
佛祖遮遮掩掩的暗示:爱情,是姻缘、是宿命、是欠来欠去永远也偿还不清的债务。
汉语词典纯属凑字数的解说:爱情,是男女相爱的感情。
我二舅家的表妹说:“爱情是什么?那不是一部韩剧吗?女主角叫瓢知恩,男主角叫李大发!”
认识裴非之后,我以为,爱情是一种需要。需要某一个人,存在于你的生活之中,陪伴并分享着你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
后来,当我失去了我的爱情,才终于明白,它原来是一种强大到难以控制的力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以瞬间摧毁一个完美的梦境,也可以轻易拯救一个濒死的心灵。可以让人义无反顾,更能使人万劫不复。
过了元旦,十九号,我过生日。按往年惯例,依旧是狐朋狗友聚在一处胡吃海喝。填饱肚子,再浩浩荡荡的冲进KTV,继续拼酒飙歌。这样的生活看似单调乏味,我们却十年如一日的自得其乐着。只是今年的纵情之中,却很微妙的荡漾着些许遗憾。
生日礼物之中,有一件超级夸张的巨型红色四角短裤,不知从哪陶腾来,显然它是为了恶整我而出现的。老狗、郑义几个不住的起哄,硬逼我穿上。在酒精的催化下,我开始情绪高涨、头脑兴奋。三两下把短裤套上牛仔裤外面,在包厢中间全无形象的劲歌热舞起来。
正当时,包厢的门轻轻打开一条缝,裴非圆滚滚的小脑袋从门外探了进来,对着我暧昧的眨眨眼。让我一阵恍惚,欣喜异常。
我冲上去紧紧抱着他跳了起来,他拉扯着我的巨型红短裤惊呼:“大雁哥,你隐藏的真深啊,看不出,原来你是超人!”
那一群人醉醺醺的大笑起来,七嘴八舌道:“操人,他就是喜欢操人!”
我推开那些颠三倒四的家伙,反手搂紧裴非鬼叫说:“哥哥就是超人,本土的。美国那个是三角的,哥哥是平脚的。舒适美观,顶用着呢!以后有什么危险,大叫三声哥的名字,哥就立马飞过来拯救你。”
裴非缩在我怀里,不管不顾的吼吼吼傻笑起来。
狂欢结束之后,我们浩浩荡荡结队开车往郊外进发。郑义在西郊搞了个乡土风情的主题山庄,我们再免费的前提下,去给他捧场。
我喝了点酒,换由裴非来开车。他新考的驾照,还没怎么上过路。所以手握方向盘时极其用力,身体僵硬头颈微探。暖气吹得脸上心里都暖烘烘痒酥酥的,我把手随意的搭在他大腿上,忍不住来回摩挲起来。
裴非又急又气,不住嚷着:“起开起开,手老实点!哎呀许雁行,别碰我。”
一来二去,不留神,把大部队跟丢了。
郑义的山庄我去过两次,于是根据依稀的记忆为裴非指路。天黑,路也坑洼不平,导致裴非十分紧张,在我“左转”、“右转”的指挥下,终于顺理成章的开进了水沟。折腾半天也退不出来,一开始点火之后,踩下离合器,却挂不上倒档,后来干脆无法启动。我俩轮番上阵,搞得满头大汗、热火朝天。
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求助,让郑义火速载个修车师傅来,我们则老老实实的原地等候。
两人苦中作乐的并排躺下,透过顶窗,观赏北方冬季里广袤无垠的夜空。
裴非望着漫天的星星,感慨的说:“你看,星星那么多,像地球上的人一样。我怎么那么幸运!随便用手指了一下,就指上我要的那颗了。”
我在一边笑话他:“别一看到星星就以为自己是小王子!”
裴非不服气的反问:“不行吗?小王子怎么了,我比他差什么?”
我装模作样的端详他一阵,说:“做王子呢你倒是有点潜力,不过小王子铁定没戏了。只能凑合着老王子试试了。”
裴非想了想:“也行,那正式任命你做老王子的老狐狸!”
我闭上眼睛伸了个懒腰,笑着说:“那赶快驯养我吧。”
他骨碌翻了起来,压在我身上,然后,轻轻的、灵巧的、深情的吻了我一下。
我依旧很舒服的闭着眼睛,问他:“裴,你是第一眼看到我,就爱上我了吗?”
