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600 更新时间:12-03-24 19:25
Chapter26
改变我的,是昔日可怕的记忆,还只是,单纯的爱而已?
从未出现过的问题钻入脑子,刺得我头疼,大脑混沌之际,隐隐约约听到门外,两个人不知怎么的,越发高声的争吵。
“这事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总之S市我不会让你过去,你看着办吧。”
“那还真抱歉,我的志愿已经交上去了,除非落榜,S市是非去不可。”
“你还不清楚么,没我罩着,你到时候只会碰壁。”
“碰壁也不归你管。”
“我帮了你那么久,难道你打算把以前的成果都视为粪土么?!”
“这些只是你想要的,而不是我,现在我有力量为自己做事,你只要尽你的本分就够了。”
“我不认为,这不是我的本分。”
“现在已经不是了,OK我们俩没有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吧,你媳妇又生气,我个人认为安抚他比说服我重要。”
“路易斯你给我回来——”
两个人的争吵在钝重的关门声里结束,我小心翼翼地挪出厨房,看到大灰狼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试图点起一支烟。
他看到我后,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招呼我:“小猴子,过来坐。”
我的脾气在他这样的表情下突然没有了,顺从地走到他身边,任由他拉我坐在他膝盖上,亲吻我的脖颈。
我被他弄得痒痒的,身体不老实地乱动。
“大灰狼,你怎么回事,合着你回来就是和路美人吵架的?”
明明刚才他俩的气氛还和谐得要命。
“我们之间出了点事。”他言简意赅。
“什么事,我能不能帮你?”
他摇摇头:“乖,你不懂,和他的家庭有关。”
“你又不是他家人,管他那么多干嘛。”
“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差不多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呸,他承不承认还不知道呢,就你在一厢情愿。”
“是我不对,”他箍着我的腰不让我下来,“让我抱一会,就抱一会,我知道你不开心,过了这一阵,等我把路路的破事搞定,成么?”
“然后再把我扫地出门?”
“想哪去了,”他贱贱地一笑,掰过我的头就吻了下来,“是明媒正娶。”
“那……不许有了路易斯,就无视我的存在。”
“是,大人,”他贴着我的额头,“那你也不许因为吃醋而不好好吃饭。”
“谁让你抢着要吃路美人的东西……说实话,是不是因为他长得美,吃过的东西也都是香的啊?!”我委屈地抱怨。
“小笨蛋,想哪里去了。”他掐我脸,“我是怕抢了你的,你就吃不好了,你身体才好,哪舍得你饿肚子。”
听了这话,我竟又有点脸红,肚子也不争气地一下子叫了起来。
“你看你,饿了吧?”他的目光充满温柔,不由分说地抱起我,走进厨房找食物。
有些时候,我就是被这些看似华丽地言语冲昏了头脑,一根筋的思维从没想过隐藏在话里的千回百转,只要他肯说,我就肯相信。
有些时候,我觉得,是否自己要得太少,只要一句话,就能没头没脑地独自承担下他造成的所有孤独,与困扰。
那时候我还不懂爱,只知道我爱他,就需要竭尽全力给他,他想要的一切,所有委屈和痛苦,似乎都能随着他的笑容甜蜜起来。
从而忘记了,爱情需要平等,也需要回报。
没有回应的爱,如同倾斜的天平,总有一天会分崩离析。
路美人在房子里定居下来,我也没想过要回家。
于是大灰狼出去忙的时候,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在空荡荡的客厅里面面相觑。
十指不沾春阳水的路美人,绝对是哪里的皇宫贵族出身,身下来就为了坐在沙发上充当壁画,只需张张嘴指使他人就能安排好一切。
我就自觉自动成为那个保姆,买菜做饭顺便伺候着他。
也罢,出门兜风和把自己关在厨房里,哪个都要好过和情敌,面对面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闲下来时,打个电话给哥们,群起练球,主下学期开学后,爷就能晋升为篮球队的力队员,篮球联赛得好好表现,上次那样的问题,千万不能出现第二次了。
大爷我小生活过得滋滋润润,乐得那样。
偶尔想想,觉得大灰狼也奇怪,明明是个小小的音乐老师,忙起来还真像个什么大人物。
活不见人死不见鬼,晚上大爷我快睡着了,才能看人回来,一回来,就动手动脚,大爷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他争取了几天,也就不来烦我,一回来便倒头一顿好睡。
一觉起来后,还是各顾各的,两个人有共同的时间,又互不打扰彼此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恋爱,和小丫头一样每分每秒黏在一起,噢得了吧,大爷我是受不了那样。
相安无事的生活持续了近半个月,在路美人突然准备离开那天告一段落。
那天我刚睡醒,迷迷糊糊下楼,看到路美人穿着来时的行头,太阳帽墨镜,身边有个半人高的行李箱时,妥妥地反应了半分钟。
“……你要走了?”
“嗯,”他说,“开心吧,终于不用成天喝醋了。”
“我知道,”我挠挠头发,“你和秦贞就是亲人关系,和我不一样。”
“你想得明白,到底是傻,还是聪明呢。”他语调不屑,看不清表情,“我和他,不过是各取所需,互相慰藉罢了,有些人搞不清楚这种关系,真不如你。”
“诶……?”我没听懂他的话,愣愣地站在楼梯边。
“过来,替我把这个箱子拎出门口吧。”他和往常一样。
我傻傻地跑过去,替他拎起箱子,小心的问:“那你以后还会回来么?”
