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130 更新时间:15-08-22 21:54
此时,花暮色与追忆两人正在大街上拉着手闲逛着,花暮色今日的装扮虽模样清秀,但时不时的对着身边路过的美女们抛个媚眼,惹得美女们纷纷脸红,匆匆而过。
很快,花暮色的行为便成功的吸引了路边不少人的指指点点,追忆意识到有些不对,于是用手轻扯花暮色的衣角,让花暮色收敛一点。
花暮色接到追忆的警告后,马上乖乖的与追忆一起并肩同行。
花暮色暗想着,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总是喜欢随性找些乐子,偷偷的瞟了一眼身旁的追忆,发觉追忆的脸色还是与往常一样,并未有太大变化。呼。。这才让花暮色心中的那块石头尘埃落定。
心里暗想着,还好忆没有生气,不然自己可杂办?转过头想想,忆也没有那么小气,不就是逗逗过往的美女嘛,也没什么的。
花暮色只顾着胡思乱想,回过头看着追忆已经走到了前方,花暮色马上一路小跑追了上去。
花暮色跑到追忆身边,一把拉住追忆的手,说道:“忆。。。”。
“咕。。。咕。。。”
花暮色还没有说完,便听到一声奇怪的声音,花暮色沿声看着“罪魁祸首”的肚子,嘴角抽搐着,转头看着追忆,一脸尴尬道:“忆,我方才正想说肚子饿了。”
追忆听后,心中有些无奈,对着花暮色柔声道:“前方正好有家酒楼,我们去那里吃吧。”
话音刚落,花暮色便一把牵起追忆的手向前方酒楼走去,动作亲昵,而花暮色的行为立即引起了行人们的纷纷注目。
“这两人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下做出这种伤风败俗之事?”其中一个行人对着花暮色与追忆的行为呵斥道。
“对啊,这种不堪入目的动作都能做出?”另外一人随即附和道。
随着周边更多的人对着花暮色与追忆两人指指点点,惹得花暮色心情有些烦燥,哼!你们要说,我就偏偏在做这些你们说的“伤风败俗”的动作,叫你们说去。
于是花暮色并没有放手,还是继续自顾自的牵着追忆的手,径自向酒楼走去。
追忆见此,并没有反对,心中反而有丝欣喜,看来阿木之前喜欢女装的自己,想必也是将这些世俗的观念放置一旁。
花暮色此刻想着,还以为换了一身打扮就能够不让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而现在看来,这个办法还是有弊端的,虽扮成男装无人认识,但与忆拉一下小手都被别人说成这样?以后要是在大街上抱一下还不被别人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不过,没关系,做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吧。
不一会儿,花暮色与追忆已经来到了酒楼门口。
一到门口,还未踏进门槛,便听到小二的吆喝声。“二位爷,里边请。”
花暮色找了一个方便观看外面风景的位置准备坐下来,却被小二出声制止,只见小二有些难为情的说道:“哎哟,这位爷,真是对不住了,这个位置已经有人定好了,烦请爷换个位置。”
“这样啊,真是太不巧了,本想坐下看看风景的,看来是不行了,忆,我们换个位置吧。”花暮色说完,准备另找一个位置,却突然传来一阵男声。
“两位公子且慢。”
花暮色与追忆同时向发出声音的男子望去,只见一位男子身高与百里啸差不多,一米八左右,身材属于男子的标准身材,远看还是美男一个,而近看,却发现长相平平,最多算一般吧。不过这一点并未引起花暮色的注意,而更多的是不解这个男子为何要将位子让给素未谋面的自己?
小二见到来人,立即笑着招呼道:“哟,公子,您来了。刚才这两位公子。。。”
“不用多说,我已经听到了,你招呼他们坐这里,我另外找一个位置即可。”
说完后,男子对着花暮色与追忆继续说道:“要是两位兄台不嫌弃,鄙人就将这个位置让出来,如何?”
花暮色此时显得有些为难了。“这。。。。”
回头看了一眼追忆,只见追忆只对花暮色轻轻一笑道:“一切作全凭阿木做主就好。”
追忆虽感觉这人并不像表面那样简单,表面上虽说让阿木做主,其实内心早已开始警惕此人。
花暮色转头看着眼前的陌生男子,面有尴尬的说道:“这位兄台,感谢你的好意,但既然是你先订的位置,还是你坐吧。我们就不便多作打扰,谢谢。”说完后,花暮色便示意追忆另找位置。
最后两人就在大堂内任意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待花暮色左顾右盼,发现已经看不到那人的身影后,然后凑在追忆耳边轻声说道:“忆,你有没有发觉刚才那人很奇怪?”