“没有”裴非坦然的说。“不过……当天晚上做梦,梦到你了。”
沉默了一会,裴非突然兴致勃勃的问我:“老许,要是我说你像我爸,你不会生气吧?”
我当然不生气,可是我拿不准该不该高兴。于是逗他说:“当然……生气啊,气得想赶快找个女人把你重生一遍。”
裴非忽然用一种睡前故事的语调,缓缓讲述说:“从你公司出来,过两条街,路口有家酒吧。里面有个老头弹钢琴,总穿件礼服打个领结,特绅士范儿……”
我插嘴道:“步行者吧,我知道啊,常去。”
他很不满的啧了一声:“别打岔,听我说。”又恢复了那慢悠悠的状态,继续说道:“我一个同学,在那兼职。有次他病了,我去替工。给客人送酒的时候,有个胖子喝多了,对我很不规矩,动手动脚。我没遇过那种事,有点懵,当我在犹豫是拿酒泼他,还是甩一记耳光的时候,有个男人走了过来,把我拉到身后,护着我,狠狠的羞辱了那个胖子……”
我又没记性的插了嘴:“那那那个男的,不会是我吧?”
他很生气的猛转过头,瞪着我批评道:“这特殊的日子,你能不能给我点空间,让我好好抒个情!”
我老实的缩回边上,默默的听着。他说:“其实,帮我出头也没什么,毕竟我还是有魅力的。可你一定不知道,当时,你那正义凛然的神情,还有说话的语气,还有用手狠狠指向对方的架势,十足十的跟我爸一摸一样。都把我看傻了。当时我心里暗暗想,不错,就是你了。”
他顿了顿,似乎陷入了回忆。片刻光景,又接着说“后来呢,我没事就过去,偷偷观察你,也发现了你很多的小习惯,小秘密。还有还有,像那种门口发广告传单的吧,一般人路过都毫不理睬。只有你,会礼貌的摆手说‘不用、谢谢’。神奇吧,我爸也是这样的。还有……”
我没听到后面的话,不自觉走神了。我在努力的思考,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境下为裴非解的围呢?似乎有些模糊的记忆片段,又不完整真切。当时的我,极有可能是喝醉了。
我的酒量算是不错,但绝谈不上千杯不醉。我的神奇之处在于,喝醉的时候,外人是看不出的。喝高后的我脸色如常、步伐稳健,变得有些多话,比平时活跃。虽然说出的话最后全不记得,却是吐字清晰、语句流畅。只我自己知道,酒精会使我兴奋、大胆,对任何事充满跃跃欲试的劲头。
想来,这替人出头抱不平的戏码,也是在我喝醉的状态之下上演的吧。很愧疚,也很遗憾,我并不是裴非看到的、认定的那一个许雁行。
裴非还在喋喋不休的描摹着他的爱情奇遇,没留意到我的沉默与黯然。
忽然,他整个人啪的坐起来,一边用手四处翻找,一边嚷嚷着:“完了完了。”
我也跟着紧张起来,赶紧问道:“怎么了,什么事?”
他憋着嘴一脸焦急的说:“我送你的礼物不见了。是张CD,就拿纸套装着的。刚才还放这的。上面写着‘世界第一生日快乐’,白皮白面的,快帮我找找!”
我俩上上下下搜索了一通,也没看到CD的丁点影子,自好推测是丢在KTV了。
裴非极其郁闷的苦着脸孔,瘫在座椅上哼唧:“我就说,都不对嘛。车子掉沟里了,CD也没了。你都不知道,我跟我爸撒了好大谎才返回来的。看我爸那熊样,当时不舍的都快哭了。怎么就这么个结果呢。”
看他一副凄惨像,我赶紧安慰说:“没事。不是CD嘛,什么内容?再刻一张不就得啦。”
他依旧半死不活的语气,失望万分的嘟囔着:“不一样。那感觉就没了。那个就是生日的时候看的,生日一过就没意义了!”
我靠上去揉搓着他的头发,耐心的哄他说:“你看,你能够丢下最重要的裴先生,跑回来给我过生日,这不比什么礼物都珍贵啊!我已经非常的、非常的、非常的满足了。”
好一会,他缓慢抬起头,对着我,勉强的牵动下嘴角,算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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