“和你没关系吧,”他说,“难道你打算一直住在这里了?”
我摇摇头,住公寓的日子,全当是一次度假,暑假结束,自然得回去。
“很多人,住过这里,就不想走了。”他笑笑说,“看来你的确是最特殊的那个。”
我没吱声,和他并肩站在阳光下拦的士,不知为何,光芒刺得我心间有点寂寥,他走后,这就是个空空荡荡的大房子,没有人颐指气使地派我干这干那,也不用背地里恶狠狠地瞪他嫉妒他。
总之,生活会松了口气,轻松,也寂寥了许多。
“易言,”路美人说,“在走之前,我觉得,还是无保留的告诉你一些事比较好。”
我转头看他,他说:
“关于秦贞,你是真想好了,要和他过日子?”
我身体抖了抖:“那你说,还能怎么样?”
“他不适合,”他耸耸肩,“他不会过日子——他没有日子可以过。”
我真心听不懂。他现在的生活,不算过日子,算什么?
“谅你也不懂,”他笑笑,“秦贞没办法为自己生活,无论他怎么选择,最后都会回到我身边。”
心剧烈地跳动起来,我压制着自己的想法,快速反驳:
“卧槽,胡说八道,你以为你是谁。”
“如果你要给他与我无关的生活,那固然好。”路美人打断了我的话,嘴角上扬,笑容自信而张扬,“那天咱俩吵架,你不也听到了?我争着把自由给他,是他自己不要,不要我的,自然也不会要你的。”
我目瞪口呆,他口中的那个人,真的是我认识的大灰狼么?
出租车停在我们面前,他不打算继续往下说,而是破天荒地摸摸我头发:“保重啦,小易言。”
他说着,给我一个飞吻,钻进车厢。
这些话钻到我脑袋,简直要把我捅出个洞来。
车子带着这个高傲的人绝尘而去,我大概是问不到答案了。
我在公寓门前站了很久,站到额角的汗淌到唇边,眼前因热泛起一阵阵白光。
MD,这天气,还真热。
我撇撇嘴,决定什么也不想。今天预定,是篮球队暑假组织,去市体育馆看场子打热身,这事儿比刚刚那段莫名其妙的话重要多了。
第一次去市体育馆打球,酣畅淋漓,大爷我一时得意忘形,打球发了狠,对谁都不手下留情,一场下来,不光吓倒了对手,还吓坏了队友。
不过总而言之结果还不错,赢了,还赢了挺多,挽回了大爷我有点郁闷的心情。
回去时接近下午五点,正好是一天阳光最温和的时候,在空调间闷久的人都争先恐后上街放风,街上挤满了大人小孩,比下午热闹多了。
我出了一身汗,带得矿泉水正好喝没了,于是告别队友一个人拐到小店去买冰水。
后来我每次记起这一天的场景,都会想到,所有巧合难道都是偶然的么。
如果那天我送路美人去机场,如果那天我翘了练习,如果练习时没有竭尽全力,使得力气尽失,如果我没有从这条路回去,如果我没有拐到这里买水,那我是不是还会沉浸在云端,躺在梦中,却还以为身处现实里。
那天我透过矿泉水瓶看见的场面,过了多少年月,都会模糊成一副画。
这幅画,曾经多次出现在想象里。
背景是凯旋的城堡,和夕阳西下橙得像金子般的颜色,主角是皇宫马车和骑士,骑士佩剑,优雅地半弓着身体,一手贴着心脏的位置,一手扶着车中人出门,马车里坐的大概是童话里的王子,伸出一只手,高傲地搭在门外人的身上,只露出半边脸,和微微上扬的嘴角,却能将戏里戏外的人制服。
这个场景,大概想往了多久呢。
掰掰手指,如果从七岁第一次在树上看到大灰狼算起,那起码也快十年。
我易言的内心,居然住着一个这样的小人,没心没肺地勾勒童话的轮廓。
然后我看到了这幅画,他穿西装,握着他的手,小心翼翼替他打开车门,扶他下车,搂着他的肩膀,像凯旋的骑士带着尊贵的王子,傲然而归。
王子和童话中一样一头金发,惘然高傲,美得惊为天人,骑士有着深灰色的头发,痞痞的笑容,薄薄嘴唇,能说出这个世界最好听的话语,手指很长,弹出优雅旋律的指尖,轻轻握住王子的掌心。
画面无限拉长,变成了一帧一帧的慢动作,世界仿佛静止,直到两人相伴,走进街边的西餐厅。
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整瓶水灌进了肚子,胃撑得难受,手指死死扣紧塑料瓶,让瓶子发出摔疼了般刺耳的声音。
可我的嘴角却带笑。
对,这不代表什么。他在他临走前,请他吃顿饭而已。
可我为什么觉得那么苦涩,仿佛结局,早已提前摆在面前。
====亲妈舞有话要说====
易小受大笨蛋,大灰狼是谁的骑士,就你看不出来~
没票没收藏的你们这群坏蛋,都来虐亲妈舞,呜呜呜,我要变后妈【泪奔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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