追忆听后,挑眉道:“阿木怎么认为?”追忆其实心中对刚才那人也有一些看法,不过倒是不妨听听阿木的意见。
“刚才那人虽长相平凡,但眼中的目光却是非常锐利,看人的眼神,像是能将你一眼就能望穿似的,感觉怪怪的。”花暮色慢慢将自己的想法道出。
追忆听完花暮色的分析后,心中一怔,没想到阿木观察得也是如此仔细?与自己看到的无异,此人确实很奇怪,无故让位,而长相与神情完全不符合,就这两点足以让人产生怀疑,他到底会是谁呢?
“嗯,阿木分析得很好,与我的想法几乎无异。”追忆对着花暮色小小的夸赞了一下。
听着追忆对自己的夸赞,花暮色脸色有些微红。
“阿木,最好还是小心此人为好。”追忆看着花暮色,关心的说道,就怕花暮色出现一丝危险。
“好的,你就放心吧。”花暮色边说,边将桌上的鸡腿夹给了追忆。
追忆轻轻摇头,眼中尽显柔情,也是温柔的为花暮色布菜。
两人一顿饭吃的甜甜蜜蜜。对旁人投来奇异的目光也不为所动。
而另一边,看着花暮色对追忆的如此关心,高大男子的眸子中射出一丝危险的目光。早就知道花暮色今日是女扮男装,从上次在春宵楼见到第一眼后,便对花暮色难以忘怀,在心底暗暗发誓,定要将这个女子归为已有。
查到她名为花暮色,与旁边的男子追忆在一起,追忆正是江湖上人称“锦衣公子”的高手,武功与长相都属上乘,也难怪花暮色会如此倾心于他。
但每次看到花暮色与追忆一起,男子便嫉妒心大起。心想,从来都是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没有不到手的!就算是江湖上“锦衣公子”的女人亦是如此!
今日这顿饭,花暮色是吃得最饱的,摸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满足的说道:“好饱啊。”
花暮色此时的样子慵懒,虽是男子模样,但自有一股魅惑之感,追忆也为之愣了一下,但马上反应过来。
“忆,你吃饱了吗?”花暮色看着追忆,于是关心的问道。
追忆并未答话,而是轻轻点头。
“忆,那我们就出去走走吧。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是我家乡的名言。”花暮色拉着追忆高兴的说道。
听着花暮色如此有趣的说法,追忆也忍不住的轻扯嘴角笑了,这女人脑子里面的奇怪想法还真是多。而且家乡的俗话都是自己从未听说过的。
不过,追忆早已习惯花暮色的出言惊人,于是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说完饭后,花暮色的活力又恢复如初,活蹦乱跳的,一会儿看看这儿,一会儿看看那儿,仿佛一切对花暮色来说都很新鲜。
确实,市集上的好多物品对于花暮色来说很新鲜,自己自从来到古代后,上街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每次都没有时间好好的逛逛,趁今天如此好的机会,一定要逛个够!
追忆跟在花暮色后面,表情有些无奈,看着充满了无穷活力的花暮色,眼神中更多的是宠溺,真希望阿木能一直这样开心下去。
忽地,花暮色停了下来,倒退了几步。抬头向上忘望去,入目的是三个熟悉和大字“春宵楼”。
花暮色唤了声身后的追忆。“忆”
追忆闻声上前,不解的看着花暮色。
“忆,还记得上次去镜湖游玩吗?”花暮色看着眼前的春宵楼,轻声询问着身旁的追忆。
“记得。”追忆回答道。
“对啊,记得上次我们在回来路上遇到了山贼,最后还逃到了一个山洞里,而且还发现了世外桃源,一说起这些往事,还真是有些让人怀念。”花暮色语气中充满了怀念,表情也自然的流露出怀念的神情。
“对了,忆,要不,今日我们趁还有些时辰才会天黑,就去镜湖游玩吧?”花暮色突然想到了这个镜湖这个美丽的地方,于是满脸期待的望着追忆,希望追忆能够答应。
望着表情如此期待的花暮色,追忆怎能狠心拒绝?于是轻轻点头,答应了花暮色的要求。
看着追忆答应了自己,花暮色欣喜得竟有些不顾形象的蹦了起来。结果却是惹得行人纷纷投来奇异的目光,花暮色马上装作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学着追忆平静的模样,淡定自如。
行人奇怪的目光渐渐减少,花暮色心想,看来己还有一些演戏的天分嘛!想着自己装得还挺成功的,心下有些得意,转身与追忆一起向镜湖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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